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2期

对话:教师的发展与课程发展

作者:冯晓霞 李 薇

欧教育,他不说它是一个模式,他只说它是某种模式的一个,比如说它是相对于儿童中心的儿童本位的这样一种课程模式的一种特例。他还认为,理论是清晰的,实践是混乱的。我认为所谓实践是混乱的,是说在一个理论下,甚至在一个模式下,实践的形态可以是多样化的,我还认为,教育本身是一个追求理想的事业,作为一个教育工作者,心中要有一些基本不变的东西。比如在儿童观方面,我们认为孩子是有能力的,认为童年期的生活本身是有价值的,而教师的角色也不应该是一个灌输者,而是成为孩子中的一员,就像《纲要》中所说的,教师是支持者、引导者、合作者。也就是说,我们自己要有关于教育的基本信念,而且掌握一些基本的分析问题的方法。比如说观察,我曾经说过,如果教师不知道为什么要通过观察来搜集资料,怎么去解释自己搜集来的这些资料,即使观察记录再多,装了几麻袋放在教室里头,除了应付检查之外,都是没用的。其实,我想说的是,只有当观察孩子成为了教师的需要,而不是某某部门要求教师必须完成的一个任务时,观察的目的也就达到了。由此看来,只有教师们自己确立了对于教育的一些基本的看法,以不变来应万变,那么不管谁介绍什么新的模式,他们自己的思想都有了一个主心骨。否则,今天这样,明天那样,可能最后实际上没有留下来什么。
  李薇博士:刚才冯老师阐述了课程模式和理念的问题。我个人认为,每一种课程或者教育方式都是建立在一定的理念上的,这个理念包括了对在课程过程中参与的这个人,也就是基本人群——儿童、教师的根本看法是什么,他们在课程当中的地位和角色又是什么。可是,平时教师们在接触形形色色的课程模式的时候,往往没有花时间把它的基础理论搞清楚,其实这是界定某个课程怎么开展的一个最基本的东西。另外,现在的许多课程是由教师以外的专家们编出来的,这种课程在英文里有一个专门的名词——教师保险的课程,即不管是什么教师,只要拿它来教都可以。但实际上在多年的幼教实践和研究中,已经证明了这样的课程是不存在的。因为教师想好了要给儿童传授的东西,可由儿童产生出来的东西往往不是教师期待的东西。这点我觉得有必要提出来,让大家对形形色色的课程有一个思考和分析。
  冯晓霞教授:对现在编的各种各样的互动设计,我不想把这个事情说得很绝对,我自己也编过。我觉得这类书的编写初衷应该还是希望能够为一些一线教师提供一个参考和借鉴。比如说,过去当大家在社会教育这个问题上都不太了解角色扮演和移情训练这样一些新的教育技术时,我们把设计好的活动案例提供给教师,让教师去理解这个案例,知道为什么可以这样做,这对教师还是有帮助的。我不想把这个事情一棍子打死。
  李薇博士:冯老师,你刚才说的这个案例,还是一个特定的例子。因为在你们提供的案例中,把前因后果都完整地向教师提供了出来,使得教师能够从这样一个过程中来吃透为什么这么做的精神。我觉得,这才是我们真正应该去努力为教师开发、提供的教育资源,而不是脱离实际情景地用一种抽象化的、似乎是放之四海皆准的方式去设计一个个孤立的课程。
  冯晓霞教授:这里还有一个关键问题是,我们的教师怎么去看待由专家设计的各种课程以及其中的理念。不管设计者原来的主观意识怎样,我想要这些东西发挥积极作用,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我们的教师把它看成类似于德国根舍因提到的范例式教学中的一种范例。也就是说,教师不要只关心它是怎么样做的,一定要关心它为什么这样做。教师们在看到这样的设计、那样的设计,这样的模式、那样的模式时,不应该把它看成是给儿童设定好的课程,而是当作给我们来学习该怎样组织、该怎样了解儿童、该怎样给儿童提供学习条件的一个教学实例,如果我们只是看它怎样做,又急于求成地把这些东西搬到实践中去,那么我们就会得其形骸,而失其精神。我前面已经讲过,所谓理论是清晰的,实践是多样化的,其实就是说在同一个理论下,实践的形式是可以多种多样的。如果我们的教师真正理解了理论的精神,就完全可以自己创造出各种各样新的东西来。在幼儿教育中,会不断有新的做法被创造出来,每一个新的范例在表征同一个理论的时候可能有自己突出的一面,但是如果我们只关心一个个样式,可以讲我们是永远学不完的,我们会因追风而疲惫不堪。
  
  (何 锋 田 杰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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