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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曰──
智者之舉事必因時。時不可必成,其人事則不廣,成亦可,不成亦可。以其所能託其所不能,若舟之與車。
北方有獸,名曰蹶,鼠前而兔後,趨則跲,走則顛,常為蛩蛩距虛取甘草以與之。蹶有患害也,蛩蛩距虛必負而走。此以其所能託其所不能。
鮑叔、管仲、召忽,三人相善,欲相與定齊國,以公子糾為必立。召忽曰:‘吾三人者於齊國也,譬之若鼎之有足,去一焉則不成。且小白則必不立矣,不若三人佐公子糾也。’管仲曰:‘不可。夫國人惡公子糾之母,以及公子糾;公子小白無母,而國人憐之。事未可知,不若令一人事公子小白。夫有齊國必此二公子也。’故令鮑叔傅公子小白,管子、召忽居公子糾所。公子糾外物則固難必。雖然,管子之慮近之矣。若是而猶不全也,其天邪,人事則盡之矣。
齊攻廩丘。趙使孔青將死士而救之,與齊人戰,大敗之。齊將死。得車二千,得尸三萬以為二京。甯越謂孔青曰:‘惜矣,不如歸尸以內攻之。越聞之,古善戰者,莎隨賁服,卻舍延尸,車甲盡於戰,府庫盡於葬。此之謂內攻之。’孔青曰:‘敵齊不尸則如何?’甯越曰:‘戰而不勝,其罪一。與人出而不與人入,其罪二。與之尸而弗取,其罪三。民以此三者怨上,上無以使下,下無以事上。是之謂重攻之。’甯越可謂知用文武矣。用武則以力勝,用文則以德勝。文武盡勝,何敵之不服?
晉文公欲合諸侯。咎犯曰:‘不可。天下未知君之義也。’公曰:‘何若?’咎犯曰:‘天子避叔帶之難,出居于鄭。君奚不納之,以定大義?且以樹譽。’文公曰:‘吾其能乎?’咎犯曰:‘事若能成,繼文之業,定武之功,闢土安疆,於此乎在矣。事若不成,補周室之闕,勤天子之難,成教垂名,於此乎在矣。君其勿疑。’文公聽之,遂與草中之戎、驪土之翟,定天子于成周。於是天子賜之南陽之地,遂霸諸侯。舉事義且利,以立大功。文公可謂智矣。此咎犯之謀也。出亡十七年,反國四年而霸,其聽皆如咎犯者邪!
管子、鮑叔佐齊桓公舉事,齊之東鄙人有常致苦者。管子死,豎刁、易牙用,國之人常致不苦,不知致苦,卒為齊國良工,澤及子孫。知大禮,知大禮雖不知國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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