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6期

先秦时期汉语中的合叙与铜器铭文的释读

作者:李义海




  (13)《兮甲整》(《集成)16.10174):“淮夷旧我帛亩人,毋敢不出其帛其积进人。”陈梦家先生(2004:325)指出:“帛晦人(或臣)是出帛、出积之人,犹言贡赋之臣。……铭云‘毋敢不出其帛、其积’,主词是淮夷,动词是出(即缴纳),宾词是帛与积,‘其’是领格代名词(即淮夷的)。”其后,李学勤先生有进一步考证,并揭示出帛、积与进人三项并列这一真相:“‘晦’,《大系》读为贿,并引《周礼·大宰》注:‘布帛日贿’,都是正确的。所谓‘旧我帛贿人’是说淮夷久为周朝入贡布帛的臣民……以下两句,杨氏读为‘毋敢不出其帛其积,其进人其贮’,以为两句后面‘其’字都与‘之’字同义,这样,‘其进人其贮’就无法解释了。帛、积、进人应当是并列的三项。‘积’在此处是狭义的。即古书的‘委积’。孙诒让注解《周礼·大司徒》,指出‘凡储聚禾米薪刍之属,通谓之委积’,‘盖积本为露积之名,总言之凡仓之属亦称积’……‘进人’的‘进’,杨氏已说明是‘纳入’的意思,所以‘进人’即向王朝贡纳的供服役的人。”。此后,笔者又在李先生的启发下,通过对铭文的语言考察,发现:如果“帛晦人”如前贤所说是个偏正性名词短语,“晦”字如郭氏读为“贿”训为“布帛”,“淮夷旧我帛贿人”一句便可以理解为“淮夷旧我帛人”。这就意味着,在西周王朝看来,淮夷只是贡纳布帛的外臣,没有纳奉“其积”乃至与之并列的“进人”的义务,这与下文的“毋敢不出其帛其积其进人”正相矛盾。因此,笔者以为,“晦”字当如字读,其义为田亩,语义与“积”也就是李先生所说的“委积”相应,不能破为“贿”;“人”与“进人”也就是“向王朝贡纳的供服役的人”,认为“淮夷旧我帛亩人,毋敢不出其帛其积其进人”,相当于“淮夷旧我帛,毋敢不出其帛;我亩,毋敢不出其积;我人,毋敢不出其进人”。(李义海,2003:99—101)
  以上四例,不仅说明西周金文中存在着合叙句,而且也揭示了合叙句考释应遵循语义原则。
  
  4 金文合叙句考释举隅
  
  下面几个语句,基本上具有合叙句的上述前三个特点。如果根据合叙句的释义原则,可能会做出比较合理的理解。
  (14)《室叔簋》(《总集》4,2722):“唯王五月辰在丙戌,室叔作丰姑憋旅簋,丰姞憋用宿夜享考于撤公于室叔朋友。”
  内中的“用宿夜享考于翛公于室叔朋友”一句,《铭文选》377在读“考”为“孝”之外无说。按照《铭文选》377的理解,“用宿夜享考于翛公于室叔朋友”,便是“用宿夜享孝于撇公于室叔朋友”。该句有“享孝”“于翛公于室叔朋友”两个联合结构,这两个结构中的动词与名词如果分别组合又可以构成两个句式相同的句子,还共用“宿夜”这一时间名词,基本具备合叙句的条件。我们知道,“享”的受事对象应是先人或神明,在句中它的宾语应是“翛公”:“孝”与“享”义近,西周金文中常见“孝享”连文,同“享”相同,它的宾语不能是“朋友”(西周金文中用以引进对象的介词“于”,有时不出现,如用以表示追孝的习语“用孝享前文人”。所以,“前文人”既可以视为“孝享”的宾语,又可以理解为省略了介词“于”的补语)。因此,《铭文选》377读“考”为“孝”,虽然有《杜伯盨》(《集成》9,4448)提供文字上的事例(详见下条语例),还是难以成立的。拙见以为,本铭的这个“考”,应读为动词“好”。“考”,《广韵》“苦浩切”,溪纽皓韵,上古属溪纽幽部;“好”,《广韵》“呼晧切”,晓纽晧韵,上古属晓纽幽部。“考”“好”音近可通。“好室叔朋友”,指的是亲睦室叔的朋友,这与《乖伯归夆簋》:“归刍……作朕皇考武乖几王尊簋,用孝宗庙享夙夕,好佣友与百诸婚媾”中用以表示作器目的之一的“好朋友”如出一辙。同样,《杜伯盨》的相关文句,也应如此理解。
  (15)《杜伯釜》(《集成》9,4448):“杜伯作宝盨,其用享孝于皇神祖考于好朋友,用DE]寿,丐永令。”
  (16)《叔向父簋》(《集成》8,4242):“余小子嗣朕皇考,肇卧型先文祖,恭明德,秉威仪,用重恪奠保我邦我家。”
  “用重恪奠保我邦我家”一句,《铭文选》409无释。按:西周金文中的“奠”,有安定、平定之义,于西周晚期金文凡十二见,除本铭之外,其宾语为“王令”者凡四见,为“师”者一见,为“四方”者一见,为“四国万邦”者一见,余皆为“周邦”。从词义的角度来看,“四方”、“四国万邦”与“周邦”以及本铭的“我邦”,均指周邦。再者,叔向父禹所“保有”的对象,不可能是周王的“邦国”。所以,“奠保我邦我家”,如果分开来表达,就是“奠我邦”、“保我家”。
  (17)《师口簋》(《集成》8,4313):“师口虔不惰,夙夜恤厥将事,休既有功——折首,执讯无计徒驭,敺俘士女羊牛,俘吉金。”
  《铭文选》439:“驱俘士女羊牛:俘虏了淮夷的青壮男子和妇女,还有羊和牛。”按:《铭文选》439漏释“驱”字。就语义关系而言,“驱俘士女羊牛”,就是“驱羊牛俘士女”。
  (18)《禹鼎》(《集成》5,2833):“肆武公亦弗忘朕圣祖考幽大叔懿叔,命禹肖朕祖考政于邢邦。”郭沫若先生(1999:108)指出:“此鼎新近有同铭之器出土,所谓‘成’实是‘禹’字,与厉世《叔向父簋》之叔向父禹为一人。”“据新出《禹鼎》铭文日‘朕皇祖考幽大叔懿叔’,盖幽大叔为皇祖,懿叔为考也。”《铭文选》407:“肆武公亦弗忘朕圣祖考幽大叔懿叔:武公未尝忘怀我的祖考幽大叔、懿叔。”按:本铭“祖考”并提于前,“幽大叔懿叔”分承于后。据《叔向父簋》(《集成》8,4242):“叔向父禹日:‘余小子……作朕皇祖幽大叔尊簋……禹其万年,永保用’”,知“幽大叔”是“皇祖”,“懿叔”是“皇考”。郭氏《系考·夷王·成鼎》眉批得之。《铭文选》439在明言“叔向父禹与禹鼎之禹同为一人”的前提下,不仅没有依据禹的世系辨别禹的“祖”“考”究竟分别是“幽叔”“大叔”中的谁人,反而舍弃郭说于不顾,虽然出于谨慎,却与真相失之交臂。
  (19)《右盘》(《集成》16,10150):“唯右自作用其吉金宝盘乃用万年子子孙孙永宝用享困用之。”
  本铭,发掘报告不加标点。按:“自作用其吉金宝盘”,即“用其吉金,自作宝盘”。
  (20)《盐叔壶》(《集成》15.9625、9626):“择厥吉日丁盗叔之尊壶困用之。”本铭,发掘报告不加标点,学界均在“丁”“壶”之后逗断,铭末句绝。
  从表意的角度来看,“择厥吉日丁”、“盗叔之尊壶”与“永用之”均表意完整,并且“某人之某器。永用之”也出现在同墓出土的两件鼎铭上:“一件器内底铸铭文两行八个字:‘盅之登鼎,其永用之。’另一件鼎内底铭文两行八个字:‘盗叔之行鼎。永用之’。”见随州市博物馆精编《湖北随县新发现古代青铜器》第144页)
  因此,在铭文释读方面,吴振武先生(1982:663)关于本铭大意——“盗叔之尊壶是选择了丁日这样一个吉利的日辰铸造的”——这一理解,给铭文的通读指出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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