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6期
论大学语文的课程方向与内容构建
作者:李瑞山
明的。但问题在于必须区分“语文”与“文学”,尤其不能使学生误认为文学地位独尊,其他文体均卑之无甚高妙。对文学感兴趣的学生可以另外选修文学类课程,且修习“大学语文”课的学生未来多数并不以文学为专门职业。因此“大学语文”不能只讲纯文学作品,更不能成为文学史的压缩板,不能上成中文系的文学理论课。“语文”既有其自身需要研讨的问题,它所揭示的语言形式也较文学更为多样。语文教育的目的不是培养小说家和诗人,而是使学生经由包括而不是只有“文学”的多样文体文本的阅读、领会,把握汉语文的多种境界和多种表达交流方式,以便在较文学广阔得多的个人生命和社会生活中享受语文的魅力。
“大学语文”与讲授美学理论的课程也不相同。“大学语文”课程重视审美能力的培养,但其重点在使学生对语文材料和语文表现中所展现的语文之美、长于其中的母语之美具有领悟和感受能力,而不在于美学知识、审美理论的传授。“大学语文”课不宜上成纯美学课。
“大学语文”与大学里纯粹的写作课程不同。“大学语文”课也会涉及文章写作,主题是唤起学生对自我表达和公共表达的兴趣和愿望。但不以写作训练为主,无需直接讲授例如读书报告、公务文书或学术论文的写法,不应讲成“应用写作”课。学生写作水平的提高,需要长时间的不断积累,而最根本的环节,正在于对经典的、优秀的汉语文作品得法的示范性解析和大量的阅读,使学生知晓什么是好文章,什么是文采、意蕴和个性风格,才有可能解决写作的致命伤,摒除虚假、浮泛、滥情、刻板和模式化的写作痼疾。
“大学语文”与文化史或中国传统文化概论类课程不同。“大学语文”课程的主题是母语学习。母语既是文化的载体,其本身也就是文化。“大学语文”课程要让学生由母语学习中接受文化浸润,体味民族文化的精髓,但不宜把文化史知识作为讲授重点和本体,演变成无所不包或点点片片的文化概论。
“大学语文”与专门的人文教育课程也不同。所谓“工具性”和“人文性”区别对立之说,近年甚是热闹。由基础教育延至高等教育,以致凡论“大学语文”者,言必称“人文性”。似乎抓到这个法物,“语文”就有救了。似乎非如此强调即降低了自家品位,全然不再思考单独设立“语文”一科所为何来。人文启蒙的重要性,谁也不会否认。但是,人文教育虽是“大学语文”讲授的题中应有之义,却不可能是“大学语文”课程的主要任务。如果真有所谓语文的“工具性”和“人文性”之别,二者本就水乳交融,实际上难于截然划分。语文自然而然地包含人文知识和人文素养的内涵,哪位教师也不会去刻意抽空它。但“大学语文”课不能越俎代庖,讲成人文教育和思想启蒙专题课。“大学语文”课的学习,会使学生的思想品格、人文素养、精神生活和内心世界更加丰富充实,对情操陶冶、人格塑造,均有潜移默化之功。但这一切,都应该是师生在语文研讨过程中渗透的因素,不是直接讲授的对象,不是课程的主体内容。不能把“大学语文”变成又一门思想训导课、伦理教育课。
由上可见,从课程定位这样一个根本的角度考虑,“大学语文”与其他课程必须有所区分。必须把问题放在整个高等教育课程体系中去考察,才不致自说白话、顾彼失此。“文化素质教育”或“通识教育”体系中,各门主干课程是相互呼应而又各有分工的。“大学语文”课作为一门文化素质教育课程,必然程度不同、地涵蕴诸如语言学、文学史、文化学、思想史及写作训练的内容。但语言研究、文学教育、文化概论、人文专题、思想启蒙、实用写作等,均不是“大学语文”课的内容主体和本来目标,应由其他专门课程的开设来承担。如前所述,“大学语文”课自身具有发掘不尽的独特内涵,无需以语言学、文学等学术专门和文化、人文、思想启蒙等“宏大话语”来自高身份。简言之,“大学语文”要以“语文”为本位:大学语文的立足点、出发点和归宿还在“语文”。这是我们从事这门课程教学及改革的基本立场。如果改来改去,改得“语文”尽失,改掉了本体,就有违这门课程设置的初衷要了。
三、以“好文章”为标准构建“大学语文”的主体内容
依据上述理解,“大学语文”教学的主体内容,也就水落石出了。那就是继续采纳已经为过往实践所认可的“文选”形式的内容构成方式,选取母语中的各类“好文章”,作为丰富多样、引人入胜的学习材料的供给。具体来说,“大学语文”教材编写和课堂讲授的内容主体,应该是选择具代表性的各个时期、各种类型、各种文体的经典的或优秀的汉语文文本,提供给学生——既有主修材料,也有拓展材料;在学生阅读的基础上,由教师对这些文体上的例文,做出示范式的鉴赏分析,引领学生在潜移默化中体会什么是好文章,什么是某类文体的高标准,对文章和文体形成要领及语言美感,有所理解、体认和感悟,从而达到使学生具备高级语文能力和语文修养的目的。
“好文章”的概念,值得详加论说,以见我们所主张的“大学语文”的内容构成的特点。此所谓“好文章”,是就广义而言,其实也包括“好诗”、“好词”、“好(汉语)译文”。更不限于俗所谓“文艺性散文”,即具虚构想象性质而以抒情为主的文章:而是扩而大之,涉及全体文类。这其实恰与我国古代之“文”的传统若合符契。虽然今人称之为“杂文学”观,但古代文言作品中,各类文体,皆可酿成“美文”,则大家对此并无疑义。凡传诵至今的优秀古代作品,类皆于体式、词藻、情思、结构诸方面,呈现出美的亦即可欣赏可品味的质素。而言及现代文章,则须稍作辨析。
“好文章”亦即“五四”后所谓“美文”。那时周作人首揭此一概念。他以外国文学为参照,提出在诗与小说之外,有“论文”一类,其中“记述的,是艺术性的,又称作美文”。又说“好的论文”皆可作成美文,在中国古文里,则“序”、“记”与“说”者是。推其原意,实予“美文”广狭二义:狭者,指具艺术性的叙事、抒情文章;广者,则包含“批评的”、“学术性的”“好”文章。而其共同的标准是:“真实简便”,“有生命”。其后,现代文章得到了略无拘束的发展,恰如朱自清之所言,“确是绚烂极了:有种种的样式,种种的流派,表现着、批评着、解释着人生的各面,迁流曼衍,日新月异”。叙事、抒情文章之外,议论、批评文章,乃至各类实用性文章,优秀之作,层出不穷,既发挥了现实作用,又大大丰富了汉语的宝藏。但相沿至后来,“美文”本义渐失,“美文”概念变得狭隘、单一。论者往往画地为牢,自设畛域,编来选去、讲来论去,总是一些熟面孔,甚至个别情辞肤浅之作,因其“貌美”,也被屡屡相中。遂使新一代读众不知现代文章尚别有洞天。
其实,除了叙事状物、写景抒情之作,评论、说理的好文章更是蔚为大观,被奉为现代文章两大家的周氏兄弟之作,此种性质的即占多数;而其他通常划归于“应用性”文体的,好文章也所在多有。很长时间里,人们对“文学”以外的其他文体关注不够,这不仅与中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