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語韋昭注曰:“稟,受也。”恢國篇曰:“初稟以為,王者生稟天命。”盼遂案:卷十九恢國篇云:“論衡初稟以為,王者生稟天命。”案即此篇之解題也。
人生性命當富貴者,初稟自然之氣,養育長大,富貴之命效矣。
文王得赤雀,尚書中侯我應曰:(據玉函山房輯佚書。)“周文王為西伯,季秋之月,甲子,赤鳥銜丹書,入豐郭,止於昌戶,王乃拜稽首受最曰:‘姬昌,蒼帝子,亡殷者紂也。'”又見墨子非攻下、尚書帝命驗。(史周本紀正義引。)呂氏春秋應同篇述此事,作“
赤烏”,與武王火流為烏事相混,蓋“鳥”“烏”字誤。竹書云:“
在帝辛三十二年。”金樓子興王篇云:“四十三年春正月庚子朔。”武王得白魚赤烏,泰誓:(據孫星衍輯。)“太子發升于舟,中流,白魚入于王舟,王跪取,出涘以燎之。既渡,至於五日,有火自上複於下,至於王屋,流為烏,其色赤。”又見春秋璿璣玲、大傳五行傳、史記周本紀、漢書董仲舒傳、終軍傳、王逸楚辭注。後漢光武紀注引尚書中侯云:“魚長三尺。”金樓子興王篇云:“長一尺四寸。”儒者論之,以為雀則文王受命,魚烏則武王受命,漢書董仲舒傳載其對策曰:“白魚入于王舟,有火複于王屋,流為烏,此蓋受命之符也。”鄭注泰誓曰:(詩思文疏。)“白魚入舟,天之瑞也。魚無手足,象紂無助。白者,殷正也。天意若曰:‘以殷予武王,當待無助。今尚仁人在位,未可伐也。'得白魚之瑞,即變稱王,應天命定號也。有火為烏,天報武王以此瑞。書說曰:“烏有孝名,武王率父大業,故烏瑞臻。'”文、武受命於天,天用雀與魚烏命授之也。天用赤雀命文王,文王不受,天複用魚烏命武王也。元命包曰:“西伯既得丹書,於是稱王,改正朔。”洛誥鄭注:“文王得赤雀,武王俯取白魚,受命皆七年而崩。”皮錫瑞曰:“仲任所引,乃今文家博士之說,雖仲任不取其義,然可見今文家說與鄭說同。”
若此者,謂本無命於天,脩己行善,善行聞天,天乃授以帝王之命也,故雀與魚烏,天使為王之命也,王所奉以行誅者也。如實論之,非命也。如儒者言,是隨操行而至,此命在末,不在本也,故曰非命。命,謂初所稟得而生也。人生受性,則受命矣。性命俱稟,同時並得,非先稟性,後乃受命也。何以明之?
棄事堯為司馬,注見吉驗篇。居稷官,故為後稷。史記周紀:“
舜曰:‘棄,爾居稷。'(今史記、周語“居”並依訛孔尚書誤改作“後”,今據列女傳改。詩思文疏引鄭曰:“汝居稷官”,與論衡句同,並可證訛孔之妄。)號曰後稷。”五經異義曰:“稷是田正。”漢百官表注應劭曰:“後,主也。為此稷官之主也。”曾孫公劉居邰,公劉為稷曾孫,史周紀、大雅鄭箋說同,但古今人表有“慶節” ,云“公劉子,湯時人。”鬻子曰:“湯得慶詛。”慶詛即慶節。吳越春秋亦以公劉為夏時人,則其與遠距堯、舜時稷,不止三四代也。後徙居邠。史周紀:“公劉子慶節國於豳。”後孫古公□甫三子:孟子趙注、呂氏春秋審為篇高注並云:“□父號古公。”詩疏引中候稷起法曰:“□父以字為號。”是□父本無 號。惠棟曰:“古公,故公也。說文‘古,故也。'谷梁傳云:‘ 逾年不即位,是有故公也。'猶言先王先公。”下文云:“太王古公”,仲任蓋亦以為號。太伯、仲雍、季曆。季曆生文王昌。昌在繈褓之中,張華博物志曰:“繈,織縷為之,廣八寸,長丈二,以約小兒于背上。”韋昭漢書注:“□,若今時小兒腹衣。 ”聖瑞見矣。史記周紀正義曰: “尚書帝命驗云:‘季秋之月,甲子,赤爵銜丹書入酆,止昌戶,其書'云云。此蓋聖瑞。”按:此說未確,赤爵之瑞,在文王為西伯時。周本紀云:“太任生昌,有聖瑞。”則瑞在初生,故仲任據以為說。蓋即雒書靈聽云“蒼帝姬昌,日角鳥鼻”,帝王世紀云“龍顏,虎眉,四乳”之義。(並見史正義。)故古公曰:“ 我世當有興者,其在昌乎!”於是太伯知之,知古公欲立王季以傳昌。乃辭之吳,文身斷發,說苑奉使篇:“剪發文身,爛然成章,以像龍子者,將避水神也。”淮南泰族篇注:“越人以箴刺皮為龍文,所以為尊榮之也。”又原道篇注:“文身刻畫其體,納墨其中,為蛟龍之狀也。”以讓王季。事詳四諱篇。文王受命,謂此時也,天命在人本矣, 謂在初生之時。太王古公見之早也。
此猶為未,當作“末”。盼遂案:“未”為“末”之誤字。異虛篇“此尚為近”與此同一文法。末者,晚也。言文王昌在繈褓之中,聖瑞見,太王古公知之已晚,實則文王在母體之中早已受命也。骨相篇云“形狀末也”,“末”亦訛作“未”。文王在母身之中已受命也。謂受命母體中,即四乳、龍顏之瑞。王者一受命,內以為性,外以為體。體者,面輔骨法,說文:“□ ,頰也。”“輔”借字。廣雅:“輔謂之頰。”生而稟之。吏秩百石以上,續漢書百官志:“三老遊徼,秩百石。”百官表師古注:“漢制,一百石者,月俸十六斛穀。”王侯以下,百官志:“皇子封王。”又云:“列侯承秦爵,以賞有功。後諸王得推恩分眾子土,國家為封,亦為列侯。”郎將大夫,百官表:“郎掌守門戶,出充車騎,有 議郎,中郎,侍郎,郎中。”又曰:“中郎有五官、左、右三將,郎中有車、戶、騎三將。”又曰:“郎中今屬官有大夫,有太中大夫,中大夫,諫大夫。”以至元士,百官志:“公府掾,比古元士、三命者也。”外及刺史太守,百官表:“監禦史,秦官,掌監郡,漢省。承相遣史分刺州,武帝置部刺史。”又曰:“郡守,秦官,掌治其郡,景帝時更名太守。”居祿秩之吏,稟富貴之命,生而有表見於面,有骨法之表候。故許負、姑布子卿輒見其驗。見骨相篇。仕者隨秩遷轉,遷轉之人,或至公卿,命祿尊貴,位望高大。王者尊貴之率,漢人“率”通作“帥”。高大之最也。生有高大之命,其時身有尊貴之奇,初生之時。古公知之,見四乳之怪也。文王四乳,見骨相篇。夫四乳,聖人證也,在母身中,稟天聖命,豈長大之後,脩行道德,四乳乃生?以四乳論望羊, 武王望羊,見骨相篇。亦知為胎之時已受之矣。劉媼息於大澤,夢與神遇,遂生高祖, 見吉驗篇。此時已受命也。光武生于濟陽宮,夜半無火,內中光明。吉驗篇云:“室內自明。”軍下卒蘇永“ 軍”,吉驗篇作“馬”。謂公(功)曹史充蘭曰: 朱曰:“公”,當從吉驗篇作“功”,各本並誤。“此吉事也,毋多言!”事見吉驗篇。“此吉事也”,吉驗篇以為王長孫語。後漢光武紀論、蔡邕濟陽宮碑、東觀漢記並同。此文系之充蘭,失之。此時已受命〔也〕。“ 也”字據上文例增。獨謂文王、武王得赤雀魚烏乃受命,非也。
上天壹命,王者乃興,不復更命也。得富貴大命,自起王矣。何以驗之?富家之翁,貲累千金,生有富骨,治生積貨,下“生”疑當作“產” 。命祿篇:“治產貧富。”“治產不富。”至於年老,成為富翁矣。夫王者,天下之翁也,稟命定於身中,猶鳥之別雄雌於卵殼之中也。卵殼孕而雌雄生,盼遂案:“孕”為“孚”之誤字。日月至而骨節彊,彊則雄,自率將雌。雄非生長之後,或教使為雄,然後乃敢將雌,盼遂案:“雄非”之“雄” 為衍字。此言雄彊自能將雌,非待生長之後也。世人熟于雌雄成言,遂沾“雄”字耳。此氣性剛彊自為之矣。夫王者,天下之雄也,其命當王,王命定於懷妊,猶富貴骨生,(有)鳥雄卵成也。孫曰:“有”字衍。非唯人、鳥也,萬物皆然。草木生於實核,出土為栽蘖,爾雅釋詁:“哉,始也。”“哉”與“栽”同,故出土萌芽為栽。芽米謂之蘖。稍生莖葉,成為長短巨細,皆由實核。王者,長巨之最也。依上文例,“王”上疑挩“夫”字。朱草之莖如針,續博物志曰:“朱草狀如小桑,栽長三四尺,枝葉皆丹,汁如血,朔望生落如蓂莢,周而復始,可以染絳,黼黻成文章。”抱撲子金丹篇:“朱草狀似小棗,長三四尺,枝葉皆赤,莖似珊瑚。喜生名山岩石之下,刻之汁流如血。”援神契曰:“德至草木,則朱草生。”(禮運孔疏。)紫芝之栽如豆,成為瑞矣。王者稟氣而生,亦猶此也。
或曰:“王者生稟天命,及其將王,天複命之。猶公卿以下,詔書封拜,乃敢即位。赤雀魚烏,上天封拜之命也。天道人事,有相命使之義。”
自然無為,天之道也。命文以赤雀,武以白魚,是有為也。管仲與鮑叔分財取多,事見史記管晏列傳。鮑叔不與,管仲不求,謂不求其同意。內有以相知,視彼猶我,取之不疑。聖人起王,猶管之取財也。“管”下疑有“仲”字。朋友彼我無有授與之義,“ 有”字疑寫者誤增。“無授與之義,”與下“有命使之驗”相對為文。上天自然,有命使之驗,是則天道有為,朋友自然也。當漢〔高〕祖斬大蛇之時,“ 高”字今以意增。斬大蛇,已見吉驗篇。誰使斬者?豈有天道先至,而乃敢斬之哉?勇氣奮發,性自然也。夫斬大蛇,誅秦殺項,說文:“殊,斷也。”字通作“誅”。謂斷絕秦祀也。高祖未殺降王子嬰,訓誅殺,非。同一實也。荀子正名篇:“狀變而實無別,而為異者,謂之化。有化而無別,謂之一實。”周之文、武受命伐殷,亦一義也。高祖不受命使之將,說文:“將,帥也。”“帥”、“□”字通。□,先導也。獨謂文、武受雀魚之命,誤矣。
難曰:“康叔之誥曰:各本作“ 康王之誥”,今從崇文本校改。段玉裁曰:“‘王之' 二字衍。或云‘王'當作‘叔'。”皮錫瑞曰:“今文尚書‘康王之誥'有但作‘康誥'二字者。(據史記周本紀。)此引康誥之文,作“康王之誥”,自屬誤衍二字,然亦當以二篇皆云‘康誥',故致誤也。”暉案:康誥,周公戒康叔而作。此引即周公誥語,非出於康叔。“康叔之誥”四字,知目其篇。變康誥為康叔之誥者,嫌與另一康誥不別。彼變稱康王之誥,此變稱康叔之誥,義正同。後人不審,妄改“叔”作“王”耳,非衍 “王之”二字也。‘冒聞於上帝,帝休,天乃大命文王。'尚書康誥之詞。蔡沈傳“冒” 字上屬“怙”字為句,妄也。趙岐孟子盡心下篇注引書亦以“冒聞於上帝”為句。書君奭篇亦有此語。胡廣侍中箴:“勖聞上帝,賴茲四臣。”訛孔傳亦以“冒聞” 連讀。戴鈞衡曰:“‘冒聞'猶‘上聞'、‘升聞'之義。”休,喜也。如無命史(使),“ 史”為“使”之壞字。上文云:“有相命使之義,”又云:“有命使之驗。”經何為言‘天乃大命文王' ?”
所謂“大命”者,非天乃命文王也,聖人動作,天命之意也,與天合同,若天使之矣。尚書大傳曰:“天之命文王,非啍啍然有聲音也。文王在位,而天下大服,施政而物皆聽,令則行,禁則止,動搖不逆天之道,故曰天乃大命文王。”為仲任所本,今文說也。書方激勸康叔,勉使為善,故言文王行道,上聞於天,天乃大命之也。詩曰“乃眷西顧,此惟予度”,大雅皇矣文。劉先生曰:“度” ,毛作“
宅”。仲任引今文作“度”。漢書韋玄成傳臣瓚注:“古文宅、度同。”潛夫論班祿篇引 “宅”亦作“度”。暉按:潛夫論宋、元本作“
度”,王謨本誤作“宅”。“予” ,毛作“與”。馮登府曰:“齊、魯詩並作予。”詩大東毛傳:“睠,反視也。”睠、眷字同。毛傳:“宅,居也。”陳奐曰:“‘宅居'與‘度居'同。西土有安居下民之道,故天眷而與之。”其說非也。古文作“與宅”,今文作“予度”,字別義殊。予,天自謂。度,究度。周書祭公解:“皇皇上帝度其心。”是其義。潛夫論班祿篇引詩釋之曰:“究度而使之居。”則“度” 不訓“居”。朱彬經傳考證曰:“言天睠焉西顧,惟此為帝所度。所謂簡在帝心,與有虞殷自天,帝度其心,義並同。”其說是也。二王並習今文,所引蓋三家詩遺說也。與此同義。天無頭面,眷顧如何?人有顧睨,睨,邪視也。以人效天,事易見,故曰“眷顧”。“天乃大命文王”,眷顧之義,實天不命也。何以驗之?“夫大人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明,與四時合其序,與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不違,後天而奉天時。”自“大人”至此,易幹卦文言之詞。如必須天有命,乃以從事,安得先天而後天乎?“而”猶“與”也。 以其不待天命,直以心發,故有先天後天之勤;“ 勤”,疑“動”之誤。言合天時,故有不違奉天之文。盼遂案:此文當是以其不待天命,直以心發,故有先天後天之言;動合天時,故有不違奉天之文。後人誤“動”作 “勤” ,又誤與“言”字互倒,遂拮据鮮通矣。論語曰: “大哉!堯之為君!唯天為大,唯堯則之。”泰伯篇述孔子之詞。集解引孔曰:“則,法也。美堯能法天而行化。”王者則天不違,奉天之義也。推自然之性,與天合同,是則所謂“大命文王”也。自文王意,“自”字疑在“意”上,與下句一律。文王自為,非天驅赤雀,使告文王,云當為王,乃敢起也。然則文王赤雀,及武王白魚,非天之命,昌熾佑也。仲任以初興之瑞為佑。見宣漢篇、恢國篇。
吉人舉事,無不利者。人徒不召而至,瑞物不招而來,黯然諧合,若或使之。出門聞告(吉),孫曰:“告”為“吉”形誤。蔔筮篇云:“猶吉人行道逢吉事,顧睨見祥物。”與此意同。吳說同。顧睨見善,自然道也。文王當興,赤雀適來;魚躍烏飛,武王偶見,非天使雀至、白魚來也,吉物動飛,而聖遇也。 “聖”下疑挩“人”字。指瑞篇云:“ 聖人聖物,生於盛衰,聖王遭出,聖物遭見,(今本挩誤,校見彼篇。)猶吉命之人,逢吉祥之類也,其實相遇,非相為出也。”與此意同。白魚入于王舟,王陽曰:“偶適也。”漢書:“王吉,字子陽。”時人稱為王陽。漢書王尊傳、楊泉物理論(意林引。)並云“王陽。”此述王陽語,不見本傳。白魚入于王舟,為武王伐紂之瑞,豈子陽論其事歟?光祿大夫劉琨,後漢書儒林傳、陳留耆舊傳(御覽八六八。)並作“昆”。前為弘農太守,虎渡河,光武皇帝曰:“偶適自然,非或使之也。”俞曰:後漢書本傳:“詔問昆曰:‘前在江陵,反風滅火,後守弘農,虎北渡河,行何德政,而致是事?'昆對曰:‘偶然耳。'”此以昆對光武語為光武之言,蓋傳聞之失,當以史為正。故夫王陽之言“適”,光武之曰“偶”,可謂合于自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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