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7期

徐江关于语文教学的错误观点举隅

作者:蓝瑞平




  在其《中学语文“无效教学”批判》一文的诸多谬误受到严肃批评之后,徐江先生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思想观念、认识角度和学术态度等诸多方面存在的种种缺陷和偏激,又抛出了他以为更加得志的《改造解读思维:从无效到有效》一文(见《人民教育》2006年6期),用近乎鸣冤喊屈的语气和故意搬起石头砸自己的头的方式,说笔者将他“上纲上线”定性为语文的“罪人”。这一招十分滑稽——简直就是民间所言的端起大便盆往自己头上扣!笔者发表在《人民教育》2005年23期上的原话是:“中学语文教学也是一门很高深的学问和艺术,它包含着‘文学’,但又不仅仅是文学。如果谁想要仅仅立足于大学文学院的基点,对内容庞杂,过程繁杂,地位重要万众瞩目的中学语文教学随意地评头论足,而且又总是谬论‘多多’,那只能成为中学语文教学的罪人罢了。”不知道徐江为什么就自愿地把“罪人”的帽子给自己戴上了。
  假如徐江先生的逻辑思维还比较清晰的话,断然不会将“罪人”的“帽子”就自己“戴上”了。这难道不是在强辞夺“理”,指鹿为马么?
  当然,徐江先生的《改造解读思维:从无效到有效》一文终于比他的《中学语文“无效教学”批判》一文显得理智了些,在叫屈之后终于来了一句“我批的是中学语文‘无效教学’,而不是‘无效的中学语文’”。这比之《中学语文“无效教学”批判》一文来说,毕竟是一个了不起的进步,为此,笔者必须祝贺徐先生。
  然而,徐江终归是徐江,他终归不肯放弃他粗暴地强加给中学语文教学中存在的某些不足或缺失的罪名——“无效教学”。
  关于中学语文教学中是否存在“无效教学”这一问题,白亚芳老师的文章已经作了回答,明确告诉徐江同志“中学语文教学‘无效教学’根本不存在”,而徐江充耳不闻。
  张定远先生曾说:“中学语文教学肯定存在缺点不足,但成绩是主要的。认为语文‘误尽苍生’、中学语文教学‘无效’的人,其观点是错误的,他至少不太了解中学语文教学的性质、任务、现状。”徐江会信么?难。中学语文教学这么大一项工程,能没有这样和那样的“问题”么?但如果对这些“问题”采取和善的态度、帮助的态度,而不是呵斥的态度、夸大其辞的态度,都在“教书育人”的中学教师们,有谁会不接受呢?
  早在1978年,吕叔湘先生就曾批评过中学语文教学“少、慢、差、费”,那不能不说是严厉的,但吕老他的态度多么和善啊,他始终没有说中学语文教学中的哪一个方面“无效”,因此没有一个人不接受吕老的批评,而且从此不断地改进自己的工作,不断地为中学语文教学的伟大工程添砖加瓦。
  二十七八年过去了,中学语文教学虽然仍然存在很多问题甚至错误,但无疑较之二十几年前大进了几步。也就在这时,徐江先生却不以为然了,视中学语文教学的主要成绩如空气,容不下中学语文教学中必然会存在的种种缺失(这也好比徐江从读小学到中学,从读中学到大学,从读大学到当大学写作课教师这一漫长过程中会写一些错别的字、会说一些错误的话一样),极为粗暴地将中学语文教学中存在的一些缺失打入“无效教学”的天牢,而且欲将宣判其死刑。这难道不是强辞夺理、指鹿为马么?
  徐江先生还用“其实,蓝先生根本就没有明白我的文章之所指。我批的是中学语文‘无效教学’,而不是‘无效的中学语文’。蓝先生却回避这个本质论题,曲解别人的论点,制造一个对立面,这是以诡辩的方式拒绝批评。他的文章不值得再驳,我想再谈造成“无效教学”的原因以及如何改进并走向“有效教学”这样近乎小学生思维层次且十分粗鲁的语言来替其《中学语文“无效教学”批判》一文的错误言论辨解,可笔者与广大语文教师从来都承认我们工作中的不足,从来都是善待别人的批评(比如上述文字中一系列陈述),但徐江硬是要说笔者“曲解别人的论点,制造一个对立面,……以诡辩的方式拒绝批评”。这难道还不能说明徐江先生其文其人的强辞夺理、指鹿为马么?
  然而“辞”是“辞”,“理”是“理”,鹿是鹿,马是马。不足、问题、缺点、错误毕竟各有各的性质,它们都与“无效”有别。可是徐江先生——总在其文章中喜欢标榜他自己的东西为“哲学式”(如“下面我就前边的问题作哲学式回答——重讲学习《游褒禅山记》的意义是什么”)的徐江先生,居然就把中学语文教学中的种种不足统统地宣判为“无效教学”,实在有点滑天下之大稽,难道徐江先生真的对“无效”的含义不解么?难道这就是欲在中国二十一世纪所向风靡的徐氏“哲学”么?
  徐江在其“反思错误的解读”的论述中说:“中学语文教学之所以出现“无效”或者说“低效”甚至是“负效”现象,第一个原因就是语文老师解读思维活动层次低到文本解读水准线以下。以错误的解读引导学生,这怎么能提高学生的语文素质呢?”然后举了《谈骨气》一文的解读例子,随之抛出他的“命题”——“既然举这样三个例子“充分”证明“我们中国人是有骨气的”,那么我举三十个、三百个汪精卫之流的事例不就更充分更有力地证明“我们中国人是没有骨气的”吗?这个命题对吗?
  笔者认为:徐江所言的“低效”可信,“无效”“负效”言之无理,即便是徐文例说的关于《谈骨气》的“简单”解读,对于初中学生的阅读解读来说,也不可能是无效的,能把文章读成那样子也就达到了“相应”的要求了,“无效”、“负效”从何说起呢?难道非得按照徐文后面所言的“哲学化解读”、“取独步解读”才是“正确”的“有效”“高效”“正效”的解读么?非也。笔者一直认为徐江虽然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和想象能力,但基本不懂得中学语文及其教学,这从他对《谈骨气》这篇定在初中段的语文课文的常规解读及其缺失理性的批评指责就可以得以进一步证实:
  1.“中学语文教学之所以出现“无效”或者说“低效”甚至是“负效”现象,第一个原因就是语文老师解读思维活动层次低到文本解读水准线以下”之说,说明徐江对初中学生的接受能力、理解能力、思维水平都不了解,而总用他自己的接受能力、理解能力、思维水平等同于学生,强加给学生,这无异于对牛弹琴,曲高和寡。徐江先生哟,为什么总要以你“独个”的“能力”来要求初中学生呢,莫非徐先生在当初读中学时就真正具备了“哲学式解读”能力了么?即便是你当年已经如是,那也只因你是神童,现实也不可能让所有初中学生都一下子达到你的“天才”的能力。初中生就是初中生,在初中一年级能导引学生读出“三个事例证明中国人是有骨气的”这一层面的蕴味来就很不错了。因此,徐江先生对语文教师的指责“第一个原因”就是在强辞夺理,就是要指鹿为马,其言“以错误的解读引导学生,这怎么能提高学生的语文素质呢”,是粗暴无理的。
  2.徐文说:“至今人们在讲吴晗先生《谈骨气》一文时,通通都是简单地说文章的中心论点是‘我们中国人是有骨气的’,文章使用‘文天祥不降元’、‘闻一多不怕暗杀拍案怒斥反动当局’、‘一个穷人宁可饿死不食嗟来之食’,三个例子‘证明’了‘我们中国人是有骨气的’”,这说明徐江先生对当今的初中语文教学实践不了解,言而无理。《谈骨气》作为名篇。徐江文中所言的“解读”是一种,但实际教学中决不仅此一种。教师们往往根据自己学生的实际,从自己钻研原文得到的感悟立足,结合教学的目的、要求去施教,不同的教者就有不同的思路;甚至同一个教者在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教这篇文章时,也决不会如徐江先生所言的“通通都是简单地说文章的中心论点是‘我们中国人是有骨气的’”之类的一种教法,这是实事。即便是一个刚走上教学工作岗位的新教师,他也决不会如徐文所言“简单”得“通通”,这也是事实。可是徐江先生就是不肯承认这些事实,不尊重这样的事实,硬是要用“通通”、“简单”之类的独撰来丑化事实。这难道不是强辞夺理,指鹿为马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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