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平公欲伐齊(2),使范昭往觀焉(3)。景公觴之,飲酒酣(4),范昭曰(5):“請君之棄?(6)。”公曰:“酌寡人之?,進之于客(7)。”范昭已飲(8),晏子曰(9):“徹?,更之(10)。”?觶具矣(11),范昭佯醉,不說而起舞(12),謂太師曰(13):“能為我調成周之樂乎(14)?吾為子舞之(15)。”太師曰:“冥臣不習(16)。”范昭趨而出(17)。景公謂晏子曰(18):“晉,大國也(19),使人來將觀吾政(20),今子怒大國之使者,將奈何?”晏子曰:“夫范昭之為人也(21),非陋而不知禮也(22),且欲試吾君臣,故絕之也(23)。”景公謂太師曰(24):“子何以不為客調成周之樂乎(25)?”太師對曰:“夫成周之樂,天子之樂也,調之(26),必人主舞之。今范昭人臣,欲舞天子之樂,臣故不為也(27)。”范昭歸以報平公曰(28):“齊未可伐也(29)。臣欲試其君,而晏子識之(30);臣欲犯其禮,而太師知之(31)。”仲尼聞之曰(32):“夫不出于尊俎之間,而知千里之外,其晏子之謂也。可謂折衝矣(33)!而太師其與焉。”(1) 則虞案:吳勉學本誤連上章。 (2) 孫星衍云:“‘伐’,後漢書注作‘攻’。” ◎則虞案:新序雜事“攻”作“伐”,御覽五百七十四、七百六十一、事類賦注十一引作“晉欲攻齊”。孫云“後漢書注”,案見卷九十。 (3) 孫星衍云:“文選注作‘晉平公使范昭觀齊國政’。” ◎蘇輿云:“文選注本韓詩外傳。” ◎則虞案:後漢書卷六及九十注、御覽七百六十一引無“往”字,五百七十四引無“焉”字。 (4) 孫星衍云:“一本作‘醉’。” ◎則虞案:黃本正作“醉”,後漢書注、文選注、御覽兩引皆無“飲酒酣”三字,韓詩外傳八作“景公錫之宴”,新序作“景公賜之酒酣”。 (5) 孫星衍云:“文選注作‘起曰’。” ◎則虞案:御覽五百七十四引無“曰”字,外傳上有“晏子在前”四字,又“起”作“趨”。 (6) 孫星衍云:“韓詩外傳作‘願君之倅樽以為壽’,新序作‘願請君之樽酌’,後漢書注作‘序酌’,文選注作‘願得君之樽為壽’。按說文:‘□,酒器也,或作“尊”。’玉篇或作‘樽’、‘僔’。又云‘?’同‘樽’。是‘樽’、‘?’、‘僔’皆‘尊’字之俗。” ◎黃以周云:“‘?’當作‘尊’,後漢書馬融傳注作‘願請君之棄酌’。” ◎劉師培校補云:“御覽七百六十一引作‘請君棄樽酌’,五百七十四作‘請公之樽酌’,事類賦注十一作‘范昭請公之樽酌’,孫子杜牧注引同(‘公’作‘君’)。疑今本‘樽’下挩‘酌’字。玉海八十九引作‘范昭起曰“願得君之樽為壽”’,又與文選張載雜詩注、陸機連珠注引同(見音義)。” ◎于省吾云:“‘棄?’不詞,作‘倅樽’者是也。古‘倅’字本省作‘卒’,訛為‘棄’。周禮夏官‘諸子掌國之倅’,注‘故書“倅”為“卒”’,鄭司農云‘“卒”讀如“物有副倅”之“倅”’。按‘倅’亦通‘萃’,故副車曰萃車,古□有萃車馬之語。易坎六四虞注‘禮有副尊’,蓋君之飲酒,用尊非一,故有副尊,亦猶鼎之有陪鼎也。尊以儲酒,飲則用觶用爵用角,故下云‘?觶具矣’。尊有勺,所以?酒者。甲骨文金文‘尊’字通作‘□’或‘□’,然則‘?’、‘樽’、‘僔’、‘尊’均後起字矣。此文本謂范昭請君之倅尊為無禮,故下文‘公曰“酌寡人之?,進之于客”’。孫星衍謂文選注作‘公令左右酌樽以獻’,若禮應酌君之尊,則無須稱‘公曰’矣。又下云‘范昭已飲,晏子曰“徹?更之”。?觶具矣,范昭佯醉,不說而起舞’。是晏子以酌君尊為失禮,故徹?別具?觶,而范昭因以佯醉不說而起舞也。” ◎則虞案:宋本御覽五百七十四引作“棄酌”。 (7) 孫星衍云:“文選注作‘公令左右酌樽以獻’,後漢書注作‘公曰“諾”’。” ◎黃以周云:“元刻無‘公曰’至‘徹?’二十字,誤脫一行。” ◎蘇輿云:“韓詩外傳作‘酌寡人樽,獻之客’。” ◎劉師培校補云:“孫子杜牧注略同,御覽五百七十四引作‘公曰“諾”,告侍者酌之’,事類賦注作‘公曰“諾”,告侍者酌樽進之’。疑今本‘公曰’下挩‘諾’字,餘均後人據新序改。韓詩外傳八作‘公顧左右曰“酌寡人樽獻之”’。” ◎則虞案:嘉靖本、綿眇閣本、吳懷保本均挩一行。 (8) 孫星衍云:“一本作‘飲之’,非。” ◎則虞案:文選注、御覽五百七十四、七百六十一俱無此四字,後漢書注、孫子注蓋用新序文。下云“徹尊”,是酌酒猶未獻也,不當言“飲”。 (9) 孫星衍云:“文選注,後漢書注作‘已飲’。” (10)則虞案:外傳作“晏子對曰‘徹去尊’”,新序作“晏子曰‘徹尊更之’”,後漢書及文選雜詩注、連珠注兩引“曰”均作“命”,孫子注引作“晏子徹尊更為酌”,御覽七百六十一引作“晏子命徹尊革具”,各不相同。作“曰”、“對曰”者,誤。 (11)則虞案:此四字各書皆無,惟新序有,句上當有“曰”字。此燕禮也。凡禮,飲酒君臣不相襲飲器。燕禮:“更爵,洗升,酌膳酒以降,酢于阼階下。”注:“更爵者,不敢襲至尊者。”又“易觶洗”注:“君尊不酌故也。凡爵不相襲者也,於尊者言更,自敵以下言易。”賈疏云:“襲,因也。獻君自酢同用觚,必更之者,不敢因君之爵。”敖繼公云:“不敢用君器也。”今范昭請君之尊,而景公與之,是相襲矣,非禮也,故晏子更之。 (12)則虞案:外傳無“佯醉”二字,選注引亦無,恐亦新序誤增也。此不知燕禮有舞勺,而疑為醉而起舞,因妄增“佯醉”二字。 (13)孫星衍云:“‘謂’,韓詩外傳、文選注作‘顧’。” ◎則虞案:燕禮“大師告於樂正曰正歌備”,注:“大師,上工也。”大師為樂工之長。 (14)孫星衍云:“‘調’,韓詩外傳、文選注作‘奏’。” ◎黃以周云:“文選陸機演連珠注作‘為我奏成周之樂’,無‘能’‘乎’字。” ◎則虞案:御覽五百七十四作“調成周之樂”。 (15)則虞案:外傳作“願舞”,御覽五百七十四作“吾為之舞”,孫子注作“吾為舞之”。 (16)孫星衍云:“‘冥’,韓詩外傳、文選注作‘盲’,‘冥’‘盲’音義俱相近。” ◎則虞案:新序作“冥”,孫子注、御覽五百七十四、事類賦皆作“瞑”。周禮春官序官注:“凡樂之歌必使瞽矇為焉,命其賢知者以為大師小師。”故云“盲臣”,亦稱“冥臣”。 (17)則虞案:外傳作“范昭起出門”,孫子注作“范昭起出”,楊本“趨”作“趣”。 (18)則虞案:孫子注作“景公曰”,御覽五百七十四作“公問晏子”。 (19)則虞案:外傳作“夫晉,天下大國也”。 (20)則虞案:外傳作“使范昭來觀齊國之政”,孫子注作“來觀吾政”。 (21)則虞案:外傳無“夫”字,新序無“也”字,孫子注只有“觀范昭”三字。御覽作“昭非不知禮也”。 (22)則虞案:新序“知”作“識”,孫子注作“非陋於禮者”。 (23)則虞案:孫子注引作“且欲慚於國臣,故不從也”,御覽亦作“慚”。 (24)則虞案:外傳作“於是景公召太師而問之曰”,御覽作“公問太師”。 (25)則虞案:外傳作“范昭使子奏成周之樂,何故不調”。 (26)則虞案:新序“調”上有“若”字,孫子注“調之”作“惟”,初學記十五“天子”下無“之”字。 (27)黃以周云:“初學記十五作‘臣不敢為之’。” ◎則虞案:新序“臣”下有“也”字,“欲”上有“而”字,孫子注亦有“而”字,無“之”字,御覽作“范昭人臣而舞之,臣故不為”。此云“成周之樂,天子之樂”者,盛樂也。凡享元侯,工歌清廟,下管象舞及夏籥,謂堂下吹管而迭興象舞及夏籥二舞;若享諸侯,歌文王。此天子之樂也。左傳穆叔聘于晉,晉侯享之,金奏肆夏,不拜,歌文王,不拜,謂其非禮也;歌鹿鳴之三,三拜,禮也。是侯國享聘大夫當升歌鹿鳴之三,不得用盛樂。今范昭命奏成周之樂者,是僭禮矣。饗禮今亡,人主起舞,其制未詳。周禮籥人自有專屬,亦未聞君主自舞之說。 (28)孫星衍云:“‘以報’,文選注作一‘謂’字,非。” ◎則虞案:外傳、孫子注、御覽無“以”字,新序“報”作“告”,後漢書注“平”上有“晉”字。 (29)孫星衍云:“‘伐’,韓詩外傳、文選注作‘并’。” ◎劉師培校補云:“任淵山谷詩內集卷一注、史容山谷詩外集卷十七注引‘伐’作‘并’,與外傳同,新序亦作‘伐’。” ◎則虞案:御覽兩引皆作“伐”,七百六十一引“未”作“不”。 (30)孫星衍云:“‘試’,後漢書注作‘慚’,‘識’,韓詩外傳、文選注、後漢書注作‘知’。” ◎劉師培校補云:“御覽五百七十四、七百六十一及事類賦注並引‘試’作‘慚’。事類賦注引‘識’作‘知’,任淵、史容山谷詩注引同,又‘臣’字作‘吾’,無‘而’字(孫子杜牧注“試”作“辱”,“識”作知)。” (31)孫星衍云:“文選注下云:‘于是輟伐齊謀。’” ◎王念孫云:“案‘禮’本作‘樂’,此涉上文‘不知禮’而誤。太師掌樂,故曰‘臣欲犯其樂,而太師知之’。若禮,則非太師所掌,且上文屢言成周之樂,則此不得言禮明矣。新序雜事一作‘禮’,亦校書者依俗本晏子改之。韓詩外傳八及文選張協雜詩注、陸機演連珠注引晏子並作‘欲犯其樂’。” ◎劉師培校補云:“事類賦注引‘知’作‘識’,孫子杜牧注同。任淵、史容山谷詩注引‘臣’作‘吾’,‘禮’作‘樂’,無‘而’字,下有‘於是輟伐齊謀’六字。此疑後人據新序改。” ◎則虞案:御覽引亦作“禮”,作“禮”,義可通,不必改為“樂”。 (32)孫星衍云:“‘仲尼’,文選注作‘孔子’。” ◎黃以周云:“元刻脫‘之曰’二字。” ◎則虞案:新序、孫子注、後漢書注引皆作“仲尼”,孫子注無“之曰”二字,外傳、文選注兩引、御覽七百六十一、任淵史容山谷詩注引皆作“孔子”,楊本、凌本皆無“之”字。 (33)孫星衍云:“按‘衝’者,衝車折挫之也。” ◎王念孫云:“案此文本作‘夫不出于尊俎之間,而知衝千里之外,其晏子之謂也’,無‘可謂折衝矣’五字。‘知衝’,即‘折衝’也,‘知’‘折’聲相近,故字亦相通(說見經義述聞大戴記)。荀子勸學篇‘鍥而舍之,朽木不折’,大戴記‘折’作‘知’(宋元明本皆如是,俗本依荀子改‘知’為‘折’,辯見經義述聞),是其證也。舊本‘知’下脫‘衝’字,而後人不知,又于‘晏子之謂也’下加‘可謂折衝矣’五字,謬矣。(高注呂氏春秋云:‘衝車,所以衝突敵軍,而陷破之也。’有道之國,不可攻伐,使欲攻己者折還其衝車于千里之外,不敢來也,故曰‘不出于尊俎之間,而折衝千里之外’。作‘知衝’者,借字耳。不當更有‘可謂折衝矣’五字。)新序與此同,亦校書者依俗本晏子改之。後漢書馬融傳注、御覽器物部六引晏子並作‘起于尊俎之間,而折衝千里之外’。文選張協雜詩注、冊魏公九錫文注、為袁紹檄豫州文注、為石仲容與孫皓書注、演連珠注、楊荊州誄注並引作‘不出尊俎之間,而折衝千里之外,晏子之謂也’,皆無‘可謂折衝矣’句。大戴記王言篇‘明王之守也,必折衝乎千里之外’,呂氏春秋召類篇‘夫脩之于廟堂之上,而折衝乎千里之外者,其司城子之謂乎’,立義並與晏子同。韓詩外傳‘孔子聞之曰“善乎!晏子不出俎豆之間,折衝千里”’,即本于晏子。且據後漢書、文選注、御覽所引皆作‘折衝千里之外’,則今本晏子‘知千里之外’,‘知’下脫去‘衝’字,而‘知衝’即是‘折衝’,不當更有‘可謂折衝’句明矣。” ◎劉師培校補云:“任淵、史容山谷詩注引‘知’作‘折衝’,孫子杜牧注同。此亦後人據新序改。鹽鐵論崇禮篇曰‘昔晏子修之?俎之間,而折衝乎千里’,是其證也。據下云‘何衝之能折’,則‘折衝’猶言‘卻兵’。御覽三百廿二引韓詩外傳云:‘身不出樽俎之間,而折衝千里之外。’又引注云:‘衝,衝車也,謂敵人設此以臨城,大臣謀于廟堂,遙以折之,是即折衝之義。’又淮南兵略訓云:‘修政廟堂之上,而折衝千里之外。’大戴王言篇亦云:‘折衝乎千里之外。’並其證。” ◎則虞案:此處似作“不出于尊俎之間,而折衝千里之外,其晏子之謂也,可謂知矣”。後“知”與“折衝”易位,因而致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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