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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周語中
6、定王論不用全烝之故
 

  晉侯使隨會聘于周〔一〕,定王享之餚烝〔二〕,原公相禮。〔三〕范子私於原公〔四〕,曰:“吾聞王室之禮無毀折,今此何禮也?”王見其語,召原公而問之,原公以告〔五〕。

〔一〕 晉侯,晉文公之孫、成公之子景公獳也。隨會,晉正卿,士蒍之孫、成伯之子士季武子也。

〔二〕 定王,襄王之孫、頃王之子定王榆也。烝,升也。升折俎之餚也。

〔三〕 原公,周卿士原襄公。相,佐也。

〔四〕 范子,隨會也。食采於隨、范,故或曰:“隨會,范會也。”

〔五〕 以士季之言告王也。

  王召士季〔一〕,曰:“子弗聞乎,禘郊之事,則有全烝〔二〕;王公立飫,則有房烝〔三〕;親戚宴饗,則有餚烝〔四〕。今女非他也,而叔父使士季實來修舊德,以獎王室〔五〕。唯是先王之宴禮,欲以貽女〔六〕。余一人敢設飫禘焉〔七〕,忠非親禮,而干舊職,以亂前好〔八〕?且唯戎、狄則有體薦〔九〕。夫戎、狄,冒沒輕儳,貪而不讓〔一0〕。其血氣不治,若禽獸焉。其適來班貢,不俟馨香嘉味〔一一〕,故坐諸門外,而使舌人體委與之〔一二〕。女今我王室之一二兄弟,以時相見〔一三〕,將和協典禮,以示民訓則,〔一四〕無亦擇其柔嘉〔一五〕,選其馨香,潔其酒醴,品其百籩,〔一六〕修其簠簋〔一七〕,奉其犧象〔一八〕,出其樽彝〔一九〕,陳其鼎俎〔二0〕,淨其巾羃〔二一〕,敬其祓除〔二二〕,體解節折而共飲食之。於是乎有折俎加豆〔二三〕,酬幣宴貨〔二四〕,以示容合好〔二五〕,胡有孑然其郊戎、狄也〔二六〕?

〔一〕 季,范武子字也。

〔二〕 全烝,全其牲體而升之。凡郊禘皆血腥。

〔三〕 王、天子。公,諸侯。禮之立成者為飫。房,大俎也。詩云“籩豆大房”,謂半解其體,升之房也。

〔四〕 餚烝,升體解節折之俎也,謂之折俎。

〔五〕 獎,成也。

〔六〕 貽,遺也。

〔七〕 飫,半體也。禘,全體也。

〔八〕 忠,厚也。親禮,親戚宴饗之禮。舊職,故事。前好,先王之好也。

〔九〕 體,委與之也。

〔一0〕冒,抵觸也。沒,入也。儳,進退上下無列也。

〔一一〕適,往也。班,賦也。

〔一二〕舌人,能達異方之志,象胥之官。

〔一三〕兄弟,晉也。

〔一四〕協,合也。典,常也。

〔一五〕無亦,不亦也。柔,脆也。嘉,美也。

〔一六〕籩,竹器,容四升,其實棗栗糗餌之屬也。

〔一七〕修,備也。簠簋,黍稷之器也。

〔一八〕犧,犧樽,飾以犧牛;象,象樽,以象骨為飾也。

〔一九〕樽、彝,皆受酒之器也。

〔二0〕俎設於左,牛豕為一列,魚腊腸胃為一列,膚特於東。

〔二一〕淨,潔也。巾羃,所以覆樽彝也。

〔二二〕猶掃除也。

〔二三〕加豆,謂既食之後所加之豆也。其實芹菹兔醢之屬。

〔二四〕酬,報也。聘有酬賓束帛之禮。其宴束帛為好,謂之宴貨也。

〔二五〕示容儀,合和好也。

〔二六〕孑然,全體之貌也。

  “夫王公諸侯之有飫也,將以講事成章〔一〕,建大德、昭大物也〔二〕,故立成禮烝而已〔三〕。飫以顯物,宴以合好〔四〕,故歲飫不倦〔五〕,時宴不淫〔六〕,月會〔七〕、旬修〔八〕,日完不忘〔九〕。服物昭庸,采飾顯明〔一0〕,文章比象〔一一〕,周旋序順〔一二〕,容貌有崇〔一三〕,威儀有則〔一四〕,五味實氣〔一五〕,五色精心〔一六〕,五聲昭德〔一七〕,五義紀宜〔一八〕,飲食可饗,和同可觀〔一九〕,財用可嘉〔二0〕,則順而德建〔二一〕。古之善禮者,將焉用全烝?”

〔一〕 講,講軍旅,議大事。章,章程也。

〔二〕 大德,大功也。大物,大器也。

〔三〕 立成,不坐也。烝,升也。升其備物而已也。

〔四〕 顯物,示物備也。

〔五〕 歲行飫禮,不至於懈倦也。

〔六〕 一時之閒必有宴禮,不至於淫湎也。

〔七〕 會,計也。計一月之經用也。

〔八〕 旬,十日之內所成為也。 案:“旬”,公序本作“修”,“內”作“中”。札記卷二引段玉裁說:“此本作‘旬,十日也。修,十日之內所成為也。’因‘十日’字複而誤脫。”

〔九〕 日完,一日之所為。不忘,不忘其禮也。

〔一0〕庸,功也。冕服、旗章所以昭其功,五采之飾所以顯明德也。

〔一一〕黼黻,繪繡之文章也。比象,比文以象山、龍、華蟲之屬也。

〔一二〕周旋,容止也。序,次也。各以次比順於禮也。

〔一三〕崇,飾也。容止可觀也。

〔一四〕則,法也。其威可畏,其儀可度也。

〔一五〕味以實氣,氣以行志。

〔一六〕五色之章所以異賢不肖,精其心也。

〔一七〕昭德,謂政平者其樂和也,亦謂見其樂知其德也。

〔一八〕五義,謂父義、母慈、兄友、弟恭、子孝也。

〔一九〕餚烝故可饗。以可去否曰和,一心不二曰同。和同之道行,則德義可觀也。

〔二0〕酬幣宴貨以將厚意,故可嘉也。

〔二一〕則,法也。建,立也。

  武子遂不敢對而退〔一〕。歸乃講聚三代之典禮〔二〕,於是乎修執秩以為晉法〔三〕。

〔一〕 武子,隨會也。

〔二〕 三代,夏、殷、周也。

〔三〕 秩,常也。可奉執以為常也。晉文公蒐於被廬,作執秩之法。自靈公以來,闕而不用,故武子修之,以為晉國之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