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第8期

北京大案·死囚档案之二

作者:丁一鹤




  惟一的出路只有逃。我神色慌张、蹑手蹑脚地走到她们院子的铁门前,却发现铁门已经关上,并且是从里面给锁上了。马上我的神经又绷紧了,怎么办?难道我只能等着束手就擒吗?想到这些,我当时恨不得翻墙逃走,但想到自己还没这个本事,我又不敢在院里多呆,就悄悄地溜回了刘晓丽的家,关上了门。
  当我重新回到刘家时,已是大约10点钟左右了。我看着躺在地上的刘晓丽,她安详地躺着,已经没有以往的活泼和气息了。
  我将她平放在床上,面朝上,最后看了她一眼,便用被子和她床上的一个毯子将她给严严实实地盖住了。我记得我当时还对着她说了一句:“安息吧,刘晓丽!”然后,对着她的尸体鞠了一个躬,“啪”地一下关掉了屋里的灯。
  关上灯之后,我的心却不能平静下来,心中又想起了刚才发生的一切,越是这么想,心中的恐惧感越强。刘晓丽就这样无声无息地走了,我真是太无情了,怎么就无端地剥夺了一个人的生命呢?想到这里,我不禁打了一个冷战,不敢再往下想。
  在黑暗中面对一个死人,总感觉好像后面有人似的,心里十分不踏实,最后我干脆转过身,面对着刘晓丽坐下来,眼睛盯着她,生怕她真如电视里的镜头一样,一下“嗖”地坐起身来或者活了过来。
  那一晚,我彻夜未眠,就在刘家呆了一夜,坐累了就站一会儿,站累了又坐下。在这好几个小时里,可以说,我的大脑经历了有生以来思想最为活跃和繁琐的“运动”,思想斗争也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激烈。在这几个小时里,我想到了刘晓丽生前那活泼而又充满青春活力的样子。两个多小时以前,我还和她“闲聊”着呢。现在,她却无声无息地永远躺下了。
  我不敢再往下想,既然事情已经弄到这种地步,惟一要做的是销毁我遗留在现场的任何证据和破案线索,让警察无从查起。
  
  一不做二不休,我将工商银行的存折一张和一个牡丹卡,还有两张电话卡照单全收,一个不剩。
  
  等啊等,终于快天亮了。忽然,我想起家里的女朋友王玫,我昨天晚上彻夜未归,她心里一定很着急,怎么办?我得想办法和她联系上,告知她我很好,不要担心我。这时,我猛然想起刘家有一部手机,我找到她的手机,马上开机后,上面显示的是凌晨四点多钟。我给王玫的传呼机打了个留言:我很好,你别担心,今天上午在家等我。两个小时后,我以同样的留言又呼了一下王玫。
  大约七点多钟的时候,天已经比较亮了,我开始小心翼翼地寻找刘的手机充电器,因为如果没有充电器,拿走了手机也没法使用。最后,我发现了手机包装盒,打开一看,里面有一张存折和几张牡丹卡和电话卡,只有200元的存款,一不做二不休,我将工商银行的存折一张和一个牡丹卡,还有两张电话卡照单全收,一个不剩。想回头去银行碰碰运气。
  找到充电器后,我将电脑搬了出来。这样一来,除了原计划要偷的电脑以外,多了手机及其充电器和几张卡等几样东西,可真有“大获全胜”的快感。
  终于,院子里没有了声音,我将门推开一点缝,往外瞅,发现外面的人都离开了。为了确保安全,我还是特意只身出去看了一下,证实院子里确实没有人了,然后又回到屋里,把电脑等物品准备妥当。最后,我把刘晓丽家的门锁上,拿着东西回家了。
  
  回到家后,我就告诉女友我闯了大祸了,一边说一边放下手中的电脑。我当时一身血衣。
  
  回到家后,我就告诉女友我闯了大祸了,一边说一边放下手中的电脑。我当时一身血衣,就算是我不跟她说,我也无法隐瞒。出了这么大的事,我心里一直都处于极度紧张与恐惧之中,也想找一个人说道说道,以减轻心里的紧张感。
  她当时听见后,马上脸变青了,声音颤抖着对我说:“要不你去自首吧,这可不是闹着玩的。”其实,关于自首,我何曾没有想过呢?最终还是没有勇气去这样做,也是抱着一种侥幸的心理。所以,当我朋友劝我去自首时,我立刻驳回了。可能是王玫也考虑到了自首以后的严重后果,也可能是她太爱我不希望我有什么不测,最后和我站在了一起。
  由于一夜没休息,加之我和刘晓丽的搏斗,体能大大消耗,我让王玫陪我一起去澡堂,洗去了一身的臭汗和疲惫。之后,因为被咬伤,我便让王玫陪我一起去一趟医院。在医院看伤的时候,一位40多岁的女大夫自然会问我是怎么回事,我们便瞎编了一个原因,说昨晚被人打劫了,在与歹徒搏斗时被对方给咬的。当时医生听说之后,还摇头叹气,说现在的社会治安越来越糟糕了,人心是越来越坏了,如此这般地批判了一下社会,我们当时还随声附和。
  放在家里的衣服还是没处理掉,那可是最重要的证据和“心病”啊!我们决定把它们烧掉,只能这样才是不留痕迹。晚上8点后,我找来汽油,将所有的衣服用一个编织袋装好后,带上了打火机、手电筒和油瓶,和王玫一起到一个没人的地方,将血衣全部烧光。
  回到家,心里如释重负,觉得好像去了一大块心病,心里踏实了一点。接下来,我打开“战利品”———电脑一看,结果很令我失望,机器里除了声卡和硬盘比我家的好一点外,其余配置都很差。一台破电脑换一条人命,真的不值。
  第二天下午,我便把电脑卖给了积水潭附近的一家二手电脑店,只卖了1000余元。而存折、牡丹卡和电话卡,我装进一个垃圾袋,扔到了我所租住的房子的河边。而刘晓丽的那部手机,我们决定留下自己用。
  犯了这么大的事,在我女朋友王玫面前装成若无其事,事实上,我自己内心深处比谁都紧张和恐惧,只是我刻意地稳住了自己的情绪,外表上跟没事一样。马上就要回家过年了,我最后决定和王玫一起回她家,希望和她在一起度过。这样,使自己心理负担减轻一些,最好是彻底地忘掉此事。
  
  我希望此行能减轻自己的心理负担,忘掉1月23日晚上发生的事。
  
  1月31日,我们收拾好行装,踏上了北去的列车。希望此行能减轻自己的心理负担,忘掉1月23日晚上发生的事。
  就这样,我和王玫回到了她东北的家。在她家,我仍无法彻底忘掉此事,就连晚上做梦,也是噩梦连连。虽然有时候,王玫背着她的父母亲对我说,她很害怕。可我却依然装出不在意的样子,安慰她说没事的。可是,我心里头比谁都害怕。就在她家里的一段时间里,我曾经动过要去报案自首的念头,可虽然有这样的想法,但我还是没有勇气这么做。
  在她们家过完元宵节,第二天,我们便动身回了北京。2月28日到达北京。我们又回到原来的住处。发现一切如常,心才稍微安定了一些。
  当天晚上10点钟左右,忽然有派出所的人敲我们家的院门,当时是房东开的门。警察把房东叫出去之后,不知道说了一些什么,然后警察便走了。我开始感觉情况不妙。心想警察可能是因为刘晓丽之死展开大规模的调查,现在找到我们家来了,怎么办?这一夜,我没有睡好觉,王玫也很害怕,我装出无事似的一个劲地安慰她,可自己心里的恐惧感陡然增加了不少。在恐惧中,我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可是,万万没想到,第二天清晨八点钟左右,还没等我们醒过来,警察就把我“请”到派出所———
  
  在看守所里,我写下了《我的悔过书》:
  我叫熊砚平,现年22岁,因涉嫌抢劫罪于2002年3月2日被捕,现被依法关押在丰台看守所接受法律的审查。
  本人现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并从思想深处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和犯罪根源所在。
  2001年8月份至12月份期间,我曾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即法律上所认定的盗窃方式,先后在定福皇庄村共五家学生所租的住房内盗取电脑、显示器、笔记本电脑和音箱等物,并相继在中关村中海电子市场低价售出,获得了总计大约2000多元的非法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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