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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晉語一
7、獻公作二軍以伐霍
 

  十六年,公作二軍〔一〕,公將上軍,太子申生將下軍以伐霍〔二〕。師未出,士蒍言於諸大夫曰:“夫太子,君之貳也〔三〕。恭以俟嗣,何官之有?今君分之土而官之〔四〕,是左之也〔五〕。吾將諫以觀之。”乃言於公曰:“夫太子,君之貳也,而帥下軍,無乃不可乎?”公曰:“下軍,上軍之貳也。寡人在上,申生在下,不亦可乎?”士蒍對曰:“下不可以貳上〔六〕。”公曰:“何故?”對曰:“貳若體焉〔七〕,上下左右,以相心目〔八〕,用而不倦,身之利也〔九〕。上貳代舉〔一0〕,下貳代履〔一一〕,周旋變動,以役心目〔一二〕,故能治事,以制百物〔一三〕。若下攝上,與上攝下〔一四〕,周旋不動,以違心目,其反為物用也,何事能治?〔一五〕故古之為軍也,軍有左右,闕從補之〔一六〕,成而不知,是以寡敗〔一七〕。若以下貳上,闕而不變,敗弗能補也〔一八〕。變非聲章,弗能移也〔一九〕。聲章過數則有釁,有釁則敵入〔二0〕,敵入而凶,救敗不暇,誰能退敵〔二一〕?敵之如志,國之憂也。可以陵小,難以征國〔二二〕。君其圖之!”公曰:“寡人有子而制焉,非子之憂也。”對曰:“太子,國之棟也。棟成乃制之,不亦危乎〔二三〕!”公曰:“輕其所任,雖危何害〔二四〕?”

〔一〕 獻公十六年,魯閔之元年也。魯莊十六年,王命晉武公以一軍為晉侯,至此初作二軍,軍之有上下也。

〔二〕 霍,周文王子霍叔武之國也。

〔三〕 貳,副也。

〔四〕 位以卿也。

〔五〕 左,猶外也。

〔六〕 猶足不可以貳手也。手足,左右各自為貳。

〔七〕 體,四支也。

〔八〕 相,助也。

〔九〕 倦,勞也。有貳,故不勞也。四體役身,故身之利。

〔一0〕上,手也。代,更也。

〔一一〕下,足也。履,步也。

〔一二〕役,為也。

〔一三〕制,裁也。

〔一四〕攝,持也。

〔一五〕為物用,與百物器用無異也。

〔一六〕左右,左右部也。闕,缺也。

〔一七〕不知,敵不知有闕。

〔一八〕變,更也。

〔一九〕聲,金鼓也。章,旌旗也。移,動也。

〔二0〕釁,隙也。軍法,進退旗鼓有數,過數則有隙,敵見隙而犯己也。

〔二一〕凶,猶凶凶,恐懼也。退,卻也。

〔二二〕以下軍貳上,可以侵陵小國,難以征大國。

〔二三〕棟成,謂位已定而更其制,使將兵,危之道也。

〔二四〕輕其所任,謂輕太子所任,不重責也。雖近危,猶無害也。

  士蒍出語人曰:“太子不得立矣。改其制而不患其難,輕其任而不憂其危,君有異心,又焉得立?行之克也,將以害之〔一〕;若其不克,其因以罪之。雖克與否,無以避罪。與其勤而不入,不如逃之〔二〕。君得其欲,太子遠死,且有令名,為吳太伯,不亦可乎〔三〕?”太子聞之,曰:“子輿之為我謀,忠矣〔四〕。然吾聞之:為人子者,患不從,不患無名〔五〕;為人臣者,患不勤,不患無祿。今我不才而得勤與從〔六〕,又何求焉?焉能及吳太伯乎?”太子遂行,克霍而反,讒言彌興〔七〕。

〔一〕 以得眾害之也。

〔二〕 不入,不入君意也。逃,去也。

〔三〕 得其欲,得立奚齊也。太伯讓季歷,遠適吳、越,後武王追封為吳伯,故曰吳太伯也。

〔四〕 子輿,土蒍字。

〔五〕 不從,不從父命也。

〔六〕 以戰伐為勤、從也。

〔七〕 彌,益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