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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十反
 

  風俗通義十反第五〔一〕

  易記出處默語〔二〕,書美“九德咸事”〔三〕,同歸殊塗,一致百慮〔四〕,不期相反,各有云〔五〕尚而已。是故伯夷讓國以採薇〔六〕,展禽不去於所生〔七〕;孔丘周流以應聘〔八〕,長沮隱居而耦耕〔九〕;墨翟摩頂以放踵〔一0〕,楊朱一毛而不為〔一一〕;干木息偃以藩魏〔一二〕,包胥重?而存郢〔一三〕;夷吾朱紘以三歸〔一四〕,平仲辭邑而濯纓〔一五〕;惠施從車以百乘〔一六〕,桑扈徒步而裸形〔一七〕;甯戚商歌以干祿〔一八〕,顏闔踰牆而遁榮〔一九〕;高柴趣門以避難,季路求人而隕零〔二0〕;端木結駟以貨殖,顏回屢空而弗營〔二一〕;孟獻高宇以美室〔二二〕,原憲蓬門而株楹〔二三〕。傳曰:“人心不同,有如其面。〔二四〕”古今行事〔二五〕,是則然矣,比其舛曰十反〔二六〕。

〔一〕 蘇頌曰:“十反第五,子抄云:‘第九。’”器案:自此以下各卷,大德本元有墨塊闕不等,今悉依宋本補訂,不另詳也。

〔二〕 易繫辭上,已注愆禮篇。

〔三〕 書皋陶謨文。

〔四〕 易繫辭下:“天下同歸而殊塗,一致而百慮。”

〔五〕 文選陸士衡答賈長淵詩注引應劭漢書注:“云,有也。”器按:云猶所也,漢書李尋傳:“各有云為。”義與此同。

〔六〕 史記伯夷列傳:“伯夷、叔齊,孤竹君之二子也,父欲立叔齊,及父卒,叔齊讓伯夷,伯夷曰:‘父命也。’遂逃去。叔齊亦不肯立而逃之,國人立其中子。於是伯夷、叔齊聞西伯昌善養老,盍往歸焉,及至西伯卒。武王載木主,號為文王,東伐紂。伯夷、叔齊叩馬而諫曰:‘父死不葬,爰及干戈,可謂孝乎?以臣弒君,可謂仁乎?’左右欲兵之,太公曰:‘此義人也。’扶而去之。武王已平殷亂,天下宗周,而伯夷、叔齊恥之,義不食周粟,隱於首陽山,采薇而食之,及餓且死,作歌,其辭曰:‘登彼西山兮,采其薇矣。以暴易暴兮,不知其非矣。神農、虞、夏,忽焉沒兮,我安適歸矣。于嗟徂兮,命之衰矣。’遂餓死於首陽山。”

〔七〕 論語微子篇:“柳下惠為士師,三黜,人曰:‘子未可以去乎?’曰:‘直道而事人,焉往而不三黜。枉道而事人,何必去父母之邦。’”展禽即柳下惠,所生即謂父母之邦。

〔八〕 陸賈新語本行篇:“夫子……周流天下,無所合意。”鹽鐵論論儒篇:“孔子周流。”趙岐孟子題辭:“慕仲尼周流憂世。”

〔九〕 論語微子篇:“長沮、桀溺耦而耕。”集解引鄭玄曰:“長沮、桀溺,隱者也。耜廣五寸,二耜為耦。”

〔一0〕孟子盡心上:“墨子兼愛,摩頂放踵,利天下為之。”趙岐注:“墨子,墨翟也。兼愛他人,摩突其頂,下至於踵,以利天下,己樂為之也。”

〔一一〕孟子盡心上:“楊子最為我,拔一毛而利天下,不為也。”趙注:“楊子,楊朱也。為我,為己也。拔己一毛,以利天下之民,不肯為也。”拾補曰:“‘為’或是‘應’字,協韻。”器案:為字古韻屬歌部,與耕部對轉,如□聲有贏有嬴是也,故此與耕部字通協,盧說非是。

〔一二〕事詳呂氏春秋期賢篇、淮南子脩務篇、新序雜事五、史記魏世家、論衡非韓篇、高士傳。廣韻二十九換引氏姓篇云:“段氏,段干木之後。”史記老子列傳集解、路史國名紀乙引風俗通云:“姓段,名干木。”淮南注、論衡、魏都賦:“干木之德。”楚辭九辨王逸注:“干木闔門而辭相。”俱稱干木。姓苑、通志氏族略五、路史國名紀乙、程大中四書逸箋並謂段干姓,木名。考史記老子列傳:“老子之子名宗,為魏將,封於段干。”國策齊策一高注:“段干,姓。”三輔決錄:“段干木之子隱如入關;去干字為段。”則段干為複姓,明矣。古人複姓,多取下字連名稱之,故孫叔敖為叔敖,公牛哀為牛哀,司馬遷為馬遷,東方朔為方朔等,不可計極,段干木稱干木,正其比也。史記集解、齊東野語一並謂風俗通作姓段名干木,蓋不知古人語例耳。又案:息偃當作偃息,幽通賦:“木偃息以藩魏。”呂氏春秋順說篇高注:“段干木偃息以安魏。”趙岐孟子公孫丑下孟子謂蚳?章章指:“段干木偃寢而式閭。”三國志魏書衛臻傳載明帝詔:“昔干木偃息,義壓強秦。”左太沖詠史詩:“吾希段干木,偃息藩魏君。”字皆作偃息是其證。

〔一三〕“?”,朱藏元本、仿元本、兩京本、胡本、郎本、鍾本、類纂本誤作“璽”。札迻曰:“案‘璽’當為‘?’之誤,淮南脩務訓云:‘申包胥曾繭重胝,七日七夜,至於秦庭。’(干祿字書:“ 繭,俗作?。”)器案:應氏此二言,原本班固幽通賦,班賦曰:“ 木偃息以蕃魏兮,申重繭以存荊。”彼文正作“重繭”,師古注云:“繭,足下傷起如繭也。……昭王反國,將賞包胥,包胥辭曰:‘吾所以重繭為君耳,非為身也。’逃不受賞。”案包胥辭賞事,詳載戰國策楚策、淮南修務、說苑至公、新序義勇,包胥辭曰云云,俱不作“重?為君”,顏氏此注殆依正文為說耳。宋策:“墨子百舍重繭。”高誘注:“重繭,累胝也。”淮南脩務:“昔者,楚欲攻宋,墨子聞而悼之,自魯趨而十日十夜,足重繭而不休息,裂衣裳裹足,至於郢見楚王。”後漢書馮衍傳:“田邑報衍書:‘昔墨翟累繭救宋,申包胥重胝存楚。’”抱朴子博喻篇:“墨翟以重繭怡顏。”梁書武紀上:“府僚重請曰:‘雖復累繭救宋,重胝存楚,居今觀古,曾何足云。’”包胥重繭之說,殆借用墨翟事。又案:禮記內則:“執麻枲,治絲繭,織紝組紃,學女事以共衣服。”列女傳賢明宋鮑女宗傳用其文,“繭”作“?”。又王制“繭栗”,釋文:“字又作‘?’,公典反。”史記貨殖白圭傳:“歲孰取穀,與之絲漆?。”俱為“繭”字古又作“?”之證。

〔一四〕“紘”原作“絃”,朱筠曰:“案‘朱絃’當作‘朱紘’。”器案禮記雜記下:“孔子曰:“管仲鏤簋而朱紘,旅樹而反坫,山節而藻梲,賢大夫也,而難為上也。’即應氏所本,朱校是,今據改正。論語八佾篇:“管氏有三歸。”

〔一五〕“辭”,鍾本誤作“息”。晏子春秋內篇雜上:“晏子為莊公臣,言大用,每朝賜爵益邑;俄而不用,每朝致邑與爵,爵邑盡,退朝而乘,嘳然而歎,終而笑。其僕曰:‘何歎笑相從數也?’晏子曰:‘吾歎也,哀吾君不免於難;吾笑也,喜吾自得也,吾亦無死矣。’崔杼果弒莊公。”孟子離婁上:“有孺子歌曰:‘滄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纓;滄浪之水濁兮,可以濯我足。’”

〔一六〕淮南齊俗篇:“惠子從車百乘以過孟諸,莊子見之,棄其餘魚。”

〔一七〕“桑”字原脫,何本、鍾本有“伯”字,類纂本、合雅本有“桑”字,拾補校補“桑”字,今從之。今案楚辭涉江:“桑扈臝行。”王逸注:“桑扈,隱士也,去衣裸裎,效夷、狄也。‘臝’一作‘裸’。”說苑修文篇:“孔子曰:‘可也簡。’簡者易野也,易野者,無禮文也。孔子見子桑伯子,子桑伯子不衣冠而處。弟子曰:‘ 夫子何為見此人乎?’曰:‘其質美而無文,吾欲說而文之。’孔子去,子桑伯子門人不說,曰:‘何為見孔子乎?’曰:‘其質美而文繁,吾欲說而去其文。’故曰文質修者,謂之君子;有質而無文,謂之易野。”

〔一八〕史記鄒陽列傳:“晉甯戚飯牛車下,而桓公任之以國。”集解引應劭曰:“齊桓公夜出迎客,而甯戚疾擊其牛角,商歌曰:‘南山矸,白石爛,生不逢堯與舜禪,短布單衣適至骭,從昏飯牛薄夜半,長夜漫漫何時旦。’公召與語,說之,以為大夫。”漢書鄒陽傳注引應劭說同,惟“商歌”作“高歌”,宋祁以為“高”字合作“商”。器案管子小問、淮南道應、氾論二篇、列女傳辯通齊管妾婧傳、新序雜事五及孟子告子下趙岐注、離騷王逸注、淮南氾論、繆稱二篇高注,俱作“商歌”,宋校是也。考甯戚歌見於記載者各異,其以為歌碩鼠者,說苑善說(據後漢書馬融列傳注引,今本誤作“顧見”)及呂氏春秋舉難高注是也;其以為歌南山、滄浪、東門三歌者,蒙求舊注引三齊略記,後漢書蔡邕傳注、孟子告子下疏、洪興祖離騷補注、困學紀聞三引三齊記載南山歌,與應氏所引同,文選江文通雜體詩集注引鈔作“南山峨峨白石粲,下有寒泉文章僈,中有鯉魚長尺半,裋布單衣裁至骭,生不遭堯與舜禪,長夜漫漫何時旦?黃特上阪且休息,細剉大豆在爾側,吾將與爾相齊國。”藝文類聚四三引甯戚扣牛角歌云:“滄浪之水白石粲,中有鯉魚長尺半,縠布單衣裁至骭,清朝飯牛至夜半。黃犢上阪且休息,吾將捨汝相齊國。”(御覽五九引三齊略記:“滄浪水,在齊城西南十五里,康衢,則甯戚扣牛角歌於此也。”)文選成公子安嘯賦注引東門歌云:“出東門兮厲石班,上有松柏兮清且蘭。麤布衣兮縕縷,時不遇兮堯、舜主。牛兮努力食細草,大臣在爾側,吾當與爾適楚國。”馮惟訥古詩紀引劉向別錄載戚歌南山、滄浪、東門三首,楊慎風雅逸篇六引東門歌,亦云:“劉向別錄所載。”考古書引別錄無此文,此恐是明人讕言。馮氏詩紀又引蜩笑外稿云:“此歌不類春秋時人語,蓋後世所擬者,高誘注呂氏春秋,謂戚所歌乃詩碩鼠之辭,雖未見所據,亦可知南山白石之歌,誘初未之見也。然其辭亦激烈,足以動人。”其以為歌白水之詩者,劉子新論適才篇袁孝政注:“甯戚初仕於齊,佯為商人,見桓公,乃扣角而歌,歌曰:‘浩浩之泉,游游之魚,懷德不仕,乃容將軍者也。’”案袁氏此說,本管子小問及列女傳辯通齊管妾婧傳,彼文謂“古有白水之詩是也。”綜上所述,是甯戚商歌有三說也。論語為政篇:“ 子張學干祿。”

〔一九〕漢書揚雄傳解嘲注:“應劭曰:‘魯君聞顏闔賢,欲以為相,使者往聘,因鑿後垣而亡。’”以為鑿垣,與此文異。案此事詳莊子讓王篇、呂氏春秋貴生篇,高誘注以為踰坯,淮南齊俗篇、宋玉九辯王逸注以為鑿培,是舊有二說也。

〔二0〕左傳哀公十五年:“季子將入,遇子羔將出,曰:‘門已閉矣。’季子曰:‘吾姑至焉。’子羔曰:‘弗及,不踐其難。’季子曰:‘食焉不辟其難。’子羔遂出。子路入,及門,公孫敢門焉,曰:“無入為也。’季子曰:‘是公孫,求利焉而逃其難,由不然,利其祿,必救其患。’有使者出,乃入,曰:‘大子焉用孔悝,雖殺之,必或繼之。’且曰:‘大子無勇,若燔臺半,必舍孔叔。’大子聞之懼,下石乞。盂黶敵子路,以戈擊之,斷纓,子路曰:‘君子死,冠不免。’結纓而死。孔子聞衛亂,曰:‘柴也其來,由也死矣。’”案此事又詳史記衛康叔世家及仲尼弟子列傳。御覽三六六引論語隱義曰:“衛蒯聵亂,子路興師往,有狐黯者,當師曰:‘子欲入耶?’曰:‘然。’黯從城上下麻繩釣子路,半城,問曰:‘為師耶?為君耶?’曰:‘在君為君,在師為師。’黯因投之,折其左股,不死,黯開城欲殺之,子路目如明星之光耀,黯不能前,謂曰:‘畏子之目,願覆之。’子路以衣袂覆目,黯遂殺之。”又御覽三七四、廣志二五引幽通賦注:“衛蒯聵亂,子羔滅鬢,衣婦人衣,逃得出,曰:‘父子爭國,吾何為其間乎!’”則又傳聞異辭也。

〔二一〕論語先進篇:“子曰:‘回也其庶乎!屢空。賜不受命,而貨殖焉,億則屢中。’”漢書貨殖傳:“子贛既學於仲尼,退而仕衛,發貯鬻財曹、魯之間,七十子之徒最為饒。而顏淵簞食瓢飲,在於陋巷。子贛結駟連騎,束帛之幣,聘享諸侯,所至國君,無不分庭,與之抗禮。然孔子賢顏淵而譏子贛,曰:‘回也其庶乎!屢空。賜不受命,而貨殖焉,意則屢中。’”

〔二二〕器案:“孟獻”疑當作“晉獻”。禮記檀弓下:“晉獻文子成室,晉大夫發焉,張老曰:‘美哉輪焉,美哉奐焉。’”鄭注:“ 輪,輪囷,言高大。奐言眾多。”又晉語八:“趙文子為室,斲其椽而礱之,張老夕焉而見之,不謁而歸。”當即其事。

〔二三〕史記仲尼弟子列傳:“原憲字子思,……孔子卒,原憲遂亡在草澤中,子貢相衛,而結駟連騎,排藜藿,入窮閻,過謝原憲。憲攝敝衣冠見子貢。子貢恥之曰:‘夫子豈病乎?’原憲曰:‘吾聞之:無財者謂之貧,學道而不能行者謂之病。若憲貧也,非病也。’子貢慚,不懌而去,終身恥其言之過也。”(又見莊子讓王篇)

〔二四〕左傳襄公三十一年:“人心之不同,如其面焉。”

〔二五〕漢書翟方進傳:“自道行事以贖論。”劉敞曰:“漢時人言行事、成事,皆謂已行已成事也。王充書亦有之。”案:行事,亦言成事、往事、已事、故事,說詳王念孫讀書雜志漢書十二。

〔二六〕“舛”,鍾本誤作“外”。案:十反,指上言十者,事物相反。韓非子有六反篇,亦言言實相反者有六事,應氏即擬為之。

  太尉〔一〕沛國劉矩叔方〔二〕,父〔三〕字叔遼,累祖卿尹,〔四〕好學敦整,土名〔五〕不休揚,又無力援,仕進陵遲。而叔方雅有高問,遠近偉之,州郡辟請,未嘗答命,往來京師,委質通門。〔六〕太尉徐防〔七〕、太傅〔八〕桓焉〔九〕二公,嘉其孝敬,慰愍契闊〔一0〕,為之先後〔一一〕,叔遼由此辟公府博士〔一二〕,徵議郎〔一三〕。叔方爾乃翻然〔一四〕改志,以禮進退,三登台羇〔一五〕,號為名宰〔一六〕。

〔一〕 續漢書百官志一:“太尉公一人。”本注曰:“掌四方兵事功課,歲盡,即奏其殿最,而行賞罰。凡郊祀之事,掌亞獻;大喪則告諡南郊。凡國有大造大疑,則與司徒、司空通而論之;國有過事,則與三公通諫爭之。世祖即位,改為大司馬,建武二十七年,改為太尉。”注引應劭曰:“自上安下曰尉,武官悉以為稱。”

〔二〕 後漢書循吏列傳:“劉矩、字叔方,沛國蕭人也。”又皇甫規傳注引應劭漢官儀:“劉矩字叔方。”

〔三〕 “父”,拾補據范書校作“叔父”。器案:盧校非也,漢人叔侄亦稱父子。孫志祖讀書脞錄六:“古人稱叔侄亦曰父子,漢書疏廣傳:‘父子並為師傅。’謂廣為太子太傅,其兄子受為少傅也。後漢書蔡邕傳:‘陽球飛章言邕及質,邕上書自陳,如臣父子,欲相傷陷。’晉書謝安傳:‘朝儀欲以謝玄為荊州刺史,謝安以父子名位太重。’質乃邕之叔父,玄亦安之兄子也。又通鑑卷一百十:‘慕輿護曰:以子拒父猶可,況以父拒子乎?’慕容德於寶為叔父,亦稱父子,晉以後則罕見矣。”今案:孫說是,應氏此文,亦是叔侄稱父子之證,盧氏據范書補作“叔父”,非也。

〔四〕 案後漢書順紀:“永建二年,秋七月庚子,太常劉光為太尉,錄尚書事。”注:“劉光字仲遼,即太尉劉矩之弟。”案仲遼即叔遼,是矩叔父,非弟也。劉矩傳稱“叔父光,順帝時為司徒。”案順紀:“永建四年秋八月丁巳,太尉劉光免。”則光卒官太尉,云司徒,亦誤。又案:累祖猶言歷代。後漢書何敞傳:“累祖蒙恩,至臣八代。”

〔五〕 土名,即當時所謂鄉曲之譽。後漢書和紀:“永元五年三月戊子詔曰:‘選舉良才,為政之本,科別行能,必由鄉曲。’”蓋當時進身之階,率由鄉舉里選,故土名對於仕宦前途,關係綦重。三國志魏書王粲傳注引魏略:“始吳質為單家,少遊遨貴戚間,蓋不與鄉里相沈浮,故雖已出官,本國猶不與之土名。”又引吳質別傳:“土名不揚,諡為醜侯。”則土名之說,曹魏時猶然。魏書傅嘏傳注、世說文學篇注引傅子:“鄧颺好變通,合徒黨,鬻聲名於閭閻。”晉書孫楚傳:“才藻卓絕,爽邁不群,多所陵傲,缺鄉曲之譽,年四十餘,始參鎮東軍事。”抱朴子自敘:“持鄉論者,則賣選舉以取謝。”由上所引吳質、鄧颺、孫楚、葛洪諸事觀之,皆可說明土名對於仕宦之關係也。

〔六〕 文選西都賦:“立十二之通門。”蜀都賦:“闢二九之通門。”吳都賦:“通門二八。”則所謂“委質通門”,猶言從政於輦轂之下也。

〔七〕 後漢書徐防列傳:“防字謁卿,沛國銍人也,延平元年,遷太尉。”

〔八〕 續漢書百官志一:“太傅上公一人。”本注曰:“掌以善導,無常職。世祖以卓茂為太傅,薨,因省,其後,每帝初即位,輒置太傅,錄尚書事,薨輒省。”注引應劭漢官儀曰:“傅者,覆也。”

〔九〕 後漢書桓焉列傳:“焉字叔元,永寧中,順帝立為皇太子,以焉為太子少傅,月餘,遷太傅。”書鈔五九引華嶠後漢書:“桓焉明經篤行,有名稱,以尚書授安帝,拜太傅,錄尚書,復入授順帝於禁中,因宴見,奏宜引三公尚書入省事,天子從之。”

〔一0〕契闊,謂勤苦,詳愆禮篇注。

〔一一〕尚書大傳殷傳:“文王,胥附、奔輳、先後、禦侮,謂之四鄰,以免於牖里之害。”詩大雅綿:“予曰有先後。”正義:“先後者,此臣能相導禮儀,使依法典,在君前後,故曰先後也。”

〔一二〕御覽二三六引應劭漢官儀:“博士,秦官也。博者,通博古今;士者,辯於然否。孝武帝建元五年,初置五經博士,秩六百石。太常差次有明威重者一人為祭酒,總領綱紀。”

〔一三〕書鈔設官部引漢官儀:“議郎、郎中,秦官也。議郎,秩比六百石,特徵賢良方正,敦朴有道,第公府掾試博士者拜郎中。”

〔一四〕孟子萬章上:“湯三使往聘之,既而幡然改曰云云。”趙注:“幡,反也。”荀子大略篇:“幡然。”楊注:“‘幡’與‘翻’同。”文選檄吳將校部曲文:“翻然大舉。”劉良注:“翻然,迴飛貌。”

〔一五〕漢人以三公為台羇,台即三台,羇者三公命服。北史豆盧雄傳論:“後登台羇。”又尉遲迥傳:“論職推台羇。”

〔一六〕後漢書劉矩傳:“矩字叔方,沛國蕭人也。叔父光,順帝時為司徒。矩少有高節,以叔父遼未得仕進,遂絕州郡之命。太尉朱寵、太傅桓焉嘉其忠義,故叔遼以此為諸公所辟,拜議郎。”

  陽翟令左馮翊田煇叔都,兄字〔一〕威〔二〕都,俱合〔三〕純懿,不隕洪祚。叔都最為知名,郡常欲〔四〕為察授之〔五〕,煇恥越賢兄,懼不得免,因緣他疾,遂託病瘖。家人妻子,莫知其情,人數恐灼〔六〕,持之有度。後在田舍,天連陰雨,友人張子平、吉仲考等,密〔七〕共穿踰〔八〕,奪取衣衾,窮夜獨處,迫切至矣,然無聲響〔九〕,徒喑喑而已。子平因前抱持曰:“我某公也〔一0〕,謂汝〔一一〕避兄耳,何意真然耶?天喪斯人,吾儕將何效乎!”相對歔欷,哀動左右。間積四歲,威都〔一二〕果舉,遷安定長史,〔一三〕據輜乘緌,還歷鄉里,薦祀祖考。叔都沃醊神坐,頫仰因語。是月,司隸、太尉、大將軍同時並辟,為侍御史〔一四〕,舉茂才〔一五〕,不幸早隕。威都官至武都太守〔一六〕。

〔一〕 類林一引無“字”字。

〔二〕 鍾本“威”誤“成”。

〔三〕 “合”,拾補云:“疑‘含’。”案類林作“稱”。

〔四〕 拾補曰:“疑脫‘使’字。”

〔五〕 拾補曰:“‘之’字衍。”器案:原文不脫不衍,盧校俱非是。察謂察舉,漢書文翁傳:“少好學,通春秋,以郡縣吏察舉。”授謂授職,後文“封祈、周乘為太守李張所舉,函封未發,張病物故,夫人於柩側,下帷見六孝廉曰:‘李氏蒙國厚恩,據重任,咨嘉休懿,相授歲貢云云。’”即察授之事也。

〔六〕 器案:“恐灼”不辭,疑當作“恐猲”,漢書王子侯表上:“葛魁侯戚,元鼎三年,坐縛家吏恐猲受賕,棄市。”師古曰:“猲,謂以威力脅人也。猲音呼葛反。”又下:“承鄉侯德天,鴻嘉二年,坐恐猲國人、受財臧五百以上免。”此“恐猲”連文之證,“猲”、“灼”形近而誤。

〔七〕 “密”,鍾本誤“褒”。

〔八〕 淮南齊俗篇:“故有大路龍旂,羽蓋委緌,結駟連騎,則必有穿窬、拊楗、抽箕、踰備之姦。”論語陽貨篇:“譬諸小人,其猶穿窬之盜也與。”穿踰即穿窬。

〔九〕 “響”原作“饗”,今從郎本、鄭本及類林改正。

〔一0〕史記酈生列傳:“酈生曰:‘舉大事不細謹,盛德不辭讓,而公不為若更言。’”自稱為公,與此相同。

〔一一〕類林“汝”下有“陽”字。

〔一二〕朱藏元本、胡本、郎本、鍾本“威”誤“戚”,郎本校云:“一本作‘威都’。”

〔一三〕續漢書百官志五:“每郡置太守一人,二千石;丞一人,郡當邊戍者,丞為長史。”

〔一四〕後漢書何敞傳注引漢官儀:“侍御史,周官也,為柱下史,冠法冠。”

〔一五〕“才”,胡本作“材”,古通。漢書武紀:“元封五年詔:‘其令州郡察吏民有茂材異等,可為將相及使絕國者。’”注:“應劭曰:‘舊言秀才,避光武諱稱茂才。’師古曰:‘茂,美也。’”後漢書黃琬傳:“舊制,光祿舉三署郎,以高功久次才德尤異者為茂才四行。時權富子弟多以人事得舉,而貧約守志者,以窮退見遺,京師為之謠曰:‘欲得不能,光祿茂才。’”

〔一六〕漢書地理志下,武都郡注引應劭曰:“故白馬氐、羌。”

  太尉掾〔一〕汝南范滂孟博〔二〕,天資聰叡,辯於持論〔三〕,舉孝廉〔四〕光祿主事〔五〕,京師歸德,四方影附〔六〕。父字叔矩〔七〕,遭母憂,既葬之後,饘粥不贍,叔矩謂其兄弟:“禮不言事〔八〕,辯〔九〕杖而起;今俱匍匐號咷〔一0〕,上闕奠酹,下困餬口〔一一〕,非孝道也。”因將人客〔一二〕於九江,田種畜牧〔一三〕,多所收獲〔一四〕,以解債,負土成冢〔一五〕,立祀。三年服闋,二兄仕進。叔矩以自替於喪紀〔一六〕,獨寢墳側,服制如初,哀猶未歇。郡舉至孝〔一七〕,拜中司〔一八〕勾章長,病去官,博士徵,兄憂不行〔一九〕。司徒梁國盛允字子嗣,為議郎,〔二0〕慕孟博之德,貪樹於有禮〔二一〕,謂孟博:“家公〔二二〕區區〔二三〕,欲辟大臣,宜令邑人廉薦之。”孟博厲聲曰:“老夫〔二四〕年尊,絕意世事〔二五〕;又海內清高,當路非一。”退而告人:“子嗣欲德我,我不受也。”子嗣亦以恨,遂不得辟。孟博病去受事,而常幹宰相之職。

〔一〕 “太尉掾”三字,各本誤入上條“武威太守”之下,拾補云:“圓圍誤在此(案指“太尉掾”三字)下,當移三字之上。文選王文憲集序注引‘太尉范滂辨於持論’,蓋脫一‘掾’字。”器案:文選贈河陽詩注引作“太尉掾范滂,天資聰叡”,今據移正。

〔二〕 後漢書范滂傳:“滂字孟博,汝南征羌人也。”注:“征羌,解見來歙傳。謝承書曰:‘汝南細陽人也。’”按來歙傳:“以歙有平羌、隴之功,故改汝南之當鄉縣為征羌國焉。”

〔三〕 漢書嚴助傳:“朔、皋不根持論,上頗俳優畜之。”師古曰:“論議委隨,不能持正,如樹木之無根柢也。”又儒林傳:“仲舒通五經,能持論,善屬文。”案:持論謂堅持所立之論也。

〔四〕 孝廉,注見本書序。

〔五〕 唐六典一引漢官儀:“光祿勳有南北廬主事、三署主事,於諸郎之中,察茂才高第者為之,秩四百石,次補尚書郎,出宰百里。”通典二二職官四:“主事二,漢有之。”原注:“漢光祿勳有南北廬主事,主三署之事,於諸郎之中,察茂才高第者為之。後漢范滂字孟博,自光祿四行遷光祿主事,時陳蕃為光祿勳,滂執公儀詣蕃,蕃亦不止,滂懷恨,投板,棄官而去。郭泰聞之曰:‘若范孟博者,豈以公禮格之。’蕃乃謝。又胡伯蕃、公沙穆並為之。”案漢書張安世傳:“為光祿勳,郎有醉,小便殿上。主事白行法,安世曰:‘何以知其不及水漿邪?如何以小過成罪。’”此即光祿主事也。後漢書張霸傳:“舉孝廉光祿主事。”注:“光祿卿之主事也,見漢官儀。”獨行戴封傳:“後舉孝廉光祿主事。”又戴就傳:“太守劉寵舉就孝廉光祿主事。”注:“風俗通曰:‘光祿奉?舉就為主事。’”

〔六〕 文選答賓戲:“其餘猋飛景附,霅煜其間者,蓋不可勝載。”張銑注:“如影之附形。”三國志魏書司馬朗傳注引司馬彪序傳:“朗祖父俊字元異,博學好古,倜儻有大度,長八尺三寸,腰帶十圍,儀狀魁岸,與眾有異,鄉黨宗族,咸景附焉。”又辛毗傳:“今劉、孫用事,眾皆影附。”抱朴子外篇正郭:“聲譽翕熠,秦、胡景附。”顏氏家訓勉學篇:“何晏、王弼,祖述玄宗,遞相誇尚,景附草靡。”

〔七〕 後漢書范滂傳注引謝承書曰:“滂父顯,故龍舒侯相也。”

〔八〕 禮記喪大記:“既葬,與人立,君言王事,不言國事;大夫士言公事,不言家事。”即此文所本。拾補謂“禮不言事辨”句,非是。

〔九〕 “辯”,胡本、鄭本作“辨”,辨杖即治杖,猶辨裝之為治裝也。“起”,吳本誤“記”,鍾本作“立”。

〔一0〕易同人:“先號咷而後笑。”

〔一一〕左傳隱公十一年:“餬口于四方。”說文:“餬,寄食也。”

〔一二〕杜甫遣興詩:“問知人客姓。”人客字本此。

〔一三〕宋本、朱藏元本、仿元本、兩京本、胡本、郎本、鍾本“畜”作“蓄”,古通。

〔一四〕宋本“收”作“全”。

〔一五〕“冢”,兩京本誤“家”。

〔一六〕禮記文王世子:“喪紀以服之輕重為序。”鄭注:“紀猶事也。”呂氏春秋十月紀:“飭喪紀。”高注:“紀,數也。”

〔一七〕至孝,為漢代選舉之一科。後漢書安紀:“永初五年,詔舉至孝與行卓異者。”桓紀:“建和元年,詔舉至孝、篤行之士。”獻紀:“建安五年,詔三公舉至孝二人,九卿、校尉、郡國守相各一人。”趙咨列傳:“大司農陳豨舉咨至孝、有道。”荀爽列傳:“太常趙典舉爽至孝。”繁陽令碑陰有至孝?夔君威。

〔一八〕唐人以中丞為中司,則此謂御史中丞也。

〔一九〕朱彝尊曰:“東漢風俗之厚,期功之喪,咸得棄官持服,如賈逵以祖父,戴封以伯父,西鄂長楊弼以伯母,繁陽令楊君以叔父,上虞長度尚以從父,韋義、楊仁、劉衡以兄,思善侯相楊著以從兄,太常丞譙玄、槐里令曹全以弟,廣平令仲定以姊,王純以妹,馬融以兄子,陳寔以期喪,皆去官;范滂父字叔矩,以博士徵,因兄喪不行;圉令趙君,司徒楊公辟,以兄憂不至;陳重當遷會稽太守,遭姊憂去官;至晉而嵇紹拜徐州刺史,以長子喪去職;陶潛以程氏妹喪自免:見於史傳及碑版,如此之多。蓋古人尚孝義,薄祿位,故能行其心之所安也。通典曰:‘安帝初,長吏多避事去官,乃自非父母之服,不得去職。’自是因咽廢食之見,後人於父母之喪,且有不去官者矣。”

〔二0〕“嗣”元作“翩”,今據孫詒讓說校改。札迻曰:“案後漢書桓帝紀李注云:‘允字子代。’與此不同。水經獲水注云:‘盧城城東有漢司徒盛允墓碑:允字伯世,梁國虞人也。’酈引碑文,最為可據。後漢書注‘世’作‘代’者,唐人避太宗諱改耳。此作‘翩’者,實當為‘嗣’字,‘嗣’與‘世’音正相近也。漢隸‘嗣’或作‘□’(見隸釋漢石經殘碑尚書),與‘翩’形近,故傳寫易誤。前愆禮篇河南尹太山羊翩祖,後漢書羊陟傳作‘字嗣祖’,‘翩’亦‘ 嗣’之誤,是其證矣。”器案:孫校是,今據改。“嗣”、“世”古通,史記韓世家:“景公問曰:‘尚有世乎?’”即借“世”為“嗣”。又據酈引碑文,“子”亦當作“伯”,“伯”古通作“百”,( 如“伍伯”作“五百”之比)“百”草書作“□”,又訛為“子”耳。又案:孫所引桓紀文,見延熹二年,又“三年七月,司空盛允為司徒。”

〔二一〕國語周語上:“樹於有禮,艾人必豐。”晉語四:“樹於有禮必有艾。”

〔二二〕器案後漢書王丹列傳:“丹徵為太子少傅,時大司徒侯霸欲交友,及丹被徵,遣子昱候於道,昱拜車下,丹下答之,昱曰:‘家公欲與君結交,何為見拜?’丹曰:‘君房有是言,丹未之許也。’”此子稱父為家公者,應氏此文,則又可稱人之父為家公也。世說新語政事篇:“袁公問陳元方:‘賢家君在太丘云云。’”即其此類。劉表與袁譚書,稱譚父紹為太公,(後漢書袁譚傳)晉簡文與郗超語,謂超父愔為尊公,(晉書簡文紀)此亦稱人父為公之例。顏氏家訓風操篇:“昔侯霸之子孫,稱其祖父曰家公。”則祖父亦稱家公也。

〔二三〕廣雅釋訓:“區區,愛也。”文選古詩:“一心抱區區。”後漢書何敞傳:“臣敞區區,誠欲計策兩安。”

〔二四〕“老夫”,胡本、鄭本作“老父”,御覽八五九引亦作“老父”,尋上文“允謂孟博家公”,及應氏案語,自以作“老父”為是,當據改正。

〔二五〕御覽引“事”作“仕”。

  謹按:禮:“父為士,子為天子。〔一〕”武王建有周之號,諡大王、王季,言王業肇於此矣〔二〕。越裳〔三〕重九譯,獻白雉,周公薦陳祖廟,曰:“先人之德。〔四〕”有天下,尊歸於父,此人道之極〔五〕。前漢詔曰:“〔六〕海內〔七〕大亂,兵革並起〔八〕,朕被堅執銳〔九〕,自率〔一0〕士卒,犯危難,平暴亂〔一一〕,偃兵〔一二〕息民,天下大安,此皆太公之教訓也〔一三〕。今上尊號曰太上皇。〔一四〕”春秋之義,“因其可褒而褒之”〔一五〕。孝經曰:“敬其父則子悅。〔一六〕”叔矩則其孝敬〔一七〕,則粥身苦思,率禮無違矣。則其友于〔一八〕,則褒兄委榮,盡其哀情矣〔一九〕。則其學藝,則家法〔二0〕洽覽,誨人不倦矣〔二一〕。則其政事,則施於已試,靡有闕遺矣。君子百行〔二二〕,子產有四〔二三〕。凡在他姓,尚宜褒之,況於父乎?敬意之至,猶用夷悅〔二四〕,況於寵族乎?抗〔二五〕爽言以拒厚旨,抑所生〔二六〕以為己高,忍能厲然獨享其榮,若乃不令之下愚〔二七〕,流貨賄〔二八〕於權嬖,此罪人也。田煇託疾,上也;劉矩屈體,次也;范滂吾無取焉耳。

〔一〕 禮記喪服小記:“父為士,子為天子、諸侯,則祭以天子、諸侯,其尸服以士服。”此似有脫文。

〔二〕 禮記大傳:“牧之野,武王之大事也,既事而退,柴於上帝,祈於社稷,設奠於牧室,遂率天下諸侯,執豆籩,逡奔走,追王大王亶父、王季歷、文王昌,不以卑臨尊也。”疏云:“中庸云:‘周公追王太王、王季’者,謂以王禮改葬耳;不改葬文王者,以王禮葬故也;此太王、王季追王者,跡所由興,故追王也;所以追王者,以子為天子,而不以卑臨尊,若非王跡所由,不必追王也。故小記云:‘父為士,子為天子、諸侯,祭以天子、諸侯,其尸服以士服。’是也。”

〔三〕 “裳”,拾補作“常”,古通,胡本誤作“嘗”。

〔四〕 御覽七八五引尚書大傳:“交趾之南有越裳國,周公居攝六年,制禮作樂,天下和平;越裳以三象重譯而獻白雉,曰:‘道路悠遠,山川阻深,音使不通,故重譯而朝。’成王以歸周公,公曰:‘ 德不加焉,則君子不饗其質;政不施焉,則君子不臣其人;吾何以獲此賜也?’其使請曰:‘吾受命吾國之黃耇曰:久矣,天之無別(列)風淮(淫)雨,意者,中國有聖人乎?有則盍往朝之。’周公乃歸之於王,稱先王之神致,以薦於宗廟。周德既衰,於是稍絕。”是應氏此文,原本尚書大傳,而陳氏定本、皮氏疏證俱未引以為說,何也。

〔五〕 漢書高紀:“六年詔云:‘子有天下,尊歸於父,此人道之極也。’”

〔六〕 見漢書高紀六年。

〔七〕 “海內”,漢書作“天下”。

〔八〕 漢書有“萬民苦殃”句。

〔九〕 漢書“朕”下有“親”字。師古曰:“被堅,謂甲冑也。”又陳勝傳注:“師古曰‘堅,堅甲也;銳,利兵也。’”

〔一0〕漢書“率”作“帥”。

〔一一〕漢書有“立諸侯”句。

〔一二〕呂氏春秋蕩兵篇:“古聖王有義兵而無有偃兵。”高注:“ 偃,止。”

〔一三〕漢書有“諸王、通侯、將軍、群卿大夫已尊朕為皇帝,而太公未有號”二十二字。

〔一四〕漢書作“今上尊號太公曰太上皇”。

〔一五〕公羊傳隱公元年:“公及邾婁儀父盟于昧,……與公盟者眾矣,曷為獨褒乎此?因其可褒者而褒之。”

〔一六〕廣要道章文。

〔一七〕左傳文公十八年:“夫莒僕,則其孝敬,則弒其君父矣;則其忠信,則竊其寶玉矣。”此文擬之,每句第一則字作動詞用,第二則字作副詞用。

〔一八〕後漢書史弼列傳:“陛下隆於友于。”注:“友,親也。尚書(君陳)曰:‘惟孝友于兄弟。’”惠棟曰:“蔡邕石經論語云:‘書云:孝于惟孝,友于兄弟。’包咸云:‘孝于惟孝,美大孝之辭也。友于兄弟,善于兄弟施行也。所行有政道,即與為政同。’今流俗本作‘孝乎’,梅氏偽撰尚書,以‘惟孝’屬下讀,改‘孝于’為‘孝乎’,遂失本真也。”錢大昕曰:“案袁紹傳亦云:‘友于之性,生于自然。’六朝人好用此語,三國志陳思王傳:‘今之否隔,友于同憂。’吳三嗣主傳:‘友于之義薄矣。’許靖傳注:‘處室則友于不穆。’晉書長沙王乂傳:‘友于十人,同產皇室。’東萊王蕤傳:‘曾無友于之情。’孝友傳論:‘篤友于而宣範。’宋書廬江王褘傳:‘克敷友于。’桂陽王休範傳:‘先帝穆於友于。’范泰傳:‘ 孝慈天至,友于過隆。’南齊書豫章王嶷傳:‘友于之愛,垂友于之性,朕友于之深。’王思遠傳:‘友于甚至。’梁書陳伯之傳:‘朱鮪涉血於友于。’南史齊文惠太子傳:‘太子見上,友于既至。’梁臨川王宏傳:‘武帝於友于甚厚。’袁彖傳:‘辨讞之日,友于讓生。’北史李順傳:‘篤於友于,見稱於世。’李謐傳:‘幼事兄瑒,恭順盡友于之誠。’薛聰傳:‘友于篤穆。’房彥謙傳:‘上劃聖主友于之意。’要皆濫觴于後漢也。”器案:惠、錢說是,惜失引應氏此文。又陶潛庚子歲五月中從都還阻風於規林詩:“一欣侍溫顏,再喜見友于。”南史劉湛傳:“友于素篤。”可為錢說補證。苕溪漁隱叢話前集十二引洪駒父詩話:“世謂兄弟為友于,謂子孫為貽厥者,歇後語也。”

〔一九〕器案:哀讀為愛,樂記:“□直而慈愛者。”鄭注:“愛或為哀。”管子形勢解:“見愛之交,幾於不結。”形勢篇“愛”作“ 哀”。呂氏春秋報更篇:“人主胡可以不務哀士。”高注:“哀,愛也。”淮南說山篇:“各哀其所生。”高注:“哀猶愛也。”釋名釋言語:“哀,愛也,愛乃思念之也。”論語陽貨篇:“有三年之愛於其父母乎?”愛又借為哀。並哀、愛通借之證。

〔二0〕後漢書質紀:“先能通經者,各令隨家法。”注:“儒生為詩者,謂之詩家,禮者謂之禮家,故言各隨家法也。’徐防傳:“伏見太學博士弟子,皆以意說,不修家法。”注:“諸經為業,各自名家。”

〔二一〕論語述而篇,孔丘兩言“誨人不倦”。

〔二二〕說苑談叢篇:“百行之本一言也。”孔叢子連叢子上與子琳書:“學者所以飭百行也。”東觀漢記鮑永傳:“仁者百行之宗。”詩氓鄭箋:“士有百行,功過可以相除。”孝經音義引鄭玄孝經序、高誘呂氏春秋孝行覽注並言:“孝為百行之首。”書鈔六三引鍾離意別傳:“正色鄉黨,百行優備。”論衡累害篇:“動百行,作萬事。”邯鄲淳鴻臚鍾紀碑銘:“內苞九德,外兼百行。”類聚二三引程曉女典篇:“丈夫百行,以功補過。”類聚四七引陸機吳大司馬陸抗誄:“質文殊塗,百行異轍。”文選嵇叔夜與山巨源絕交書:“君子百行,殊塗而同致。”南齊書陸澄傳:“王儉答澄書曰:‘僕以此書( 孝經),明百行之首,實人倫所先。’”劉孝威奉和簡文帝太子詩:“百行紀司成。”敦煌遺書有百行章,備列百行之目。

〔二三〕論語公冶長:“子謂:‘子產有君子之道四焉:其行己也恭,其事上也敬,其養民也惠,其使民也義。’”應氏謂此為百行之四,蓋先儒舊說。

〔二四〕家語五帝德:“四海之內,舟轝所及,莫不夷悅。”爾雅釋言:“恞,悅也。”

〔二五〕文選西京賦注:“抗,舉也。”爾雅釋言:“爽,差也,忒也。”

〔二六〕詩小雅小宛:“毋忝爾所生。”

〔二七〕詩小雅十月之交:“不寧不令。”國語齊語:“寡君有不令之臣。”令,善也。論語陽貨篇:“唯上智與下愚不移。”

〔二八〕大德本、朱藏元本、仿元本、胡本、鍾本“賄”作“財”。

  巴郡太守〔一〕太山但望〔二〕伯門〔三〕,為司徒掾,同產〔 四〕子作客殺人〔五〕繫獄〔六〕,望自劾去,星行電征〔七〕,數日〔八〕歸,趨〔九〕詣府,露〔一0〕首肉袒〔一一〕,辭謝太守太尉李固〔一二〕,謝〔一三〕與相見,頓頭流血,自說:“弟薄命早亡,以孤〔一四〕為託,無〔一五〕義方之教〔一六〕,自陷罪惡,自男穿〔一七〕既與〔一八〕知情〔一九〕,幸有微胤,乞以代之。”言甚哀切。李公達於原度,即活出之〔二0〕。

〔一〕 漢書地理志上,巴郡注引應劭曰:“左氏:‘巴子使韓服告楚。’”

〔二〕 拾補引孫云:“御覽四百廿一‘但’作‘任’。”器案:“ 任”字誤,華陽國志巴志作“但”,書鈔六八引亦作“但”。

〔三〕 “門”,拾補云:“御覽作‘闓’。”器案:書鈔亦作“闓”,(陳俞本誤“門”)華陽國志作“闔”,“闔”、“門”俱“闓”之誤,闓望義正相應。

〔四〕 史記文紀:“今犯法已論,而使母罪之父母、妻子、同產坐之,乃為收帑,朕甚不取。”文又見漢書刑法志,漢書元紀:“封外祖父平恩戴侯同產弟子中常侍許嘉為平恩侯,奉戴侯後。”後漢書明紀:“爵過公乘,得移與子若同產、同產子。”注:“同產,同母兄弟也。”拾補“產”下據御覽補“弟”字,云:“舊無,然可省。”器案:書鈔亦有“弟”字。

〔五〕 “人”字,拾補據御覽補,今從之。

〔六〕 “獄”字,拾補據御覽補,今從之。

〔七〕 晉書夏統傳:“每採梠求食,星行夜歸。”星行,謂戴星而行也。陸機答兄書:“羲陽趣駕,炎華電征。”電征,謂遄行如電掣之疾也。

〔八〕 拾補云:“二字御覽無。”

〔九〕 “趨”,拾補云:“御覽作‘便道’。”

〔一0〕“露”,大德本作“路”,係描字,不可據。

〔一一〕注詳愆禮篇袁夏甫少舉孝廉條案語。

〔一二〕李固,後漢書有傳。

〔一三〕“謝”,胡本、御覽作“請”。

〔一四〕“孤”上,御覽有“遺”字。

〔一五〕“無”,拾補云:“御覽作‘望失’二字,是。”

〔一六〕左傳隱公三年:“臣聞愛子教之以義方。”禮記樂記:“而民鄉方。”注:“方,道也。”

〔一七〕“自”,拾補據御覽校作“息”。

〔一八〕“與”,御覽作“豫”。

〔一九〕後漢書孔融傳融議引漢律:“與罪人交關三日已上,皆應知情。”

〔二0〕拾補曰:“御覽‘李公於是原活出之’。”

  高唐令樂安〔一〕周□〔二〕孟玉〔三〕,為大〔四〕將軍掾,弟子〔五〕使客殺人,捕得,太守盛亮,陰為宿留。□〔六〕亦自劾去,詣府,亮與相見,不乞請,又不辭謝〔七〕。亮告賓客:‘周孟玉欲作抗〔八〕直,不恤其親,我何能枉憲〔九〕乎?’遂斃〔一0〕于獄。弟婦不哭死子而哭孟玉。世人誤之,猶以為高〔一一〕。

〔一〕 水經濟水二注:“應劭曰:‘樂安縣,取休令之名矣。’”

〔二〕 “□”,原誤作“糾”,拾補云:“范書作‘璆’。”今據孫詒讓說校改,見下條。

〔三〕 札迻曰:“案‘糾’疑‘□’之誤,古從翏聲、?聲字多通用。集韻五十一幼有□字,云:‘玉器。’”器案:范書陳蕃傳:“ 蕃為樂安太守,郡人周璆,高潔之士,前後郡守招命,莫肯至,唯蕃能致焉,字而不名,特為置一榻,去則懸之。璆字孟玉,臨濟人,有美名。”書鈔三六引袁山松後漢書:“周璆為高唐令。”御覽四七四引袁山松後漢書:“周璆字孟玉,為樂城令,逍遙無事,縣中大治,去官,徵聘不至。陳蕃為太守,璆來置榻,去懸之。”又七0六引謝承後漢書:“周璆字孟玉,陳蕃為太守,璆來置一榻,去則懸之也。”群輔錄引文帝令及甄表狀:“徵士樂安周璆字孟玉,體清純之性,蹈高潔之行,前後十五辟皆不就,除高唐令,色斯而舉。時陳仲舉、李元禮、陳仲弓皆難其高風。”世說新語言語篇注引伏滔集論青楚人物:“後漢時周孟玉,此青士有才德者也。”又後漢書徐璆傳:“璆字孟玉。”字亦作“璆”,書鈔六八、御覽五一二引作“”,正是與“□”形近而誤耳。今從孫校改正,下並同。

〔四〕 “大”,御覽作“右”。

〔五〕 書鈔三七引有“奕”字。

〔六〕 “□”,書鈔三七作“周”。

〔七〕 書鈔六八引此二句作“不請弟子之命”,御覽引此二句作“ 了不論弟子之命”。

〔八〕 “抗”,書鈔三七作“亢”,亢、抗古通,漢書陳勝項籍傳贊:“不亢於九國之師。”師古曰:“亢讀與抗同。”又高紀上:“ 沛公還軍亢父。”注:“鄭氏曰:‘亢音人相抗答。’”抗直為漢人習用語,猶言持直不撓也。史記鄒陽傳贊:“鄒陽辭雖不遜,然其比物連類,有足悲者,亦可謂抗直不撓矣。”漢書陳萬年傳:“子咸,字子康,年十八,以萬年任為郎,有異材,抗直數言事,刺譏近臣,書數十上。”

〔九〕 書鈔三七“憲”上有“王”字。

〔一0〕“遂斃”,書鈔、御覽作“遂俱盡”。

〔一一〕書鈔、御覽引此二句作“孟玉由此為高”。

  謹按:春秋:叔牙為慶父殺般,閔公大惡之甚,而季子緣獄有所歸,不探其情,緩追逸賊,親親之道〔一〕。州吁既殺其君,而虐用其人〔二〕,石碏惡之,而厚與焉〔三〕。大義滅親,君子猶曰:純臣之道備矣,於恩未也;君親無將,王誅宜耳〔四〕。今二家之子,幸非元惡;但望誠心內發,哀情外露,義動君子,合禮中矣。周□苟執果毅,忽如路人。昔樂羊為魏伐中山,歠其子羹,文侯壯其功而疑其心。秦西巴觸〔五〕命放麑〔六〕,而孟氏旋進其位;麑猶不忍,況弟子乎〔七〕?孟軻譏無惻隱之心〔八〕,傳曰:“於厚者薄,則無所不薄矣。〔九〕”

〔一〕 拾補曰:“叔牙欲弒而未成,即為季子酖死,其弒二君,皆慶父也,此誤記。”器案:事詳左傳莊公三十二年。閔公二年,公子慶父出奔莒,公羊傳於公薨云:“緩追逸賊,親親之道也。”春秋繁露王道篇:“魯季子之免罪,吳季子之讓國,明親親之恩也。”漢書鄒陽傳:“公子慶父使僕人殺子般,獄有所歸,季子不探其情而誅焉。慶父親殺閔公,季子緩追免賊,春秋以為親親之道也。”鹽鐵論周秦篇:“聞兄弟緩追以免賊。”並用公羊義。

〔二〕 左傳隱公四年,“人”作“民”,此唐人避諱改。

〔三〕 “厚”,程本、郎本誤作“後”,札迻曰:“案‘後’當為‘厚’,左隱三年傳云:‘其子厚與州吁游。’是也。”器案:左傳隱公四年:“君子曰:‘石碏純臣也,惡州吁而厚與焉。大義滅親,其是之謂乎!’”應氏正用此文,孫校引三年傳,未當。

〔四〕 器案:“王”當作“將”,蓋原作小二,即上文“將”之重文,後人轉寫,誤為“王”耳。說詳正失篇。

〔五〕 “觸”原作“蜀”,程本、郎本作“屬”,今據孫校改正。拾補云:“‘蜀’因連‘巴’字而誤寫,非有形聲可求,程本強改作‘屬’,義何取乎?今定作‘違’。”札迻曰:“案‘蜀’當為‘觸’,周禮司□,鄭注:‘尚書大傳云:觸易君命。’盧校非。”器按:孫校是,漢書元紀:“永光元年詔:‘民漸薄俗,去禮義,觸刑法。’”義正同。

〔六〕 “麑”原作“獸”,今據盧校改。拾補云:“下云‘麑猶不忍’,明當作‘麑’字。”識語曰:“謹案:‘麑’無由訛‘獸’,當是午易耳。此既作‘麑’,下當為‘獸’是也。”

〔七〕 韓非子說林上:“樂羊為魏將而攻中山,其子在中山,中山之君烹其子而遺之羹,樂羊坐於幕下而啜之,盡一杯。文侯謂堵師贊曰:‘樂羊以我故而食其子之肉。’答曰:‘其子而食之,且誰不食。’樂羊罷中山,文侯賞其功而疑其心。孟孫獵得麑,使秦西巴持之歸,其母隨之而啼,秦西巴弗忍而與之,孟孫適至而求麑,答曰:‘ 余弗忍而與其母。’孟孫大怒,逐之;居三月,復召以為其子傅,其御曰:‘曩將罪之,今召以為子傅,何也?’孟孫曰:‘夫不忍麑,又且忍吾子乎?’故曰:巧詐不如拙誠,樂羊以有功見疑,秦西巴以有罪益信。”案此事又見淮南人閒篇、說苑貴德篇。又戰國策魏策、中山策載樂羊事,白帖二六、八五引董仲舒春秋決獄載秦西巴事。

〔八〕 孟子公孫丑上:“無惻隱之心非人也。”

〔九〕 孟子盡心上:“於所厚者薄,無所不薄也。”此文“厚”上疑脫“所”字。

  豫章太守汝南封祈〔一〕武興、泰山太守周乘子居〔二〕,為太守〔三〕李張〔四〕所舉,函封未發,張病物故,夫人於柩側下帷見六孝廉〔五〕,曰:“李氏蒙國厚恩,據重任,咨〔六〕嘉休懿,相授歲貢〔七〕,上欲報稱聖朝,下欲流惠氓隸〔八〕;今李氏獲保首領以天年終〔九〕,而諸君各懷進退,未肯發引。妾幸有三孤,足統喪紀;正相追隨〔一0〕,蓬顆〔一一〕墳柏,何若曜德王室〔一二〕,昭顯亡者?亡者有靈,實寵賴之。歿而不朽〔一三〕,此其然乎!”於是周乘顧謂左右:“諸君欲行,周乘當止者,莫逮郎君,盡其哀惻。〔一四〕”乘與鄭伯堅〔一五〕即日辭行,祈與黃叔度〔一六〕、郅伯嚮、盛孔叔留隨?柩〔一七〕。乘拜郎,遷陵長,治無異稱,意亦薄之。某官與祈相反〔一八〕,俱為侍御史,公車令〔一九〕,享相位焉〔二0〕。

〔一〕 “祈”,孔本書鈔七九引作“新”。

〔二〕 世說新語賞譽篇注引汝南先賢傳:“周乘字子居,汝南安城人,天姿聰明,高峙嶽立,非陳仲舉、黃叔度之儔,則不交也。仲舉嘗歎曰:‘周子居者,真治國之器也。’為太山太守,甚有惠政。”

〔三〕 “守”字原脫,拾補校補,今從之。

〔四〕 “李張”,孔本書鈔七九引作“李章”,下同。案焦氏類林二引杜元凱女戒、五總志引汝南傳、群輔錄、小學紺珠六俱作“李倀”。

〔五〕 後漢書种暠列傳:“歆謂之曰:‘今當舉六孝廉。’”書鈔七九引陳群同歲論:“初選孝廉,鄉舉里選選,郡舉一人,後積增至六人也。”

〔六〕 “咨”,孔本書鈔誤作“浴”。

〔七〕 漢書食貨志上:“諸侯歲貢少學之異者於天子。”後漢書蔡邕傳下:“古者取士,必使諸侯歲貢。”注:“尚書大傳曰:‘古者,諸侯之於天子,三年一貢士。’”案孟浩然送張參明經舉兼向涇州覲省詩:“孝廉因歲貢。”本此。

〔八〕 史記秦始皇本紀贊:“甿隸之人。”集解:“如淳曰:‘甿,古氓字,民也。’”

〔九〕 左傳隱公三年:“若以大夫之靈,得保首領以沒。”國語楚語二:“若得保其首領以歿。”韋昭注:“保首領,免刑誅也。”漢書張安世傳:“專精神以輔天年。”

〔一0〕“正”疑當作“止”,此謂六孝廉,非指三孤,尋文義自明。

〔一一〕“蓬顆”,原作“蓬?”,拾補云:“梁處素疑‘?’字。”器按當作“蓬顆”,漢書賈山傳:“使其後世曾不得蓬顆蔽冢而託葬焉。”注“顆謂土塊。”顆草書作□,與?相似致誤,今改正。

〔一二〕文選魏都賦注、西征賦注引應劭漢官儀:“帝室猶古言王室。”

〔一三〕左傳襄公二十四年:“古人有言曰:‘死而不朽。’”

〔一四〕拾補云:“語不明了,上下必有脫文。”器謹案:女戒、汝南傳俱作:“子居嘆曰:‘不有行者莫宣公,不有止者莫卹居。’”疑此文原作“諸君欲行者,周乘當之”,謂己在行者數中耳。止、之篆文相似,迻寫者又誤移植“者”字於“止”字下,遂致不可句讀。

〔一五〕“鄭伯堅”,女戒、群輔錄、汝南傳、小學紺珠作“艾伯堅”。

〔一六〕後漢書黃憲傳:“憲初舉孝廉,又辟公府,友人勸其仕,憲亦不拒之,暫到京師而還竟無就。”據風俗通此文,則憲初舉孝廉,亦未嘗到京師,其暫到京師,或辟公府後事也。

〔一七〕案東漢人多為舉主行喪制服。後漢書傅燮傳:“再舉孝廉,聞所舉將喪,乃棄官行服。”桓鸞傳:“太守向苗舉鸞孝廉,苗卒,鸞去膠東令職,奔喪,終三年乃歸。”荀彧傳:“袁逢舉爽有道,不應,及逢卒,爽制服三年。”清波雜志五:“後漢董翊舉孝廉,為須昌令,聞舉將喪,解官歸。”此亦其比。漢代郡守兼總兵權,故稱郡守為將。

〔一八〕拾補云:“此句又有訛脫。”

〔一九〕續漢書百官志二:“公車司馬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宮南闕門,凡吏民上章,四方貢獻及徵詣公車者。”應劭漢官儀上:“公車司馬令,周官也,秩六百石,冠一梁,掌殿司馬門,夜徼宮中,天下上事及闕下,(案和帝紀注引作“諸上書詣闕下者皆集奏之”。)凡所徵召,皆總領之。”(據孫星衍校集本)

〔二0〕群輔錄:“周子居、黃叔度、艾伯堅、郅伯向、封武興、盛孔叔。右汝南六孝廉。太守李倀選此六人,以應歲舉,受版未行,倀死,子居等遂駐行喪。倀妻於柩側下帷見之,厲以宜行。子居嘆曰:‘不有行者莫宣公,不有止者莫卹居。’於是與伯堅即日辭行;封、黃四人留隨柩。事見杜元凱女戒。”(焦氏類林二引女戒同,又見小學紺珠六)五總志引汝南傳:“太守李倀選周子居、黃叔度、艾伯堅、郅伯向、封武興、盛孔叔為六孝廉,以應歲舉,未行,倀死,子居等遂駐行喪。倀妻於柩側下帳見六孝廉,厲以宜行。子居歎曰:‘不有行者莫宣公,不有止者莫卹居。’於是與伯堅即日辭行,留封、黃四人隨柩。時人以為知禮。”劉師培左盦集七據書鈔七九引作“豫章太守李章舉汝南封新、太山日(以今本“周”字為長)爽等為孝廉,日等未行,章病物故”,謂“較今本為昭”。案此文經書鈔刪節,其訛脫較今本為甚,劉說未當。

  謹按:孝經:“資於事父以事君。〔一〕”“君親臨之,厚莫重焉。〔二〕”春秋國語:“民生於三,事之如一。〔三〕”禮:“斬衰,公士大夫眾臣為其君。〔四〕”乘雖見察授〔五〕,函封未發,未離陪隸〔六〕,不與賓于王〔七〕,爵諸臨城社,民神之主也〔八〕,義當服懃,關其祀紀。夫人雖有懇切之教,蓋子不以從令為孝,〔九〕而乘囂然要勒〔一0〕同儕,去喪即寵,謂能有功異也,明試無效〔一一〕,亦旋告退,安在其顯君父德美之有。

〔一〕 見士章,何本“事父”誤為“父母”。

〔二〕 聖治章文。

〔三〕 晉語一:“民生於三,事之如一:父生之,師教之,君食之;非父不生,非食不長,非教不知,生之族也,故一事之。”

〔四〕 “臣”原作“生”,胡本作“士”,今據盧、孫說校改。拾補校改“生”作“臣”。札迻曰:“案‘生’當作‘臣’,儀禮喪服斬衰經云:‘公士大夫之眾臣為其君,布帶繩履。’仲遠即引彼文。”

〔五〕 察授,謂察舉孝廉,使之服官從政也。

〔六〕 陪隸,前已出注,謂郡國之吏也。文選盧子諒贈劉琨詩注引傅子:“漢武元光初,郡國舉孝廉,元封五年舉秀才,歷世相承,皆向郡國稱故吏。”蓋當時守、相所辟之吏,於郡國義屬君臣,於漢朝則為陪臣重隸也,故漢人之於舉主率稱故吏也。

〔七〕 易觀卦:“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

〔八〕 左傳僖公十九年:“民,神之主也。”

〔九〕 文選永明九年策秀才文李善注引風俗通:“子以不從令為孝,後生固宜是革,浸以為俗,豈不謬哉?”

〔一0〕何本“勒”誤“勤”。

〔一一〕書舜典、左傳僖公二十七年俱有“明試以功”語。漢書宣紀地節二年注引應劭曰:“敷,陳也,各自奏陳其言,然後試之以官,考其功德也。”此文“明試無效”,即謂試之以官,迄無功德也。

  河內太守府〔一〕廬江〔二〕周景仲嚮〔三〕,每舉孝廉,請之上堂,家人宴飲,皆令平仰〔四〕,言笑晏晏〔五〕,如是三四;臨發〔六〕,贈以衣齊〔七〕,皆出自中。子弟中外〔八〕,過歷職署,踰於所望,曰:“移臣作子,於之何有。〔九〕”

〔一〕 “府”,拾補云:“疑衍。”

〔二〕 漢書地理志上注、水經淮水注引應劭曰:“故廬子國。”

〔三〕 “嚮”,拾補云:“范書本傳作‘饗’。”器案:三國志吳書周瑜傳注、書鈔七二、御覽二六三引謝承後漢書亦作“周景字仲嚮”,“嚮”、“饗”古多互誤,如漢書宣紀:“上帝嘉嚮。”注:“ 嚮讀饗。”漢紀三正作“饗”,此誤“饗”為“嚮”也。漢書敘傳:“故能為鬼神所福饗,天下所歸往。”後漢紀五作“嚮”,此誤“嚮”為“饗”也。范書黨錮傳有蕃嚮字嘉景,(群輔錄、馬永易實賓錄五引三君八俊錄、小學紺珠六並同),與此名字正復相應,范書誤。

〔四〕 三國志魏書王粲傳注、世說新語言語篇注引典略:“劉楨字公榦,東平甯陽人,……妙選文學,使楨隨侍太子,酒酣坐歡,乃使夫人甄氏出拜,坐上客多伏,而楨獨平視。他日,公聞,乃收楨,減死輸作部。”又王粲傳注引吳質別傳:“帝嘗召質及曹休歡會,命郭后出見質等,帝曰:‘卿仰諦視之。’其至親如此。”禮記曲禮注:“平視,謂視面也。”然則,平謂視面,仰謂諦視。

〔五〕 “晏晏”,大德本(描字)、類纂本作“宴宴”,古多混用。詩衛風氓:“言笑晏晏。”毛傳:“晏晏,和柔也。”抱朴子外篇疾繆:“要呼憒雜,入室視妻。……何必房集內讌,爾乃款誠著,妻妾飲會,然後分好昵哉?”則此風氣,魏、晉時猶然也。

〔六〕 漢書元紀,“臨遣。”注引應劭曰:“自臨面約敕乃遣之。”

〔七〕 “齊”,拾補云:“‘資’同。”器案:易旅卦:“得其資斧。”釋文:“‘資’,子夏及眾家本皆作‘齊’。”周禮考工記注:“故書‘資’作‘齊’。杜子春云:‘齊當為資。’”皆“齊”、“資”通用之證。

〔八〕 中外,謂母之兄弟之子。世說新語言語篇:“張玄之、顧敷是顧和中外孫。”又賞譽篇下:“謝胡兒作著作郎,嘗作王堪傳,不諳堪是何似人,咨謝公,謝公答曰:‘世冑亦被遇。堪,烈之子,阮千里姨兄弟,潘安仁中外,安仁詩所謂子親伊姑,我父唯舅,是許允婿。’”注:“岳集曰:‘堪為成都王軍司馬,岳送至北邙別,作詩曰:微微髮膚,受之父母。峨峨王侯,中外之首。子親伊姑,我父唯舅。’”

〔九〕 拾補云:“吳志周瑜傳注亦同范書云:‘臣子同貫,若之何不厚。’”案三國志魏書衛臻傳:“夏侯惇為陳留太守,舉臻計吏,命婦出宴。臻以為末世之俗,非禮之正。”

  河內太守司徒潁川韓演伯南〔一〕,舉孝廉,唯臨辭,一與相見,無所寵拔,曰:“我已舉若,豈可令恩偏〔二〕積於一門乎?〔三〕”

〔一〕 “演”,拾補云:“張璠漢紀作‘縯’。”器案:范書韓稜傳:“稜孫演,順帝時為丹陽太守,政有能名。桓帝時為司徒,大將軍梁冀被誅,演坐阿黨抵罪,以減罪論,遣歸本郡,後復徵拜司隸校尉。”注:“演字伯南。”案桓紀:“永壽元年六月,司空房植免,太常韓縯為司空。三年冬十一月,司空韓縯為司徒。延熹二年八月,司徒韓縯、司空孫朗下獄。”則字又作“縯”,胡廣傳、黃瓊傳同;周景傳、宦者單超傳作“演”,與風俗通同。續漢書五行志一:“到其(延熹)八年,桓帝因日蝕之變,乃拜故司徒韓寅為司隸校尉,以次誅鉏,京都正清。”注:“案本傳:‘寅誅左悺,貶具瑗。’雖剋折姦首,群閹相蒙,京都未為正清。”據此,則韓伯南之名又作“寅”,竊疑正當作“縯”,以字少見,傳寫誤為“演”或“寅”也。又據劉昭注,則續漢書韓寅有傳。

〔二〕 鍾本“偏”作“寵”,涉上文而誤。

〔三〕 范書周景傳:“景字仲饗,辟大將軍梁冀府,稍遷豫州刺史、河內太守,好賢愛士,其拔才薦善,常恐不及,每至歲時,延請舉吏,入上後堂,與共宴會,如此數四,乃遣之,贈送什物,無不充備。既而選其父兄子弟,事相優異,嘗曰:‘臣子同貫,若之何不厚。’先是,司徒韓演在河內,志在無私,舉吏當行,一辭而已,恩亦不及其家,曰:“我舉若可矣,豈可令偏積一門。’故當時論者,議此二人。”三國志吳書周瑜傳注引張璠漢紀:“初景歷位牧守,好善愛士,每歲舉孝廉,延請入上後堂,與家人宴會,如此者數四,及贈送既備,又選用其子弟,常稱曰:‘移臣作子,於政何有。’先是,司徒韓縯為河內太守,在公無私,所舉一辭而已,後亦不及其門戶,曰:‘我舉若可矣,不令恩偏稱一家也。’當時論者,或兩譏焉。”案范書、張紀之所謂‘當時論者’,即指應劭也。

  謹按:春秋左氏傳:“夫舉無他也,唯善所在,親疏〔一〕一也。〔二〕”“祈奚〔三〕稱其讎不為諂,立其子不為比,舉其偏不為黨,建一官而三物成”〔四〕,晉國賴之,君子歸焉。蓋人君者,闢門開窗〔五〕,號咷博求〔六〕,得賢而〔七〕賞,聞善若驚〔八〕,無適也,無莫也〔九〕。周不綜臧否,而務蘊崇之〔一0〕,韓演不唯善是務,越此一概〔一一〕。夫不擇而彊〔一二〕用之,與可用而敗之,其罪一也。

〔一〕 大德本“疏”作“疏”,二字古多混用。

〔二〕 昭公二十八年文。

〔三〕 “祈奚”,左傳作“祁奚”,呂氏春秋開春篇亦作“祈奚”,與此同。器案:祁、祈古通,史記五帝本紀索隱:“堯姓伊祁氏。”魏書高紀:“懷州民伊祈苟,初自稱堯後應王,聚眾於重山。”是二字通用之證。

〔四〕 左傳襄公三年文。

〔五〕 尚書堯典:“闢四門,明四目,達四聰。”段玉裁古文尚書撰異曰:“左傳文公十八年,杜注曰:‘闢四門,達四窗,以賓禮眾賢。’(釋文曰:“‘窗’本亦作‘聰’。”)或疑不應作‘窗’。攷風俗通十反篇曰:‘蓋人君者,闢門開窗,號咷博求。’此亦用堯典也。蓋古文尚書本作‘?’,‘窗’者‘?’之或字,‘?’又‘ 窗’之俗體,‘聰’又‘?’之同音字,作‘?’而或如字,或讀為‘聰’,猶之‘台’可讀為‘怡’,‘尼’可讀為‘昵’,‘庸’可讀為‘鏞’也。(作“窗”正合惠氏定宇明堂之說)”器謹案:漢書平紀注引應劭曰:“明堂所以正四時,出教化。明堂上圜下方,八窗四達,布政之宮,在國之陽,上八窗,法八風,四達法四時,九室法九州,十二重法十二月,三十六戶法三十六雨,七十二?法七十二風。”釋名釋宮室:“窗,聰也,於內窺外為聰明也。”大戴禮記盛德篇:“一室而有四戶八聰。”張衡東京賦:“復廟重屋,八達九房。”薛綜注:“八達謂八窗也。”御覽五三三引禮含文嘉:“明堂者,八?四闥,?通八卦之氣。”初學記十三、類聚三八引孝經援神契:“明堂者,天子布政之宮,八?四闥,上圓下方,在國之陽。”隋書禮儀志一:“梁武帝明堂制:‘鄭玄據援神契亦云上圓下方,又云四窗八達。’”後漢書郅壽傳:“侍御史何敞上疏理之曰:‘臣聞聖王闢四門,開四聰。’”以闢門開聰對言,與應氏同,“聰”亦當作“ 窗”,是漢、魏、六朝人所見古文尚書固皆作“開四窗”也。

〔六〕 後漢書崔駰傳:“思輔弼以媮存兮,亦號咷以詶咨。”李賢注:“號咷,哀呼也。”器案:崔駰、應劭,俱用“號咷”為求賢之意。

〔七〕 而,猶若也,而與若互文見義。

〔八〕 國語楚語下:“闔廬聞一善若驚,得一士若賞。”

〔九〕 論語里仁篇:“子曰:‘君子之於天下也,無適也,無莫也,義之與比。’”皇疏引范甯曰:“適莫,猶厚薄也。比,親也。君子與人無有偏頗厚薄,唯仁義是親也。”白虎通諫諍篇:“君所以不為臣隱何?以為君之與臣,無適無莫,義之與比,為賞一善而眾臣勸,罰一惡而眾臣懼,若為卑隱為不可殆也。”後漢書文苑劉梁傳:“ 又著辯和同之論,其辭曰:‘……君子之於事也,無適無莫,必考之以義焉。……是以君子之行,周而不比,和而不同,以救過為正,以匡惡為忠。……故君子之行,動則思義,不為利回,不為義疚,進退周旋,唯道是務,苟失其道,則兄弟不阿,苟得其義,雖仇讎不廢,故解狐蒙祁奚之薦云云。’”持論引證與應氏相同。三國志魏書陳群傳:“群轉為侍中,領丞相東西曹掾,在朝無適無莫,雅杖名義,不以非道假人。”又常林傳注引常沐豫作終制誡其子以儉葬,曰:“莊周闊達,無所適莫。”又夏侯玄傳注引魏略:“曹爽專政,豐依違二公間,無有適莫。”

〔一0〕左傳隱公六年:“芟夷蘊崇之。”杜注:“蘊,積也。崇,聚也。”

〔一一〕一概,猶言一律。楚辭九章懷沙:“同揉玉石兮,一概而相量。”

〔一二〕大德本“彊”誤“疆”。

  安定太守汝南胡伊伯、建〔一〕平長樊紹孟建,俱為司空虞放掾屬〔二〕,放〔三〕遜位自劾還家,郡以伊為主簿,迎新太守,曰:“我是宰士〔四〕,何可委質於二朝乎?〔五〕”因出門名戶,占繫〔六〕陳國。紹曰:“柳下惠不去父母之國〔七〕,君子不辭下位。〔八〕”獨行服事。後公黃瓊〔九〕,大以為恨,移書汝南,論正主者〔一0〕吏,絕紹文書,而更辟伊。

〔一〕 “建”,拾補云:“下疑有脫字。”徐氏識語云:“謹案‘ 建平長’連文,當是‘伯’下有奪。”器案:疑即奪“建”字,蓋傳寫重文作小二,最易奪去也。

〔二〕 范書虞延傳:“延從孫放字子仲,少為太尉楊震門徒。”又桓紀:“延熹三年,太常虞放為司空。”注:“放字子仲,陳留人也。”

〔三〕 “放”,大德本誤作“故”,係描字。

〔四〕 宰士,謂公卿之屬官。鹽鐵論刺議:“文學曰:‘今子(丞相史)處宰士之列。’”漢書翟方進傳:“請遣掾史以宰士督察。”師古曰:“謂丞相掾史為宰士者,言其宰相之屬官而位為士也。”又王莽傳下:“至成群黨,遮略乘傳宰士。”後漢書周榮傳:“蒙先帝大恩,以歷宰二城,今復得備宰士。”注:“榮辟司徒府,故稱宰士。”義詳下文按語。

〔五〕 漢代州治,亦稱為朝,尹宙碑:“綱紀本朝。”又言:“正色立朝。”此屬吏稱郡守為朝也。後漢書法真傳:“太守曰:‘昔哀公雖不肖,孔子稱臣;太守虛薄,欲以功曹相屈,光贊本朝,何如?’”此郡守自稱為朝也。此文“二朝”,亦屬吏對新舊太守之稱也。

〔六〕 占繫,即占度戶口,繫著名籍。漢書宣紀:“流民自占八萬餘口。”注:“謂自隱度其戶口,而著名籍也。”

〔七〕 論語微子篇:“柳下惠為士師,三黜。人曰:‘子未可以去乎?’曰:‘直道而事人,焉往而不三黜?枉道而事人,何必去父母之邦?’”漢石經諱“邦”作“國”。

〔八〕 孟子公孫丑上:“柳下惠不羞汙君,不卑小官。”

〔九〕 黃瓊,范書有傳。

〔一0〕主者,猶言主辦之人。續漢書百官志一注引漢官儀:“頃者,舉謠言者,掾屬令史都會殿上,主者大言:‘某州郡行狀云何。’善者同聲稱之,不善者各爾銜枚。”

  謹按:春秋尊公曰宰,其吏為士。言於四海,無所不統焉〔一〕。孟軻稱:“不枉尺以直尋,況於枉尋以直尺?〔二〕”柳下惠不枉道以事人,故三黜而不去,孔子謂之不恭〔三〕。今紹見編,會以禮遊引耳,其義不同於此。伊心明審,自求多福〔四〕。近靈帝之末,司徒掾弘農董君考上名典,君事不得自劾,暫以家急假〔五〕,太守李〔六〕崇請乞相見,頫領功曹,與俱班錄訖乃謝遣。時公袁隗〔七〕意亦非之,然〔八〕彈糾。自是之後,彌以滋甚,郡用從事〔九〕,縣用府吏,上下溷淆,良可穢〔一0〕也。詩云:“雖無老成人,尚有典刑。〔一一〕”國之大綱也,可不申敕小懲而大戒哉〔一二〕?

〔一〕 公羊傳隱公元年:“秋七月,天王使宰咺來歸惠公仲子之賵。宰者何?官也。”解詁:“以周公加宰,知為官也。”傳又云:“ 曷為以官氏宰士也?”解詁云:“天子上士以名氏通,中士以官祿,下士略稱人。”又僖公九年:“宰周公者何?天子之為政者也。”鹽鐵論刺義篇:“春秋士不載文,而書咺者,以為宰士也。”

〔二〕 孟子滕文公下:“且夫枉尺而直尋者,以利言也。如以利,則枉尋直尺而利,亦可為與?”此文用其意。

〔三〕 翟灝四書考異曰:“按此豈孟子引孔子言以為斷,傳寫者訛‘孔’為‘孟’歟?法言淵騫篇:‘或問:柳下惠非朝隱者歟?曰:君子謂之不恭。’後漢書黃瓊傳:‘君子謂伯夷隘,柳下惠不恭。’概稱君子,未定其果屬誰也。”器案:此蓋應氏雜舉論、孟之文,而誤孟為孔耳,翟說未當。

〔四〕 詩大雅文王文。

〔五〕 史記高紀:“高祖為亭長時,常告歸。”集解:“李斐曰:‘休謁之名也,吉曰告,凶曰寧。’孟康曰:‘古者名吏休假曰告,告又音嚳。’漢律:‘吏二千石有予告賜告。予告者,任官有功最,法所當得者也;賜告者,病滿三月,當免,天下優賜復其告,使得帶印紱,將官屬歸家治疾也。’”索隱:“韋昭曰:‘告,請歸乞假也。’”

〔六〕 “李”,從宋本,餘本俱作“季”。

〔七〕 范書袁安傳:“逢弟隗,少歷顯官,先逢為三公。”注:“ 隗字次陽。”

〔八〕 “然”,拾補云:“疑脫‘不’字。”

〔九〕 強汝詢漢州郡縣吏制考:“部郡國從事,每郡國各一人,主督促文書,察舉非法,其民為吏所冤,及盜賊辭訟事自言于刺史者,各屬所部從事治之。東漢時,刺史舉劾,不復覆案,從事為刺史耳目,其權益重,得自舉案二千石,郡僚掾以下,則徑自收考,守相至稱為上司焉。”(參續漢志、朱博、朱浮、第五種、史弼、橋玄等傳)

〔一0〕鍾本“穢”作“畏”,音近之誤。

〔一一〕大雅蕩文。

〔一二〕“戒”,大德本作“誡”,古通。易繫辭:“小懲而大誡。”

  宗正〔一〕南陽劉祖奉為郡屬曹吏,左騎校尉〔二〕薛丞君卓為戶曹史〔三〕,太守公孫慶當祠章陵,舊俗常以衣冠〔四〕子孫,容止端嚴,學問通覽〔五〕,任顧問〔六〕者,以為御史〔七〕,時功曹白用劉祖〔八〕,祖曰:“既託帝王肺腑〔九〕,過聞前訓,不能備光輝胥附〔一0〕之任,而身當側身陪乘〔一一〕,執策握革〔一二〕,有死而已,無能為役。〔一三〕”薛丞因前自白:“今明公垂出〔一四〕,未有御者,雖云不敏〔一五〕,敢充人乏。〔一六〕”周旋進退〔一七〕,補察時闕,言出成謨,大見敬重;亦以祖為高,歲盡,俱舉孝廉。

〔一〕 “正”,兩京本作“止”,鍾本作“政”,俱誤。漢書百官公卿表:“宗正,秦官。”注引應劭曰:“周成王之時,彤伯入為宗正也。”

〔二〕 後漢書曹褒傳注引漢官儀:“羽林左騎,秩六百石,領羽林,屬光祿勳也。”

〔三〕 續漢書百官志一:“戶曹,主民戶祠祀農桑。”

〔四〕 漢書杜欽傳:“故京師(從王念孫校)衣冠謂欽為盲杜子夏以相別。”師古曰:“衣冠,謂士大夫也。”後漢書霍諝傳:“光衣冠子孫。”又黨錮羊陟傳:“家世衣冠族。”御覽二一五引魏略:“ 姜維家本衣冠,不願為將。”袁子正書:“古者命士以上皆有冠冕,故謂之冠族。”文選奏彈王源集注引鈔曰:“衣冠,簪纓人也。”歐陽修撰王道卿制曰:“唐將相之後,能以勛名自繼其家者,號稱衣冠盛事。”通鑑三二注:“衣冠,當時士大夫及貴游子弟也。”

〔五〕 論衡定賢篇:“以通覽古今,祕隱傳記無所不記為賢乎?……若太史公及劉子政之徒,……則有博覽通達之名矣。”

〔六〕 後漢書章紀:“皆欲置於左右,顧問省納。”續漢書百官志三:“侍中,本注曰:‘無員,掌侍左右,贊導眾事,顧問應對。’”抱朴子吳失篇:“不別菽麥之同異,而忝叨顧問之近任。”晉書段灼傳:“臣無陸生之才,不在顧問之地。”

〔七〕 “御史”,拾補云:“‘史’疑衍。”器案:疑亦州郡之屬官,謂執御之史,與御史大夫之屬官有別。後漢書韋彪傳:“今歲垂盡,當選御史,意在相薦,子其宿留乎。”當即此御史也。

〔八〕 據此,則祖為名,上文“奉”字之上或下當有脫文耳。

〔九〕 漢書楚元王傳:“臣幸得託肺附。”師古曰:“舊解云:‘ 肺附,謂肝肺相附著,猶言心膂也。’一說:‘肺謂斫木之肺札也。自謂於帝室,猶肺札附於大材木也。’”王念孫讀書雜志五曰:“案一說近之。然既言附,又言託,則語意重出。余謂肺附皆謂木皮也,說文曰:‘朴,木皮也。柿,削木札朴也。’作‘肺’者,假借字耳。後漢書方術傳云:‘風吹削肺’是也。(今本“肺”誤作“哺”,顏氏家訓已辯之。)小雅角弓箋曰:‘附,木桴也。’正義曰:‘桴謂木表之麤皮也。’桴、附、朴,聲並相近,肺、附,語之轉耳。言己為帝室微末之親,如木皮之託於木也。下文云:‘臣幸得託末屬。’是其證矣。田蚡傳曰:‘蚡以肺附為相。’中山靖王傳曰:‘得蒙肺附。’衛青傳曰:‘青幸得以肺附待罪行間。’宣六王傳曰:‘博幸得肺附。’師丹傳曰:‘肺附何患不富貴。’王莽傳曰:‘伏自惟念得託肺附。’史記惠景間侯者表序曰:‘諸侯子弟若肺附。’(今本“附”作“腑”,因“肺”字而誤。凡“肺附”字作“肺腑”者皆誤,古書“藏府”字亦無作“腑”者。)後漢書盧芳傳曰:‘以肺附之故。’太玄親次:‘八曰肺附乾餱,其榦已良。’義並同也。若以肺為肺肝之肺,則義不可通。”案王說是,此文義亦如之。

〔一0〕尚書大傳殷傳:“文王胥附、奔輳、先後、禦侮,謂之四鄰,以免於牖里之害。”詩大雅綿作“疏附”,毛傳:“率下親上曰疏附。”鄭箋:“疏附,使疏者親也。”

〔一一〕周禮夏官齊右:“行則陪乘。”注:“陪乘,參乘,謂車右也。”

〔一二〕周禮夏官大馭:“僕左執轡。”禮記曲禮上:“執策分轡驅之。”

〔一三〕左傳成公二年:“克於先大夫,無能為役。”杜注:“不中為之使役。”

〔一四〕“垂”,兩京本誤作“乘”。通鑑九四注:“漢、魏以來,率呼宰輔岳牧為明公。”

〔一五〕漢書文紀:“十五年春詔:‘以不敏不明,而久撫臨天下,朕甚自媿。’”師古曰:“敏,材識捷疾。”

〔一六〕“乏”原作“之”,盧校作“乏”,今據改正。

〔一七〕“退”原作“對”,鍾本作“退”,今從之。左傳僖公二十三年:“左執鞭弭,右屬櫜鞬,以與周旋。”

  謹案:周禮保氏:“掌六藝之教,其一曰御。”論語曰:“吾何執,執御乎。〔一〕”“子適衛,冉子僕。〔二〕”有,政事之士,〔三〕列于四友〔四〕,然猶御者,不為役也。春秋左氏傳:“晉悼公即位,程鄭為乘馬御,訓群騶知禮。〔五〕”今國家〔六〕大駕,〔七〕大僕親御〔八〕,他出,奉車都尉御〔九〕,寧可復言執策握革,而辭讓之乎?凡黔首皆五帝子孫,何獨今之肺附〔一0〕,當見優異也?宗廟之人,或在甽畝,人之化也,何日之有〔一一〕。舊時長吏質樸,子皆駕御,故曰從兒〔一二〕。君臣父子,其揆一也〔一三〕,臣不肯御,子〔一四〕豈可然。公孫〔一五〕遂偃蹇〔一六〕不使,下陵上替,能無亂乎〔一七〕?劉祖幸免罪戾,而見褒賞,公孫於是失政刑矣〔一八〕。

〔一〕 子罕篇文。

〔二〕 論語子路篇文,“冉子”,今本作“冉有”,春秋繁露仁義法篇、論衡問孔篇、皇疏本俱作“冉子”,與此同。

〔三〕 論語先進篇:“政事:冉有,季路。”史記仲尼弟子列傳同。

〔四〕 尚書大傳曰:“文王,胥附、奔輳、先後、禦侮,謂之四鄰,以免於牖里之害。懿子曰:‘夫子亦有四鄰乎?’孔子曰:‘文王得四臣,丘亦得四友焉:自吾得回也,門人加親,是非胥附與?自吾得賜也,遠方之士日至,是非奔輳與?自吾得師也,前有輝,後有光,是非先後與?自吾得由也,惡言不入於門,是非禦侮與?文王有四臣以免虎口,丘有四友以禦侮。’”(據皮錫瑞疏證本)集聖賢群輔錄載孔子四友同,是四友無冉有也。“四友”當作“四科”,陶淵明集與子儼等疏:“子夏有言:‘死生有命,富貴在天。’四友之人,親受音旨,發斯談者,將非窮途不可妄求,壽夭永無外請故邪?”“ 四友”亦是“四科”之誤。

〔五〕 成公十八年傳文。

〔六〕 漢人稱天子為國家,續漢書祭祀志上注引應劭漢官儀:“馬第伯封禪儀記:‘十五日始齋,國家居太守府舍。’又:‘國家上見之。’”即謂天子為國家。

〔七〕 續漢書輿服志上:“乘輿大駕,公卿奉引,太僕御,大將軍參乘。”

〔八〕 漢書百官公卿表上:“太僕,秦官。”注:“應劭曰:‘周穆王所置也,蓋太御眾僕之長,中大夫也。’”

〔九〕 “御”字原無,今據盧校補。續漢書輿服志上:“乘輿法駕,八卿不在鹵簿中,河南尹、執金吾、雒陽令奉引,奉車郎御,侍中參乘。”御覽二四一引韋昭辯釋名曰:“奉車都尉奉天子乘輿。辯云:‘奉車都尉主乘輿乘車,尊不敢言主,故言奉。’”

〔一0〕“附”原作“腑”,今改。

〔一一〕公羊傳宣公十二年:“何日之有。”解詁:“何日之有,猶無有日。”

〔一二〕三國志魏書賈逵傳注引魏略:“楊沛前後宰歷城守,不以私計介意,又不肯以事貴人,故身退之後,家無餘積,治疾於家,借舍從兒,無他奴婢。”案世說新語德行篇:“陳太丘詣荀朗陵,貧儉無僕役,乃使元方將車。”此即所謂從兒也,蓋以兒輩充從役之事,故謂之從兒也。

〔一三〕孟子離婁下:“先聖後聖,其揆一也。”

〔一四〕“子”原作“乎”,今據拾補校改。

〔一五〕“孫”原作“子”,拾補疑作“孫”,今據改正。下文亦作“公孫”,可證。

〔一六〕後漢書蔡邕傳:“董卓為司空,聞邕名高,辟之,稱疾不就,卓大怒曰:‘我力能族人,蔡邕遂偃蹇者,不旋踵矣。’”用法與此正同。文選張平子思玄賦:“偃蹇夭矯,娩以連卷兮。”李善注:“偃蹇,驕傲之貌也。”

〔一七〕左傳昭公十八年:“于是乎下陵上替,能無亂乎?”正義:“于是在下者陵侮其上,在上者替廢其位,上下失分,能無亂乎?”

〔一八〕左傳隱公十一年:“鄭伯使卒出豭,行出犬雞,以詛射穎考叔者。君子謂莊公失政刑矣。政以治民,刑以正邪,既無德政,又無威刑,是以及邪。”

  聘士〔一〕彭城姜肱伯淮〔二〕,京兆〔三〕韋著休明〔四〕,靈帝踐祚〔五〕,太后臨朝,陳、竇以忠見害,中常侍〔六〕曹節〔 七〕秉國之權,大作威福〔八〕,冀寵名賢,以弭己謗,於是起姜〔 九〕肱為犍為太守,著東海相。肱告其人:“吾以虛獲實,蘊藉聲價,盛明之際,尚不委質,況今政在家哉!〔一0〕”遂乘桴浮海〔一一〕,莫知所極〔一二〕。而著驩以承命,駕言宵征〔一三〕,民不見德,唯〔一四〕戮是聞〔一五〕,論輸左校〔一六〕。

〔一〕 南史陶季直傳:“淡于榮利,屢召不起,號曰聘君。”義與此同。

〔二〕 “淮”原作“雅”,今校改。拾補曰:“孫云:‘范書肱本傳字伯淮,以其弟字仲海、季江例之,是“淮”非“雅”明矣。’”器案:蔡邕集彭城姜肱碑、群輔錄引續漢書及善文、御覽四九九又七0七引海內先賢傳、又四二0引謝承後漢書、蒙求舊注俱作“姜肱字伯淮”。道藏本抱朴子逸民篇作“伯雅”,亦當作“淮”。

〔三〕 御覽一五七引應劭漢官儀:“京兆,絕高曰京,京,大也;十億曰兆。京兆云者,欲令帝都殷盈也。”水經河水注二引應劭說,“殷盈”誤作“啟益”。

〔四〕 後漢書徐稚傳:“延熹二年,尚書令陳蕃、僕射胡廣等,上書薦稚等曰:‘臣聞善人天地之紀,政之所由也。詩云:思皇多士,生此王國。天挺俊乂,為陛下出,當輔弼明時,左右大業者也。伏見處士豫章徐稚、彭城姜肱、汝南袁閎、京兆韋著、潁川李曇,德行純備,著于人聽;若使擢登三事,協亮天工,必能翼宣盛美,增光日月矣。’桓帝乃以安車玄纁,備禮徵之,(以上又見御覽六三0引續漢書)並不至。帝因問蕃曰:‘徐稚、袁閎、韋著,誰為先後?’蕃對曰:‘閎生出公族,聞道漸訓。著長于三輔禮義之俗,所謂不扶自直,不鏤自雕。至于稚者,爰生江南卑薄之域,而角立傑出,宜當為先。’”(以上又見御覽四四五引謝承後漢書)又向栩傳:“又與彭城姜肱,京兆韋著並徵,栩不應也。”

〔五〕 器案:焦氏類林五下引此段文,前尚有“桓帝嘗徵姜肱,不至,乃下彭城,使畫工圖肱形狀。肱臥於幽闇,以被韜面,言感眩疾,不欲出風。工竟不得見之云云”,與范書所敘合,當據補。

〔六〕 續漢書百官志三:“中常侍千石。”本注曰:“宦者無員,掌侍左右,從入內宮,贊導內眾事,顧問應對給事。”

〔七〕 曹節,見後漢書宦者傳。

〔八〕 尚書洪範:“惟辟作福,惟辟作威,惟辟玉食。臣無有作福作威玉食。臣之有作福作威玉食,其害于而家,凶于而國,人用側頗僻,民用僭忒。”

〔九〕 大德本“姜”誤“家”。

〔一0〕天中記九引此句作“今政在私門,夫何為哉”。左傳昭公三年:“政在家門。”

〔一一〕論語公冶長:“子曰:‘道不行,乘桴浮于海,從我者,其由與。’”

〔一二〕類林引“其極”二字作“所之”。天中記引尚有“時人以為非凡”六字。後漢書肱本傳:“後與徐稚俱徵,不至。桓帝乃下彭城,使畫工圖其形狀。肱臥於幽闇,以被韜面,言感眩疾,不欲出風。工竟不得見之。中常侍曹節等專執政事,新誅太傅陳蕃、大將軍竇武,欲借寵賢德,以釋眾望,乃白徵肱為太守。肱得詔,乃私告其友曰:‘吾以虛獲實,遂藉聲價,明明在上,猶當固其本志,況今政在閹豎,夫何為哉?’乃隱身遯命,遠浮海濱。再以玄纁聘,不就,即拜太中大夫,詔書至門,(注引謝承書曰:“靈帝手筆下詔曰:‘肱抗凌雲之志,養浩然之氣,以朕德薄,未肯降志。昔許由不屈,王道為化;夷、齊不撓,周德不虧。郡以禮優順,勿失其意。’”)肱使家人對云:‘久病就醫,遂羸服閒行,竄伏青州界中,賣卜給食,召命得斷,家亦不知其處。’歷年乃還。”抱朴子逸民篇:“桓帝以玄纁玉帛,安車軺輪聘姜伯雅,就拜太中大夫、犍為太守,不起。”事類賦六引高士傳:“姜肱十辟公府,九舉有道,皆不就。靈帝時,曹節白帝徵肱,隱身遯命,浮桴人海也。”

〔一三〕詩召南小星:“肅肅宵征。”

〔一四〕何本“唯”誤“淮”。

〔一五〕左傳僖公二十三年:“民不見德,而唯戮是聞。”

〔一六〕後漢書韋彪傳:“豹子著,字休明,少以經行知名,不應州郡之命,大將軍梁冀辟不就。延熹二年,桓帝公車備禮徵,至霸陵,稱疾歸,乃入雲陽山采藥不返,有司舉奏加罪,帝時原之;復詔京兆尹重以禮敦勸,著遂不就徵。靈帝即位,中常侍曹節以陳蕃、竇氏既誅,海內多怨,欲借寵時賢以為名,白帝就家拜著東海相,詔書迫切,不得已解巾之郡,政任威刑,為受罰者所奏,坐輸左校。”袁宏後漢紀二十三:“陳、竇之誅,海內冤之,曹節善招禮名賢,以衛其罪,乃言于帝,就拜姜肱為犍為太守,韋著為東海相,詔書迫切,肱浮海遁逃,卒不屈去。著不得已,遂解巾臨郡,為政任威刑,妻子放恣,為受罰家所告,論輸左校。”後漢書皇甫規傳注引漢官儀:“左校署,屬將作大匠。”

  謹按:易稱:“君子之道,或出或處,或默或語。〔一〕”傳曰:“朝廷之人,入而不能出;山林之士,往而不能返。”言各有長也〔二〕。孔子嘉虞仲、夷逸〔三〕,作者七人〔四〕,亦終隱約〔五〕。姜肱高尚其事〔六〕,見得思義〔七〕,豈不綽綽然有餘裕哉!〔八〕韋著邁種其德〔九〕,少有云補〔一0〕,可也;虐刑以逞,〔一一〕民心怨痛,德薄位尊,力小任重,古人懼?,鮮能不及矣。〔一二〕

〔一〕 繫辭文。

〔二〕 注詳愆禮篇。

〔三〕 論語微子篇:“逸民:伯夷、叔齊、虞仲、夷逸、朱張、柳下惠、少連。……謂:‘虞仲、夷逸,隱居放言,身中清,廢中權。’”

〔四〕 論語憲問篇:“子曰:‘賢者辟世,其次辟地,其次辟色。’子曰:‘作者七人矣。’”集解引包曰:“作,為也,為之者凡七人。”皇疏引王弼曰:“七人:伯夷、叔齊、虞仲、夷逸、朱張、柳下惠、少連也。”後漢書黃瓊傳注引論語注:“七人,謂伯夷、叔齊、虞仲、夷逸、朱張、柳下惠、少連。”殆即王弼釋疑說,群輔錄載七人後說,即參用王說。據應氏此文,以虞仲、夷逸等為七人,蓋漢師舊說。

〔五〕 漢書司馬遷傳:“詩、書隱約。”師古曰:“隱,憂也;約,屈也。”

〔六〕 易蠱卦:“不事王侯,高尚其事。”

〔七〕 論語季氏篇載孔子語,子張篇載子張語並同。

〔八〕 詩小雅角弓:“綽綽有裕。”孟子公孫丑:“豈不綽綽然有餘裕哉?”

〔九〕 左傳莊公八年:“夏書曰:‘皋陶邁種德。’”杜注:“邁,勉也。”

〔一0〕文選陸士衡答賈長淵詩注引漢書應劭注云:“云,有也。”器案:云猶所也。漢書諸葛豐傳:“有未云補。”文選傅長虞贈何劭王濟詩:“進則無云補。”俱言所補,與此義同。

〔一一〕左傳僖公二十三年:“淫刑以逞,誰則無罪。”

〔一二〕拾補曰:“‘能’疑衍。”徐氏識語云:“謹案:能,語詞。禮記‘民鮮能久矣’,即論語‘民鮮久矣’。”器案:易繫辭下:“易曰:‘其亡其亡,繫於苞桑。’子曰:‘德薄而位尊,知小而謀大,力少而任重,鮮不及矣。’”應語本此。

  趙相汝南李統,少幼,為冀州刺史阮況〔一〕所奏“耳目不聰明”〔二〕;股肱掾史,咸用忿憤,欲詣闕自理。統聞知之,歷收其家,遣吏追還,曰:“相〔三〕久忝重任,負於素餐〔四〕,年漸七十,禮在懸車〔五〕,頃被疾病,念存首丘〔六〕,比自乞歸,未見聽許,州家〔七〕幸能為,相〔八〕得去,實上願也。〔九〕”居無幾,果徵。時冀州有疑獄,章帝見問統。統處當〔一0〕詳平,克〔一一〕厭上心,曰:“君大聰明,刺史〔一二〕侵君。〔一三〕”統曰:“臣受國厚恩,官尊祿重,不能自竭,有以報稱,久〔一四〕抱重疾,氣力羸露〔一五〕,耳聾目眩,守虛隕越〔一六〕,自分奄忽〔 一七〕填壑,猥〔一八〕得承望闕廷,親見御座,不勝其喜,權時有瘳〔一九〕,辭出之後,必復故〔二0〕也,刺史不侵臣也。”上悅其遜,即日免況,拜統侍中〔二一〕。

〔一〕 “阮”字原脫,拾補據御覽六四0補,今從之。後漢書任光傳:“更始至洛陽,以光為信都太守。及王郎起,郡國皆降之,光獨不肯,遂與都尉李忠、令萬脩、功曹阮況、五官掾郭唐等同心固守。”又朱暉傳:“後為郡吏,太守阮況,嘗欲市暉婢,暉不從。及況卒,暉乃厚贈送其家,人或譏焉,暉曰:‘前阮府君有求於我,所以不敢聞命,誠恐以財貨污君,今而相送,明吾非有愛也。’”當即此人。朱筠以為“大德本‘況’上闕一字,當是‘為’字”,非是。

〔二〕 御覽引作“耳目不聰,宜免職任”。

〔三〕 “相”,何本、郎本、程本、鍾本作“統”,郎本校云:“ ‘統久’一本作‘相久’。”拾補云:“(程本作“統”)不當從。”朱筠曰:“蓋自吏口稱‘相’為是,從大德本改正。”

〔四〕 文選傅長虞贈何劭王濟詩注引韓詩曰:“何謂素餐?素者質,人但有質朴,無治民之材,名曰素餐。”

〔五〕 漢書韋賢傳:“韋孟在鄒詩:‘懸車之義,以洎小臣。’”注:“應劭曰:‘古者,七十懸車致仕。’”禮記王制:“七十致政則懸車。”白虎通致仕篇:“臣年七十懸車致仕者,臣以執事趨走為職,七十陽道極,耳目不聰明跂踦之屬,是以退老去,避賢者路,所以長廉遠恥也。懸車,示不用也。”公羊傳桓公五年注:“禮七十懸車致仕。”疏云:“舊說云:‘日在懸輿,一日之暮。人年七十,亦一世之暮,而致其政事於君,故曰懸與致仕。’”孝經開宗明義章釋文、正義引鄭注:“七十行步不逮,縣車致仕。”文選蔡伯喈陳太丘碑文:“及文書赦宥,時年已七十,遂隱丘山,懸車告老。”論衡自紀篇:“年漸七十,時可懸輿。”三國志魏書徐宣傳:“宣曰:‘七十有懸車之禮,今已六十八,可以去矣。’”又陳矯傳:“七十有懸車之禮。”司馬貞補史記序:“七十列傳,取懸車之暮齒。”器案:淮南子天文篇:“日至於悲泉,爰息其馬,是謂縣車。”公羊疏引舊說本此。

〔六〕 說文:“狐……死則首丘。”白虎通封禪篇:“狐死首丘,不忘本也。”

〔七〕 “州家”,郎本、程本作“皇家”,不可從。郎本校云:“ ‘皇家’一作‘州家’。”三國志吳書太史慈傳:“慈仕郡奏曹,會郡與州有隙,州章已去,慈晨夜到洛陽,取州章截敗之,因通郡章,州家更有章,不復見理,由是為州家所嫉。”州家亦謂州刺史也。刺史之稱為州家,蓋亦如天子之稱為國家也。唐人詩文多稱刺史為州家,本此。

〔八〕 何本、郎本、程本、鍾本“相”作“統”。

〔九〕 何本、郎本、程本、鍾本“上願”作“至願”。

〔一0〕漢書刑法志:“宣帝詔曰:‘今遣廷史與郡鞠獄,任輕祿薄,其為置廷平,秩六百石,員四人,其務平之,以稱朕意。’”注:“如淳曰:‘以囚辭決獄事為鞠,謂疑獄也。’”又:“二千石官以其罪名當報之。”師古曰:“當謂處斷也。”

〔一一〕御覽“克”作“剋”。

〔一二〕“刺史”,拾補曰:“御覽有‘下’字。”徐氏識語云:“ 謹案此因下‘刺史不侵臣’長‘不’字,或更為‘下’耳。”案宋本御覽作“不”不作“下”。

〔一三〕御覽“侵”作“親”,不可據。

〔一四〕鍾本“久”作“大”。

〔一五〕左傳昭公元年:“勿使有所壅閉湫底,以露其體。”杜注:“露,羸也,壹之則血氣集滯,而體羸露。”孟子滕文公:“是率天下而路也。”趙注:“是率導天下人以羸露之困也。”戰國策秦策:“士民潞病於內。”高注:“路羸於內。”呂氏春秋不屈篇:“士民罷潞。”高注:“潞,羸也。”案露、路、潞音義俱同。

〔一六〕左傳僖公九年:“恐隕越于下。”杜注:“隕越,顛墜也。”

〔一七〕文選馬季長長笛賦:“奄忽滅沒。”注:“方言曰:‘奄,遽也。’”

〔一八〕後漢書鄧騭傳注:“猥,曲也。”

〔一九〕文選朱叔元為幽州牧與彭寵書:“欲權時救急。”權時,猶今言暫時。

〔二0〕“故”,鍾本作“固”。

〔二一〕漢書百官公卿表侍中注引應劭曰:“入侍天子,故曰侍中。”又詳孫星衍校集漢官儀上。

  司徒九江朱倀〔一〕,以年老,為司隸虞詡所奏〔二〕,耳目不聰明,見掾屬大怒曰:“顛而不扶,焉用彼相〔三〕?君勞臣辱,何用為?”於是東閤祭酒〔四〕周舉曰:“昔聖帝明王,莫不歷象日月星辰〔五〕,以為鏡戒;熒惑比有變異,豈能手書,密以上聞?”倀曰:“可自力也〔六〕。”舉為創草〔七〕:“臣聞易曰:‘天垂象,見吉凶。〔八〕’‘觀乎天文,以察時變。〔九〕’臣竊見九月庚辰,今月丙辰,過熒惑於東井辟,金光輝合,并移時乃出。臣〔一0〕經術淺末〔一一〕,不曉天官〔一二〕,見其非常,昭昭再見,誠切怪之。臣〔一三〕誠懣憤。夫月者太陰,熒惑火星,不宜相干。臣聞盛德之主,不能無異,但當變改,有以供御。孔子曰:‘雖明天子,熒惑必謀。〔一四〕’禍福之徵,慎察用之。孝宣皇帝地節元年,〔一五〕月蝕熒惑,明年有霍氏亂〔一六〕。孔子曰:‘火上不可握,熒惑班變,不可息志,帝應其修無極。〔一七〕’此言熒惑火精,尤史家所宜察也。楚莊曰:‘災異不見,寡人其亡。〔一八〕’今變異屢臻,此天以佑助漢室,覺悟國家也。臣誠懼史官畏忌,不敢極言〔一九〕,惟陛下深留聖思〔二0〕,按圖書之文〔二一〕,鑒古今之戒,召見方正,極言而靡諱,親賢納忠,推誠應人,猶影響也〔二二〕。宋景公有善言,熒惑徙舍,延年益壽〔二三〕。況乎至尊〔二四〕,感不旋日〔二五〕。書曰:‘天威棐諶。’言天德輔誠也〔二六〕。周公將沒,戒成王以左右常伯〔二七〕、常任、準人、綴衣、虎賁〔二八〕。言此五官,存亡之機,不可不謹也。臣願陛下思周旦之言,詳左右清禁之內,謹供養之官,嚴宿衛之身,申敕屢省,務知戒慎,以退未萌,以此無疆〔二九〕。謹匍匐自力,手書密上。”上覽倀表,嘉其忠謨,倀目數病,手能細書〔三0〕。詡案大臣,苟肆私意。詡坐上謝,倀蒙慰勞。

〔一〕 後漢書順紀:“永建元年,長樂少府九江朱倀為司徒。”注:“朱倀,字孫卿,壽春人也。倀音丑良反。”又來歷傳:“太中大夫朱倀。”注:“倀音丑羊反。”又丁鴻傳:“門下由是益盛,遠方至者數千人,彭城劉愷、北海巴茂、九江朱倀,皆至公卿。”又劉愷傳:“倀能說經書,而用心褊狹。”又周舉傳:“後長樂少府朱倀代郃為司徒。”注:“倀音丑良反。”顏氏家訓風操篇:“後漢有朱張字孫卿。”字作“張”,誤。

〔二〕 後漢書虞詡傳:“虞詡,字升卿,陳國武平人也。永建元年,代陳禪為司隸校尉。”御覽六四二引續漢書:“虞詡字叔卿,陳留圉人。祖為獄吏,嘗傚于公之治獄,及詡生,經曰:‘吾雖不及于公,子卿至丞相,冀得為九卿。’故字詡曰叔卿。至尚書令。”

〔三〕 論語季氏篇:“危而不持,顛而不扶,則將焉用彼相矣?”

〔四〕 後漢書周磐傳:“潁川太守韓崇召蔡順為東閤祭酒。”司空孔扶碑:“扶當國時,辟史晨之父為東閤祭酒。”又有南閤祭酒,說文許沖表:“臣父故大尉南閤祭酒慎。”經典釋文敘錄:“陳元為司空南閤祭酒。”又有西閤祭酒,晉書衛玠傳:“玠為太傅西閤祭酒。”漢舊儀:“丞相設四科之辟,第一辟曰:德行高妙,志節清白,補西曹南閤祭酒。”

〔五〕 尚書堯典:“歷象日月星辰。”史記五帝本紀:“數法日月星辰。”索隱:“尚書作‘歷象日月’,則此言數法,是訓歷象二字,謂命羲、和以歷數之法,觀察日月星辰之早晚,以敬授人時也。”

〔六〕 三國志魏書曹爽傳注引魏末傳:“司馬懿謂李勝曰:‘今當與君別,自顧氣力轉微,後必不更會,因欲自力,設薄主人,生死共別,令師、昭兄弟,結君為友,不可相舍去,副懿區區之心。’”唐書白志堅傳:“硜硜自力,有知數。”自力猶言自盡其力。鍾本“力”作“立”,非是。

〔七〕 論語憲問篇:“為命,裨諶草創之。”器按:范書周舉傳:“後長樂少府朱倀代郃為司徒,舉猶為吏。時孫程等坐懷表上殿爭功,帝怒,悉徙封遠縣,洛陽令促期發遣。舉說朱倀曰:‘朝廷在西鍾下時,非孫程等豈立?雖韓、彭、吳、賈之功,何以加諸。今忘其大德,錄其小過;如道路夭折,帝有殺功臣之譏。及今未去,宜急表之。”倀曰:‘今詔怒,二尚書已奏其事,吾獨表此,必致罪譴。’舉曰:‘明公年過八十,位為台輔,不於今時竭忠報國,惜身安寵,欲以何求?祿位雖全,必陷佞邪之譏,諫而獲罪,猶有忠貞之名。若舉言不足採,請從此辭。”倀乃表諫,帝果從之。”疑此與應書載舉所作奏,當為一事,而蔚宗省其表耳。

〔八〕 繫辭上文。

〔九〕 賁卦文。

〔一0〕“臣”字原無,拾補校補,今從之。

〔一一〕漢書東平思王傳:“詔書又敕傅相:‘自今以來,非五經之正術,敢以游獵非禮道王者,輒以名聞。’”又:“後三歲,天子詔有司曰:‘今聞王改行自新,尊修經術。’”又翟方進傳:“當以經術進,努力為諸生學問。”案漢時以經術飾吏事,故言政事者,率以經術為準繩。

〔一二〕史記天官書索隱:“案天文有五官,官者,星官也,星座有尊卑,若人之官曹列位,故曰天官。”案天官謂掌天文之官,因而名其業亦曰天官,太史公自序所謂“學天官於唐都”是也。

〔一三〕“臣”字原無,據拾補校補補。

〔一四〕漢書天文志:“熒惑,天子理也,故曰:雖有明天子,必視熒惑所在。”隋書天文志中亦有“雖有明天子,必視熒惑所在”之文。案:開元占經三0引石氏曰:“熒惑,天子之理也,東西南北無常,五月而出。’又引荊州占曰:“熒惑,上承天一,下主司天下人臣之過,司驕、司奢、司禍、司賊、司飢、司荒、司死、司喪、司日、司直、司兵、司亂,熒惑無不主之。王者禮義,熒惑不留其國;凶殃,熒惑罰之。”

〔一五〕漢書宣紀注引應劭曰:“以先者地震,山崩水出,於是改年曰地節,欲令地得其節。”

〔一六〕漢書天文志:“地節元年,正月戊午,乙夜月食熒惑,熒惑在角亢,占曰:憂在宮中,非賊而盜也,有內亂,讒臣在旁,其辛酉,熒惑入氐中,氐,天子之宮,熒惑入之,有賊臣。”又曰:“四年,故大將軍霍光夫人、顯將軍霍禹、范明友,奉車霍山,及諸昆弟賓婚為侍中諸曹九卿群守,皆謀反,咸伏其辜。”器案:漢書紀、傳,俱載霍氏亂在地節四年,與志相合,此作明年(地節元年之明年),誤,當據改。

〔一七〕開元占經三0引吳龔天文書:“熒惑,火之精,其位在南方,赤帝之子,方伯之象也,為天候主氣成敗,司察妖孽,東西南北無有常,出則有兵,入則兵敗,周旋止息,乃為死喪。”

〔一八〕春秋繁露必仁且智篇:“楚莊王以天不見災,地不見孽,則禱之於山川曰:‘天其將亡予邪?不說吾過,極吾罪也?’”案此事又見說苑君道篇、後漢書明紀永平三年詔、論衡譴告篇、渚宮舊事一。

〔一九〕漢書文紀:“二年詔:‘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者,以匡朕之不逮。’”極言、極諫義同。

〔二0〕“思”,郎本誤“恩”。

〔二一〕後漢書班彪傳注:“圖書,河圖、洛書也。”又桓譚傳注:“圖書,即讖緯符命之類也。”漢書藝文志天文家有圖書祕記十七篇。

〔二二〕書大禹謨:“惠迪吉,從逆凶,惟影響。”後漢書郎顗傳:“天之應人,敏于影響。”

〔二三〕呂氏春秋制樂篇:“宋景公之時,熒惑在心,公懼,召子韋而問焉,曰:‘熒惑在心,何也?’子韋曰:‘熒惑者,天罰也;心者,宋之分野也;禍當於君。雖然,可移於宰相。’公曰:‘宰相,所與治國家也,而移死焉,不祥。’子韋曰:‘可移於民。’公曰:‘民死,寡人將誰為君乎?寧獨死。’子韋曰:‘可移於歲。’公曰:‘歲害則民饑,民饑必死,為人君而殺其民以自活也,其誰以我為君乎?是寡人之命固盡已,子無復言矣。’子韋還走,北面載拜曰:‘臣敢賀君,天之處高而聽卑,君有至德之言三,天必三賞君,今夕熒惑其徙三舍,君延年二十一歲。’公曰:‘子何以知之?’對曰:‘有三善言,必有三賞。熒惑必三徙舍,舍行七星,星一徙當一年,三七二十一,臣故曰君延年二十一歲矣。臣請伏於陛下以伺候之,熒惑不徙,臣請死。’公曰:‘可。’是夕熒惑果徙三舍。”案此事又見淮南道應篇、史記宋世家、新序雜事四、論衡變虛、無形二篇。

〔二四〕文選東京賦:“降至尊以訓慕。”注:“至尊,天子也。”

〔二五〕漢書李尋傳:“子孫之福,不旋日而至。”蔡邕答詔問災異:“易傳曰:‘陽感天,不旋日。’”不旋日,猶言日影不移,極言其速。

〔二六〕康誥:“天畏棐忱。”漢書敘傳:“幽通賦:‘實棐諶而相訓。’”注引應劭曰:“棐,輔也;諶,誠也。”三國志魏書公孫瓚傳注引漢晉春秋:“袁紹與公孫瓚書:‘天威棐諶。’”與此合。器案:威、畏古通,爾雅釋詁:“棐,?也。”郭注、文選幽通賦注引書,“畏”皆作“威”,廣雅釋詁:“威,德也。”周頌有客:“既有淫威,降福孔夷。”正義:“言有德,故易福。”宣光五經從橫,以德釋威,當有所本。偽孔云:“天德可畏,以其輔誠。”蓋不知舊訓,故望文生義,而增字以解經也。又文選注引“諶”作“忱”,云:“‘諶’與‘忱’,古字通。”按書大誥:“天棐忱辭。”漢書孔光傳引“忱”作“諶”,孔彪碑用書文作“上帝棐諶”,詩大明:“ 天難忱斯。”說文引作“諶”,蕩:“其命匪諶。”說文引作“忱”,廣韻:“‘忱’與‘諶’同。”

〔二七〕文選陳太丘碑注引漢官儀:“侍中,周官,號曰常伯,選於諸伯,言其道德可常尊也。”又東京賦注、藉田賦注、安陸王碑注引漢官儀“侍中,周成王常伯任侍中,殿下稱制,出即陪乘,佩璽抱劍。”

〔二八〕按見尚書立政,書序云:“周公作立政。”此云:“周公將沒戒成王云云。”其說不同。考舉父防,師事徐州刺史蓋豫,受古文尚書,則舉此說,蓋亦古文師說也。

〔二九〕大德本“疆”誤“彊”,係後描字。

〔三0〕後漢書循吏傳序:“其以手跡賜方國者,皆一札十行,細書成文,勤約之風,行于上下。”

  謹按:論語:“能以禮讓為國乎?何有。〔一〕”“夫子溫良恭儉讓以得之。〔二〕”傳曰:“心苟不競,何憚於病。〔三〕”朱倀位極人臣,視事數年,訖無一言,彌縫時闕〔四〕。又倀年且九十,足以惛憒,義當自引,以避賢路〔五〕,就使有枉,欣以俟命耳,何能乃發忿〔六〕,欲自提理。周舉為人謀而不忠〔七〕,維訖〔八〕匡陳,起自營衛。夫奉義順之謂禮,愛人而不以德〔九〕,不可謂仁,信不由中〔一0〕,文辭何為?向遇中宗永平之政〔一一〕,救罪不暇,何慰勞之有?李統內省不疚〔一二〕,進退溫雅,明主是察,終為長者〔一三〕。

〔一〕 里仁文。

〔二〕 學而文。

〔三〕 左傳僖公七年:“諺有之:‘心則不競,何憚於病。’”

〔四〕 左傳僖公二十六年:“彌縫其闕。”

〔五〕 史記萬石君傳:“願歸丞相侯印,乞骸骨歸,避賢者路。”謂避讓賢者出仕之路也。

〔六〕 拾補云:“‘能’衍。”識語云:“謹案:能、乃聲近通用。淮南子:‘此何遽不能為福乎?’藝文類聚引‘能’作‘乃’。漢書匈奴傳:‘然後乃備。’漢紀‘乃’作‘能’。此文當是‘能’字,後人識‘乃’於旁,錯廁正文耳。”

〔七〕 論語學而篇:“為人謀而不忠乎?”

〔八〕 “維訖”,拾補云:“二字疑。”器案:疑是“雖託”二字訛。

〔九〕 禮記檀弓上:“君子之愛人也以德。”

〔一0〕左傳隱公三年:“信不由中。”

〔一一〕漢書刑法志:“自建武、永平,朝無威福之臣,邑無豪傑之使,以口率計斷獄,少於成、哀之間什八,可謂清矣。”

〔一二〕論語顏淵篇:“內省不疚。”

〔一三〕慧琳一切經音義二三引風俗通:“春秋之末,鄭有賢人者著書一篇,號鄭長者,謂年長德艾,事長於人,以之為長者也。”意林引風俗通:“禮云:‘群居五人,長者必異席。’今呼權貴作長者,非也。”

  蜀郡太守潁川劉勝季陵,去官在家,閉門卻掃〔一〕,歲致敬郡縣,答問而已,無所褒貶,雖自枝葉〔二〕,莫〔三〕力。太僕杜密周甫,亦去北海相,在家,每至郡縣,多所陳說,牋記括屬〔四〕;太守王昱,頗厭苦之,語次〔五〕:“聞得京師書,公卿舉故大臣劉季陵,高士也,當急見徵。”密知以見激,因曰:“明府在九重〔六〕之內,臣吏惶畏天威,莫敢盡情。劉勝位故大夫,見禮上賓〔七〕,俯伏甚於鱉蝟,泠澀比如寒蜒〔八〕,無能往來,此罪人也〔九〕。清雋就義,隱居篤學,時所不綜,而密達之,冤疑勳賢,成陳之罪,所折〔一0〕而密啟之〔一一〕,明府賞刑〔一二〕得中,令問休揚〔一三〕,雖自天然之姿〔一四〕,猶有萬分之一〔一五〕。詩不云乎:‘雨我公田,遂及我私。〔一六〕’人情所有,庶不為闕,既不善是,多見譏論,夫何為哉?”於是昱甚悅服,待之彌厚〔一七〕。

〔一〕 後漢書杜密傳作“閉門掃軌”,李賢注:“軌,車跡也。言絕人事。”

〔二〕 左傳文公七年:“公族者,公室之枝葉也。”白虎通五行篇:“親屬臣諫不相去,何法?法木枝葉不相離也。”

〔三〕 “莫”下,拾補云:“疑脫‘為致’二字。”

〔四〕 拾補云:“‘括’疑‘聒’。”器案:廣博物志十七引作“ 託”,范書杜密傳:“每謁守令,多所陳託。”“括”當為“託”之誤,盧說非。

〔五〕 史記黥布傳:“從容語次,譽赫長者也。”漢書循吏黃霸傳:“吏民見者,語次尋繹。”案莊子田子方篇:“胸次”,注云:“ 次,中也。”語次,猶今說話間也。

〔六〕 楚辭九辯:“豈不鬱陶而思君兮,君之門以九重。”

〔七〕 通鑑五五作“位為大夫,見禮上賓。”胡注:“位為大夫,謂在朝列也。見禮上賓,謂郡守接遇之也。”

〔八〕 西京雜記二:“元狩二年,大寒,雪深五尺許,野鳥獸皆死,牛馬皆蜷縮如蝟。”文選鮑照代出自北門行:“馬毛縮如蝟。”“ 寒蜒”,拾補曰:“范書作‘蟬’。”器案章懷注云:“寒蟬,謂寂默也。楚辭曰:‘悲哉,秋之為氣也,蟬寂寞而無聲。’”方言十一:“寒蜩,螿也,似小蟬而青。”今案:寒蜩即寒蟬,蟬之一種,至秋深天寒則不鳴,故稱瘖蜩。北史尉古真傳:“瑾好學吳人搖脣振足,為人所哂,見人好笑,時論比之寒蟬。”

〔九〕 後漢書杜林傳注引風俗通:“若能納而不能出,能言而不能行,講誦而已,無能往來,此俗儒也。”器案尚書君奭:“無能往來,茲迪彝教,文王蔑德,降于國人。”偽孔傳:“有五賢臣,猶曰其少,無所能往來,而五人以此道德教文王,以精微之德,下政令于國人。言雖聖人,亦須良佐。”漢書朱雲傳:“雲數上書,言丞相韋玄成,容身保位,亡能往來。”李奇注曰:“不能有所前卻也。”

〔一0〕“所折”,拾補云:“疑有訛脫。”

〔一一〕器案:范書此段作“今志義力行之賢,而密達之,違道失節之士,而密糾之”。

〔一二〕“刑”,大德本、何本同,范書亦作“刑”,朱藏元本、仿元本、兩京本、胡本、郎本、程本、鍾本、奇賞本作“賢”。

〔一三〕“問”,胡本、郎本作“聞”。綱目集覽十一:“令,善;休,美也。‘問’與‘聞’通,並音文運反,謂美善之名聞播揚也。”

〔一四〕文選陸士衡宴玄圃園詩注引桓譚新論:“聖人天然之姿,所以絕人遠者也。”後漢書第五倫傳:“陛下即位,躬天然之德。”天然,猶言自然。

〔一五〕淮南泰族:“夫欲治之主不世出,而可與治之臣不萬一。”漢書張釋之傳:“有如萬分一。”又谷永傳:“不能褒揚萬一。”師古曰:“言萬分之一。”文選典引:“竊作典引一篇,雖不足雍容明盛萬分之一,猶啟發憤滿,覺悟童蒙。”義俱同,為今語“萬一”所本。

〔一六〕小雅大田文。

〔一七〕范書杜密傳:“杜密字周甫,潁川陽城人也,為人沈質,少有厲俗志,為司徒胡廣所辟,稍遷代郡太守,徵,三遷太山太守,北海相。後密去官還家,每謁守令,多所陳託。同郡劉勝,亦自蜀郡告歸鄉里,閉門掃軌,無所干及。太守王昱謂密曰:‘劉季陵清高士,公卿多舉之者。’密知昱激己,對曰:‘劉勝位為大夫,見禮上賓,而知善不薦,聞惡無言,隱情惜己,自同寒蟬,此罪人也。今志義力行之賢而密達之,違道失節之士而密糾之,使明府賞刑得中,令聞休揚,不亦萬分之一乎?’昱慚服,待之彌厚。”

  謹按:論語:“澹臺滅明,非公事未嘗至於偃之室也。〔一〕”“君子思不出其位。〔二〕”孟軻亦以為“達則兼濟天下,窮則獨善其身。〔三〕”劉勝在約思純〔四〕,其靜已甚,若時意宴及,言論折中〔五〕,亦無嫌也。杜密婆娑〔六〕府縣,干與王政,就若所云,猶有公私;既見譏切,不蹴坐謝負,而多伐善〔七〕,以為己力,〔八〕惟顏之厚〔九〕,博而俗矣〔一0〕。

〔一〕 雍也篇文。

〔二〕 憲問篇文。

〔三〕 孟子盡心上作“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善天下”。此蓋記憶偶倒,在古書中往往有之。如呂氏春秋重言篇引詩“何其久也,必有以也,何其處也,必有與也”,今詩式微作“何其處也,必有與也,何其久也,必有以也”。玉篇人部仕下引論語“學而優則仕,仕而優則學”,金樓子立言下同,今論語子張篇作“仕而優則學,學而優則仕”,是其證。

〔四〕 左傳昭公二十八年:“在約思純。”

〔五〕 史記孔子世家贊:“折中於夫子。”索隱:“離騷云:‘明五帝以折中。’王叔師云:‘折中,正也。’宋均云:‘折,斷也;中,當也。按言欲折斷其物而用之,與度相中當,故以言其折中也。’”

〔六〕 詩陳風東門之枌:“婆娑其下。”漢書敘傳答賓戲:“婆娑虖術藝之場。”文選注引項岱曰:“婆娑,偃息也。”廣雅釋言:“ 媻娑,往來貌。”晉書王述傳:“王昶白牋於文皇帝曰:‘昔與南陽宗世林共為東宮官屬,世林少得好名,州里瞻敬,及其年老,汲汲自勵,恐見廢棄。世人咸共笑之。若天假其壽,致仕之車,不為此公婆娑之事。’”義與此同。

〔七〕 論語公冶長:“願無伐善,無施勞。”

〔八〕 左傳僖公二十四年:“貪天之功,以為己力。”

〔九〕 書五子之歌:“鬱陶乎予心,顏厚有忸怩。”潘岳閑居賦:“雖吾顏之云厚,猶內媿于甯、蘧。”

〔一0〕困學紀聞十二:“為杜密之居鄉,猶效陳孟公、杜季良也;為劉勝之居鄉,猶效張伯松、龍季高也;制行者宜知所擇。”胡氏讀史管見四:“或問:‘劉勝、杜密,所處誰賢?’曰:‘勝賢。如密之論,軒揚激發,固非常士所及;然勝之行,深潛靜退,可為鄉里之式。如密之論,非惟犯出位之譏,亦取禍辱之道也;遇王昱賢者,故能容之耳。’”陸樹聲長水日鈔曰:“余以為為劉勝易,為杜密難。使密所陳託,一出於公,而足以取信則可;不然,則寧為劉季陵者之不至失己也。此魯男子所謂:‘以我之不可,學柳下惠之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