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2期

“并、又”与否定词连用的多角度分析

作者:杨 彬

都比较容易进入该类语篇,所以在文学类语篇中“并+不”和“又+不”的出现频率明显高出另外两类语篇;但是由于礼貌原则的限制,含有辩驳意味、表达不满情绪的“又+不”不可能广泛使用,这或许是“又+不”的出现频率远低于“并+不”的原因。而“并”重在客观陈述,语气比较平和,既可用以陈述事实、叙述经过、状况,又可用来指出偏误、辨明事理。因而适用的范围很广,既能用于口语,也能大量用于书面语。“又”重在否定某种做法、行为、心态,主观色彩较浓,语气强烈,常与反问句连用(《现代汉语八百词》所举的三个例句都与反问句连用),因而它主要出现于口语,在不同的场合,“又”可以表示不同的情感态度。如:
  (26)单又不占个座位,怎么不能进?(本句中含有较强的反驳的意味,传达出说话人强烈的不满)
  (27)大姐的要求又不很大,有几吊钱就解决问题.姑母何必不大仁大义那么一两回呢。(本句中含有明显的劝说的意味,表达了说话人替大姐着急的心态)
  (28)没关系,你又不是故意想撞我的.再说.我又没伤着。(本句中含有为时方开脱责任的意味。传达出说话人亲切友善的态度)
  3.2.2 科技类语篇中表加强否定语气的“并”与“又”的出现频率差异显著,这是因为科技语体的功能在于准确地反映客观事物、现象及其内在规律。反映在语辞运用上,要求能做到对科学概念、事理的准确表达,不需要(甚至排斥)描绘形象色彩和感情色彩,科学的客观性排斥情感的褒贬好恶。因此,含有鲜明情感态度倾向的“又”与科技语体的表达要求相冲突,难以进入该类语篇。例如:
  (29)素质本身并不是心理.心理是在外界环境作用于人的神经系统才得以发生的。
  (30)对于男女少年来说,青春期的发身是全面的生理变化,并不局限于性器官。上述两例。都来自心理学语篇,重在厘清概念、阐明事理,强调科学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如果用“又”来替换两例中的“并”,无疑会降低语言表述的客观与严密。并会影响整个语篇风格的统一性。
  3.2.3 法律法规类语篇隶属于公文语体中的规约体。规约体是公文语体中最具有权威性和约束力的分语体。这种语体具有庄重的格调,持重而严肃。这种庄重的语言格调.是由一系列语言材料、表达手段为物质手段来体现的。法律法规涉及国家、集体的根本利益、公民个人的切身利害,所以必须做到准确、精练,不容辩驳,所以这种语体淡化事相情态的叙述,也不讲求事理的分析阐明,而是律令条规的颁布,具有强制执行的权威性和庄严性。所以,侧重客观叙述、辨明事理的“并”可以进入该类语篇,但频率较低;而具有鲜明感情色彩和主观情态的“又”就完全不能进入该类语篇,否则会影响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庄严性。
  
  4、小结
  
  综上所述,在表示加强否定语气方面,“并”和“又”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差异,前者的功能侧重客观陈述、辨明事理,语气客观平和;而后者则侧重主观评价.语气强烈,在不同的场合可以表示不同的情感态度倾向。这种功能上的差异是二者的语义特征造成的,前者重在否定语境预设,以指明事实、阐明事理;而后者则通过否定事实来指涉言外之意,对受话人的观念或行为进行辩驳。二者在语体选择上也存在着非常明显的差异。在教学中,应该引导学生认识这些差异,从而正确掌握它们的用法。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