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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義
 





  二曰──

  君子之自行也,動必緣義,行必誠義,俗雖謂之窮,通也;行不誠義,動不緣義,俗雖謂之通,窮也;然則君子之窮通,有異乎俗者也。故當功以受賞,當罪以受罰。賞不當,雖與之必辭;罰誠當,雖赦之不外。度之於國必利,長久長久之於主必宜,內反於心不慚然後動。

  孔子見齊景公,景公致廩丘以為養,孔子辭不受,入謂弟子曰:‘吾聞君子當功以受祿。今說景公,景公未之行而賜之廩丘,其不知丘亦甚矣。’令弟子趣駕,辭而行。孔子布衣也,官在魯司寇,萬乘難與比行,三王之佐不顯焉,取舍不苟也夫!

  子墨子游公上過於越。公上過語墨子之義,越王說之,謂公上過曰:‘子之師苟肯至越,請以故吳之地,陰江之浦,書社三百,以封夫子。’公上過往復於子墨子。子墨子曰:‘子之觀越王也,能聽吾言、用吾道乎?’公上過曰:‘殆未能也。’墨子曰:‘不唯越王不知翟之意,雖子亦不知翟之意。若越王聽吾言、用吾道,翟度身而衣,量腹而食,比於賓萌,未敢求仕。越王不聽吾言、不用吾道,雖全越以與我,吾無所用之。越王不聽吾言、不用吾道,而受其國,是以義翟也,義翟何必越,雖於中國亦可。’凡人不可不熟論。秦之野人,以小利之故,弟兄相獄,親戚相忍;今可得其國,恐虧其義而辭之,可謂能守行矣;其與秦之野人相去亦遠矣。

  荊人與吳人將戰,荊師寡,吳師眾,荊將軍子囊曰:‘我與吳人戰,必敗。敗王師,辱王名,虧壤土,忠臣不忍為也。’不復於王而遁。至於郊,使人復於王曰:‘臣請死。’王曰:‘將軍之遁也,以其為利也。今誠利,將軍何死?’子囊曰:‘遁者無罪,則後世之為王將者,皆依不利之名而效臣遁。若是則荊國終為天下撓。’遂伏劍而死。王曰:‘請成將軍之義。’乃為之桐棺三寸,加斧鑕其上。人主之患,存而不知所以存,亡而不知所以亡,此存亡之所以數至也。郼、岐之廣也,萬國之順也,從此生矣。荊之為四十二世矣,嘗有乾谿、白公之亂矣,嘗有鄭襄、州侯之避矣,而今猶為萬乘之大國,其時有臣如子囊與?子囊之節,非獨厲一世之人臣也。

  荊昭王之時,有士焉,曰石渚。其為人也,公直無私,王使為政廷。有殺人者,石渚追之,則其父也。還車而返,立於廷曰:‘殺人者,僕之父也。以父行法,不忍;阿有罪,廢國法,不可。失法伏罪,人臣之義也。’於是乎伏斧鑕,請死於王。王曰:‘追而不及,豈必伏罪哉?子復事矣。’石渚辭曰:‘不私其親,不可謂孝子。事君枉法,不可謂忠臣。君令赦之,上之惠也。不敢廢法,臣之行也。’不去斧鑕,歿頭乎王廷。正法枉必死,父犯法而不忍,王赦之而不肯,石渚之為人臣也,可謂忠且孝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