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花开花落
1.认识赖雅
1956年2月,张爱玲获得爱德华。麦克道威尔会为期两年的写作奖金,随即迁往该会所在地新罕布什尔州的彼德罗居住。这个写作基金会为作家开了一个幽静的庄园,为一些有前途的作家提供一个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使他们可以无优无虑、不被打扰地完成作品。
张爱玲进入这里,她报的写作计划是一部长篇小说(可能就是《怨女》)。
她开始读书、思考、构思。
从拜访过胡适后,她觉得自己应该多读些书,更加充实自己,她很羡慕胡适,要像胡适那样既有渊博的学问,又能写出优秀的文学作品。
她要看一些有关上海沦陷时期的书籍,胡兰成那时写的两本书她一直找不到,图书馆也没有,张爱玲绞尽脑汁很久想不出什么办法。突然她想起在香港时日本人池田笃纪到港后,曾受胡兰成之托去看她,虽然池田没有见到她,但却给她留下信与地址。实在没办法,她只好硬着头皮给池田写信,通过池田给胡兰成转寄了一张明信片。上面既没有称呼,也不落姓名,只写了两句:“手边如有《战难和亦不易》、《文明与传统》等书(《山河岁月》除外),能否暂借数月作参考?”后面留下她在美国的地址。这两本书是胡兰成以前在《中华日报》、《大楚报》的社论集。此时的胡兰成在日本已与大汉奸吴四宝的遗孀余爱珍结婚。但看到张爱玲的来信,自作多情,居然又动了非分的念头。他马上回了信,还寄上自己的近照以及回忆录《今生今世》上部,照例又是一套花花哨哨的语言撩拨张爱玲,说什么她是九天玄女娘娘,自己是得了无字天书云云,张爱玲对这些懒得理会,也不回信,但胡兰成还是不断地给她写信。她早已看透了胡兰成这人沾花惹草、口是心非、虚伪成性的人品,永远不会再有什么感情可言了。便写了一封短信给他:兰成:你的信和书都收到了,非常感谢。我不想写信,请你原谅。我因为实在无法找到你的著作参考,所以冒失地向你借,如果使你误会,我是真的觉得抱歉。《今生今世》下卷出版的时候,你若是不感到不快,请寄一本给我。我在这里预先道谢,不另写信了。
爱玲十二月廿七她斩钉截铁地断绝了胡兰成的胡思乱想。对这样的人,张爱玲真的是心如止水,春风不起了。爱已断,情已了,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她的写作是要在深夜完成的,白天对她来说是休息,因此看起来她比这里的任何人都优游自在。她整天的时间都陶醉于大自然之中,沐浴着春天的阳光,欣赏庄园那无边的绿草坪,看树间花开花落,天上云卷云舒,好鸟枝头朋友,落花水面文章,自是一派美景,助人文思。她感到了独处的静谧。
然而在这时,住在这里的一位老人闯进了她的世界。这位老人是一位性格开朗豪爽的绅士,虽然头发已经白了,但仍显出一种年轻人的性格和活力,他有许多朋友,经常是高朋满座,谈笑风生。他认识了张爱玲,张爱玲也认识了他,他叫赖雅(FedinandReyher)斐迪南。赖雅是一位著名的左派戏剧家,也是一个与国际上许多知名人物有交往的活动家。他与张爱玲一样有着富有传奇色彩的魅力。
赖雅和胡适同庚,比张爱玲大出整整三十岁。
赖雅的父母是德国移民,1891年他出生于美国的费拉德尔菲亚。早在1914年,他就有一部戏剧入选现在这个麦克道威尔。克罗尼会的戏剧节。同年夏天,获得哈佛大学文艺学硕士学位,到麻省理工学院任教。赖雅很有才气,他曾以一晚上时间写成一个短篇小说,在美国当时颇有影响的《星期六晚邮》杂志社发表。从二十年代开始,他不断为世界各大报刊写稿,经常往返于欧美各国,他又很活跃,他的朋友中有不少是驰誉世界的文学大师,例如庞德、乔伊斯、福特、康拉德等等。1927年,赖雅在柏林结识了左派文学的大作家布莱希特,从而二人成为最亲密的朋友。赖雅当时有一部戏剧在柏林最有影响的剧场上演,德国的剧评家以为这出轰动的剧作出自布莱希特的手笔。
1931年8月,赖雅的一个朋友电影导演约翰。休斯顿拉他去好莱坞专门编写剧本。这时,获1930年度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辛克莱。刘易斯曾向别人预言,说他这位朋友赖雅会一夜成名。赖雅到了好莱坞后,与他合作的制片人和导演无一不赞赏他的才华,争为他出高薪(每周至少五百美元)与他合作。好菜坞那种高额收入和舒适安逸、灯红酒绿的生活氛围,使他中断了文学创作,荒废了他的才华。但他在美国的知名度却很高,名气比布莱希特要大得多。三十年代的好莱坞是世界左翼思潮的大本营,在这里,赖雅成为马克思主义的忠实信徒,虽然他没有加入美国共产党,只是亲密的伙伴,但是他对马克思主义有着狂热的信念。布莱希特因反对纳粹政权被迫流亡避难旅居美国时,只有赖雅等很少的朋友来往,赖雅并资助他旅费。赖雅与布莱希特合写了两个电影故事,并共同把《伽利略传》译成英文。布莱希特离开美国后,赖雅成了美国发行的布莱希特所有作品的正式代理人。在著名的德国“柏林剧团”成立时,赖雅又是唯一一位被正式邀请赴德成为永久团员的美国人。
赖雅和布莱希特的交往,更增加了他对马克思主义和苏联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四十年代初,由于全世界的反法西斯战争,好莱坞拍摄了一些正面描写苏联社会主义社会的电影,其中1942年著名影片《斯大林格勒的好男儿》的作者就是赖雅。当时他与布莱希特热烈地讨论将每日新闻大事搬上舞台的可能性,致力于这个新剧种活报剧的尝试。赖雅的一些小说如《我听到他们唱歌》和戏剧《以色列城堡》,都被研究者认为是相当杰出的作品。赖雅不仅在好莱坞编剧取得杰出成就,在摄影史和摄影理论上都有一定的历史地位,虽然这时的赖雅已经过了他文艺创作的黄金时期,但依旧有着才华横溢的老年男子成熟的魅力与风采。
2.梅开二度
赖雅与张爱玲在这里相识了,半年以后,即1956年8月,两人在纽约举行了简单的婚礼。这一年张爱玲只有三十五岁,而赖雅已经六十五岁了,比张爱玲大三十岁。
张爱玲以前曾说过:“我一向是对于年纪大一点的人感到亲切,对于和自己差不多岁数的人稍微有点看不起。”当年她与胡兰成相爱时,胡兰成比她大十五岁,第二位丈夫又翻了倍,这大概也是缘份。小说家的婚姻像小说的做法,真是不可思议的“传奇”。
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一个西方绅士,一个东方女子,这两位看来根本没有共同点的人在一起竟然也相处得很好,非常默契。
赖雅性格非常外向,活动力强,朋友很多,常常在一起饮酒高会,颇有流荡四方的游侠风度,乐善好施,仗义疏财。张爱玲几乎没什么朋友,性格内向,喜欢独处,对钱财上又斤斤计较。
赖雅对马克思主义深信不疑,对苏联和中国等社会主义国家赞不绝口,几乎是无条件地赞扬。而张爱玲正好相反,她的《秧歌》与《赤地之恋》充满了对共产党的指责和谩骂。
但两人竟能谈到一起,而且不到半年就结婚了。张爱玲交游,不管是汪伪汉奸,还是马克思主义者,只要这个人是聪明的,心有灵犀,就不妨走到一起。不过,她自从经受了与胡兰成那一种苦涩婚恋的沉重打击,她对感情的事已看得平淡多了,不会再有青春时期爱得“欲仙欲死”的浪漫感觉了,只想有个安安稳稳的归宿。赖雅也曾结过婚,他的前妻是美国著名的女权运动家瑞碧卡。霍瑞琪(Rebecca Hourwich),1917年7月嫁给他,后来又离了婚。因此这一对恋人,中年情怀,桑榆晚景,虽志向不同,但相亲相爱。张爱玲是真心实意地爱着赖雅的,对夫君像对慈父般的依恋,她真心实意地要一个“家”,要一个“爱人”,毕竟这世界“长的是磨难,短的是人生”啊。
两人结婚后,生活是很美满的。赖雅晚年很少写作品,张爱玲开玩笑地称他为没有作品的作家。但赖雅由于以前的影响很大,仍是德高望重的人物。
例如出版《秧歌》的美国那家出版公司,只给张爱玲预支一千元版税,而给赖雅一部未完成的小说就预支了三千。张爱玲真羡慕他,更希望知道他以前的传奇经历,只是不看他的作品。赖雅爱云游四方,爱画画或看电影,与张爱玲又有同好,这个家充满了乐融融的气氛。张爱玲非常满意,写信给宋淇夫妇,说她婚后与丈夫情投意合,很幸福美满。又说:“我和Ferd常常谈着手边稍微宽裕点就到欧洲、东方旅行……相信几年内我们会见面。那一定像南京的俗语:乡下人进城,说得嘴儿疼。”宋淇夫妇得知她终于有了爱的归宿,写信为她祝福。
张爱玲虽然接受了西方的文化与教育,有一流的英语水平,但她的兴趣仍是中国女人传统的兴趣,喜欢看通俗小说、言情小说,像《海上花》、《红楼梦》、《醒世姻缘》、《歇浦潮》等等。赖雅不太懂中文,自然无话,可是他看张爱玲从不阅读西方严肃的文艺作品,如萧伯纳、赫胥黎、威尔斯的作品很少看,至于亨利。詹姆斯,奥斯汀,马克。吐温的作品,她从来不看,她的兴趣全在通俗小说上,像詹姆斯。琼斯的小说她倒看了不少。张爱玲也不看赖雅的作品,赖雅总是说“I‘m a good company”,因为就是他的好朋友大名鼎鼎的乔伊斯的作品爱玲也没兴趣。赖雅觉得他这位东方太太真是可笑,整天看这些不入流的东西竟然能写出那么好的小说。他忍不住地取笑她说:“你看的都是’垃圾‘。”
赖雅觉得张爱玲的胃口大有纠正的必要,向她大力推荐布莱希特,给她讲布莱希特的戏剧作品与思想,以至生平故事,日常衣着,并且带着张爱玲在三藩市和华盛顿观看布莱希特《三便士歌剧》的演出。布莱希特的名剧《四川贤妇》写的是中国背景,另一部《高加索灰阑记》则取材于中国元杂剧《灰阑记》,赖雅认为这些适合张爱玲看,便向她介绍。张爱玲不看,倒是喜欢《三便士歌剧》,看过两次,但她的写作却没有受到这位严肃文艺家的一点影响,相比之下,好莱坞的爱情喜剧她倒更喜欢。
在五十年代冷战的社会气氛中,像赖雅这样的左翼作家已渐成为被冷落的人物,他的健康状况也不如以前,在家中度着寂寞的岁月,但他的政治观念与心态依然不改。斯大林清洗苏共元老的时候,他对西方报纸上的报道不相信,还要设法为苏联辩护。他认为西方对苏联、中国社会主义国家的报道都是含有敌意的,便拒绝读报纸。他就是在这一种环境与心境下度过晚年的。
这时,正好宋淇在香港电懋影业公司做制片,邀张爱玲为他写剧本。从1956年起,张爱玲为电懋公司写了许多喜剧剧本。包括《情场如战场》、《人财两得》、《六月新娘》、《桃花运》、《小儿女》、《南北和》等。张爱玲以前本来就以编写爱情喜剧《太太万岁》而蜚声上海,又吸收了好莱坞爱情喜剧的特色,使她的这些剧本在香港也极有市场。从六十年代初开始在港陆续公演,颇获好评。拍爱情喜剧,本小利大,加上张爱玲的剧本喜剧色彩强,因此电懋公司十年间不断约她写剧本,一部一部从不间断地拍下去,来者不拒,多多益善,这一时期她写的剧本总数不下十几部。
3.台港之行
对张爱玲来说,她这时正处在精力旺盛的成熟时期,为了应电懋公司之约去写剧本,她作了一次远行,经台湾再回香港。在这之前她读过台湾一些青年作家的小说,尤其是读了当时在台湾大学读书的王祯和的《鬼。北风。人》后,对台湾的风土人情很感兴趣。她知道,她的笔法只适合写中国的人世,写给中国人看的小说,写美国她没有把握,大陆又不可能再去,到台湾了解了解,倒很适合。她从小就对各地各民族的习俗一直很有兴趣,自从怀疑起母亲的血统以后,对人种学的书看过很多,台湾的高山族生活据说很特别,她一时兴起,写信给曾在香港共过事的美新处处长麦加锡。麦加锡此时是台北美新处处长,接信后,便招集几个青年作家迎迓。那时候台湾大学的几个文学青年,如白先勇、王文兴、欧阳子、陈若曦等人办了一份《现代文学》杂志,麦加锡因为热爱文学,便热心扶持,《现代文学》出版时,他成为这家杂志的大买主,订了七百本分送别人,并且从中选了白先勇、王文兴、欧阳子、王祯和的小说各一篇,译成英文出版,定名为《新声》(NewVoices)。
这些文学青年与这位爱好文学的官员关系很好,又听说来的是他们久慕大名的张爱玲,很高兴。在张爱玲还未到来之前,他们便打听起张爱玲是什么样子,麦加锡说:“张爱玲很胖很邋遏!”众人一听都很失望,不愿再想她是什么样子了。
1961年10月13日,张爱玲一出现在他们面前,大家眼睛一亮,原来张爱玲一点都不胖,更不邋遏,素素净净,身材又修长苗条,穿着明艳舒适的衬衫,打扮得还很入时,漂亮。麦加锡这种欲扬先抑的悬念手法,使张爱玲在人们的印象中更好了。麦加锡夫妇特地招待她在自家阳明山的别墅中住下,订了一家餐厅为张爱玲设宴洗尘。几位青年作家恭陪,围着他们心目中崇拜的女作家问长问短。
张爱玲到台湾,最大的愿望就是要到王祯和小说中描写的花莲市去看看。王祯和家在花莲,于是自告奋勇,请假一周陪她游花莲,走大街逛小巷,连妓院云集的陋巷也去。在这里碰到一位妓女卢小姐在店里跳曼波舞,张爱玲觉得有趣,于是又游玩了有“大观园”之称的一甲级妓女户,专门去看妓女,是为了了解这个特殊阶层的人情世故,妓女看到张爱玲这个很时髦的美国式打扮的女子也很注意。她看妓女,妓女也坐在嫖客腿上看她。四目相视,各得其所,一片欢喜。妓女又听说她是从美国来的,对她比对嫖客更有兴趣。
这片“风化区”后面是花莲最古老的城隍庙,庙内的柱子上有许多对仗工稳的对联,从右至左,有四幅:
一、阴阳原有别到此地饶舌何庸 报应本无差愿汝曹抚心自问
二、城郭固而高善事几重皆得入 隍池深且广恶人一个不能预
三、具广大神通别是非岂遗分寸 秉聪明眼力判善恶不奕锱铢
四、夫微必显不爽毫厘 惟神则明无惭衾影
张爱玲对这些对联,看得很入神,看了半天,然后很喜欢地说:“我知道,我知道意思了。”她从中悟出了许多道理。
她一边看,一边做笔记,从城里到乡下,坐车在公路上看两边的风光,沿路上的一排排松柏和异花奇木,野外绿树掩映的碧瓦洋楼,连片的田野庄稼,她连连赞道:“台湾真富!台湾真富!”
他们又上花冈山看了阿美族的丰年祭。那种山地歌舞,场面很浩大,四周围了许多人观看。张爱玲与王祯和挤到前面第一排,坐在地上一道观看,张爱玲看得特别认真,她喜欢山地舞这样原始的舞蹈艺术,一位全身装扮得花枝招展的山地小姐,侧面美极了,张爱玲赞叹道:这位小姐可以当选为最佳侧面奖。当地的县长也在这里,一听说张爱玲是美国来的女作家,非常热情地邀请她到贵宾席入座,张爱玲婉谢了,她仍坐在前面草地喜孜孜地观看。
台北一位舞蹈家知道是张爱玲来了,跑来跟她聊天,递上名片,对她说:“这些舞不好,如果给我编的话,可以更好。”张爱玲私下对王祯和说:“山地舞,要他来编干嘛?”
晚上,她住到王祯和家,她和王祯和的母亲很能谈得来,有时用日语交谈。每天早晨,张爱玲都要用各种各样的化妆品梳妆打扮,王祯和的母亲对她这么多不知道名目的化妆品感到很好奇,用台湾话悄悄问儿子:“不知是什么东西?”街坊邻居对他们家来了这么个美丽轻盈的“时髦女孩”也好奇,都窃窃私语,猜是不是王祯和的女朋友呢。王祯和看到周围邻居好奇的目光,心里也美滋滋的,好像第一次有女朋友的感觉似的,而且他陪的是张爱玲!
他对张爱玲佩服得五体投地,他本来想学张爱玲小说的风格,但努力一段时间,始终学不来,只好放弃了。他认为张爱玲的小说,像李白的诗一样,是天才的迸发,俗人是学不来的。他又不舍得放弃这难得的当面讨教的机会,问长问短。张爱玲很谦虚,不大谈自己的作品,对台湾的一些青年作家的作品给予很高的评价。后来他们又由丁玲谈到大陆的作品,张爱玲说:“在大陆,都是按一种‘Formula’(程式化)来写作,不会有好东西的。”还保留着她对大陆文学的不满。她对胡适很崇拜,说现代中国与胡适之的影子是不能分开的。
张爱玲计划下一站由花莲到屏东,到屏东参观当地独特的“矮人祭”,然后搭金马号到高雄,再回台北。
但她突然接到麦加锡打来的电话,告诉她一个不幸的消息:赖雅先生中风,家人打电话来找她。
她马上取消原计划,由高雄返回台北。到麦加锡阳明山别墅,与美国通了电话,非常着急地询问赖雅的病情。得知赖雅的病情稳定了,脱离了危险,稍稍放了心。由于交通不便,她一时也回不到波士顿,还得在洛杉矶滞留转航,她便依原计划去了香港。
张爱玲来台湾是悄悄地来的,她不想惊动别人,但是将要离台时,却被一位晚报记者发现了行踪,跟着要采访她,她急着赶路,只淡淡地表示她来台湾是走访亲戚。
11月,张爱玲到香港。当然是故地重游,她此行主要目的是应香港电懋影业公司宋淇的邀请专程来写剧本的。她这次出来时身上带钱不多,不够返回美国几次转机的费用,因此,她到香港去写几个剧本也是为了赚点钱。电懋公司这次本来打算请她把《红楼梦》改编成电影的,因为他们电影界喜欢少男少女的戏,《红楼梦》又是家喻户晓的“言情”名作,电懋公司认定会受到青年男女的喜欢。但张爱玲写了一部分,觉得不能把这一部经典作品硬给写成纯言情戏,这会损害这部作品的价值,为了艺术的良心,她否决了改编。
电懋公司与她已有数年愉快的合作了,见她不肯写《红楼梦》,就请她写她愿意写的剧本。在前两年,她写的《情场如战场》、《南北和》已经上演了,而且很轰动,尤其是林黛主演的《情场如战场》,打破了香港国语影片卖座记录,《南北和》的观众也紧逼《情场如战场》的声势,电懋公司就建议她再写《南北和》的续集《南北一家亲》,之后又写了《一曲难忘》。
从1961年11月至1962年上半年,不到半年时间里她就写了这两部剧本。本来还计划编写一部《南北喜相逢》,但因为她急于回美国照顾赖雅,没有写完就回去了。1962年上半年回美国之后才把剧本寄来。《南北一家亲》有当时香港南北共处的时代色彩,但重点仍是爱情喜剧。1962年10月上映,王天林导演,雷震和白露明主演。她的写作速度如此之快,而电懋公司却跟不上拍,所以从1961年开始,这个电影公司一直在忙着拍张爱玲的剧本。1963年10月,《小儿女》首映,仍由王天林导演,雷震与尤敏主演;1964年7月《一曲难忘》首映,钟启文导演,张扬和叶枫主演。同年9月的《南北喜相逢》,又由王天林导演,雷震与白露明主演。这些都是在张爱玲回美国后在香港以一年一部或两部的速度搬上银幕的。1961年前后她剧本创作跃上了最高峰,其轰动丝毫不亚于四十年代中期的小说创作。张爱玲的文名在香港广为流传。
在短短的时间内张爱玲一气写了这么多剧本(这里面《南北喜相逢》是在美国完成的),这不是一般人所能做到的。产量之高,速度之快,真是惊人,但这些电影剧本只是供拍摄用的脚本,公开出版成书的很少,除了《情场如战场》、《小儿女》、《魂归离恨天》之外,其他剧本我们今天已不容易找到了。
照理这么短的时间内写二、三个剧本应该是很忙碌的,但张爱玲好整以暇,竟然常抽时间旧地重游,重温做学生时的回忆。她重回到了中环一带学生时代进城常去小坐的青鸟咖啡馆,二十余年了,“青鸟咖啡馆还在,那低矮的小楼房倒没拆建大厦,一进门还是那熟悉的半环形玻璃柜台,但是没有‘司空’。我还不死心,又上楼去,楼上没去过,原来地方很大,整个楼面一大统间,黑洞洞的许多卡位,正是下午茶上座的时候。也并不是黑灯咖啡厅,不过老洋房光线不足,白天也没点灯。楼梯口有个小玻璃柜台,里面全是像蜡制的小蛋糕。半黑暗中人声嘈嘈,都是上海人在谈生意。虽然乡音盈耳,我顿时皇皇如丧家之犬,假装找人匆匆扫视了一下,赶紧下楼去了。”
二十年前的旧地,港大依旧是港大,浅水湾仍然是浅水湾。虽然没有变化,但二十年后的感觉却大不相同,香港与台湾一样,成为她声誉最隆盛的地方。
她的世界不在中国大陆,也不在美国,而是在台湾,在香港。在中国大陆,她的政治身份已经被新时代所遗弃;在美国那里,她的中国情调趣味还不受赏识。只有在香港在台湾,她的政治身份,她的中国情趣,能引起共鸣。
然而香港与台湾一样,匆匆地来,也将匆匆地去,依然陌生,在美国也是一样,游丝一缕来去无牵挂。所以虽然听到乡音,不仅没有惊喜,反而惶惶逃脱,这是没有家园没有精神家园的悲哀。自由,辛酸的自由,虽然她有这么高的声誉,她的内心依然是凄凉的。
4.寸寸斜阳
大约在1962年初,张爱玲由香港返回美国。台港之行,使她获益不少,不单单是在台湾增长了许多实际的阅历,更重要的是她在短短的时间内写了这么多剧本,获得丰厚的稿酬,便可从容回来照料贫病在床的丈夫。
1963年3月,她用英文写了一篇《重回前方》的散文,发表在美国《记者》杂志上,记这次港台之行。她已许久没有发表新的文章了。
年迈的赖雅先生已完全瘫痪了,终日躺在床上,身边只有张爱玲服侍左右,精心料理。赖雅虽然瘫痪,但神志仍清醒。1966年中国大陆“文化大革命”爆发了,张爱玲拿着美国《新闻周报》上的报道文章给他看,他还是坚持认为西方的报纸对中国的社会主义都是“反面”的报道,他拒绝看报,拒绝西方一切关于社会主义的宣传,这种坚定的信仰一直没变,一直到1967年去世。到美国的这几年,张爱玲虽然找到了栖身之地,建立了一个新的“家”,有了依归,她的生活是幸福的,但她的失落更多。她与丈夫在一起只是有个伴,有个安慰,说不上多么热烈的感情,但对她来说已经很满足了。苦恼的是,她已面临着创作的危机,在这个陌生的西方国度,她的作品并无多少人赏识,她的情趣都是东方式的,她的经历也是东方式的,与西方人的阅读兴趣是那么不合,对西方人很看重的文学作品她又不大喜欢,这个苦恼一直在折磨着她。
张爱玲可以改变自己的风格,向西方的精神西方的审美情趣,西方的文学风格靠拢,这对她来说应当不是十分难的事,她有过硬的英文水平,运用英文水平也不比运用汉语能力弱。但可悲的是,她的一切仍旧是中国传统式的。她在访台时曾经计划着写一部以伦敦作背景的小说,是写西方人的,给西方人看的,这个理想如果实现那当然很好,但是她还是放弃了。西方在她眼中仍然是陌生的,不说远在英国的伦敦,即便她在美国住了这么几年,她仍是陌生的,没有归属感,这里的一切人物、事情与她所熟悉的中国是大不相同的,差异太大,她没有把握。
王祯和问她要不要以台湾为背景写小说?她说:不行。因为台湾对她来说也是不熟悉的,不光是语言上的隔阂,对这里的许多东西,仅凭着走马观花、浮光掠影的印像,写一篇散文谈见闻是可以的,但做起小说一定没有把握。所以台湾之行除了使她看看异地的风光与人情外并没有太多的收获。
她的世界还是在上海,这是她的土壤,她的“本命城”,像鲁迅之于鲁镇,沈从文之于湘西,老舍之于北平,她的根在上海。但那是四十年代租界里的上海,现在的上海已是她永远回不了的家,像她那个逃出之后永远回不去的父亲的家一样,回不去也不想回去。四十年代老上海的那种情调,是要在香港那样的社会里才能体味出来的,但逼促狭隘的香港又不是她的栖身之地。虽然在美国有了她的家,但只是物质意义上的家,在灵魂上她仍是飘泊的流浪儿,无家可归的中国女人。
写什么?写什么?写什么?她陷入沉思。她年轻时的愿望,要像林语堂那样,在美国生活,做个华侨,“可以一辈子安全地隔着适当的距离崇拜着神圣的祖国”,现在终于横隔着太平洋这个“适当”的距离了,——遥远的时空的距离,也许还是感情上的距离,心灵上的距离了,她却又惶然了,她不能像林语堂那样超然地驾驭东西方文化,写东方生活,投合西方情趣。毕竟她的经历太有限、太狭窄。“江郎才尽”是个再浅显不过的道理,才华像乳,可以愈汲愈出,但生活像养份,没有及时大量的补充滋润,才华的泉也会干涸。
她是不愿后悔的人,一个独行者,既然走出,就一直走到底,永远不想走回头路。
赖雅活着,虽然人到晚秋,但毕竟是个安慰,总有一个人伴在身边。所以张爱玲虽然失去了她的土壤,但仍可以靠着回忆靠着她的魔杖似的彩笔写出作品。
她开始在回忆中写作,抓住记忆中一丝一缕的丝线,织成锦文绣样。旧时的记忆,三生旧梦似地回来,在脑中变得特别清晰,越远越清晰,大约已是晚年的征兆罢。她想起李商隐的诗: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这就是她后来把这一段时间写的几篇作品定为《惘然记》的缘由。
她写了一部短篇小说《色,戒》。
这篇小说的本事经有人考证是四十年代初发生于上海的刺杀大汉奸丁默的一件真事:上海极司菲尔路76号汪伪特工总部,头目是汪伪大汉奸丁默。
丁默早年参加共产党,后又投叛国民党CC系,日军侵华后又成为汪精卫汉奸政府的中央常务委员、中央社会部部长、中央特务委员会副主任兼特工总部主任。
国民党重庆当局屡次想除掉这个老奸巨猾的汪伪特务,但丁默是个有丰富经验的老特务人员,戒备森严,警卫如云,行动诡秘,手下特务人员星罗棋布,谁都难以近身。重庆国民党政府把暗杀丁默的任务交给中统潜伏在上海的特务机构,当时陈宝骅是这个机构的负责人,知道丁默有个弱点是好色,便决定采用美人计来引诱他上钩。
这位被选中的美女叫郑苹如,年方二十出头,面若桃花,聪慧可人。她是中统机构的女情报员。郑苹如是中日混血儿。其父郑钺,又名郑英伯,其母是日本姑娘木村花子,随夫到中国定居。上海沦陷后,郑英伯参加了上海地下抗日组织,成为陈宝骅的助手。他的女儿郑苹如在中统上海区作情报员。
郑苹如以前和丁默有一面之交。她在上海读中学时,丁默曾兼任她的校长。她本人能说一口极流利的日语,加以这师生之谊,和丁默认识了,几个月时间,赢得了的信任不疑,勾引得了默神魂颠倒。丁默到朋友家赴宴,要她陪着去。
郑苹如向中统汇报,商定以她买皮大衣为名将丁默诱至西伯利亚皮货店,届时中统特务埋伏周围将其暗杀。丁默连警卫人员也未带,乘专车到那家皮货店下车,与郑苹如手挽手进入店内。丁默让她挑选大衣,自己随意四处张望。他发现门外有可疑人员,顿时从口袋里掏出一大叠钞票,向空中一抛,对郑苹如说:“你自己挑吧,我先走了!”钱抛得一大片都是,引得人们的骚乱,他乘乱里冲出人群,跳出门外,钻进轿车便逃了。当中统特务反应过来开枪时,他已跑远了。
这个美人计功亏一篑,但中统以为了默或许没有识破这是他们的圈套,当作是凑巧碰上杀手的,于是让郑苹如继续与丁默接近,丁默假意应付,不动声色,反将郑苹如置于死地。
张爱玲这篇小说《色,戒》,虽然还是用了这样的基本情节,但她没有把这个故事写成浅薄的美人计刺杀小说。她着重刻画了女主人公王佳芝假扮少妇勾引上汉奸易某行刺前后的心理。
王佳芝是个富有爱国抗日正义感的青年学生,为了靠近并刺杀汉奸,她装扮成少妇,被迫与那一群青年中的一个她并不喜欢的人学做爱,做出了无谓的牺牲,但她的同伴们反而鄙视她,用异样的眼光看着她,连她最有好感的邝裕民都这样看待她。她受到很大的刺激,从心里鄙视他们。但是当他们来再次请她去行动时,她还是“义不容辞”地去了。
她与易某有几次交往,将要行刺前,内心却很纷乱,“每次跟老易在一起都像洗了个热水澡,把积郁都冲掉了,因为一切有了个目的。”当她与易某上商店去购买项链,知道会有人埋伏在商店门口,待他们出来时行动。此时王佳芝内心很矛盾,她觉得这一刹那间仿佛只有他与她两人在一起。她憎恨玩过她的梁闰生,与梁闰生这些人相比,这个汉奸倒像爱她的。易某想不到“獐头鼠目”的自己中年以后还会有这样的奇遇,他想到她对他的爱中可能有权势的因素,在陶醉中不免有点悲哀。佳芝也疑心自己“有点爱上老易,她不信,但是也无法斩钉截铁地说不是,因为没有恋爱过,不知道怎样就算爱上了”。
她看到这个汉奸,“脸上的微笑有点悲哀”,她疑心自己是不是爱虚荣的贱女人,又否定了,他“此刻的微笑丝毫不带讽刺性,不过有点悲哀,他的侧影迎着台灯,目光下视,睫毛像米色的蛾刺,歇落在瘦瘦的面颊上,在她看来是一种温柔怜惜的神情”。
“这个人真爱我的,她突然想,心下轰然一声,若有所失。”
她低声说:“快走。”
她知道这太晚了。但是“老易”却已躲过这场灾难。他回到家中,已经布置了手下人把这一切行刺的人包括她一网打尽,统统枪毙。但他还在想:“她还是真爱他的,是他生平第一个红粉知己。”
“得一知己,死而无憾,他觉得她的影子会永远依傍他,安慰他。虽然她恨他,她最后对他的感情强烈到是什么感情都不相干了,只是有感情。他们是原始的猎人与猎物的关系,虎与伥的关系,最终极的占有。她这才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
王佳芝与易某在政治上是敌对的关系,一个是单纯的爱国青年,一个是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然而都是人,有人性的相通之处。王佳芝人性中的善良与软弱使她放走了这个汉奸,但易某却残酷地把她置于死地,虽然他内心也不是没有一丝人性。人性与政治是一对矛盾,人性的爱有时会超越政治,但政治却能无情残害人性。这也许是张爱玲内心深处的最大矛盾,包含着她对与胡兰成婚恋的反思,明知是汉奸,但人性中的弱点与情感战胜了一切,爱上他,但这爱到头来却给政治粉碎了。这是她人性至上观念受到政治的破坏后的惶惑。
《五四遗事》是用英文写的,发表于1956年,次年译为中文,发表于台北夏济安主编的《文学杂志》上。这是另一篇人性与政治的小说。
轰轰烈烈的五四运动以后五年,恋爱自由、婚姻自主的观念成为青年人的时髦话题。罗某已经由父母包办结婚了,但受“新时代”精神的影响,对家里包办的没有文化的妻子不满意,爱上女校的一个新女性密斯范。罗与密斯范二人,还有他们的朋友郭某与密斯周,两对男女,开始时是最时髦的罗曼谛克的友谊,在月下游湖,在草地上朗诵雪莱的诗,或是写信交流新看的书刊(虽然他们天天见面)。慢慢地罗曼谛克的友谊变为实实在在的“爱情”。
罗与家中包办的妻子闹离婚,但家里死活不同意,一拖数年。密斯范疑心他一味拖延,对自己没诚心,看看希望渺茫,这位新女性怕做了老姑娘嫁不成人,便经媒人介绍与一个开当铺的相亲。罗得知消息,但还是硬着头皮离了婚,人们把他当作有勇气与封建婚姻挑战的开路先锋,但不久他又找媒婆介绍了染坊王家的美貌女儿,与他的前妻一样,也是没有文化的旧式女人。然而密斯范的婚事不知道为什么没有成功,罗再次见到她时,她仍和过去一模一样,没有改变,于是罗旧情复炽,才觉得这新式女性是他的理想,他第二次闹离婚,又经五年终于如愿,按照他与密斯范的理想,住到了富有诗意的西湖边上。但新婚不久,他就发现自己心目中这个最有诗意的新式女性原来和旧式女人并没有多少不同,如果说有不同之处的话,只是比旧式女人懒比旧式女人爱面子而已。密斯范爱打麻将,“没有牌局的时候,她在家里成天躺在床上嗑瓜子,衣服也懒得换,污旧的长衫,袍叉撕裂了也不补,纽绊破了就用一根别针别上。出去的时候穿的仍旧是做新娘子时的衣服,大红大绿,反而更加衬出面容的黄瘦。罗觉得她简直变了个人。”罗很失望,三天两头吵架,又想起染坊的王小姐,觉得还是旧式女子贤惠,把她接了回来,密斯范这位对多妻制不满的新女性虽然声称要自杀,但还是不愿离婚,客客气气地与王小姐相处,后来罗又把第一任妻子也接了回来。到了五四以后十多年的1936年,至少在名义上是个一夫一妻制的社会,这位五四时代的“新青年”却拥着三位娇妻在湖上偕游,朋友们一边羡慕他的“稀有的艳福”,一边取笑道:“至少你们不用另外找搭子。关起门来就是一桌麻将。”
经过了五四运动“洗礼”的所谓的新式的男女并没有战胜他们人性中的弱点,罗的见异思迁,喜新厌旧的天性,并没有被五四运动冲洗掉。密斯范这样的新式女子也未能克服与生俱来的女性的虚荣与依赖心理。她还没有得到他的时候,为了讨得他的喜欢,“与岁月的侵蚀”斗争,她的发式与服装都是经过缜密的研究,既保持与他初相识时的美丽,又不要落伍,“是流行式样与回忆之间微妙的妥协”,为了迎合他的口味,“他送给她的书,她无不从头至尾阅读,她崇拜雪莱,十年如一日。”当爱情失去了保障,哪怕做小她也愿意,在五四时代中走了一圈,又回到五四前的现状。正像张爱玲与苏青对谈时说的,这种女人,新女性的自由她也要,旧女性的权利她也要,最终未能走出旧式女人的命运。这是人性的弱点影响政治的变革,也是时代的悲哀。
这篇小说原是用英文写的,1956年9月12日发表在美国的《记者》(The Reporter)双周刊上,题目是“Stale Mates”。但恰在同时,夏志清的兄长夏济安主编的《文学杂志》催她要稿。张爱玲与夏志清昆仲关系是很好的,她在美国知心朋友很少,难得有像夏志清兄弟这样古道热肠的朋友,为她的工作生活奔走帮忙,她是感激不尽的,更何况这兄弟二人还是自己文学上的知音,对她的小说给予极大的赞扬与鼓励。现在约稿,焉有不勉力为之之理?
张爱玲把这篇英文小说用中文译出,名为《五四遗事》,虽然看似译本,实际上却花了不少功夫,中文本与英文本并不完全一样,要比英文原作更灵活自然。夏济安对这篇小说评价极高,在他写给朋友的信中说:“张爱玲的小说确实不同凡响,……张女士因熟读旧小说,充分利用它们的好处;她又深通中国的世故人情,她的灵魂的根是插在中国的泥土深处里,她是真正的中国小说家。”这话出自夏济安之口是很不容易的。他是一个自视甚高的人,亦狂亦侠,说话从来不肯让人的,他曾有一次对张爱玲毫不示弱地说“I‘m your competior,you know”(你要知道,我是你的竞争对手),是说自己的小说不逊于张爱玲,虽是一句玩笑话,张爱玲一时莫名其妙不知该怎么回答,到底夏济安也是个人有一善能拳拳服膺的人。
但正如夏济安说的,张爱玲的灵魂是插在中国的泥土里的,离了这个泥土,是否能枝叶长青,开出灿烂的一树繁花呢?
真是难说。
《相见欢》写的是平淡得没有任何色彩的人的生活,伍太太与荀太太,一个是被丈夫抛弃了,一个是不爱丈夫的。她们的生活没有任何色彩,百无聊赖,只好在一起聊天,打发寂寞。或在回忆中找出一点点自己可留恋的地方。像荀太太,年轻时就没怎么漂亮过,但她却老是向人唠叨:“我有一回被人跟,吓死了”,“他还趴在那里看呢,——吓死了”。对方也早听过多遍了,因同样无聊只好敷衍地在听,她又绘声绘色地说:“像学生似的,”
然后又想起加上一句:“穿制服。就像当兵穿的那制服,大概是个兵!”
人性中的情欲,虽然人到暮年,仍在内心的最深处动荡,仍不甘心这样平淡地消逝。伍太太与荀太太,有着同性恋的倾向,在仅有的回忆或幻想中哄自己,盯梢的男人对与她同路并比她小十几岁的姑娘不感兴趣而看上她,她觉得是一种安慰了,而现在再说有这种故事人们更不相信了,所以她与伍太太终日待在一起,说从前“年轻时候”的事,也是一种安慰。
张爱玲的故事已写到没有什么可写的了,她只能重新把以前发表的作品再次进行修改,赋予旧作以新的生命。
她把《十八春》改为《半生缘》。她对《十八春》不满的地方是结尾对新社会的赞扬,这不符合她一贯“不了了之”的结尾方式,她把结尾结到解放以前。把张慕瑾遭国民党的逮捕改为被日本人抓走,把许叔惠去延安改为去美国留学。
《半生缘》这个书名是她考虑很久才定下来的。开始张爱玲想把《十八春》改名“浮世绘”,觉得似乎不切题,“悲欢离合”又太直白,“相见欢”
又偏重“欢”字,“急管哀弦”又嫌调子太快,又一度想定名“惘然记”,固然典雅别致,可是不太像小说。最后才定为《半生缘》这样一个稍觉满意的书名。张爱玲把《十八春》后面自己始终感到是心病的“光明的尾巴”删去,更符合她小说一贯的风格,她使得这个悲剧有更深长的意义,但旧衣新裁,只不过稍稍变些花样而已,基本上仍是“旧作”。
有时候还可能破坏了旧作原有的韵味。
她又把《金锁记》改写成一个长篇小说《怨女》,《金锁记》中的曹七巧变成了《怨女》中的银娣。增加了大量的活动背景、生活细节和心理描写,令人信服地刻划了银娣的幽怨。于是这个叫人同情叫人憎的极端泼辣极端变态的曹七巧,对儿女的狠毒失色了,她由变态的疯子成为一个“怨女”,成为和张爱玲笔下其他类似的“小奸小坏”的女人差别不大的人物了。原来小说中突兀的开头,在《怨女》中变得平淡多了,从银娣年轻的时候写起,到她出嫁到这个大户人家,作残废的二爷的女人,与三爷调情到丈夫死后分家,她又与三爷翻脸,平铺直叙下来。到结尾时,她不像她的前身曹七巧那样用“疯子的审慎与机智”让儿女为她殉葬了,她变成一个恶婆婆,她叫媒人给儿子玉熹说了媳妇和姨太太,又千方百计地把儿子留在自己身边。银娣已经比曹七巧“平和”多了。
张爱玲把曹七巧改为银娣,银娣更象那时代命运悲苦的下层女人,更合乎情理,但是曹七巧这个疯狂、变态而又极悲壮的人物,在《怨女》却失去了以前让人同情、震愕、痛恨的感人力量,没有悲壮,只有苍凉,成为那个时代庸常女人中的一个,至多不过再苦一点、狠心一点而已。这样改的结果,虽然更符合张爱玲的情趣,有些细节也比以前更真实,更细腻,却失去了《金锁记》的光彩。再也唤不起人们像对《金锁记》那样的喝彩。她已经写不出更能超越四五十年代的小说了,这不是她才尽了,而是远离她生活的现实,断绝了文学的来源,灵感的来源,像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到了美国,文学中的张爱玲等于死去了,她像一个大上海的幽魂,活在爱她的人的心中,在美国生活的那个张爱玲,是幽魂变成的蝴蝶,只在回忆中寻找她自己。一代才人的可悲之处即在这里。张爱玲把她的才气转向了文学翻译。1963年,她与余光中等人翻译的《美国诗选》,在香港今日世界出版,她译了爱默森的五首诗,梭罗的三首诗。同年,今日世界出版的《欧文小说选》中,她以前翻译的一篇短篇小说《无头骑士》改为《睡谷故事》与别人译的《李迫大梦》合为一部中英文对照的小册子出版,供英语初学者使用。又出版了她以前独立翻译的一部《爱默森文选》,从卷峡巨大的爱默森作品中选择出一部分,共分为“计划”、“生活方式”、“诗”、“人物”、“书信”五章,正文前加了一篇“译者序”,在香港今日世界出版。除了文学翻译外,1964年,她为“美国之音”中文部翻译改编了几部广播剧。当时麦加锡已被美国政府调回,供职于“美国之音”电台,张爱玲也正好在华盛顿住,麦加锡便请张爱玲做这项工作。对于编惯电影剧本的张爱玲来说这真是牛刀割鸡,一年中译编四部。先是把陈纪滢的《获村传》编为若干个半小时的广播节目,继而又将苏联作家索尔仁尼琴(1970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的名作《伊凡生命中的一天》、《玛曲昂娜的家》两部小说编为广播剧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