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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相第十一
 

  骨相篇“相”讀作“象”。

   人曰命難知。命甚易知。知之何用?言何以知之。用之骨體。人命稟於天,則有表候〔見〕於體。“表候于體”,文不成義,“ 候”下當挩“見”字。命義篇:“壽命修短,皆稟於天;骨法善惡,皆見於體。”文義正同。吉驗篇:“人稟貴命於天,必有吉驗見於地。”句法與此一律。是其證。察表候以知命,猶察鬥斛以知容矣。表候者,骨法之謂也。潛夫論相列篇:“人身體形貌,皆有象類;骨法角肉,各有分部,以著性命之期,顯貴賤之表。”

  傳言黃帝龍顏,元命苞:“黃帝龍顏,得天庭陽,上法中宿,取象文昌,戴天履陰,乘教制剛。”宋均注:“顏有龍像,似軒轅也。”(御覽七九。)亦見白虎通聖人篇。史記五帝本紀正義:“生日角龍顏。”顓頊戴午(幹),方以智通雅曰:“戴午”恐是“戴幹”之訛。面額高滿曰戴幹。幹鑿度云:“泰表戴幹。”鄭氏注:“表者,人形之彰識也。幹,盾也。”隋書王劭言:“上有龍顏戴幹之表。”禪師有豐幹,因貌以為號。先孫曰:後講瑞篇及白虎通聖人篇文並同。盧文弨校白虎通改“午”為 “幹”,云:“幹鑿度云:‘泰表戴幹。'宋書符瑞志:‘首戴干戈。'即此。”案:盧說是也。鄭注幹鑿度云“幹,楯也。”明不當作“戴午”。此“午”亦“幹 ”之誤。路史史皇紀注引春秋孔演圖云:“顓頊戴幹。 ”字不誤。初學記帝王部引春秋元命苞又云:“帝嚳戴幹。”並可證此及白虎通之誤。汪繼培潛夫論五德篇注引王紹蘭云:“元命苞言:‘厥象招搖',則“幹”當作“鬥”,字形相涉而誤。戴鬥者,頂方如鬥也。”近人孫楷第劉子校釋曰:“王說殊誤。五帝紀黃帝章正義引河圖云:‘瑤光 如蜺,貫月正白,惑女樞于幽房之宮,生顓頊,首戴干戈,有文德也。'宋書符瑞志亦云:‘女樞生顓頊于若水,首戴干戈,有聖德。'是幹者干戈。天官書云:‘杓端有兩星,一內為矛招搖,一外為天盾鋒。'集解引孟康曰:‘招搖為天矛。'索隱引詩紀曆樞云:‘梗河中招搖為胡兵。'開元占經石氏中官占引黃帝占曰:‘招搖為矛。' 然則象招搖者,取其同類,何得據以為說,而謂之戴鬥乎?講瑞篇云:‘以獐戴角,則謂之騏驎,戴角之相,猶戴幹也。顓瑞戴幹,堯、舜未必然,今魯獲麟戴角,即後所見麟未必戴角也。'仲任意蓋亦以‘幹'為干戈。”暉案:孫說是。白虎通聖人篇云:“顓頊戴幹,是謂清明,發節移度,蓋象招搖。”御覽八十引元命苞(元命苞作帝嚳。)宋均注云:“幹,楯也。招搖為天戈,楯相副戴三象見天下以為表。”帝王世紀云:“高陽首帶干戈。”(路史後紀八注。)並足證成孫說。吳曰:先孫改“午”為“幹”是也。然緯書怪迂,首戴干戈,言不雅馴,似未足信,疑“戴幹”當作“□幹”。“ □”為“鳶”之異文,“幹”即“肩”之假字也。晉語 “鳶肩而牛腹”,韋注:“鳶肩,肩井鬥出也。”淮南書、列女傳、後漢書並有“鳶肩”之說。此“鳶肩”為古人常語之證。一也。“肩”、“幹”同屬寒部,聲紐亦近,得相通假,詩還篇:“並驅從兩肩兮。”毛傳曰:“獸三歲曰肩。”釋文云:“本亦作豜,音同。”說文正作“豜”。又騶虞正義云:“ 肩、□字異,音實同。”此“肩” 、“幹”音同得相假借。二也。( 歙人呼肩甲為幹髆,讀“肩”為“ 幹”,正與舊音相近。)“戴”、“□”形近多互誤,淮南道應訓“淚注而鳶肩”,論衡道虛篇引作“ 雁頸而戴肩”。此“鳶”偽“戴” 之證。三也。幹鑿度曰:“複表曰角,臨表龍顏,泰表戴幹。”劉晝新論命相篇述之則曰:“伏羲日角,黃帝龍顏,帝嚳戴肩。”(“戴”亦“□”之訛字。)三事次序正相應。然則緯書諸子所稱“□幹”者,並應作“ □幹”。“□幹”即“鳶肩”,較然著明矣。鄭玄、宋均雖有“幹,楯”(宋均注,見御覽兵部引。)之訓,其所見本已誤,所為之說,何足據也。暉按:吳謂“戴幹”即“鳶肩”,其說確征。 然仲任以戴角之相猶戴幹,則仲任義當與鄭玄、宋均說同也。帝嚳駢齒,白虎通聖人篇曰:“帝嚳駢齒,上法月參,康度成紀,(御覽三七二引元命苞云“顓頊”,“康度”作“秉度”,是。)配理陰陽。”(白虎通“配”訛作“取”。)鉤命決(御覽三八八。)云:“夫子駢齒。”注曰:“駢齒,象鉤星也。”堯眉八采,元命苞:(御覽八十引,亦見白虎通。)“堯眉八彩,是謂通明,曆象日月,璿玉作衡。”尚書大傳曰:“堯八眉。八者,如八字也。”又見淮南修務訓。許注曰:(意林引。) “眉理八字也。”抱樸子祛惑篇:“堯眉八彩,謂直兩眉頭豎似八字耳。”舜目重瞳,元命苞:(亦見白虎通。)“舜重瞳子,是謂滋涼,(孔演圖作“重明”。)上應攝提,以象三光。”屍子:“ 舜兩眸子,是謂重明,作事成法,出言成章。”尚書大傳:“舜四瞳。”荀子非相篇:“舜參眸子。”又見項羽本紀、淮南修務篇、潛夫論五德篇。禹耳三漏, 白虎通聖人篇引禮說:“禹耳三漏,是謂大通,興利除害,決河疏江。”又見帝王世紀。(類聚十一。)雒書靈准聽曰:“有人大口,兩耳參漏。” 注:“謂禹也。”(御覽八二。)淮南修務篇、潛夫論五德篇並作“參漏”。宋書符瑞志作“參鏤。”淮南高注:“ 參,三也。漏,穴也。”方以智曰:“淮南言‘禹耳參漏',謂‘滲漏',今之漏耳。論衡遂曰‘三漏'。”暉按:此乃相承舊說,不始仲任,淮南高注義同,方說非也。湯臂再肘,白帖三十引元命苞曰:“湯臂四肘,是謂神剛。(類聚十二引“剛”作“肘”。)象月推移,以綏四方。”禮別名記:“湯臂四肘,是謂神明,探去不義,萬民蕃息。 ”(白虎通聖人篇“神明”作“柳翼”,“探”作“攘 ”。)御覽八十三引元命苞作“二肘”,又引雒書靈准聽及北堂書鈔一同。類聚十二引元命苞則作“四肘”,初學記九引帝王世紀同。白虎通聖人篇又作“三肘”,此云“再肘”,各說並異。文王四乳,元命苞曰:“文王四乳,是謂含良,蓋法酒旗,布恩舒明。”注:“酒者乳也。能乳天下,布恩之謂也。”(類聚十二。)白虎通聖人篇:“文王四乳,是謂大仁,天下所歸,百姓所親。”又見屍子君治篇、春秋繁露三代改制篇、淮南修務篇、潛夫論五德篇。論語微子篇曰: “周有八士,伯達、伯適、仲突、仲忽、叔夜、叔夏、季隨、季騧。”集解包曰:“周時四乳生八子,皆為顯仕。”春秋繁露郊祭篇:“周國子多賢,蕃殖至於駢孕男者四,四乳而得八男,皆君子俊雄也。此天之所以興周國也。”此今文家相承之說。文王四乳,蓋即四乳生八子,相傳之訛。初“四乳”義即四產。說文:“乳,字也。”後讀“乳”為奶乳之乳,則轉為文王之身有四乳矣。說殊不經。至四乳生八子而興周國者,漢書人表列于周初。晉語:“文王之即位也,詢于八虞。”賈注:“八虞即周八士,皆為虞官。”是八士為文王時人,與董仲舒、包鹹義合。蓋今文家舊說,輾轉為緯家所承,而生“文王四乳”之說也。(論語釋文引鄭云:“成王時。”劉向、馬融皆以為宣王時。詩思齊正義引鄭曰:“周公相成王時所生。”並為古文家說。)屍子曰: “子貢問孔子曰:‘古者黃帝四面,信乎?'孔子曰: ‘黃帝取合己者四人,四方不計而耦,不約而成,此之謂四面也。'”“文王四乳”之說,當亦如此。武王望陽,金樓子立言篇引子思曰:“武王望陽。”字又作“羊”。初稟篇:“以四乳論望羊。 ”語增篇:“ 武王之相,望羊而已。”白虎通曰:“武王望羊,是謂攝陽,盱目陳兵,天下富昌。”並作“望羊”。羊、陽古通。爾雅“□陽”,說文作“□ 羊”。釋名釋姿容曰:“望羊,望陽也。言陽氣在上,舉頭高似若望之然也。”家語辨樂篇注:“望羊,遠視也。”莊子秋水篇:“望洋向若。”釋文作“盳洋”,引司馬注云:“盳洋猶望羊,仰視貌。”蘇輿曰:“洪范五行傳鄭注:‘羊畜之遠視者屬視。'故望遠取義於羊。”又曰:“望陽,言望視太陽也,望陽即望羊。” 郭慶藩曰:“‘洋'、‘羊'皆假借字,其正字當作‘ 陽'。言望視太陽也。太陽在天,宜仰而觀,故訓為仰視。”方以智曰:“今曰‘羊眼人'。”周公背僂,說文人部:“周公□僂,或言背僂。 ”白虎通聖人篇:“周公背僂,是謂強後,成就周道,輔相幼主。”(此依御覽三七一引。今本“後”作“俊 ”,“相”作“於”。)荀子非相篇:“ 周公之狀,身如斷災。”楊注: “爾雅云:‘木立死曰□。'□與災同。”說文:“僂,厄也。”人背傴僂,有如木之科厄,蓋即背僂之義。皋陶馬口,淮南修務訓:“皋陶馬喙,是謂至信,決獄明白,察於人情。”高注:“喙若馬口。”又見白虎通。初學記十二引元命苞:“堯薨,馬喙子得皋陶,聘為大理。”蓋此說所由生。孔子反羽。孫曰:“羽 ”當作“頨”。牟子理惑論:“仲尼反頨。”廣韻:“ 頨,孔子頭也。”本書講瑞篇又作“反宇”。禮緯含文嘉(據古微書。)云:“孔子反宇,是謂尼邱,德澤所興,藏元通流。”史記作“圩頂”。暉按:劉子命相篇亦作“反宇”。“羽”、“宇”字通。劉歆鐘律書曰: “羽者,宇也,宇覆之也。”路史後紀十注引世本云:“ 圬頂反首。”白虎通姓名篇:“孔子首類魯國尼丘山。”是“反宇”謂孔子首如尼丘山。蓋山形如反覆宇之狀也。說文“頨”無“羽”音,讀若 “翩”。蓋因孔子首如反羽,故有以“羽”為聲,而云孔子頭也。孫云:“字當作頨。”非是。“羽”為“宇 ”之借字,字當作“ 宇”。荀子非相篇:“仲尼之貌,面如蒙倛。”注云:“其首蒙茸然,故曰蒙倛。”方以智曰:“反宇,反唇也。”失之。斯十二聖者,皆在帝王之位,或輔主憂世,世所共聞,儒所共說,在經傳者,較著可信。

  若夫短書俗記,短書注謝短篇。 竹帛胤文,胤,習也。胤文,謂俗習之文。盼遂案:書虛篇:“桓公用婦人徹胤服,婦人於背,女氣愈瘡。”所云胤服即褻衣,則此胤文殆謂猥褻之文,猶之短書俗記矣。非儒者所見,眾多非一。蒼頡四目,為黃帝史。“蒼”當作 “倉”。廣韻:“倉姓,倉頡之後。”春秋時有倉葛,字不從“艸”。蒼頡廟碑亦誤作“蒼”。蒼氏出自蒼舒。路史前紀六注云:“論衡倉頡字盡作倉。”是所見本尚不誤。春秋孔演圖曰:(御覽三六六。)“蒼頡四目,是謂並明。”書傳:(御覽七四九。)“頡首有四目,通於神明。”蒼頡廟碑:“蒼頡,天生德於大聖,四目靈光,為百王作憲。”晉公子重耳仳脅,見左僖二十三年傳、國語晉語。說文作“骿脅”,云:“ 並幹也。”國語、吳都賦同。御覽 三六三引此文作“駢脅”,左傳、史記、本書講瑞篇同。駢、仳並“骿”之借字。說文肉部:“脅,膀也。肋,脅骨也。”廣雅:“幹謂之肋。”為諸侯霸。蘇秦骨鼻,未聞。為六國相。張儀仳脅,亦相秦、魏。御覽三七一引“ 仳”作“駢”。“亦”作“卒”。錢大昕曰:“仳、駢聲相近。”方以智說同。“張儀仳脅”,亦見講瑞篇,他書未見。宋孫奕示兒編十七云: “晉文駢脅,張儀亦駢脅。”蓋即本此。項羽重瞳,云虞舜之後,河圖曰:“怪目勇敢,通瞳大膂,力楚之邦。”(御覽八七。)史記項羽本紀贊,周生曰:“舜目重瞳子,項羽亦重瞳子,羽豈其苗裔。”與高祖分王天下。陳平貧而飲食不足,貌體佼好,“佼”讀為“姣”。方言:“自關而東,河、濟之間,凡謂好曰姣。”而眾人怪之,曰:“平何食而肥?”史記陳丞相世家:“平少時家貧,有田三十畝,兄伯常耕田,縱平使遊學。平為人長大美色。(據漢書、御覽引增“大”字。)人或謂曰:‘貧何食,而肥若是?'”及韓信為滕公所鑒,免於鈇質,亦以面狀有異。史記本傳:“信坐法當斬,其輩十三人皆已斬,次至信。信乃仰視,適見滕公,滕公壯其貌,釋而不斬。”漢書信傳師古注:“滕公,夏侯嬰。”面壯肥佼,亦一相也。

  高祖隆准龍顏美須,“准”通作 “□”。廣雅:“顴,□也。”顴即顴骨也。左股有七十二黑子。師古曰:“中國通呼為黶子,吳、楚俗謂之志。志者,記也。”單父呂公善相,單父,縣名。索隱引漢舊儀曰: “呂公,汝南新蔡人。”又相經云:“魏人呂公,名文,字叔平。”相,視也。視其骨狀,以知吉凶貴賤。見高祖狀貌,奇之,因以其女妻高祖,呂後是也,卒生孝惠王、魯元公主。盼遂案:“王”當是 “帝”之誤,漢人通言孝惠帝。高祖為泗上亭長,當去歸之田,“去”,史、漢並作“告 ”。孟康曰:“古者名吏休假曰告。”此作“去”,蓋形近之訛。高祖送徒酈 山時,尚為亭長,則非去官歸田也。與呂後及兩子居田。盼遂案:悼廣云:“‘當去'二字依史記作‘常告',此形近之誤。”有一老公過,請飲,因相呂後曰:“ 夫人,天下貴人也。”令相兩子。見孝惠,曰:“夫人所以貴者,乃此男也。”相魯元,曰:“皆貴。”老公去,高祖從外來,呂後言于高祖。高祖追及老公,止使自相。老公曰:“鄉者夫人嬰兒相皆似君,盼遂案:吳承仕曰:“漢書作‘皆以君',如淳曰:‘言並得君之貴相也。以或作似'。師古曰:‘如說非也。言夫人兒子以君之故得貴耳,不當作似'。此言呂後、孝惠、魯元三人骨相亦皆自貴,故與高祖相似。若如荀紀云‘賴高祖始貴',然則夫人兒子本無貴相矣。論衡、漢書說同,作‘似'是也。顏說失之。”君相貴不可言也。”“似”,漢書作“以”,如淳曰:“‘以'或作‘似'。”師古曰:“言夫人及兒以君之故因得貴耳,不當作似。”史記正作“似”。梁玉繩以漢書、宋書符瑞志作“以”,謂史“似”當作 “以”。前漢紀作“ 夫人兒子蒙君之力也”。王鳴盛據之以從顏說。按:梁、王說並非。此正作“似”,乃本史文,且著一“相”字,則以作“似”為長。下文云: “體性法相,固自相似。”明當作“似”,不作“以” 也。漢書喜用古字,“以”亦當讀作“似”。仲任,漢人,當足據。後高祖得天下,如老公言。推此以況一室之人,皆有富貴之相矣。盼遂案: “況”猶“推”也。漢書注:“況,譬也。”荀子非十二子篇注:“ 況,比也。”與此處同用。

  類同氣鈞,性體法相固自相似。異氣殊類,亦兩相遇。富貴之男娶得富貴之妻,女亦得富貴之男。

  夫二相不鈞而相遇,則有立死;若未相適,有豫亡之禍也。吳曰:“若”讀為“乃”。言未相適時; 已有豫亡之禍,故相遇而立死也。王莽姑正君許嫁,至期當行時,夫輒死。如此者再。乃獻之趙王,趙王未取又薨。注見偶會篇。清河南宮大有清河,地名。南宮姓,大有名,相者。與正君父稚君善者,名禁,字□君。漢書元後傳作“稚君 ”,字同。遇相〔正〕君,曰:“ 正”字據上下文補。太平廣記二百二十四引正作“遇相正君曰”。“貴為天下母。”元後傳曰:“禁使蔔數者相政君,當大貴不可言。禁心以為然,迺教書,學鼓琴。”此出相者姓名,可補班書。盼遂案:“遇”疑“偶”之借字。“君”上脫“正”字。正君,元後字也。是時,宣帝世,元帝為太子,稚君乃因魏郡都尉納之太子,元後傳: “五鳳中,獻政君入掖庭為家人子。歲余,會皇太子所愛幸司馬良娣死,皇太后擇可以虞侍太子者,政君與在其中。及太子朝,皇后乃見政君等五人。太子殊無意,彊曰:‘此中一人可。'是時政君坐近太子,長禦即以為是。皇后使送政君太子宮。”此云“因魏郡都尉納之 ”,未聞。太子幸之,生子君上。元後傳:“見丙殿,得禦幸,有身。甘露三年,生成帝於甲館畫堂,為世適皇孫。宣帝愛之,自名曰驁,字太孫。”此云“君上”,未詳。廣記二二四引無“君上”二字。宣帝崩,太子立,正君為皇后,君上為太子。 廣記引無“君”字。元帝崩,太子立,是為成帝,盼遂案:班、荀二書成帝紀皆云“帝名驁,字太孫”,不見名字為“君上” 。說者謂“太孫”本非字,乃宣帝寵異成帝之詞。則論衡“君上”之說,足補史闕矣。正君為皇太后,竟為天下母。夫正君之相當為天下母,而前所許二家及趙王,為無天下父之相,故未行而二夫死,趙王薨。是則二夫、趙王無帝王大命,而正君不當與三家相遇之驗也。

  丞相黃次公,故為陽夏遊徼,漢書師古注:“遊徼,主徼巡盜賊者也。”與善相者同車俱行,見一婦人,年十七八。相者指之曰:“ 此婦人當大富貴,為封侯者夫人。”次公止車,審視之。相者曰:“ 今此婦人不富貴,蔔書不用也。”今,猶“若”也。太平廣記二二四引作“令”。“蔔書” ,廣記同,漢書黃霸傳作“相書”。次公問之,乃其旁裏人巫家子也,即娶以為妻。其後次公果大富貴,位至丞相,封為列侯。本傳云:“封建成侯。”餘見偶會篇注。夫次公富(當)貴,婦人當配之,“富”當作“當”。偶會篇: “次公當貴,行與女會,女亦自尊,故入次公門。”文義同。故果相遇,遂俱富貴。使次公命賤,不得婦人為偶,不宜為夫婦之時,則有二夫、趙王之禍。

  夫舉家皆〔有〕富貴之命,“有 ”字據朱校元本補。然後乃任富貴之事。骨法形體有不應者,則必別離死亡,不得久享介福。故富貴之家,役使奴僮,育養牛馬,必有與眾不同者矣。僮奴則有不死亡之相,牛馬則有數字乳之性,田則有種孳速熟之谷,商則有居善疾售之貨。是故知命之人,見富貴於貧賤,睹貧賤于富貴。案骨節之法,察皮膚之理,以審人之性命,無不應者。

  趙簡子使姑布子卿相諸子,莫吉,司馬彪曰:“姑布,姓。子卿,字。”至翟婢之子無恤而以為貴。史記趙氏家:“姑布子卿見簡子,簡子遍召諸子相之。子卿曰:‘無為將軍者。 '簡子曰:‘趙氏其滅乎。'子卿曰:‘吾嘗見一子于路,殆君之子也。'簡子召子無恤。無恤至,則子卿起曰:‘此真將軍矣。'簡子曰:‘其母賤,翟婢也。奚道貴哉?'子卿曰:‘天所授,雖賤必貴。'”無恤最賢,又有貴相,簡子後廢太子,太子,伯魯。而立無恤,卒為諸侯,襄子是矣。

  相工相鯨布,當先刑而乃王,史記本傳:“秦時為布衣少年,有客相之曰:‘當刑而王。'乃壯,坐法,黥布笑曰:‘人相我,當刑而王,幾是乎。'”盼遂案:“乃”字涉下句“乃封王”而衍。 後竟被刑論決鯨面,輸作麗山,是也。乃封王。項羽立為九江王。高祖立為淮南王。

  衛青父鄭季青冒姓衛氏。與楊信公主家僮衛媼通,先孫曰:“楊” ,漢書本傳作“陽”,字通。史記作“與侯妾衛媼通” 。漢書師古注:“僮,婢女之總稱。”生青。在建章宮時,晉灼曰:“建章,上林中宮名也。”三輔黃圖曰:“建章宮,漢武帝造,週二十餘裏,千門萬戶。”史、漢並作“青嘗從入至甘泉居室。” 建元二年,青給事建章宮,事在此後,蓋仲任記訛。禍虛篇同。鉗徒相之,曰:漢書高紀注:“鉗,以鐵束頸也。”被刑謂之徒。“貴至封侯。”青曰:“ 人奴之道,“道”,史、漢並作“ 生”。得不笞罵足矣,安敢望封侯?”其後青為軍吏,戰數有功,超封增官,遂為大將軍,封為萬戶侯。 事並詳本傳。

  周亞夫未封侯之時,為河內守時。許負相之,曰:孔衍漢魏春秋曰:“許負,河內溫縣之婦人,漢高祖封為明雉亭侯。 ”(三國志蜀志劉璋傳注、書抄四八。)裴松之曰:“ 今東人呼母為負,衍以許負為婦人,如為有似。然漢高祖時封皆列侯,未有鄉亭之爵,此封為不然。”按:負即婦字,注吉篇篇。“君後三歲而〔侯〕,〔侯〕入( 八)〔歲為〕將相,孫曰:此有挩誤,文義與事實,均不應合。史記、漢書並作“後三歲而侯,侯八歲為將相。”是也。此文“入”字,或即“ 八”字之訛,上下又脫落數字。暉按:孫說是也。此文乃據史記周勃世家,唯此二句文事並殊,其為挩誤,而非異文可 知。當據補兩“侯”字,“歲為”二字。“入”改作“八”。持國秉,“ 持”下舊校曰:一有“重”字。暉按:“重”字涉下文衍。索隱:“秉音柄。”貴重矣,於人臣無兩。其後九歲而君餓死。”亞夫笑曰:“臣之兄已代侯矣,漢書高紀注,張晏曰:“古人相與語自稱臣。”已代侯,言兄勝之已代父為絳侯也。有如父卒,子當代,亞夫何說侯乎?然既已貴,如負言,又何說餓死?指示我!”許負指其口,有縱理入口,曰:“此餓死法也。” 居三歲,其兄絳侯勝〔之〕有罪,孫曰:史記、漢書並作“勝之”,疑此挩“之”字。史記勃世家:“勝之代侯六歲,尚公主,不相中,坐殺人,國除。”文帝擇絳侯子賢者,推亞夫,迺封條侯,續絳侯後。文帝之後六年,匈奴入邊,乃以亞夫為將軍。至景帝之時,亞夫為丞相,後以疾免。其子為亞夫買工官尚方甲盾五百被可以為葬者,史記索隱:“工官即尚方之工,所作物屬尚方,故云工官尚方。”百官志師古注:“尚方,主作禁器物。”又楚元王傳注:“尚方,主巧作金銀之所,若今之中尚署。”張晏曰:“被具也,五百具甲楯。”取庸苦之,不與錢。庸知其盜買官器,吳曰:“官器” ,史、漢並作“縣官器”,是也。應據補。怨而上告其子。景帝下吏責問,因不食五日,嘔血而死。

  當鄧通之幸文帝也,貴在公卿之上,賞賜億萬,與上齊體。史記佞幸傳:“鄧通,文帝尊幸之,賞賜巨萬以十數,官至上大夫。帝時時如鄧通家遊戲。”相工相之曰:“當貧賤餓死。”佞幸傳:“文帝使善相者相通,曰:‘當貧餓死。'”金樓子雜事下曰:“鄧通從理入口,相者曰:‘必餓死。 '”史、漢並未言餓死表候,然此與亞夫相同,未 審記訛,抑別有據。文帝崩,景帝立,通有盜鑄錢之罪,鄧通盜出徼外鑄錢。景帝考驗,通亡,寄死人家,不名一錢。索隱曰:“始天下名鄧氏錢,今皆沒入,卒竟無一錢名之也。”

  韓太傅為諸生時,此非韓嬰,嬰以景帝時為常山太傅,孝文時已為博士,不得與寬同學。其人未詳。 〔之市〕,“時” 下舊校曰:一有“日之丙”字。(宋本同。程本、王本、崇文本“丙”作“兩”。)暉按:“日”字衍,“丙 ”為“市”之壞字,“之丙”當為“之市”之訛。類要二十二貴相類引“時”下有“之市”二字,是其證。“ 之市”訛為“日之丙”,義不可通,校者誤刪之。今補正。借相工五十錢,與之俱入璧雍之中,類要引“入”作“之”,“ 璧”作“辟”。下同。相璧雍弟子誰當貴者。相工指倪寬曰:“彼生當貴,秩至三公。”類要引“秩”作“後”。齊曰:四漢無璧雍,此云倪寬為璧雍子弟,誤也。西漢屢欲立璧雍,皆未果。新莽興辟雍,旋亦廢。光武始營立之。詳漢書禮樂志。景十三王傳云:“河間獻王對三雍宮。”是對三雍之制,非召對於三雍宮也。藝文志有獻王對上下三雍宮三篇。倪寬傳:“拜寬為御史大夫,從東封泰山還,登明堂,寬上壽曰:‘間者聖統廢絕,陛下發憤,合指天地,祖立明堂辟雍,宗祀太一。'”似武帝時已立辟雍。然此文自有可疑。據郊祀志,明堂建於元封二年,寬為御史大夫,時為元封元年,不得豫言。是並不得謂武帝時有辟雍也。韓生謝遣相工,通刺倪寬,結膠漆之交,類要引“交”作“友”。盡□力之敬,徙舍從寬,深自附納之。寬嘗甚病,韓生養視如僕狀,恩深逾於骨肉。後名聞於天下。盼遂案:“名聞於天下”五字,應在下文“舉在本朝”句下,而錯簡在此。 倪寬位至御史大夫,州郡丞旨召請,擢用舉在本朝,遂至太傅。

  夫鉗徒、許負,及相鄧通、倪寬之工,可謂知命之工矣。故知命之工,察骨體之證,睹富貴貧賤,猶人見盤盂之器,知所設用也。善器必用貴人,惡器必施賤者,尊鼎不在陪廁之側,說文:“尊,酒器也。以待祭祀賓客之禮。鼎,和五味之寶器。”廣韻:“陪,廁也。”盼遂案:廣韻十五灰“陪,廁也” ,得仲任此文而明。匏瓜不在堂殿之上,吳曰:“匏瓜”非義,“瓜”常作“瓠”,形之殘也。大雅公劉:“酌之用匏。”毛傳:“儉以質也。”禮記郊特牲:“器用陶匏。”爾雅釋器:“康瓠謂之甈。”注:“瓠,壺也。”廣雅釋器:“瓠、蠡、□、□、□也。”並以“匏瓠”為爵,乃酒器之質者,正與“尊鼎” 對文。此文以“尊鼎”為善,以“匏瓠”為惡,“匏瓜系而不食”,非此所施。暉按:吳說近是。朱校元本“ 匏”作“瓠”,則知此文初不作“匏瓜”也。明矣。富貴之骨,不遇貧賤之苦;貧賤之相,不遭富貴之樂,亦猶此也。器之盛物,有鬥石之量,猶人爵有高下之差也。器過其量,物溢棄遺;爵過其差,死亡不存。論命者如比之於器,以察骨體之法,則命在於身形,定矣。

  非徒富貴貧賤有骨體也,而操行清濁亦有法理。貴賤貧富,命也;操行清濁,性也。非徒命有骨法,性亦有骨法。惟知命有明相,莫知性有骨法,此見命之表證,不見性之符驗也。

  範蠡去越,越絕書外傳記:“范蠡其始居楚也,生於宛□或三戶之虛。”(“三”今訛作“伍”,依呂氏春秋當染篇高注、意林引傅子校改。)列仙傳:“徐人也。”史記越世家正義引會稽典錄: “范蠡字少伯,越之上將軍也。本是楚宛三戶人。”自齊遺大夫種書,左哀元年傳:“使大夫種。”杜注:“文氏姬姓。”風俗通云:“周文王支孫,以諡為氏。越大夫文 種。”(通志氏族略四。)莊子徐無鬼音義:“大夫種姓文氏,字禽。”(文選豪士賦序注引吳越春秋曰:“姓文,字少禽。”今本無此文。)呂氏春秋當染篇高注:“楚之鄒人。”(畢、錢校並云:“鄒”當作“郢”。)文選豪士賦序注引吳越春秋曰:“文種者,楚南郢人也。” 今吳越春秋無之。史記吳世家索隱曰:“大夫,官也。種,名也。劉氏云‘姓大夫',非也。”曰:“飛鳥盡,良弓藏,狡兔死,走犬烹。越王為人,長頸鳥喙,可與共患難,不可與共榮樂。子何不去?”大夫種不能去,稱疾不朝,賜劍而死。事見史記越世家。

  大樑人尉繚,尉繚有二:漢書藝文志雜家:“尉繚二十九篇。”注:“六國時。”師古注:“尉姓,繚名。”劉向別錄云:“繚為商君學。” 兵形勢家:“尉繚三十一篇。”此尉繚當為雜家尉繚,非梁惠王時之兵家尉繚。(世本魏無哀王,史記有誤。故據竹書紀年,梁惠王末年,即周慎靚王三年,至始皇十年,中隔八十九年。)說秦始皇以並天下之計。 史記始皇紀,尉繚曰:“臣恐諸侯合從,翕而出不意。願王毋愛財物,賂其豪臣,以亂其謀,則諸侯可盡。”始皇從其冊,與之亢禮,衣服飲食,與之齊同。繚曰:“秦王為人,隆准長目,“ 隆”,史作“蜂”。徐廣曰:“一作隆。”鷙膺豺聲,史“鷙”作“摯”,下衍“鳥”字。少恩,虎視狼心。史記作“少恩而虎狼心”。疑“視”字涉“狼”字訛衍。“少恩” 以上言相,以下據相定性。居約,易以下人;得志,亦輕視人。“視”,史作“食”。此義較長。我布衣也,然見我,常身自下我。誠使秦王(須)得志,“須”字無義,疑涉“ 得”字訛衍。史無“須”字。天下皆為虜矣。不可與交遊。”“交”,史作“久”。乃亡去。

  故范蠡、尉繚見性行之證,而以定處來事之實, 處猶定也。詳本性篇注。實有其效,如其法相。由此言之,性命系於形體,明矣。

  以尺書所載,尺書見謝短篇注。 世所共見,准況古今,或曰“准 ”當作“推”。上文“推此以況一室之人”,非韓篇“ 推治身以況治國”,三國志吳志胡琮傳“願陛下推況古今”,並其證。暉按:“准況”連文,本書常語。“准況”二字不誤。藝增篇:“意從准況之也。”商蟲篇: “准況眾蟲。”講瑞篇:“准況眾瑞。”自然篇:“人以心准況之也。”譏日篇:“以生人之禮准況之。”知實篇:“直以才智准況之工也。”並為“准況”連文之證。別通篇:“不推類以況之也。”指瑞篇:“推此以況。”死偽篇:“推生況死。”定賢篇:“推此以況為君要證之吏。”此以“推此以況”為文者。不聞者 盼遂案:“准況”二字連文同義,論衡多有。藝增、商蟲、講瑞、自然、譏日、知實均有准況連文之證。又如指瑞、別通、死偽、定賢等篇均有以准況排比用法。是仲任意以准即況、況亦准,原通用也。 必眾多非一,皆有其實。稟氣於天,立形於地,察在地之形,以知在天之命,莫不得其實也。

  有傳孔子相澹臺子羽、史記弟子傳:“澹台滅明,武城人,字子羽。”唐舉占蔡澤 荀子非相篇:“梁有唐舉。”亦相李兌者。廣雅一下:“占,視也。”占猶瞻也。不驗之文,韓非子顯學篇:“澹臺子羽,君子之容也,與久處而行不稱其貌;宰予之辭,雅而文也,與久處而智不充其辯。(“久處”,今作“處久”,下 “久”字無,依薛居正孔子集語引說苑校正。)故孔子曰:‘以容取人,失之子羽;以言取人,失之宰予。' ”史記蔡澤傳:“唐舉相蔡澤,曰:‘曷鼻,巨肩,魋顏,蹙齃,膝孿,吾聞聖人不相,殆先生乎?'蔡澤知其戲之,乃曰:‘富貴吾所自有。'”唐舉以蔡澤不當貴,後乃相秦,故曰不驗。此失之不審。何(相)隱匿微妙之表也。“何”為“相”形訛。若作“何”,上下文義不接。相之表候,寄於內外形聲, 故曰:“相隱匿微妙之表。 ”相或在內,或在外,或在形體,或在聲氣。潛夫論相列篇:“人之相法,或在面部,或在手足,或在行步,或在聲音。面部欲溥平潤澤,手足欲深細明直,行步欲安穩覆載,聲音欲溫和中宮,頭面手足,身形骨節,皆欲相副稱。”察外者,遺其內;在形體者,亡其聲氣。尚書舜典注:“在,察也。 ”廣雅釋詁:“□,視也。”俞越湖樓筆談五曰:“□ 即在字。”孔子適鄭,與弟子相失,孔子獨立鄭東門。史記孔子世家作“郭東門”,白虎通壽命篇作“ 郭門外”,家語困誓篇作“東郭門外”,字並作“郭”,疑“鄭”為“郭”字形訛。鄭人或問子貢曰:“鄭人”,韓詩外傳九、家語(今本作“或人謂子貢曰”。此從史記索隱。)並云“姑布子卿”。問猶謂也。孔子世家、白虎通、家語並作“謂”。齊策“或以問孟嘗君”,注:“問,告也。”“東門有人,其頭似堯,其項若皋陶,〔其〕肩類子產。有“其”字,方與上文一律,據史記、白虎通、家語補。然自腰以下,不及禹三寸,□□若喪家之狗。”“□”俗字,當作“ 傫”。說文:“傫,□貌。”亦疲憊之義。玉藻“喪容累累”,鄭注:“累累,羸憊也。 ”字亦作“儡”,作“□”。說文:“儡,相敗也。” 廣雅:“□□,疲也。”老子:“儡儡兮若無所歸。” 子貢以告孔子,孔子欣然笑曰:“形狀未也,盼遂案:吳承仕曰:“‘未'疑應作‘末',言鄭人見其表,不見其裏也。上文言察外遺內,下文言不見形狀之實,俱與本末之義相應。”如喪家狗,然哉!然哉!”夫孔子之相,鄭人失其實。鄭人不明,法術淺也。孔子(之)失〔之〕子羽,“之”字當在“失”字下。韓非子顯學篇、薛氏孔子集語引說苑、家語子路初見篇並作“失之子羽”。之猶於也。“孔子失之子羽”,與下“唐舉惑于蔡澤”,文法一律。唐舉惑于蔡澤,猶鄭人相孔子,不能具見形狀之實也。(以貌取人,失於子羽:以言取人,失於宰予也。)四句於義無屬,當為“失之子羽”句注語,誤入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