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公至自畋(2),晏子侍于遄臺,梁丘據造焉(3)。公曰:“維據與我和夫!”晏子對曰:“據亦同也,焉得為和。”公曰:“和與同異乎?”對曰:“異。和如羹焉,水火醯醢鹽梅,以烹魚肉,燀之以薪(4),宰夫和之,齊之以味,濟其不及;以洩其過(5),君子食之,以平其心。君臣亦然。君所謂可,而有否焉,臣獻其否,以成其可;君所謂否,而有可焉,臣獻其可,以去其否。是以政平而不干,民無爭心。故詩曰:‘亦有和羹,既戒且平(6);奏鬷無言(7),時靡有爭。’(8)先王之濟五味,和五聲也,以平其心,成其政也。聲亦如味:一氣,二體,三類,四物,五聲,六律,七音,八風,九歌,以相成也;清濁,大小,短長(9),疾徐,哀樂,剛柔,遲速,高下,出入,周流(10),以相濟也。君子聽之,以平其心,心平德和。故詩曰:‘德音不瑕。’(11)今據不然,君所謂可,據亦曰可;君所謂否,據亦曰否。若以水濟水,誰能食之?若琴瑟之專一(12),誰能聽之?同之不可也如是。”公曰:“善。”(13)(1) 則虞案:此用左昭二十年傳文,只增“公曰善”三字。 (2) 孫星衍云:“左傳作‘田’。” (3) 孫星衍云:“‘梁丘據’,左傳作‘子猶’,稱其字。” (4) 孫星衍云:“說文:‘燀,炊也。’” ◎則虞案:杜注同。 (5) 則虞案:杜注:“濟,益也;洩,減也。”元刻本、活字本“過”誤作“遇”。 (6) 孫星衍云:“詩、左傳作‘既平’。” (7) 孫星衍云:“詩作‘鬷假’,傳:‘鬷,總;假,大也。’左傳作‘鬷嘏’,禮記中庸篇作‘奏假’,鄭氏注言:‘奏大樂于宗廟之中。’此作‘奏鬷’,未詳也。” ◎王念孫云:“按昭二十年左傳作‘鬷嘏無言’,此篇全用左傳,則此文亦當與彼同,今作‘奏鬷無言’者,後人依中庸旁記‘奏’字,而寫者誤合之,又脫去‘嘏’字耳,當依左傳改正。” ◎黃以周云:“凌本作‘鬷嘏’。” (8) 孫星衍云:“商頌烈祖之詩。” (9) 則虞案:元本誤作“矩長”,吳懷保諸本作“短長”。 (10)孫星衍云:“左傳作‘周流’,杜預注:‘周,密也。’陸德明音義傳本皆作‘流’,然此五句皆相對,不應獨作‘周流’。古本有作‘疏’者,按注訓‘周’為‘密’,則與‘疏’相對,宜為‘疏’耳。” ◎蘇輿云:“今本左傳作‘疏’,作‘流’者,俗本也。” (11)孫星衍云:“豳風狼跋之詩。” (12)孫星衍云:“左傳作‘壹’。” (13)則虞案:荀悅申鑑卷四云:“君子食和羹以平其氣,聽和聲以平其志,納和言以平其政,履和行以平其德。夫酸咸甘苦不同,嘉味以濟,謂之和羹;宮商角徵不同,嘉音以章,謂之和聲;臧否損益不同,中正以訓,謂之和言;趨舍動靜不同,雅度以平,謂之和行。人之言曰:‘唯其言而莫予違也,則幾於喪國焉。’孔子曰:‘君子和而不同。’晏子亦云:‘以水濟水,誰能食之;琴瑟一聲,誰能聽之。’詩云:‘亦有和羹,既戒且平;奏假無言,時靡有爭。’此之謂也。”可發此章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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