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公將伐晉,問于晏子,晏子對曰:“不可。君得合而欲多(1),養欲而意驕(2)。得合而欲多者危,養欲而意驕者困。今君任勇力之士(3),以伐明主(4),若不濟,國之福也,不德而有功,憂必及君(5)。”公作色不說。晏子辭不為臣,退而窮處,堂下生蓼藿,門外生荊棘。莊公終任勇力之士,西伐晉,取朝歌,及太行、孟門(7),茲于兌(8),期而民散,身滅于崔氏。崔氏之期,(9)逐群公子(10),及慶氏亡(11)。(1) 俞樾云:“按‘合’與‘給’通,說文糸部:‘給,相足也。’孟子梁惠王篇‘是心足以王矣’,下文曰‘此心之所以合于王者,何也’。上言‘足于王’,下言‘合于王’,‘合’即‘給’也。‘君得合而欲多’,謂所得者既給,而所求者彌多也。” (2) 于省吾云:“按‘養’非‘畜養’之‘養’,‘養’猶‘長’也。夏小正‘執養宮事’,傳:‘養,長也。’左昭二十年傳‘私欲養求’,注:‘養,長也。’晉語‘是養吾疾而干吾祿也’,注:‘養,長也。’書大誥‘民養其勸弗救’,漢書翟方進傳‘養’作‘長’。後第十一‘不以養嗜欲’,言不以長嗜欲也,問下第三十‘且嬰聞養世之君子’,‘養世’即‘長世’也。” (3) 孫星衍云:“‘任’,左傳作‘恃’。” (4) 孫星衍云:“左傳作‘盟主’。” ◎則虞案:見襄公二十三年傳。 (5) 則虞案:左傳下又有“崔杼諫”一段。 (6) 王念孫云:“案‘藜藿’當為‘藜藋’(徒弔反),‘藋’即今所謂灰藋也。‘藜藿’皆穢草,故與‘荊棘’並言,若‘藿’則非其類矣。‘藋’‘藿’字形相似,世人多聞‘藜藿’,寡聞‘藜藋’,故諸書中‘藜藋’多誤作‘藜藿’。說見史記仲尼弟子傳(外上篇‘堂下生藜藿’誤與此同)。” (7) 孫星衍云:“賈逵注國語:‘朝歌,晉邑。’杜預注‘朝歌,今屬汲郡’,非地同名。”又云:“左傳襄二十三年、史記齊世家莊公四年事。杜預注:‘孟門,晉隘道。太行在河內郡北。’” ◎則虞案:左傳作“為二隊,入孟門,登太行”。 (8) 孫星衍云:“未詳。” ◎王念孫云:“案‘兌’讀為‘隧’,‘茲于兌’者,且于之隧也(且,子餘反)。此言莊公還自伐晉,遂襲莒,入且于之隧也。‘且于’、‘茲于’聲相近,‘隧’‘兌’聲相近,但上有脫文耳。檀弓‘齊莊公襲莒于奪’,鄭注曰:‘魯襄二十三年,齊侯襲莒是也。春秋傳曰:“杞殖華還載中夜入且于之隧。”“隧”“奪”聲相近,或為“兌”。’釋文‘奪,徒外反’,注:‘兌同。’故知‘茲于兌’即左傳‘且于之隧’,檀弓之‘奪’,鄭注之‘兌’也。” (9) 孫星衍云:“左傳作‘亂’。” (10)蘇輿云:“各本無‘子’字,音義有,云‘今本脫“子”字,從左傳增’。盧校本亦有,今據補。” ◎則虞案:元本、活字本、楊本、凌本皆無“子”字。 (11)孫星衍云:“此下有脫文,事亦見後。” ◎則虞案:見雜下第十五,蓋輯者誤分為二也。晏子前對莊公之言有“欲多”“養欲”之懼,對子尾亦有“足欲亡無日”之言,上文相貫,本為一章之文,當據左傳或雜下第十五補足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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