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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篇諫下第二
景公藉重而獄多欲託晏子晏子諫第一
 

  景公藉重而獄多(1),拘者滿圄(2),怨者滿朝(3)。晏子諫,公不聽。公謂晏子曰:“夫獄,國之重官也,願託之夫子。”晏子對曰:“君將使嬰敕其功乎(4)?則嬰有壹妄能書,足以治之矣(5)。君將使嬰敕其意乎?夫民無欲殘其家室之生,以奉暴上之僻者,則君使吏比而焚之而已矣(6)。”景公不說,曰:“敕其功則使壹妄,敕其意則比焚(7),如是,夫子無所謂能治國乎?”晏子曰:“嬰聞與君異。今夫胡貉戎狄之蓄狗也(8),多者十有餘,(9)寡者五六,然不相害傷。今束雞豚妄投之,其折骨決皮〔一0〕,可立得也(11)。且夫上正其治,下審其論(12),則貴賤不相踰越。今君舉千鍾爵祿,而妄投之于左右,左右爭之,甚于胡狗,而公不知也。寸之管無當(13),天下不能足之以粟(14)。今齊國丈夫耕,女子織,夜以接日,不足以奉上,而君側皆雕文刻鏤之觀(5)。此無當之管也,而君終不知。五尺童子,操寸之煙(16),天下不能足以薪(17)。今君之左右,皆操煙之徒,而君終不知。鐘鼓成肆(18),干戚成舞,雖禹不能禁民之觀。且夫飾民之欲,而嚴其聽,禁其心,聖人所難也,而況奪其財而飢之,勞其力而疲之(19),常致其苦而嚴聽其獄(20),痛誅其罪,非嬰所知也。”

(1) 廬文弨云:“藉即藉斂。” ◎劉師培校補云:“書鈔四十五引‘藉’作‘籍’。” ◎則虞案:御覽四百八十三、六百四十三俱作‘籍’,元明各本“籍”“藉”錯出。

(2) 孫星衍云:“據此及左傳‘圄伯嬴于□陽’之文,知囹圄非秦獄名。說文:‘圉,囹圉,所以拘罪人。’”

(3) 于鬯云:“據下文言‘民’,則此似不應言‘朝’。或者謂外朝耳。國語晉語云:‘絳之富商韋藩木楗而過於朝,’是民亦得往來於朝,必外朝也。”

(4) 孫星衍云:“說文:‘敕,戒也。’‘敕,勞也。’經典多用‘敕’為‘敕’。呂氏春秋:‘用事既飭’,高誘注:‘“飭”讀作“敕”,敕督田事。’是此‘敕’當讀‘飭’也。” ◎盧文弨云:“‘敕’通‘敕’,‘功’,謂功效也。下云‘敕其意’,謂革民之心也。” ◎于省吾云:“孫星衍謂‘敕’當讀‘飭’,是也。盧文弨云:‘功謂功效也,下云敕其意,謂革民之心也。’按盧以‘功’為‘功效’,殊誤。詩七月‘載纘武功’,傳‘功,事也’。崧高‘世執其功’,傳‘功,事也’。‘飭’謂整飭,‘飭其功’謂整飭其事,與下云‘敕其意’為對文。功效就事之已有成者言,已有成不須再言整飭也。”

(5) 孫星衍云:“言一妄男子能書記者,即成讞矣。” ◎俞樾云:“按孫說非也,一妄男子,不可止曰‘一妄’,‘妄’疑‘妾’字之誤,‘嬰有壹妾能書足以治之’,極言治之之易,雖婦女可也。下文曰‘則君使吏比而焚之而已矣’,蓋兩語皆滑稽之詞,故景公不說也。” ◎劉師培校補云:“黃本‘妄’作‘妾’,下同,與俞氏平議說合。”

(6) 孫星衍云:“言焚其讞也。” ◎盧文弨云:“此正言民意之不從上也。不從上,則比戶可誅,故云‘比而焚之’,非焚其讞也。觀下景公曰‘敕其意’,則‘比焚如’是比焚如之刑也,‘焚如’之刑,殺其親之刑也,見周禮秋官‘掌戮’疏引鄭康成易注。” ◎蘇輿云:“孫說是。‘敕意’,所謂革心也,革心上德,故云讞可焚。下云‘常致其苦,而嚴聽其獄,痛誅其罪,非嬰所知’,正承此,反言以詰公不焚讞之非耳。盧誤以下‘焚如’為刑,遂不可通矣。” ◎則虞案:易噬嗑:“君子以明罰敕法”,敕,謂理也,求也。上云“敕其功”者,求其治獄之功也;此云“敕其意”者,求在獄之情也。求其功不求其情,則一能書者足以任其事;如欲求其情,則民無欲殘其室家以奉其上者,則比戶之可誅矣。“比而焚之”,猶孟子所謂“將比今之諸侯而誅之也”;“焚”疑“僨”之假借,漢書韓王信傳“僨于吳”,集注:“猶斃也;”左襄二十四年傳“象有齒以焚其身”,注:“斃也。”後人忘“焚”“僨”通假之義,而泥於火焚,致失其解。

(7) 蘇輿云:“句絕。‘比’下當有‘而’字,‘如是’,猶云若是,屬下為義,盧聯讀非。” ◎陶鴻慶云:“‘比焚如’三字不可曉,疑‘焚如’本作‘如焚’,‘如’與‘而’同,‘比如焚’即晏子所謂比而焚之也。‘焚’,孫氏以為焚其讞,是也。校者不知‘如’之為‘而’,以為文不可通,輒乙其文為‘焚如’,盧校因解為‘焚如之刑’,斯為不倫矣。”

(8) 孫星衍云:“‘貉’當為‘貉’。” ◎劉師培校補云:“黃本‘貉’作‘貉’。”

(9) 則虞案:元刻本、黃本、子彙本、吳勉學本“餘”作“余”。

(10)孫星衍云:“言爭雞豚而相傷也。”

(11)王念孫云:“按‘得’字義不可通,當是‘待’字之誤。‘可立而待也’,見孟子。” ◎蘇時學說同王。 ◎俞樾云:“按‘得’字義不可通,乃‘見’字之誤,史記趙世家‘未得一城’,趙策‘得’作‘見’。留侯世家‘果見穀城山下黃石’,漢書‘見’作‘得’,蓋‘得’字古作‘□’,其上從‘見’,故‘見’‘得’二字往往相混。” ◎則虞案:指海本作“待”。

(12)蘇輿云:“‘論’讀為‘倫’。倫,等也,言審其貴賤之等也。作‘論’者,借字耳。”

(13)孫星衍云:“文選三都賦序‘玉卮無當’,劉淵林注:‘當,底也,去聲。’”

(14)則虞案:御覽八百四十引俱無“之”“以”字,四百九十三引無“以”字。

(15)孫星衍云:“‘雕’,一本作‘彫’,正字。” ◎則虞案:御覽兩引無“皆”字。元本、子彙本作“彫”。

(16)孫星衍云:“言操火。” ◎王引之云:“火能燒薪,煙則不能燒薪,‘煙’當為‘熛’(下‘操煙’同)。說文:‘熛,火飛也,讀若標。’一切經音義十四引三倉曰:‘熛,迸火也。’淮南說林篇曰:‘一家失熛,百家皆燒。’史記淮陰侯傳曰:‘熛至風起。’漢書敘傳曰:‘勝廣熛起,梁籍扇烈。’是熛即火也。故曰:‘操寸之熛,天下不能足之以薪。’‘熛’‘煙’字相似,世人多見‘煙’,少見‘熛’,故諸書‘熛’字多誤作‘煙’。說見呂氏春秋‘煙火’下。” ◎蘇時學曰:“案即一星之火可以燎原之意。” ◎則虞案:指海本已改作“熛”。

(17)蘇輿云:“‘足’下疑有‘之’字,而傳寫者奪之。” ◎則虞案:非奪“之”字,上句“之”字或衍文也。

(18)蘇輿云:“肆,猶列也。”

(19)黃以周云:“元刻脫‘之’字。” ◎則虞案:活字本、吳本亦脫,吳勉學本、子彙本、楊本、凌本、孫本均有。

(20)則虞案:黃本“聽”作“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