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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齊語
4、管仲教桓公親鄰國
 

  桓公曰:“吾欲從事於諸侯,其可乎?”管子對曰:“未可。鄰國未吾親也。君欲從事於天下諸侯,則親鄰國〔一〕。”桓公曰:“若何?”管子對曰:“審吾疆埸,而反其侵地〔二〕;正其封疆,無受其資〔三〕;而重為之皮幣,以驟聘眺於諸侯〔四〕,以安四鄰,則四鄰之國親我矣。為遊士八十人〔五〕,奉之以車馬、衣裘,多其資幣,使周遊於四方,以號召天下之賢士。皮幣玩好,使民鬻之四方〔六〕,以監其上下之所好〔七〕,擇其淫亂者而先征之。”

〔一〕 鄰國親,足以為援;不然,將為己害,難以遠征。

〔二〕 審,正也。反,還也。侵地,齊侵取鄰國之地。

〔三〕 積土為封。資,資財也。

〔四〕 眺,視也。

〔五〕 州十人。齊居一州。爾雅曰“齊曰營州”也。 案:“州十人”,“州”下原有空格,札記疑缺“遊”字,攷異卷二疑缺“八”字而注有脫誤。

〔六〕 玩好,人所玩弄而好也。鬻,賣也。

〔七〕 監,視也。觀其所好,則知其奢儉。上下,君臣也。玩好物貴,則其國奢;賤,則其國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