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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篇問上第三
景公問治國何患晏子對以社鼠猛狗第九
 

  景公問于晏子曰(1):“治國何患(2)?”晏子對曰:“患夫社鼠(3)。”公曰:“何謂也(4)?”對曰(5):“夫社,束木而塗之(6),鼠因往託焉(7),熏之則恐燒其木(8),灌之則恐敗其塗(9),此鼠所以不可得殺者,以社故也(10)。夫國亦有焉(11),人主左右是也(12)。內則蔽善惡于君上,外則賣權重于百姓(13),不誅之則亂(14),誅之則為人主所案據(15),腹而有之(16),此亦國之社鼠也(17)。人有酤酒者(18),為器甚潔清(19),置表甚長(20),而酒酸不售(21),問之里人其故(22),里人云:‘公狗之猛(23),人挈器而入(24),且酤公酒,狗迎而噬之(25),此酒所以酸而不售也(26)。’夫國亦有猛狗,用事者是也。有道術之士,欲干萬乘之主(27),而用事者迎而齕之(28),此亦國之猛狗也(29)。左右為社鼠(30),用事者為猛狗(31),主安得無壅(32),國安得無患乎(33)?”

(1) 張純一校云:“孫本、明本如此,元刻無‘于’字。” ◎則虞案:非是。元刻本、活字本、嘉靖本、綿眇閣本、吳懷保本、吳勉學本皆有“於”字。御覽九百一十一引無“於”字,藝文類聚九十五、龍筋鳳髓判二引有。韓非子外儲說右上、說苑政理篇皆作“桓公問管仲”,惟韓詩外傳七與此同。

(2) 則虞案:元刻本、活字本無“何”字,吳勉學本、子彙本有“何”字,是。類聚五十二、九十五、龍筋鳳髓判二、御覽九百一十一引皆有“何”字,後漢書卷三十三注引同,惟“治”作“理”。韓非子作“治國最奚患”,韓詩外傳作“為人何患”,說苑作“國何患”,與此略異。

(3) 則虞案:治要無“晏子”二字,類聚五十二、後漢書卷三十三注引無“夫”字,南宋本說苑“夫”誤“失”。

(4) 劉師培校補云:“虞延傳注引作‘何謂社鼠’,與外傳同。”

(5) 則虞案:龍筋鳳髓判二引無“對曰”二字。

(6) 孫星衍云:“韓非‘束’作‘樹’。‘塗’當為‘涂’,說文:‘汙,涂也。’”

(7) 孫星衍云:“韓非作‘鼠穿其閒堀,?託其中’,韓詩外傳作‘入託於社’。”

(8) 孫星衍云:“韓非、韓詩外傳、說苑‘熏’作‘燻’,韓非作‘恐焚木’。”

(9) 孫星衍云:“一本作‘途’,是。韓非作‘恐塗阤’,韓詩外傳作‘恐壞牆’,‘塗’即‘牆’也。” ◎則虞案:孫云“一本”者,元本、活字本。外傳此二句互倒。

(10)則虞案:韓非作“此社鼠之所以不得也”。外傳作“此鼠之患”。

(11)則虞案:說苑“焉”作“社鼠”。

(12)則虞案:類聚五十二、後漢書卷三十三注、御覽九百一十一引皆作“人君之左右”,類聚九十五同,惟無“人”字,蓋沿韓非、外傳而改。韓非作“今人君之左右”,外傳作“今君之左右也”。

(13)孫星衍云:“藝文類聚作‘出則賣重寒熱,入則矯謁奴(或“收”字)利’,一作‘出則賣寒熱,入則比周’,與此皆不同,所見本異。韓非、外傳作‘出則為勢重而收利于民,入則比周而比惡于君’。” ◎于省吾云:“按‘權重’謰語,重亦權也。韓非子和氏‘大臣貪重’,言大臣貪權也。亡徵‘官職可以重求’,言官職可以權求也。” ◎則虞案:龍筋鳳髓判卷二“賣”作“蠹”,御覽九百一十一引亦作“出賣寒熱,入則比周”。

(14)孫星衍云:“韓非作‘吏不誅則亂法’。” ◎黃以周云:“當依元刻作‘則為亂’。” ◎則虞案:黃說是也。說苑正有“為”字,活字本、吳勉學本、楊本、凌本同。外傳作“不罪乎亂法”。

(15)孫星衍云:“案,安也,言人主安之。韓非作‘誅之,則君不安’。‘亂’、‘案’為韻。”

(16)孫星衍云:“韓非作‘據而有之’,說苑作‘察按腹而有之’,韓詩外傳作‘君又覆而育之’。按爾雅釋詁:‘腹,厚也;育,長也。’‘腹’與‘覆’,‘有’與‘育’,皆聲相近,‘據腹’,言據君之腹心也。” ◎王念孫云:“案:孫以‘據腹’連讀,非也。此當以‘案據’連讀。方言曰:‘據,定也。’(廣雅同)僖五年左傳注曰:‘據,猶安也。’‘案據’,謂安定之也。史記白起傳曰:‘趙軍長平以案據上黨民’,正與此‘案據’同義。爾雅曰:‘腹,厚也。’小雅蓼莪篇‘出入腹我’、毛傳與爾雅同。昭二十年左傳注曰:‘有,相親有也。’‘腹而有之’,謂恩厚而親有之,即‘案據’之意也。說苑政理篇文與此同(今本說苑‘案’誤作‘察’,治要引不誤)。韓非子外儲說右篇作‘安據’,猶‘案據’也(今本韓子有脫誤,元和顧氏千里已辨之)。而今本韓子、說苑皆有脫誤,唯晏子不誤,又經淵如誤讀,故釋其義如此。” ◎黃以周云:“‘腹’,讀為‘覆’。韓詩外傳七作‘君又并覆而育之’,又韓子作‘則君不安據而有之’,‘不’當作‘所’。說苑作‘則為人主所察據腹而有之’,‘察’乃‘案’字之訛。” ◎劉師培補釋云:“‘有’字當作‘宥’,‘案據’當從王說,‘案據’者,猶今人恒言所謂‘把持’也。‘腹’字作‘覆’,當從黃讀,惟‘覆’字當訓為‘反’,廣雅(釋言)云:‘覆,反也。’而毛詩雨無正(‘覆出為惡’)桑柔(
‘覆俾我悖’)瞻?(‘女覆奪之’)諸篇,鄭箋均訓‘覆’為‘反’。‘覆而宥之’,猶言‘平反而赦之’也。晏子此語,言人臣欲誅左右,則為君者必堅持不從,或平反其獄以宥其辜,如後世漢文之赦鄧通是也。韓詩外傳作‘并覆而育之’,‘并’疑‘平’字之訛,‘育’亦‘宥’字之假借。韓子‘君不安據而有之’,‘不’當作‘又’,黃氏謂‘不’當作‘所’,非也。” ◎則虞案:王說是,劉說殊曲。

(17)則虞案:類聚九十五作“此之謂社鼠也”,後漢書注、御覽均無“亦”字,外傳作“此社鼠之患也,景公曰‘嗚呼,豈其然’。”

(18)孫星衍云:“韓非作‘宋人有酤酒者’,一曰‘宋之酤酒者有莊氏者’。” ◎則虞案:外傳作“人有市酒而甚美者”。

(19)孫星衍云:“‘潔’當為‘絜’。‘清’,‘?’省文,說文:‘無垢穢也。’玉篇:‘疾性切。’”

(20)孫星衍云:“韓非作‘縣幟甚高’。”

(21)陶鴻慶云:“‘而’字當在‘酒酸’下,‘酒酸而不售’,言其久而不售也。下文云‘此酒所以酸而不售也’,是其證。則虞案:陶說是也,外傳作“然至酒酸而不售”,亦其證。

(22)蘇輿云:“言以其故問里人也。史記‘括母問奢其故’,文與此同。” ◎則虞案:外傳無“之”字。

(23)孫星衍云:“韓詩外傳、說苑作‘公之狗猛’。” ◎則虞案:孫言是,外傳“狗”下又有“甚”字。此“之”字當從外傳、說苑乙改在“狗”字之上。

(24)孫星衍云:“說文:‘挈,縣持也。’韓詩外傳作‘持’。” ◎則虞案:外傳作“而人有持器而欲往者”。

(25)孫星衍云:“‘噬’,韓非、韓詩外傳作‘嚙’。” ◎則虞案:韓非作“齕”,說苑作“噬”,外傳作“狗輒迎而齧之”。

(26)則虞案:外傳作“是以酒酸不售也”,說苑作“此酒所酸不售之故也”。

(27)則虞案:外傳無“夫國”至“之士”十六字,下句作“士欲白萬乘之主”。說苑與此同,惟“干”作“明”。

(28)孫星衍云:“說文:‘齕,齧也。’韓詩外傳作‘齧’。” ◎則虞案:外傳無“而”字,“齕”作“齧”。

(29)則虞案:外傳無“此”字,“猛”作“惡”。

(30)孫星衍云:“‘左右’,韓詩外傳下有‘者’字,是。” ◎則虞案:當據補“者”字。

(31)則虞案:外傳“猛”作“惡”。

(32)孫星衍云:“當為‘邕’。”

(33)孫星衍云:“沈本注云:‘或作“用事者為猛狗,則道術之士不得用矣,此治國之患也”。’韓非外儲說韓詩外傳、說苑政理篇用此文。” ◎王念孫云:“元刻注文同沈本。案:或本是也。‘此治國之所患也’,正對景公‘治國何患’之問,與各篇文同一例。今本作‘主安得無壅,國安得無患乎’,乃後人取韓子竄入,又改韓子之‘無亡’為‘無患’,以牽合晏子(韓子云:‘主焉得無壅,國焉得無亡乎。’),斯兩失之矣。說苑正與或本同。” ◎則虞案:外傳作“此國之大患也”。說苑作“則道術之士不得用矣,此治國之所患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