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铃兰(3)


  我都不觉得。多年来都在那两家店买东西,因为招呼好,货色齐,而且经济,万一褪了色,还可以拿回去投诉。

  我不觉得自己周身名牌。我现在穿衣服纯为护体,早不讲究花式,况且做我们这种公司,也不必花姿招展,同事们都很朴素。

  但在家庭主妇眼中,我还是名牌崇拜者。

  我耸耸肩。

  在路上逛也不是办法,我坐下喝一个龙虾汤,吃一块面包。

  到八点多才踱回家,开了电视机,躺到床上,鼻中还似有铃兰的香气,此刻又后悔没把花带回家来。

  他的电话始终没有来。

  第二天是新年,我伸一个懒腰,深觉这一天跟另一天没有什么分别。

  离婚后,只觉清静的日子便是好日子。

  我并不想说谁是谁非,真的要开起研讨会来,自然百分之一百我是人非。

  对象是家人所认可的,我并不是叛逆的少女,故意走一条错路来得标新立异。只是我的对象在婚后与他在婚前的包装是完全两码子的事。而且不要怪我不在事前看清楚,这种事在事前是永远没法子看得通的,等于买六合彩一样,六个号码在没开奖前怎么会知道,所以不必严肃地教训结错婚的不幸人士。

  于是离婚了。

  分手后似陌路人一样,完全没见过面。

  真庆幸自己有份工作,在事后可以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真的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可以这么说,但怪自己多此一举,结什么婚,别以为社会开放,一般人士仍然振振有词,离婚妇人长,离婚妇人短,旧闻当新闻,老是咬着不放。

  去年农历年,跑去作客,一个老头正在派红封包,走到我面前,托一托眼镜,上下打量我,忽然说:“你结过婚,不给你。”

  我又没向他拿!

  无端受许多这样的气,很觉无味。

  为免招致更大的侮辱,便索性守在家中不出去,更似心中有愧,我几乎要怨起吃人的礼教来。

  每个人走的路都是他自选的,既然认定要这样走,也没有什么好怨。

  我也不似在等谁的电话。

  电话铃很少响,也不找人—人也不找我,公平交易。

  从前刚同配偶分手,也有男人醉醺醺在晚上十一点半左右打电话来:一我们在黑天鹅,你来不来?”

  我还想给他一个落台的机会,正支吾,谁知他喝我:“不用找借口多噜嗦,你到底来不来?”

  我只得说:“不来。”

  他立刻摔了电话。

  你瞧,还怪我。

  这种电话,不听也罢,并不是酸葡萄。

  空的时候顶多同女友去吃杯茶,也不能常去,因没有太多的消息要交换,大部份的时间还得靠自己打发。

  幸亏我是电视迷,而本市的电视节目那么精彩,百看不厌。

  大概是要这样终老的,我老笑自己。

  但一则乐得清静,二则我还有时间,即使十年后再出动,也不过三十六岁。

  三十多岁的漂亮女人不知有几许,现在的趋向是:什么,你末够三十五?那你不配做有味道的女人。

  而二十六真是尴尬年纪,不三不四,我决定坐在家中修炼一段时间,同时致力事业。

  每个成熟而标致的女人都有独当一面的工作。

  我心一直牵记那盆铃兰。

  哪位男士那么好品味?

  会不会是同事们开我的玩笑。

  大抵不会、男同事不是结婚三十年,就是夜夜笙歌,怎么会有空同我开玩笑。

  女同事忙谈恋爱,忙打毛衣,自然亦无暇兼顾。

  这么说来,竟真有人想请我跳华尔滋?

  我想来想去想不出这个人是谁。

  一月一日就是这么胡里糊涂过去的。

  上班第一件事便是去注意那盆铃兰。

  真神秘,一个钟都没有掉,看上去似假的一样,香气馥郁。

  电话铃响,茱迪的声音,“甄小姐,我不舒服,想去半天假,上午我已叫莉莉过来替我,她老板出去开会。”

  “好,”我说:“下午见。”

  张太太进来找我,我立刻说:“我已经找人在打笔记,下午可以交给你。”

  “你的茱迪呢。”她横一横眼睛。

  “病。”

  “你老让她病,宠坏她,你看我那彼莲,我可不给她病。”她有点自得,转身出去,扬起一阵风。

  我很服她。

  也许茱迪是真病,也许假病,有什么相干?广东人说的,吊颈也给人透透气,何必逼人太甚。

  也许我不及规格,也许做老板一定要有那个样子,让下属听见他名字都吓得膝头撞膝头。

  下午茱迪回来。小姑娘是真的病了,一直吸鼻子,面色苍白。

  她一手扯看外套,另一手把信件递进来。

  今晨我没有出去取信。

  同样一只小小白信封落入我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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