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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魯語下
14、公父文伯之母別於男女之禮
 

  公父文伯之母,季康子之從祖叔母也〔一〕。康子往焉,闈(韋 改為)門與之言〔二〕,皆不踰閾〔三〕。祭悼子,康子與焉〔四〕,酢不受,徹俎不宴〔五〕,宗不具不繹〔六〕,繹不盡飫則退〔七〕。仲尼聞之,以為別於男女之禮矣。

〔一〕 祖父昆弟之妻也。

〔二〕 闈(韋改為),闢也。門,寢門也。

〔三〕 閾,限也。皆,二人也。敬姜不喻閾而出,康子不踰閾而入。傳曰:“婦人送迎不出門,見兄弟不踰閾。”

〔四〕 悼子,穆伯之父、敬姜先舅也。與,與祭也。

〔五〕 禮:“祭,主人獻賓,賓酢主人。”不受,敬姜不親受也。祭畢徹俎,不與康子宴飲也。

〔六〕 繹,又祭也。唐尚書云:“祭之明日也。”昭謂:天子、諸侯曰繹,以祭之明日;卿大夫曰賓尸,與祭同日。此言繹者,通言也。賈侍中云:“宗,宗臣,主祭祀之禮也。不具,謂宗臣不具在,則敬姜不與繹也。”

〔七〕 說曰:“飫,宴安私飲也。”昭謂:立曰飫,坐曰宴。言宗具則與繹,繹畢而飲,不盡飫禮而退,恐有醉飽之失,皆所以遠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