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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篇第七
有獻書譖晏子退耕而國不治復召晏子第二十二(1)
 

  晏子相景公,其論人也,見賢而進之(2),不同君所欲;見不善則廢之,不辟君所愛(3);行己而無私,直言而無諱。有納書者曰(4):“廢置不周于君前,謂之專(5);出言不諱于君前,謂之易(6)。專易之行存,則君臣之道廢矣,吾不知晏子之為忠臣也(7)。”公以為然。晏子入朝,公色不說,故晏子歸,備載(8),使人辭曰:“嬰故老悖無能,毋敢服壯者事。”辭而不為臣,退而窮處,東耕海濱(9),堂下生藜藿(10),門外生荊棘。七年,燕、魯分爭,百姓惛亂(11),而家無積(12)。公自治國,權輕諸侯,身弱高、國。公恐,復召晏子。晏子至,公一歸七年之祿,而家無藏。晏子立,諸侯忌其威(13),高、國服其政,燕、魯貢職,小國時朝。晏子沒而後衰。

(1) 盧文弨云:“元刻末注云:‘此章與景公惡故人晏子退章旨同,敘事少異,故著于此篇。’” ◎則虞案:治要引此章亦在雜下篇。

(2) 則虞案:治要“而”作“即”。

(3) 蘇時學云:“‘辟’讀如‘避’,謂不避權貴也。”

(4) 蘇時學云:“言人惡晏子,因上書景公以毀之。” ◎則虞案:御覽八百二十二引作“有納書景公者”,當校補。

(5) 俞樾云:“按‘不周’當為‘不由’,廢置不由於君前,故為專也。疑古本假‘□□’之‘□’為‘由’,其形與古文‘周’字作‘□’者相近,因誤為‘周’耳。” ◎于鬯云:“此‘周’字當不誤。俞蔭甫太史平議謂‘不周’當作‘不由’,殆未必然。‘周’蓋讀為‘調’,‘調’諧‘周’聲,例當通借。說文言部云:‘調,和也。’周禮地官序‘調人’鄭注云:‘調,猶和合也。’上文云:‘晏子相景公,見賢而進之,不同君所欲;見不善則廢之,不辟君所愛。’則其不調甚矣。故曰‘廢置不周於君前’者,廢置不調於君前也。‘廢置不調於君前’者,謂其不和合於君也。穀梁成十七年傳云:‘公不周乎伐鄭也。’楚辭離騷云:‘雖不周於今之人兮。’彼‘不周’亦並即‘不調’,與此‘不周’正同,故王逸章句及俞太史穀梁傳平議皆訓彼‘周’為‘合’(范寧集解訓‘周’為‘信’,未是)。訓‘周’為‘合’,亦讀‘周’為‘調’矣。上章云‘夫能自周於君者,才能皆非常也’,亦謂其能自調於君也。”

(6) 孫星衍云:“此‘□’字假音。” ◎黃以周云:“元刻脫‘之’字。” ◎則虞案:綿眇閣本、凌本有“之”字。“□”之本義為“交”,“□”當為“□”之假音。“□”,侮也。禮記樂記“易慢之心入之矣”,亦“□”之假借,謂慢也。

(7) 則虞案:御覽引無“為”字。

(8) 孫星衍云:“‘備’同‘’,‘載’言駕。”

(9) 則虞案:御覽引“海”上有“于”字。

(10)蘇輿云:“當為‘藋’,說見諫上篇。”

(11)劉師培云:“黃本挩‘亂’。”

(12)劉師培校補云:“此四字當在‘七年’下,‘燕、魯……’八字當在‘身弱高、國’下。(下云‘諸侯忌其威,高、國服其政,燕、魯貢職’,正與此應。)”

(13)則虞案:元刻本、活字本“諸侯”互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