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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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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以为Kin的找寻会有结果,没想到四个月后他收到一封来自台湾的信,当下他毅然决然的告别暂居的黑街,背起行囊迈向未知的世界。 家对他来说是个遥远的梦,他已经不记得欢笑的颜色,除了钢琴声他一无所有,孑然一身漂泊在茫茫人海中。 说电奇怪,对于酒馆的伙伴们平时聚在一起从不觉得有何珍贵处,可是一旦分离,他竟怀念起维也纳森林悠然的气氛,以及阳光般的侍者James和尽说冷笑话的酷酒保Hermit。 当然Kin的自得和风趣也是不可或忘的,他们丰富了他贫瘠的灵魂,让寂寞的他有了个歇脚的地方,分享孤独的滋味。 “居无定所也是一种寻找自我的快乐吧!至少季先生不是流浪成癖的怪叔叔。” 风夕雾打趣的椰揄,羡慕他闲云野鹤的清闲。 怔了怔,她的话让季靳为之一愕。“请叫我靳,我的朋友都这么称呼我。” “靳,”她笑笑地牵着车与他并行。“很高兴能当你的朋友。” “不客气,这是我的荣幸。”莫名地,他喜欢她笑起来淡淡的模样。 “喂!你还真是不客气呀!淑女装模作样表示大方的时候,你应该非常知书达礼的回一声谢谢,不客气是我的台词,你怎么好意思抢女孩子的话。” 她做出“你该羞羞脸”的表情,为他的不可取感到孺子不可教的痛心。 “是吗?”眉毛一扬,他眼底渗入些许的笑意。“下回我会谨记风小姐的教诲,别去挡一辆煞车有瑕疵的淑女车。” “哎呀!你这人真无赖,拿人家的糗事当笑话看。”她徽嗔的跺了两下脚,双颊飞红地显得羞人。“还有你叫我夕雾就好,别文啾啾地喊我风小姐,人家的疯病早就好了。” “嗄?你有病?”换他一讶的为之傻眼,不由自主的看着她。 噗哧一笑,她雪嫩的肌肤浮上艳色。“你是老实还是常被人骗,我随便说说你也信。” 此风非彼疯,她可不想疯小姐、疯小姐常挂人们口中,到时人没疯早晚也被他们叫疯。 季斩微拧的眉头一松,有种冲动想捏她顽皮的鼻子。“有没有人说你很调皮?” 她故作思考的低吟了一下。“嗯,好像没有耶!我一向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尊师重道、孝顺长辈,是个百分百零缺点的优良典范。” 并非她在自我吹嘘,从小到大她就是认份的孩子,健康上的不允许让她只能单向的朝课业着手,学测成绩很少跌到第一名以下。 不管在台湾还是法国,她向来是师生眼中最优秀的模范学生,实事求是不好高好骛远,踏实认真不骄矜,乐于和周遭的人分享学习的乐趣。 应该说她非常懂得人性自私的一面吧!看过她父系那一方争权夺利的丑态,她反而省悟自己要的是什么,不愿同流合污的玷污上帝赋予的纯净灵魂。 名与利不过是一场如过眼云烟的厮杀游戏罢了,她从不认为自己适合拿起刀剑冲锋陷阵。 但求一份心灵的美,平静的祥和何尝不是一种快乐,何必为了谁强谁弱争得你死我活,血流尽还不是要从头开始,再次周而复始的轮回填不满的欲望空洞。 “听起来很自负,让人很想逼出你的眼泪。”她绝对是男同学最想欺负的对象,爱她又恨她。 清朗的美目一扬,她好笑的回敬一枪。“至少不会有同性想追求我,以阁下的尊容大概是老少咸宜,男女通吃吧!” 他阴柔的外表俊美得如绝世佳人,偏柔的五官既优雅又带着女性的柔媚,不被错认可能很难。 初见他的时候,她以为他是希腊神话中化身水仙的美少男纳西斯,酷似女子的绝色美颜让身为女人的她都觉得汗颜,对他模特儿般身段感到惊艳。 “你知道吗?嘲笑我这张脸的人通常下场很悲惨。”可是被她调侃他却觉得很愉快,她的言谈举止不至于令人乏味。 他很少在一个女人身上看到刚柔并济的特质,但她柔中带刚有着坚强的意志,清新的气质和不急躁的态度让他不想筑起一道冰墙,与她同行是件愉悦的事情。 只是她的皮肤未免白得透明,好像她是空气中一抹幽魂,伸手一捉会穿透她的身体,脆弱得让人不敢用力碰触薄弱的躯壳。 摇摇头,他为自己可笑的想法感到莞尔,人不是冰不会一碰即碎,她水嫩的肌肤太细致了,容易引起别人的错觉。 风夕雾不怕他“灭口”的回道:“请问他们葬在哪里,我好备鲜花素果去祭拜一番,死得不明不白的孤魂野鬼是很可怜的。” “你……”季靳朗声发出近二十年不曾有过的大笑,牵过单车减轻她的负担。 “你真是个宝呀!” “谢谢,但我不会回应一句——你是我的知己。”她扮了个鬼脸陪他一起笑,一点也不像二十四岁的成熟女人。 风轻轻地拂过颊边,两人像相交多年的好朋友顺着一条直路走到底,默契十足无话不谈,宛如一对交往已久的情人笑语晏晏。 山里的温度虽然较乎地低,但一人了夏还是酷热难当,吸收地热的柏油路散放一股闷热的地气。 小镇上的人不多却热中于别人的事,近年来日趋增多的观光客为这山城带来一些繁华,然而他们仍不改探人隐私的乐趣,一见两人有说有笑的并肩同行,不同版本的故事内容又热闹出炉。 “啊!对了,你目前住在顾妈妈经营的忘忧山庄吧?”风夕雾小心翼翼的问道,做贼似的神采十分可爱。 “有问题吗?”心弦一拨,他下意识的空出一只手拨拨她的头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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