首页 -> 2007年第6期

倒装句:修辞学和语法学的分歧

作者:李胜梅




  提要 修辞学和语法学的倒装,定义不同,范围各异。语法学所说的易住,所谓“真正的倒装句”,仅是口语中的单句内特有的句子成分倒装,句子成分次序颠倒后句法关系没有发生变化,这是狭义的倒装;如果既包括易位,也包括没有被界定为易位现象的定语后置以及复句内分句的倒装,甚至还包括书面语中的一部分句子成分倒装现象,则是语法学广义的倒装。修辞学的倒装范围更广,定义各异,例句性质多样。虽然都集中关注句子成分倒装,但修辞学和语法学感兴趣的现象各有侧重。对倒装现象的认识,修辞学与语法学之间缺少交流和沟通,语法学不看作宾语前置、定语后置、主语后置的一些现象,修辞学的定性略嫌随意。
  关键词 倒装 易位 成分前置 成分后置 语法学 修辞学
  
  什么是倒装句?顾名思义,是有成分倒装的句子,既然是句子,就可能是单句也可能是复句。但在我们所读到的语法学和修辞学的各种相关论著中,难以看到一个统一的、大家共同认可的定义和范围。陈望道的“倒装”(见《修辞学发凡》)与朱德熙的“倒装”(见《语法讲义》),从定义、论述和所举例句看,指称的对象只有很小的部分相同,主要范围并不相同,这使得修辞学和语法学在这一问题上不能共享已有研究成果。同是指称句子成分次序颠倒现象,修辞学和语法学所用术语不完全相同,关注的范围也不完全相同.体现出两个学科研究特点的不同。本文探讨修辞学和语法学对倒装句的理解分歧、范围界定分歧,一方面希望能对语言中和言语中的倒装现象有进一步的认识,一方面希望修辞学能在与语法学的比较中获得有益的启发。
  
  一、定义不同。范围各异
  
  (一)语法学的易位、倒装
  语法学所说的“易位”和“倒装”,仅仅是句子内部词语顺序前后颠倒之后句子成分和语法关系并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况。
  陆俭明(1980)对易位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在口语里,“你哥哥来了吗?”“大概走了吧。”这两个句子的前后成分可以倒置过来,说成:“来了吗,你哥哥?”“走了吧,大概。”他把这种现象称为“易位现象”。认为“这是口语句法里所特有的一种现象”。并从四个方面概括了易位句的特点:语句重音的位置,意义重心的位置,被倒置的两个部分的复位情况(是否可以复位,复位后句子意思是否变化),句末语气词的位置。此外还谈到了易位的两个部分之间有没有语音停顿。陆先生特别强调:他文中讨论的“易位句,应该说是真正的倒装句,这是口语里所特有的倒装旬。”他比较全面地描写了易位现象的类型.具体是如下五类:
  主语和谓语之间的易位现象。如:
  (1)“真高啊,这楼!”(=“这楼真高啊!”)
  状语和中心语之间的易位现象。如:
  (2)“下班了,已经?”(=“已经下班了?”)
  (3)“他们走了,都。”(=“他们都走了。”)
  述语和宾语之间的易位现象。如:
  (4)(问:“你耍借什么?”)答:“小说。我要借一本。”(=“我要借一本小说。”)
  复谓结构组成成分之间的易位现象。如:
  (5)“她带了孩子去公园了。”易住后:“她去公因了,带了孩子。”
  述补结构的述语和补语之间的易位现象。如:
  (6)“我道儿都走不动了,累得。”(=“累得我道儿都走不动了。”)
  朱德熙《语法讲义》(1982)最后一章(18章)最后一个问题(18.2)谈“倒装”。指出:“在正常的情况下,主语总是在谓语前边。修饰语总是在中心语前边,宾语和补语总是在述语后边。有的时候这种顺序可以颠倒。”介绍了主语后置、修饰语后置、宾语前置、补语后置、连谓结构前后两个直接成分的顺序的颠倒,共五种情况。认为“这种说法只见于口语。前置的那一部分是说话的人急于要说出来的,所以脱口而出,后一部分则带有补充的味道。”“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后置的部分必须轻读,这是这种‘倒装句’的最明显的标志。”
  朱德熙(1982)的倒装与陆俭明(1980)的易位,含义和范围基本相同。我们可把这样的倒装叫作语法学的狭义倒装或句子成分狭义倒装,即口语中的句子成分易位。
  其他多数语法学论著所说的倒装除了包括狭义的倒装,还包括没有被陆俭明(1980)界定为易位的定语后置,有的还包括复句内偏句的后置。从语体看,语法学倒装一般仅指口语中的。但也有的认为应该包括书面语中的句子成分倒装,不过,也只是书面语中的一部分倒装现象。如:
  (7)他走过采,悄悄地,慢慢地。
  (8)大家都来了,从东,从西,从南,从北。
  陆俭明(1980)认为,像上面两例这样的“句子实际上是仅见于书面(多见于文学作品中)的一种欧化句式”。“这种所谓状语倒装的句子跟本文所谈状语和中心语易位的句子根本不一样:第一,从语音上看,这些所谓‘倒装的状语’都不轻读,‘前边都有停顿’;第二,‘这些倒装的状语一般都是并列的结构’。而我们所说的后移状语都不是并列的结构;第三,这种所谓‘倒装的状语’不见于口语,只见于书面语,这跟我们所谈的状语和中心语易位的句子只见于口语的情况正相反。”
  张燕春(2004)认为例(7)、(8)和例(9)、(10)都应该看做倒装句,“看一个句子是不是倒装句要依据‘语法结构关系’,语法结构关系就是指主谓、述宾、述补、偏正、联合等结构关系。书面上的倒装句也是结构的倒装,应该视为倒装句。”如:
  (9)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义勇军进行曲》)
  (10)如果我能够。我要写下我的悔恨和悲
  哀,为子君,为自己。
  我们把这样的倒装称为语法学的广义倒装。
  
  (二)修辞学的倒装
  1、定义多样
  修辞学对倒装一直缺少明确的、大家共认的界定。陈望道(1932):“话中特意颠倒文法上逻辑上普通顺序的部分,名叫倒装辞。”张弓(1963):“为了加强某种语气,或突出表现某种内容,或调协音律,特地把寻常的句法的词语次序改变颠倒一下,这叫做倒装辞式。”吴士文、冯凭(1985):“倒装是说话或写文章的时候,为了修辞的要求,特意打破常规,把文中某些前后成分变换一下位置的一种修辞方式。”谭永祥(1992):“有意颠倒词语的一般顺序,创造出一种有异于散文和口语的特殊句型,这种修辞手法叫‘倒装’。又叫颠倒、倒字。”各家定义不一,强调的重点不同。
  2、范围各异
  从所举例句看,各家倒装的范围相差较大。总的来说,范围不够确定。
  陈望道所说的倒装范围最广。“第一类,随语倒装。……大多只是语次或语气上的颠倒.并不涉及思想条理和文法组织。”共举8例,只有部分例句在后来的修辞学著作中看作倒装。“第二类,变言倒装。……虽然也是颠倒顺序,却往往涉及思想条理和文法组织,同第一类单属程序上的倒装不同。”也举8例,后来的修辞学著作一般不看作倒装句,语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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