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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齊語
1、管仲對桓公以霸術
 

  桓公自莒反於齊〔一〕,使鮑叔為宰〔二〕,辭曰:“臣,君之庸臣也〔三〕。君加惠於臣,使不凍餒,則是君之賜也。若必治國家者,則非臣之所能也。若必治國家者,則其管夷吾乎〔四〕。臣之所不若夷吾者五:寬惠柔民,弗若也〔五〕;治國家不失其柄,弗若也〔六〕;忠信可結於百姓,弗若也;制禮義可法於四方,弗若也;執枹鼓立於軍門,使百姓皆加勇焉,弗若也〔七〕。”桓公曰:“夫管夷吾射寡人中鉤,是以濱於死〔八〕。”鮑叔對曰:“夫為其君動〔九〕也〔一0〕。君若宥而反之,夫猶是也〔一一〕。”桓公曰:“若何〔一二〕?”鮑子對曰:“請諸魯〔一三〕。”桓公曰:“施伯,魯君之謀臣也〔一四〕,夫知吾將用之,必不予我矣。若之何?”鮑子對曰:“使人請諸魯,曰:‘寡君有不令之臣在君之國,欲以戮之於群臣,故請之。’則予我矣。”桓公使請諸魯,如鮑叔之言。

〔一〕 桓公,齊太公之後、僖公之子、襄公之弟桓公小白也。初,襄公立,其政無常,鮑叔牙曰:“亂將作矣。”奉公子小白出奔莒。公孫無知殺襄公而立。管夷吾、邵忽奉公子糾奔魯。齊人殺無知,逆子糾于魯,莊公不即遣,而盟以要之。齊大夫歸逆小白于莒。莊公伐齊,納子糾,桓公自莒先入。

〔二〕 鮑叔,齊大夫,姒姓之後、鮑敬叔之子叔牙也。宰,太宰也。

〔三〕 庸,凡庸也。

〔四〕 管夷吾,齊卿,姬姓之後、管嚴仲之子敬仲也。

〔五〕 寬則得眾,惠則足以使民。柔,安也。

〔六〕 柄,謂本也。

〔七〕 軍門,立旍為軍門,若今牙門矣。加,益也。

〔八〕 三君皆云:“濱,近也。管仲臣於子糾,乾時之戰,親射桓公中鉤。”

〔九〕 案攷異卷二引洪頤烜說:“‘動’,當為‘勤’字之誤也。”

〔一0〕君,子糾也。

〔一一〕宥,赦也。猶是,言為君猶為子糾也。

〔一二〕若何得還。

〔一三〕是時桓公使鮑叔脅魯殺子糾,邵忽死之,管仲不死。

〔一四〕施伯,魯大夫,惠公之孫、施父之子。

  莊公以問施伯,施伯對曰:“此非欲戮之也,欲用其政也。夫管子,天下之才也〔一〕,所在之國,則必得志於天下。令彼在齊,則必長為魯國憂矣。”莊公曰;“若何?”施伯對曰:“殺而以其屍授之〔二〕。”莊公將殺管仲,齊使者請曰:“寡君欲親以為戮〔三〕,若不生得以戮於群臣,猶未得請也〔四〕。請生之。”於是莊公使束縛以予齊使,齊使受之而退。

〔一〕 才冠天下也。

〔二〕 授予齊使也。

〔三〕 欲得生自戮之,以逞射己之忿。

〔四〕 猶未得所請也。

  比至,三釁、三浴之〔一〕。桓公親逆之于郊〔二〕,而與之坐而問焉〔三〕,曰:“昔吾先君襄公築臺以為高位〔四〕,田、狩、?、弋〔五〕,不聽國政,卑聖侮士,而唯女是崇〔六〕。九妃、六嬪〔七〕,陳妾數百〔八〕,食必粱肉,衣必文繡。戎士凍餒,戎車待遊車之裂〔九〕,戎士待陳妾之餘〔一0〕。優笑在前,賢材在後〔一一〕。是以國家不日引〔一二〕,不月長〔一三〕。恐宗廟之不掃除,社稷之不血食,敢問為此若何〔一四〕?”管子對曰:“昔吾先王昭王、穆王,世法文、武遠績以成名〔一五〕,合群叟,比校民之有道者〔一六〕,設象以為民紀〔一七〕,式權以相應〔一八〕,比綴以度〔一九〕,?本肇末〔二0〕,勸之以賞賜,糾之以刑罰,〔二一〕班序顛毛,以為民紀統〔二二〕。”桓公曰:“為之若何?”管子對曰:“昔者,聖王之治天下也,參其國而伍其鄙〔二三〕,定民之居,成民之事〔二四〕,陵為之終〔二五〕,而慎用其六柄焉〔二六〕。”

〔一〕 以香塗身曰釁,亦或為“熏”。

〔二〕 逆,迎也。郊,近郊也。

〔三〕 還國與坐也。

〔四〕 居高臺以自尊也。

〔五〕 田,獵也。狩,圍守而取禽也。?,掩雉兔之網也。弋,繳射也。

〔六〕 崇,高也。

〔七〕 唐尚書曰:“九妃,三國之女,以姪娣從也。”昭謂:正適稱妃,言“九”者,尊之如一,明其淫侈非禮制也。姪娣之屬皆稱妾。嬪,婦官也。

〔八〕 陳,列也。

〔九〕 案:“(上前下衣)”,公序本作“裂”。攷異卷二引太平御覽作“裂”,是,因形近作“(上前下衣)”。

〔一0〕戎車,兵車也。遊車,遊戲之車也。裂,殘也。

〔一一〕優笑,倡俳也。

〔一二〕引,申也。

〔一三〕長,益也。

〔一四〕為,治也。

〔一五〕周,管子之先也。績,功也。言昭王、穆王雖有所闕,猶能世法文王、武王之典,以成其功名也。周語曰:“厲始革典。”言至厲王乃變更文、武之常典。

〔一六〕合,會也。叟,老也。比,比方也。校,考合也。謂考其德行道藝而興賢者。

〔一七〕設象,謂設教象之法於象魏也。周禮:“正月之吉,懸法於象魏,使萬民觀焉,挾日而斂之。”所以為民紀綱也。

〔一八〕式,用也。權,平也。治政、用民,使平均相應也。

〔一九〕比,比其眾寡也。綴,連也,連其夫家也。度,法也。

〔二0〕?,等也。肇,正也。謂先等其本,以正其末。

〔二一〕糾,收也。

〔二二〕班,次也。序,列也。顛,頂也。毛,髮也。統,猶經也。言次列頂髮之白黑,使長幼有等,以為治民之經紀。

〔二三〕參,三也。國,郊以內也。伍,五也。鄙,郊以外也。謂三分國都以為三軍,五分其鄙以為五屬。聖王,謂若湯、武也。

〔二四〕謂使四民各居其職所也,若工就官府、農就田野,所以成其事也。

〔二五〕以為葬地。 案:“地”原作“也”。攷異卷二引太平御覽“也”應作“地”,今據改。

〔二六〕柄,本也。六柄,生、殺、貧、富、貴、賤也。

  桓公曰:“成民之事若何?”管子對曰:“四民者,勿使雜處,〔一〕雜處則其言哤,其事易〔二〕。”公曰:“處士、農、工、商若何?”管子對曰:“昔聖王之處士也,使就閒燕“三”;處工,就官府;處商,就市井;處農,就田野。

〔一〕 四民,謂士、農、工、商。

〔二〕 哤,亂貌。易,變也。

〔三〕 士,講學道藝者。閒燕,猶清淨也。

  “令夫士,群萃而州處〔一〕,閒燕則父與父言義,子與子言孝,其事君者言敬,其幼者言弟。少而習焉,其心安焉,不見異物而遷焉〔二〕。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肅而成〔三〕,其子弟之學不勞而能。夫是,故士之子恆為士。

〔一〕 萃,集也。州,聚也。

〔二〕 物,事。遷,移也。

〔三〕 肅,疾也。

  “令夫工,群萃而州處,審其四時〔一〕,辨其功苦〔二〕,權節其用〔三〕,論比協材〔四〕,旦暮從事,施於四方〔五〕,以飭其子弟〔六〕,相語以事,相示以巧,相陳以功〔七〕。少而習焉,其心安焉,不見異物而遷焉。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肅而成,其子弟之學不勞而能。夫是,故工之子恆為工。

〔一〕 言四時各有其宜也,謂死、生、凝、釋之時也。

〔二〕 辨,別也。功,牢也。苦,脆也。

〔三〕 權,平也,視其平沈之均也。節,節其大小輕重。

〔四〕 論,擇也。比,比其善惡也。協,和也,和其剛柔也。

〔五〕 施其物用於四方也。

〔六〕 飭,教也。

〔七〕 陳,亦示也。功,成功也。功善則有賞。

  “令夫商,群萃而州處,察其四時〔一〕,而監其鄉之資〔二〕,以知其市之賈,負、任、擔、荷〔三〕,服牛、軺馬〔四〕,以周四方〔五〕,以其所有,易其所無,市賤鬻貴〔六〕,旦暮從事於此,以飭其子弟,相語以利,相示以賴〔七〕,相陳以知賈。少而習焉,其心安焉,不見異物而遷焉。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肅而成,其子弟之學不勞而能。夫是,故商之子恆為商。

〔一〕 四時所用者,預資之也。

〔二〕 監,視也。資,財也。視其貴賤、有無。

〔三〕 背曰負。肩曰擔。任,抱也。荷,揭也。

〔四〕 服,謂牛服車也。軺,馬車也。詩云:“睆彼牽牛,不以服箱。”

〔五〕 周,遍也。

〔六〕 市,取也。鬻,賣也。

〔七〕 賴,贏也。

  “令夫農,群萃而州處,察其四時〔一〕,權節其用,耒、耜、耞、芟〔二〕,及寒,擊(上艸下杲)除田〔三〕,以待時耕〔四〕;及耕,深耕而疾耰之,以待時雨〔五〕;時雨既至,挾其槍、刈、耨、鎛〔六〕,以旦暮從事於田野。脫衣就功,首戴茅蒲,身衣襏襫〔七〕,霑體塗足〔八〕,暴其髮膚,盡其四支之敏〔九〕,以從事於田野。少而習焉,其心安焉,不見異物而遷焉。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肅而成,其子弟之學不勞而能。夫是,故農之子恆為農,野處而不暱〔一0〕。其秀民之能為士者,必足賴也〔一一〕。有司見而不以告,其罪五。〔一二〕有司已於事而竣〔一三〕。”

〔一〕 四時樹藝各有宜也。

〔二〕 權,平也,平節其器用小大倨句之宜也。耞,柫也,所以擊草也。芟,大鎌,所以芟草也。

〔三〕 寒,謂季冬大寒之時也。(上艸下杲),枯草也。

〔四〕 時耕,謂立春之後。

〔五〕 疾,速也。耰,摩平也。時雨至,當種也。

〔六〕 在掖曰挾。槍,樁也。刈,鎌也。耨,鎡錤也。鎛,鉏也。

〔七〕 脫,解也。茅蒲,簦笠也。襏襫,蓑襞衣也。茅,或作“萌”。萌,竹萌之皮,所以為笠也。

〔八〕 霑,濡也。

〔九〕 敏,猶材也。

〔一0〕暱,近也。

〔一一〕秀民,民之秀出者也。賴,恃也。

〔一二〕有司,掌民之官也。罪在五刑也。

〔一三〕已,畢也。竣,退伏也。

  桓公曰:“定民之居若何?”管子對曰:“制國以為二十一鄉。〔一〕”桓公曰:“善。”管子於是制國以為二十一鄉〔二〕:工商之鄉六〔三〕;士鄉十五〔四〕,公帥五鄉焉〔五〕,國子帥五鄉焉,高子帥五鄉焉〔六〕。參國起案,以為三官〔七〕,臣立三宰〔八〕,工立三族〔九〕,市立三鄉〔一0〕,澤立三虞〔一一〕,山立三衡〔一二〕。

〔一〕 唐尚書云:“四民之所居也。”昭謂:國,國都城郭之域也,唯士、工、商而已,農不在也。

〔二〕 二千家為一鄉。二十一鄉,凡肆萬二千家。此管子制,非周法也。

〔三〕 工、商各三也,二者不從戎役也。

〔四〕 唐尚書云:“士與農共十五鄉。”昭謂:此士,軍士也。十五鄉合三萬人,是為三軍。農,野處而不暱,不在都邑之數,則下所云伍鄙是也。

〔五〕 五鄉萬人,是謂中軍,公所帥也。

〔六〕 國子、高子,皆齊上卿,各帥五鄉,為左右軍也。

〔七〕 參,三也。案,界也。分國事以為三也。

〔八〕 三宰,三卿也,使掌群臣也。

〔九〕 族,屬也。晉趙盾為旄車之族。上言工商之鄉六,則各三也。

〔一0〕市,商也。商處市井,故曰市也。

〔一一〕周禮有澤虞之官。虞,度也,掌度知川澤之大小及所生育者。

〔一二〕周禮有山虞林衡之官。衡,平也,掌平其政也。

  桓公曰:“吾欲從事於諸侯,其可乎〔一〕?”管子對曰:“未可。國未安。”桓公曰:“安國若何?”管子對曰:“修舊法〔二〕,擇其善者而業用之〔三〕;遂滋民,與無財〔四〕,而敬百姓,則國安矣。”桓公曰:“諾。”遂修舊法,擇其善者而業用之;遂滋民,與無財,而敬百姓。國既安矣,桓公曰:“國安矣,其可乎?”管子對曰:“未可。君若正卒伍,修甲兵〔五〕,則大國亦將正卒伍,修甲兵,則難以速得志矣。君有攻伐之器,小國諸侯有守禦之備,則難以速得志矣。君若欲速得志於天下諸侯,則事可以隱令,可以寄政〔六〕。”桓公曰:“為之若何?”管子對曰:“作內政而寄軍令焉〔七〕。”桓公曰:“善。”

〔一〕 欲行伯道,討不義也。

〔二〕 百王之法也。 案:“百王”,公序本作“伯王”。

〔三〕 業,猶創也。

〔四〕 遂,育也。滋,長也。貧無財者,振業之。

〔五〕 周禮:“五人為伍,百人為卒。”今管子亦以五人為伍,而以二百人為卒。

〔六〕 事,戎事也。隱,匿也。寄,託也。匿軍令,託於國政,若有征伐,鄰國不知。

〔七〕 內政,國政也。因治政以寄軍令也。

  管子於是制國:“五家為軌,軌為之長〔一〕;十軌為里,里有司〔二〕;四里為連,連為之長;十連為鄉,鄉有良人焉〔三〕。以為軍令〔四〕:五家為軌,故五人為伍,軌長帥之〔五〕;十軌為里,故五十人為小戎,里有司帥之〔六〕;四里為連,故二百人為卒,連長帥之;十連為鄉,故二千人為旅,鄉良人帥之;五鄉一帥,故萬人為一軍,五鄉之帥帥之〔七〕。三軍,故有中軍之鼓,有國子之鼓,有高子之鼓。春以蒐振旅〔八〕,秋以獮治兵〔九〕。是故卒伍整於里,軍旅整於郊。內教既成,令勿使遷徙〔一0〕。伍之人祭祀同福,死喪同恤〔一一〕,禍災共之。人與人相疇,家與家相疇〔一二〕,世同居,少同遊。故夜戰聲相聞,足以不乖;晝戰目相見,足以相識。其歡欣足以相死〔一三〕。居同樂,行同和,死同哀。是故守則同固,戰則同彊。君有此士也三萬人,以方行於天下〔一四〕,以誅無道,以屏周室〔一五〕,天下大國之君莫之能禦〔一六〕。”

〔一〕 軌中一人為之長也。

〔二〕 為立有司也。

〔三〕 賈侍中云:“良人,鄉士也。”昭謂:良人,鄉大夫也。

〔四〕 為軍掌令也。

〔五〕 居則為軌,出則為伍,所謂寄政也。

〔六〕 小戎,兵車也。此有司之所乘,故曰小戎。詩云:“小戎俴收。”古者,戎車一乘,步卒七十二人,今齊五十人。

〔七〕 五鄉,每一軍為五鄉也。鄉帥,卿也。萬人為軍,齊制也,周則萬二千五百人為軍。帥,長也。

〔八〕 春田曰蒐。振,整也。旅,眾也。周禮:“仲春教振旅,遂以蒐田。”

〔九〕 秋田曰獮。周禮:“仲秋教治兵,遂以獮田。”

〔一0〕遷徙,猶改更也。

〔一一〕恤,憂也。

〔一二〕疇,匹也。

〔一三〕致死以相救。

〔一四〕方,當作“橫”。 案:公序本作“方,猶橫也”。

〔一五〕屏,猶藩也。

〔一六〕禦,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