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11期

人性化 动态化 多元化

作者:李大健




  摘要:德育评价是高校德育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实现高校德育目标的必要保证。但现在不少高校的德育评价体系仍然存在着一些弊端,因而应加大改革力度,不断优化德育评价体系。当前,高校可从评价理念、过程、内容三个方面进行突破,从而构建评价理念人性化、评价过程动态化、评价内容多元化的德育评价体系。
  关键词:高校德育;评价;人性化;动态化;多元化
  
  高校德育评价对于优化育人过程、提高育人效果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然而,目前不少高校的德育评价缺少人性化、动态化和多元化的评价成分,影响了评价结论的客观性、全面性、合理性和公正性,进而导致德育的实效性差。鉴于此,高校亟待对德育评价体系进行改革。笔者认为,评价理念、评价过程和评价内容应是高校德育评价体系改革的重点。现分别予以探析。
  
  一、评价理念人性化
  
  目前,一些高校德育评价习惯于一刀切,不管大学生的成长环境与成长规律,也不考虑市场经济带给整个社会价值观的多元化的因素,对大学生的道德评价追求整齐划一,过于强调统一性,用一个标准要求评价对象,这严重违背了德育的客观规律。前苏联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说过这样的名言:“对一个学生来说,5分的成绩是标志,而对另一个孩子来说,3分就是了不起的成绩,教师要善于确定自己的孩子在此时此刻能够做到什么程度……”。这说明,不同的个体在同一接受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行为是具有差异性的。在德育评价过程中,我们应重视人的差异性。这是人性化评价理念的基本要求。
  学生个体之间在道德水平上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根据我国心理学界的研究成果可知,青少年对道德知识的理解存在四级水平:不理解,或观念的重复;停留在现象的认识上;从初步揭示实质,上升到从基本要求上加以认识:从理解行为规范与道德准则的实质,提高到从社会道德风尚上加以认识。同样,在道德情感方面也可以分为三种水平:情绪反应,即直觉的情绪体验;道德形象所引起的情绪体验,即良好的道德形象激发起忘我精神和利他责任感;伦理道德的情感体验,它由道德认识支配,并清晰地认识到道德伦理要求。在意志行为的表现上,一般也存在着从无律—他律—自律—自动这样几个阶段。同一年龄层次的学生,有的可能已经能够理解行为规范与道德准则的实质,并且达到了自律水平,而另一些学生在这方面则可能才刚刚起步。
  从德育实践来看,不仅个体独特的心理背景会导致他们在接受教育时的原则性差异,而且他们心理背景中不同因素的差异,也会对教育的接受度产生不同的影响。每个受教育者都是独一无二的个体,评价者不能以绝对统一的尺度去度量他们的道德水平,要正确认识人,认识人的本质,认识人应该有做普通人的权利,应以平常的心态去倾听学生的声音,以平常的心态去观察学生、分析学生、评价学生。平庸与缺点是人之常态,平庸的人、有缺点的人并不因之而失去存在的依据。在学生成长的过程中要允许其犯错误,允许其改正错误。人往往是在不断吸取经验教训、不断改正缺点错误的过程中成长的,德育评价的前提就是要符合人的发展规律,尊重人的发展规律。德育工作者要学会对学生的“赏识管理”。在对学生的道德评价过程中,应善于发现学生的闪光点,通过评价前、评价中、评价后的全过程跟踪管理服务,以此促进学生自觉改进自己在学习、生活中的不足。
  在注重学生的差异性的同时,高校德育评价更应注重突出学生的主体性。199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马约尔博士在论发展的一份报告中指出,教育学生不仅仅是“学知识,而且要学做事,学做人,学会与他人相处”。教育的人文精神是使人实现自我发展,使人成为真正的主人,成为主宰自己、与他人、与社会、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人,而不是使人成为只具备科技能力的工具。人性化的评价是出于对人本身的尊重。不仅体现在重视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的有机结合方面,还体现在注重自我评价与过程评价的作用方面。评价中的以人为本,就是要重视关注学生主体的感受、体验、主体性及潜能的发掘,要有利于促进学生知、情、意、行的全面发展,让学生从评价中获得激励、自信和前进的动力,获得帮助解决问题、提高主体意识和主体行为的判断能力。突出人的主体性,是实现德育评价育人育才的真正意义所在,这也是人性化评价理念的根本要求。
  德育评价要突出人的主体性,其过程就需要民主,要注重教师的评价、学生自我评价与学生之间互相评价相结合。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必须通过学生自己的积极努力才能获得,通过评价激起学生的主体参与性,使之积极地参与到评价活动中来,这可以提高他们自我检查、自我分析、自我教育的能力,能使他们在评价中发现自我的不足和缺点,不断反思自我,有利于自我改进和自我完善,也可以使评价结果更能起到促进作用,让学生在评价中体验成功,获取进步的力量,从而实现成才目标。在现实的高校德育评价过程中,学生往往处于较为被动的被评定的地位,学生德育评价往往注重“他评”,而忽视学生对自身德育状况的“自评”,没能充分体现和发挥学生的主体地位与作用。所以,教师应将评价对象当作一个平等合作的伙伴来对待,克服传统德育评价中评价者“高高在上”的做法,消除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对立情绪,尊重和激发学生在德育评价中的自主性,突出体现“以学生为本”的理念。要通过德育评价从只重视“他评”到既重视“他评”、也重视“自评”的转变,积极引导学生把德育的外在要求转化为内在的动力,促使评价活动成为学生自我教育、自我调节的有效载体,最大限度地发挥德育评价的导向功能、调节功能、启动功能和激励功能。
  
  二、评价过程动态化
  
  高校德育评价过程动态化,是指德育绩效不仅要从静态上来评价,而且要从动态上来评价。当然,动态与静态是相对而言的。高校德育绩效从静态上评价,就是高校采取考试、德育工作者主观判断的手段对学生的道德素质进行终结性检测和评定。长期以来,高校德育评价注重静态取向,重视的是评价的判断、鉴定功能,并进一步异化为片面强调评价的甄别与选拔作用,以终结性评价结论来区分学生道德素质的高低。而高校德育绩效从动态上评价,是指需要在一定的时空背景和环境背景下了解评价对象过去、现在的道德素质状况,并分析其未来的发展趋势,在纵横向的比较中全面、客观地作出评价。这是一种掌控性评价。其特点就是在德育进程中定期对学生阶段的、单元的和局部的道德发展水平指标进行目标参照测量,目的是改进德育体系及其手段方法。事实上,评价不仅仅是为了判断、鉴定、甄别、选拔,更重要的是为了获得学生哪些德育目标已经达到、哪些德育目标尚未达到、哪些方面还存在难点等信息,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了解学生品德习得过程中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与缺陷,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求,从而对德育工作及课程体系进行调整,甚至重新构建,改进德育活动,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信心,使学生均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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