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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篇第七
景公使祝史禳彗星晏子諫第六(1)
 

  齊有彗星,景公使祝禳之(2)。晏子諫曰:“無益也,祇取誣焉。天道不?(3),不貳其命,若之何禳之也!且天之有彗(4),以除穢也(5)。君無穢德,又何禳焉?若德之穢,禳之何損(6)?詩云:‘維此文王,小心翼翼,昭事上帝,聿懷多福,厥德不回,以受方國。’(7)君無違德(8),方國將至,何患于彗?詩曰:‘我無所監,夏后及商,用亂之故,民卒流亡(9)。’若德之回亂(10),民將流亡,祝史之為,無能補也。”公說,乃止(11)。

(1) 盧文弨云:“元刻末注云:‘此章與景公登公阜見彗星章旨同,故著于此篇。’” ◎則虞案:此用左昭二十六年文,與諫上第十八章實一事。

(2) 則虞案:左傳作“齊侯使禳之”。

(3) 孫星衍云:“杜預注左傳:‘疑也。’”

(4) 則虞案:“禳之”下“也”字當在“彗”下,左傳正如此。

(5) 劉師培云:“黃本‘穢’下有‘德’字。”

(6) 劉師培校補云:“論衡變虛篇‘損’作‘益’,新序雜事四、何允中本亦作‘益’。”

(7) 孫星衍云:“大雅文王之詩。”

(8) 劉師培校補云:“論衡作‘回德’,‘回’、‘違’古通。”

(9) 孫星衍云:“杜預注左傳:‘逸詩也。’按‘?’即‘流’隸字。” ◎黃以周云:“元刻作‘流’,下同。”

(10)則虞案:當據左傳刪“之”字。

(11)劉師培校補云:“元龜二百四十二引作‘乃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