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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篇第七
晏子衣鹿裘以朝景公嗟其貧晏子稱有飾第二十六(1)
 

  晏子相景公(2),布衣鹿裘以朝。公曰:“夫子之家,若此其貧也(3),是奚衣之惡也!寡人不知,是寡人之罪也。”晏子對曰:“嬰聞之,蓋顧人而後衣食者,不以貪昧為非(4);蓋顧人而後行者,不以邪僻為累(5)。嬰不肖,嬰之族又不如嬰也,待嬰以祀其先人者五百家(6),嬰又得布衣鹿裘而朝,于嬰不有飾乎!”再拜而辭(7)。

(1) 盧文弨云:“元刻末注云:‘此章與陳無宇請浮晏子、景公睹晏子之食而嗟其貧章旨同而辭少異,故著于此篇。’” ◎劉師培云:“黃本此章挩。”

(2) 蘇輿云:“‘晏子’舊刻誤‘景公’,今從浙刻正。”

(3) 劉師培校補云:“後漢書虞延傳注引‘其’作‘之’。”

(4) 劉師培校補云:“‘昧’與‘冒’同。(左傳文十八年云:‘貪於飲食,冒於貨賄。’)”

(5) 陶鴻慶云:“上句‘衣’字,下句‘蓋’字,及中間兩‘不’字,皆衍文。元文當云:‘蓋顧人而後食者,以貪昧為非;顧人而後行者,以邪僻為累。’‘顧人而後食’云云,如有參士之食而自足是也;‘顧人而後行’云云,如懲慶氏之亡,而辭邑是也。此晏子因公言衣惡,假食與行以起例耳。今本蓋後人不達其義,而以意加之。”

(6) 則虞案:元刻本“祀”誤“祝”。

(7) 蘇輿云:“拾補云:‘吳本此章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