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公問于晏子曰(1):“忠臣之事君也何若(2)?”晏子對曰(3):“有難不死,出亡不送。”公不說,曰(4):“君裂地而封之(5),疏爵而貴之(6),君有難不死(7),出亡不送,可謂忠乎(8)?”對曰:“言而見用,終身無難,臣奚死焉(9);謀而見從(10),終身不出(11),臣奚送焉。若言不用(12),有難而死之(13),是妄死也;謀而不從(14),出亡而送之,是詐偽也(15)。故忠臣也者(16),能納善于君(17),不能與君陷于難(18)。”(1) 盧文弨云:“論衡定賢篇作‘齊詹問’,‘詹’疑‘侯’字誤。但下作‘詹曰’,又似非誤。” ◎則虞案:說苑臣術引作“齊侯問於晏子曰”,是漢人所見本俱作齊侯。治要及御覽六百二十一引與今本晏子同,惟治要無“于”字。 (2) 盧文弨云:“論衡及說苑臣術篇‘事’下皆有‘其’字。” ◎劉師培校補云:“文苑英華六百九十五魏徵論治道疏引作‘如之何’(校云一作‘如何’),說苑臣術篇作‘之事其君何若’。” ◎則虞案:論衡及楊本俱作“若何”。說苑、治要及御覽無“也”字。 (3) 黃以周云:“‘對’,元刻本作‘敓’。” ◎則虞案:楊本亦作‘敓’。又論衡、說苑、治要、御覽皆無“晏子”二字。 (4) 盧文弨云:“論衡但作‘詹曰’,上無‘齊’字。” (5) 盧文弨云:“論衡、說苑俱無‘君’字。‘裂’,論衡作‘列’。” ◎蘇輿云:“治要‘封’作‘富’。” ◎劉師培校補云:“魏疏‘裂’作‘列’,御覽六百二十一引同,路史發揮引作‘處’,新序雜事五作‘與’,論衡定賢篇作‘予’。” (6) 蘇輿云:“史記黥布傳云:‘上裂地而王之,疏爵而貴之。’文與此同。集解引漢書音義曰:‘疏,分也,禹決江疏河是也。’案:尚書武成云:‘列爵惟五,分上惟三。’‘疏爵’與‘裂地’對文,故‘疏’可訓‘分’。” ◎劉師培校補云:“魏疏作‘而待之’。” (7) 則虞案:說苑“君”誤“吾”,治要、御覽均無“君”字。 (8) 王念孫云:“案‘可謂忠乎’本作‘其說何也’,下文晏子對詞,正申明‘不死’‘不送’之說。今本作‘可謂忠乎’者,後人依說苑臣術篇、論衡定賢篇改之。治要及御覽治道部二引此並作‘其說何也’。(雜上篇高糾謂晏子曰:‘臣事夫子三年,無得而卒見逐,其說何也。’)” ◎則虞案:魏疏引同,指海本據改。 (9) 則虞案:說苑、御覽“奚”作“何”,下同。論衡無上四字。 (10)盧文弨云:“‘謀’,論衡‘諫’。” ◎則虞案:御覽亦作“諫”。 (11)盧文弨云:“‘出’,俱作‘亡’。” (12)盧文弨云:“‘不’下俱有‘見’字,下同。” (13)則虞案:論衡、治要、魏疏俱無“之”字,說苑有,下同。 (14)盧文弨云:“‘謀’,俱作‘諫’。” (15)劉師培校補云:“魏疏引作‘諫而不見從’,下作‘是詐忠’,路史發揮引作‘是偽送也’,此作‘詐偽’,疑‘偽亡’之訛,與上‘妄死’對文。古‘亡’字恆誤‘乍’(如周書‘汝無作’,‘作’為‘忘’訛是也。古‘作’字作‘□’,與‘亡’近),嗣改為‘詐’,復倒文作‘詐偽’。然新序、說苑作‘詐為’,論衡定賢篇及治要引此並作‘詐偽’,或此文非誤,誌以存疑。說苑無‘之’字。” (16)盧文弨云:“俱無‘也’字。” (17)劉師培校補云:“治要引下句作‘而不與君陷於難者也’,路史發揮引‘納’作‘盡’,‘難’作‘禍’,新序、論衡‘納’作‘盡’,無下‘君’字,說苑作‘而不能與君陷者也’。” (18)盧文弨云:“‘君’,論衡無。” ◎蘇輿云:“治要有‘者也’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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