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工女託于晏子之家焉者(2),曰:“婢妾,東廓之野之也。(3)願得入身,比數于下陳焉(4)。”晏子曰:“乃今日而後自知吾不肖也(5)!古之為政者,士農工商異居,男女有別而不通,故士無邪行(6),女無淫事。今僕託國主民,而女欲奔僕,僕必色見而行無廉也(7)。”遂不見(8)。(1) 盧文弨云:“元刻末注云:‘此章與犯傷槐之令者女求入晏子家事同而辭略,且無因而至,故著于此篇。’” ◎則虞案:楊本無此章。 (2) 則虞案:史記李斯傳索隱、文選卷三十九注、御覽四百二十六引皆作“二女”。 (3) 孫星衍云:“‘婢妾’,御覽作‘婢子’。‘東廓’,今本作‘在廓’,據御覽引作‘東郭’,‘廓’俗字。” ◎則虞案:御覽“妾”作“子”,無“也”字,元刻本、活字本、嘉靖本作“在廓”。 (4) 則虞案:選注無“比數”二字。 (5) 王念孫云:“案‘日’字後人所加,凡書傳中言‘乃今而後’者,加一‘日’則累于詞矣。御覽人事部六十七引此無‘日’字。” (6) 則虞案:御覽引無“不通,故”三字。 (7) 孫星衍云:“‘無廉’,御覽作‘無清’。” ◎盧文弨云:“‘色見而’三字,御覽無。” (8) 蘇輿云:“拾補云:‘吳本此章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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