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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一越語下
7、范蠡諫句踐勿許吳成卒滅吳
 

  居軍三年,吳師自潰〔一〕。吳王帥其賢良,與其重祿,以上姑蘇〔二〕。使王孫雒行成於越〔三〕,曰:“昔者上天降禍於吳,得罪於會稽〔四〕。今君王其圖不穀,不穀請復會稽之和。”王弗忍,欲許之。范蠡進諫曰:“臣聞之,聖人之功,時為之庸〔五〕。得時不成,天有還形〔六〕。天節不遠,五年復反〔七〕,小凶則近,大凶則遠〔八〕。先人有言曰:‘伐柯者其則不遠〔九〕。’今君王不斷,其忘會稽之事乎?”王曰:“諾。”不許。

〔一〕 魯哀二十年冬十一月,越圍吳。二十二年冬十一月丁卯,滅吳。

〔二〕 姑蘇,宮之臺也,在吳閶門外,近湖。或云:“賢,賢妃。良,良貨。”唐尚書云:“重祿,寶璧也。”昭謂:賢良,親近之士,猶越言君子,齊言士。吳語曰:“越王以其私卒君子六千人為中軍。”賈侍中云:“重祿,大臣也。”

〔三〕 雒,吳大夫;王孫,姓也。

〔四〕 使越棲於會稽時也。

〔五〕 庸,用也,因天時以為功用也。

〔六〕 還,反也。形,體也。

〔七〕 節,期也。五年再閏,天數一終,故復反也。

〔八〕 小凶,謂危敗。大凶,謂死滅。近,五年。遠,十年或二十年。

〔九〕 先人,詩人也。“執柯伐柯,其則不遠”,以言吳昔不滅越,故有此敗,此戒亦不遠也。

  使者往而復來,辭愈卑,禮愈尊〔一〕,王又欲許之。范蠡諫曰:“孰使我蚤朝而晏罷者,非吳乎?與我爭三江、五湖之利者,非吳耶?夫十年謀之,一朝而棄之,其可乎〔二〕?王姑勿許,其事將易冀已〔三〕。”王曰:“吾欲勿許,而難對其使者,子其對之。”范蠡乃左提鼓,右援枹,以應使者〔四〕,曰:“昔者上天降禍於越,委制於吳,而吳不受。今將反此義以報此禍,吾王敢無聽天之命,而聽君王之命乎?”王孫雒曰:“子范子,先人有言曰:‘無助天為虐,助天為虐者不祥。’今吳稻蟹不遺種,子將助天為虐,不忌其不祥乎〔五〕?”范蠡曰:“王孫子,昔吾先君固周室之不成子也〔六〕,故濱於東海之陂〔七〕,黿鼉魚鱉之與處,而?黽之與同渚〔八〕。余雖靦然而人面哉,吾猶禽獸也,又安知是諓諓者乎〔九〕?”王孫雒曰:“子范子將助天為虐,助天為虐不祥。雒請反辭於王〔一0〕。”范蠡曰:“君王已委制於執事之人矣〔一一〕。子往矣,無使執事之人得罪於子〔一二〕。”

〔一〕 愈,益也。

〔二〕 十年不收於國,勤身以謀吳也。

〔三〕 冀,望也。易望已,謂不勤難也。

〔四〕 提,挈也。

〔五〕 忌,惡也。

〔六〕 子,爵也,言越本蠻夷小國,於周室爵列不能成子也。周禮,諸子之國,封彊方二百里。

〔七〕 濱,近也。陂,涯也。

〔八〕 ?黽,蝦蟆也。水邊亦曰渚。

〔九〕 靦,面目之貌。諓諓,巧辯之言。方欲距吳之請,故自卑薄以不知禮義。

〔一0〕請以辭告越王。

〔一一〕執事,蠡自謂也。

〔一二〕無使我為子得罪。

  使者辭反〔一〕。范蠡不報於王,擊鼓興師以隨使者,至於姑蘇之宮,不傷越民,遂滅吳〔二〕。

〔一〕 反報吳也。

〔二〕 “事將易冀”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