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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篇諫下第二
景公登射思得勇力士與之圖國晏子諫第二十五(1)
 

  景公登射(2),晏子修禮而侍(3)。公曰:“選射之禮,寡人厭之矣!吾欲得天下勇士,與之圖國(4)。”晏子對曰:“君子無禮,是庶人也;庶人無禮,是禽獸也。夫勇多則弒其君,力多則殺其長(5),然而不敢者,維禮之謂也(6)。禮者,所以御民也,轡者,所以御馬也,無禮而能治國家者,晏未之聞也(7)。”景公曰:“善。”迺飾射更席(8),以為上客,終日問禮。

(1) 則虞案:楊本無此章。

(2) 劉師培校補云:“說苑修文篇同。書鈔八十引說苑作‘登酌’,御覽五百二十三、玉海七十三引說苑作‘登酎’。” ◎則虞案:今本說苑作“登射”。此諸侯大射禮也,作“酌”誤。“登”者,齊人言也。公羊隱五年傳“登來之也”,注:“登,讀言得。”“登來”,即“來”,“登”,“得”皆發語詞。此云“登射”,即“射”也。

(3) 劉師培校補云:“說苑‘侍’作‘待’,玉海引說苑作‘晏子修食禮以待’。” ◎則虞案:射義曰:“古者諸侯之射也,必先行燕禮。”說苑作“修食禮”,即指射日陳燕具席位諸事。

(4) 劉師培校補云:“黃本‘天下’作‘夫’,書鈔引說苑‘得’作‘取’。” ◎則虞案:吳勉學本、綿眇閣本、子彙本、凌本亦作“夫”,元本、活字本“下勇”二字互倒。欲解此章之義,當先略陳其禮。射者有禮射,有主皮之射。禮射者:一曰大射,二曰賓射,三曰燕射。景公此射,即大射也。大射其事見儀禮大射儀,鄭目錄云:“諸侯將有祭祀之事,與其群臣射,以觀其禮。數中者得與於祭,不數中者不得與於祭。”射義曰:“其容體比於禮,其節比於樂,而中多者得與於祭。其容體不比於禮,其節不比於樂,而中少者不得與於祭。”此主於禮樂而不貴乎勇也。三射之外,又有主皮習武之射,司弓矢“弧弓以授射甲革椹質者”是也。此主皮尚勇力之射也,景公此云“選射之禮”者,即大射之禮;而欲得勇士圖國者,即欲去大射而貴主皮習武之射,故下文晏子對以禮。

(5) 孫星衍云:“說苑作‘臣勇多則弒其君,子力多則殺其長’。”蘇輿云:“音義‘殺’作‘弒’。” ◎劉師培校補云:“黃本‘弒’作‘殺’。”

(6) 劉師培校補云:“說苑‘維’作‘惟’。”

(7) 蘇輿云:“‘晏’疑‘嬰’誤。” ◎則虞案:元刻本、吳勉學本、子彙本及說苑俱作“嬰”,當據改。

(8) 孫星衍云:“‘飾’,說苑作‘飭’,是。” ◎于省吾云:“按金文‘迺’作‘□’,‘乃’‘□’有別,訓為‘汝’者作‘乃’,訓為‘於是’者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