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第6期

半个女人

作者:胡雪梅

的婴儿就像山里的一片树叶,一片渺小的树叶。是生命都有生的权利。大志能长到二十五岁,他也能!
  大志将孩子紧紧地抱在怀里,双膝跪下:“医生,求你们救救我的儿子!我将来做牛做马都要报答你们的恩情!我……我有房子,我卖掉房子,我要救孩子!”
  
  尾声
  
  车祸后的现场,被一场大雨洗得干干净净。交警大队在当地报纸和电视台都发了寻找车祸目击者的告示,可是没有目击者。
  孩子出院后,大志背着孩子来找过江春雪,他开口的第一句话是:“姐姐,把我儿子带来给你看看。”
  江春雪已从报纸上得知一切,她镇定地接过大志的孩子。孩子睡着了,小脸红扑扑的。江春雪说:“孩子看上去好像有缺陷。”大志说:“他是个残疾儿。医生说,是他的父亲或母亲服药导致的。”江春雪看着孩子,什么都说不出来。大志说,“姐姐,车祸那天,你在哪里?”江春雪脸“刷”地白了,说:“大志,你怀疑姐姐?”大志说:“不是怀疑,是确定。常天香临死之前说,只要孩子好好的,她什么都不要了;她有机会说出撞她的车号,可她却不愿说出来。我想,是她有了孩子之后,想法突然改变了,她想过安宁的、平凡的生活;她想结束这些恩恩怨怨;她想和我一起生活。所以,这个人一定是你。”江春雪激动地说:“大志,不是我。我可以对天起誓!”大志说:“是你,姐姐,我希望你自首。”
  大志把孩子抱了回来,他天天去交警大队问消息。可是江春雪没来自首。这时,大志做出一个惊人的决定。
  这天清早,大志背着孩子,带着奶瓶,提着面包来到了车祸现场,他自制了一个牌子,写着:寻找目击证人。他再一次跪下了双膝,他要江春雪出来自首,他相信姐姐还有良知,她一定会出来自首。
  大志这一跪,引来了媒体,好心的市民送来了吃的,孩子吃上了百家奶;交警大队劝他回家,说他们会多方侦破,但大志坚持着。一天过去了,十天过去了,江春雪没来,一个月过去了,大志风雨无阻地跪在车祸现场,江春雪没来。
  两个月这天,江春雪突然来了。她先是远远地看着大志,等没有人的时候,她走到了大志身边,叫了一声:“大志!”大志回过头来,灰头土脸,那张英俊的脸上仿佛一夜之间长满苍桑。大志也叫了一声:“姐姐!”他望着她,江春雪瘦了很多,四十多岁的人老得像太婆了。两人都流泪了。江春雪说:“大志,你回去吧,今后这孩子的养育和治疗都由姐姐负责,姐姐保证让他幸福地成长。”大志摇摇头,说:“姐姐,孩子是我的,我能干活,我能养活他。姐姐,是你撞了她。姐姐啊,难道你愿意背负着良心的负重过一生吗?姐姐你不是这样的,你心底是善良的。不看别的,就看你对我,我出车祸时,是你救了我,后来你害了我,又愧疚于我。姐姐,这些都是因为你是善良的。姐姐,你不能一错再错啊!”
  江春雪哭了,她说:“大志,姐姐不能自首。”大志说:“姐姐,你一生不自首,我就跪求你一生。”
  这一跪就是半年。半年里,江春雪的女儿从放假的学校回来了,她们看了报纸上大志跪求目击证人的报道,小姑娘们义愤填膺。
  那半年里,田明辉掌了公司的大权,他春风得意,表面上对江春雪好多了,实际上背着他时不时地摇着“彩旗”。
  半年以后,江春雪自首了,判刑三年。田明辉得知事情的来龙去脉,立即赶来索要儿子。大志拒绝了。田明辉提出做DNA鉴定,大志一口回绝了:“要做你一个人去做,我儿子不会做。”田明辉到派出所告,到法院告,当大志打开婴儿包被,他看到一个残疾孩子后,立马撤了诉。
  入狱后的江春雪做的第一件事,便是与田明辉离婚。她终于想通了。
  大志把孩子带回了山村。他卖了江春雪给他的房子,一部分给孩子治病;一部分回乡投资种植何首乌。每次进城卖何首乌时,他都把孩子背在背上,带他看城里的景象。
  大志经常去看望江春雪,总是提着乡下母亲做的米粑和蒸肉,对她说:“姐姐,你出狱的时候,山里的爸爸妈妈都要来接你,妈妈说要先把你接到山里的家……”
  每次,江春雪都泪流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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