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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篇諫上第一
景公信用讒佞賞罰失中晏子諫第八(1)
 

  景公信用讒佞(2),賞無功,罰不辜。晏子諫曰:“臣聞明君望聖人而信其教(3),不聞聽讒佞以誅賞。今與左右相說頌也(4),曰:‘比死者勉為樂乎(5)!吾安能為仁而愈黥民耳矣(6)!’故內寵之妾(7),迫奪于國,外寵之臣,矯奪于鄙,執法之吏,並荷百姓(8)。民愁苦約病(9),而姦驅尤佚(10),隱情奄惡(11),蔽諂其上(12),故雖有至聖大賢,豈能勝若讒哉(13)!是以忠臣之常有災傷也(14)。臣聞古者之士,可與得之,不可與失之;可與進之,不可與退之。臣請逃之矣。”遂鞭馬而出(15)。公使韓子休追之(16),曰:“孤不仁,不能順教,以至此極(17),夫子休國焉而往(18),寡人將從而後(19)。”晏子遂鞭馬而返。其僕曰:“嚮之去何速?今之返又何速?”晏子曰:“非子之所知也,公之言至矣。”

(1) 則虞案:綿眇閣本此章誤連上章。

(2) 劉師培校補云:“冊府元龜二百五十三‘信’作‘任’。”

(3) 劉師培校補云:“元龜‘望’作‘望見’。” ◎則虞案“望”當讀如詩都人士“萬民所望”之“望”謂仰望,非望見也,元龜誤。

(4) 孫星衍云:“‘說’,今本作‘悅’,非。本書多作‘說’,據以訂正。” ◎則虞案:“今與左右”,楊本‘今’作‘令’。

(5) 孫星衍云:“比死,言將及死也。” ◎蘇輿云“即唐風‘且以喜樂,宛其死矣’意。” ◎則虞案:蘇說不盡合,見下釋。

(6) 孫星衍云:“說文:‘黥,墨在面也。’言不為樂,僅愈罪人,猶二世云‘監門之養’。墨者守門,蓋古有是語,一本作‘黔’。” ◎蘇輿云:“愈,猶安養,意為仁乃安民之事。‘黥’當為‘黔’,黔民即黎民,言吾但勉為樂耳,不欲為仁以為安民之事也。下文云云,正申明此意。孫說疑非。” ◎則虞案:蘇說恐非。此句當合上句觀之,此之“黥民”,即上句之“比死者”也;此讒佞之人極言之辭,比死者且勉為喜樂,我何能依為仁義之行,僅勝於刑人也哉。黃本“黥”作“黯”,誤。

(7) 蘇輿云:“左傳作‘內寵之妾,肆奪於市,外寵之臣,僭令于鄙’。” ◎則虞案:見左昭三十年傳晏子對齊侯之言。綿眇閣本重“之”字。

(8) 孫星衍云:“‘荷’讀如‘苛’,經典多以‘荷’為‘苛’。” ◎洪頤烜云:“‘荷’即‘苛’字,禮記檀弓‘下無苛政’,釋文:‘本亦作“荷”。’左氏昭十三年傳‘苛慝不作’,釋文‘“荷”本或作“荷”。’隸釋衡方碑‘糾剔荷忒’,街彈碑‘吏無荷擾之煩’,‘苛’皆作‘荷’。”

(9) 則虞案:約者,猶言貧困也。論語“不可以久處約”,皇疏:“貧困也,”是其證。

(10)于省吾云:“王念孫謂‘尤佚’即‘溢尤’,是也。按‘姦驅’不詞,‘姦驅’本應作‘姦匿’,‘匿’古‘慝’字。蓋‘匿’字訛作‘區’,後人不解而改為‘驅’耳。” ◎則虞案:“姦驅”之“驅”,疑為“區”之假字。荀子大略注“區,藏也,”姦人之所藏,故曰“姦驅”。左傳“道殣相望,而女富溢尤”,句法正同。“富”與“藏”義亦近,“尤佚”即“溢尤”,謂益甚也。

(11)盧文弨云:“‘奄’‘掩’同。” ◎則虞案:蘇時學說合。

(12)王念孫云“按‘蔽’者,擁蔽;‘諂’者,諂諛;二字義不相近,不當以‘蔽諂’連文。‘諂’當為‘?’,字之誤也,‘?’讀若‘滔’,滔者,惑也,謂隱其情,掩其惡,以蔽惑其君也。爾雅‘蠱,滔疑也’,疑即惑也。管子五輔篇曰:‘上滔君上,而下惑百姓。’”

(13)則虞案:若,猶彼也。

(14)王念孫云:“‘之’字衍。” ◎則虞案:有“之”字義亦通,不為衍。

(15)則虞案:元刻本、活字本、嘉靖本作“而馬”,綿眇閣本、吳勉學本、吳刻乙。

(16)王念孫云:“姓韓名子休。” ◎孫詒讓云:“韓非子外儲說左上云:‘齊景公遊少海,傳騎從中來謁曰:“嬰疾甚,且死,恐公後之。”景公曰:“趨駕煩且之乘,”使騶子韓樞御之。’此韓子休疑即彼騶子韓樞也。”

(17)王念孫云:“案‘順教’即‘訓教’。” ◎蘇輿云:“王說非。言不能順承其教以至此極。‘順’固有‘訓’義,而非此之所謂‘順’也。” ◎則虞案:此句與上文“望聖人而信其教”而來,“不能順教”,即不能信其教。“以至此極”,加深言之耳。

(18)孫星衍云:“言棄國而去。” ◎蘇時學云:“當作‘而焉往’。”

(19)蘇輿云:“而,猶汝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