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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虛第二十四
 

  儒書言:黃帝采首山銅,鑄鼎于荊山下。鼎既成,有龍垂胡髯,下迎黃帝。胡,頷下垂肉。黃帝上騎龍,群臣、後宮從上七十餘人,孫曰:云笈七簽軒轅本紀作“七十二人”。龍乃上去。餘小臣不得上,乃悉持龍髯。龍髯拔,墮黃帝之弓。百姓仰望黃帝既上天,漢書王莽傳,天鳳六年,下書引紫閣圖曰:“太一、黃帝,皆仙上天。 ”乃抱其弓與龍胡髯籲號。故後世因〔名〕其處曰 “鼎湖”,其弓曰“烏號”。孫曰:“ 因”下蓋脫“名”字,當從史記封禪書、漢書郊祀志補。風俗通正失篇:“故後世因曰烏號。”淮南子原道篇注:“因名其弓為烏號之弓也。”淮南原道篇注:“烏號,桑柘其材堅勁,烏峙其上,及其將飛,枝必橈下,勁能複起,(“起”字依吳承仕校增。)摷烏隨之,( “摷”誤作“巢”,依吳校改。)烏不敢飛,號呼其上。伐其枝以為弓:因曰烏號之弓也。一說黃帝鑄鼎于荊山鼎湖,得道而仙,乘龍而上。其臣援弓射龍,欲下黃帝不能也。烏,於也。號,呼也。於是抱弓而號,因名其弓為烏號之弓也。”風俗通正失篇、司馬相如子虛賦應劭注、列女傳、(吳都賦注。)古史考(七發注。)並同高誘前說。抱弓呼號,當出自方士附會。以上見史記封禪書、漢書郊祀志。盼遂案:“因”當為“目”,形近而訛。隸書“因”字作“□”,易與“目”淆。目為題目。後漢書襄楷傳“目號太平清領書”,其例也。孫氏舉正謂“因”下脫“名”字,而又引風俗通“後世因曰烏號”之語,胥失之矣。

  太史公記即史記。漢書楊惲傳: “惲始讀外祖太史公記。”又見風俗通。誄五帝,亦云:黃帝封禪已,仙去,盼遂案:此處所云黃帝仙去事,見史記五帝本紀。又本書定賢篇云:“太史公序累以湯為酷。”事見史記酷吏列傳張湯傳。是史記一書,仲任或稱為“太史公記誄”,或稱為“ 太史公序累”,無定名也。漢書藝文志作太史公百三十篇,迨隋書經籍志始正名為史記也。群臣朝其衣冠。因葬埋之。史記五帝紀無此文。封禪書載或對武帝問曰:“黃帝已仙上天,群臣葬其衣冠。 ”郊祀志同。通鑒二十據漢武故事以為公孫卿言。仲任蓋誤屬史公。晉周生招魂議曰:“黃帝體仙登遐,其臣扶微等斂其衣冠葬之。”(路史後紀五注。)博物志八謂左徹削木象黃帝,率群臣以朝之。

  曰:此虛言也。羅泌路史發揮二,亦極辯其妄。

  實“黃帝”者,何等也?號乎?諡乎?周書諡法解:“諡者行之跡,號者功之表。”盼遂案:“ 也”等於“耶”,問詞。黃暉本改作“乎”,非矣。如諡,臣子所誄列也,誄生時所行為之諡。禮記曾子問鄭注:“誄,累也,累列生時行跡,讀之以作諡。”餘注福虛篇。盼遂案:“為”亦“謂”也,古通用。黃帝好道,遂以升天,臣子誄之,宜以“仙” 、“升”,不當以“黃”諡。諡法曰:白虎通諡篇引有禮諡法文,大戴禮有諡法篇,見通典,逸周書有諡法解,未知仲任何指。“靜民則法曰黃(皇),〔德象天地曰帝〕。”御覽七九引“ 黃”作“皇”。“德象天地曰帝” 句,據御覽引增。諡法解無“黃”諡,此文讀“黃”作 “皇”,與他書作“黃帝”以為土德自異,(詳驗符篇。)故引諡法以證其說。後人妄改“皇”作“黃”,以與上下文一律,則使其義失所據矣。御覽引此文作“皇 ”,下句作“黃”,是其明證。“黃〔帝〕”者, “帝”字據御覽引增。安民之諡,非得道之稱也。白虎通諡篇曰:“黃帝,先黃後帝者何?古者質,死生同稱,各持行合而言之,美者在上。黃帝始制法度,得道之中,萬世不易,後世雖聖,莫能與同。後世德與天同,亦得稱帝。不能製作,故不得複稱黃也。”雖亦以為非得道之稱,而義與仲任微異。百王之諡,文則曰“文”,武則曰“ 武”。白虎通諡篇引禮諡法曰:“慈惠愛民諡曰文,剛強理直諡曰武。”文武不失實,所以勸操行也。如黃帝之時質,未有諡乎?名之為“黃帝 ”,何世之人也?使黃帝之臣子,知君;使後世之人,跡其行。黃帝之世,號諡有無,雖疑未定,“黃”非升仙之稱,明矣。

  龍不升天,黃帝騎之,乃明黃帝不升天也。龍起云雨,因乘而行;云散雨止,降複入淵。如實黃帝騎龍,隨溺於淵也。

  案黃帝葬於橋山,史記五帝紀: “黃帝崩,葬橋山。”漢書地理志:“上郡陽周,橋山在南,有黃帝塚。”猶曰群臣葬其衣冠。審騎龍而升天,衣不離形;如封禪已,仙去,衣冠亦不宜遺。黃帝實仙不死而升天,臣子百姓所親見也。見其升天,知其不死,必也。葬不死之衣冠,與實死者無以異,非臣子實事之心,別生於死之意也。

  載太山之上者,七十有二君,注見書虛篇。皆勞情(精)苦思,“ 情”當作“精”。漢書張敞傳:“勞精於政事。”潛夫論慎微篇:“勞精苦思。”本書命祿篇:“勞精苦形。 ”儒增篇:“專精一思。”此作“勞情”,“精”、“ 情”形近而誤。憂念王事,然後功成事立,致治太平。太平則天下和安,淮南俶真篇注: “太平,天下之平也。”乃升太山而封禪焉。升封告成於天。中侯准讖哲曰:“管仲曰:‘昔聖王功道洽,符出,乃封泰山。'”(禮記王制疏。)夫修道求仙,與憂職勤事不同。心思道,則忘事;憂事,則害性。世稱堯若臘,舜若腒,亦見語增篇。書抄一四五引傅子:“堯如臘,舜如腒。”御覽八十引符子載鄧析曰:“古詩云:‘堯、舜至聖,身如脯臘;(亦見路史後紀十一注。)桀、紂無道,肌膚二尺。'”說文肉部“ 腒”下引傳曰:“堯如臘,舜如腒。”說文:“昔,幹肉也。”臘,籀文。又曰:“北方謂鳥臘曰腒。”(“曰”字據谷梁莊二十四年傳釋文引增。)禮記內則注:“腒,幹雉也。”心愁憂苦,形體羸□。使黃帝致太平乎?則其形體宜如堯、舜。堯、舜不得道,黃帝升天,非其實也。使黃帝廢事修道? 依上文例,疑有“乎”字。則心意調和,形體肥勁,是與堯、舜異也。異則功不同矣。功不同,天下未太平而升封,又非實也。五帝三王,皆有聖德之優者,黃帝不在上焉。 不”當作“亦”,形之誤也。奇怪篇據帝系篇及三代世表以證五帝三王皆黃帝子孫,是其五帝說與史遷同,並數黃帝。則此云“不在”,非也。奇怪篇又云:“黃帝,聖人。”此云“聖德之優,黃帝不在”,亦非也。則“不”為“亦”之訛,可知。若作 “不”,則謂黃帝不聖,而下文“聖人皆仙”云云,失所據矣。尤其切證。盼遂案:“不”為“亦”之誤。如聖人皆仙,仙者非獨黃帝;如聖人不仙,黃帝何為獨仙?

  世見黃帝好方術,方術,仙者之業,則謂〔黃〕帝仙矣。據下“ 則言黃帝”云云文例,補“黃”字。又見鼎湖之名,則言黃帝采首山銅鑄鼎,而龍垂胡髯迎黃帝矣。是與說會稽之山無以異也。夫山名曰“ 會稽”,即云夏禹巡狩,會計于此山上,故曰“會稽” 。辯見書虛篇。夫禹至會稽,治水不巡狩,猶黃帝好方技不升天也。無會計之事,猶無鑄鼎龍垂胡髯之實也。裏名勝母,漢書鄒陽傳、鹽鐵論、新序雜事三並云裏名。屍子、史記云縣名。可謂實有子勝其母乎?邑名朝歌,淮南說山篇:“尊子立孝,不過勝母之閭;墨子非樂,不入朝歌之邑。”水經淇水注:“有新聲靡樂,號邑朝歌。晉灼曰:‘史記樂書,紂作朝歌之音。“朝歌”者,歌不時也,故墨子聞之,惡而回車,不逕其邑。'論語比考讖曰:‘邑名朝歌,顏淵不舍,七十弟子掩目,宰予獨顧,由蹙墮車。'”孫星衍曰:“山海經有朝歌之山,當是以此得名,非紂樂也。”可謂民朝起者歌乎?舊本段。盼遂案:二語見淮南子說山篇。

  儒書言:類聚九一、御覽九一八引“儒”並作“傳”。盼遂案:風俗通正失篇文可參。 淮南王學道,淮南王安。招會天下有道之人。傾一國之尊,下道術之士,是以道術之士,並會淮南,奇方異術,莫不爭出。前漢紀十二:“淮南王安好讀書,招致賓客方術之士數千人,作內書二十一篇,外書甚眾,中書八卷,言神仙黃白之事。”西京雜記三:“淮南王好方士,方士皆以術見,遂有畫地成山河,撮土為土岩,噓吸為寒暑,噴嗽為雨霧。”風俗通正失篇:“作鴻寶苑秘枕中之書,鑄成黃白。”王遂得道,舉家升天。畜產皆仙,犬吠於天上,雞鳴於云中。風俗通曰:“白日升天。”神仙傳曰:“雷被誣告安謀反。人告公曰: ‘安可以去矣。'乃與登山,即日升天。八公與安所踐石上之馬跡存焉。”此言仙藥有餘,犬雞食之,並隨王而升天也。“並”,朱校元本、程、何本同,王本、崇文本作“皆”。

  好道學仙之人,皆謂之然。此虛言也。

  夫人,物也,雖貴為王侯,性不異於物。物無不死,人安能仙?鳥有毛羽,能飛,不能升天。人無毛羽,何用飛升?使有毛羽,不過與鳥同,況其無有,升天如何?案能飛升之物,生有毛羽之兆;國語晉語注:“兆,形也。”能馳走之物,生有蹄足之形。馳走不能飛升,飛升不能馳走,稟性受氣,形體殊別也。今人稟馳走之性,故生無毛羽之兆,長大至老,終無奇怪。好道學仙,中生毛羽,終以飛升。使物性可變,金木水火可革更也?“也”讀作 “邪”。蝦蟆化為鶉,雀入水為蜄蛤,注無形篇。稟自然之性,非學道所能為也。好道之人,恐其或若等之類,“若”猶“此”也。若等,謂蝦蟆及雀。故謂人能生毛羽,毛羽備具,能升天也。且夫物之生長,無卒成暴起,“ 卒”讀作“猝”。皆有浸漸。“ 浸”亦“漸”也。為道學仙之人,能先生數寸之毛羽,從地自奮,升樓臺之陛,疑當作“ 階”。下文“乃得其階”。乃可謂升天。今無小升之兆,卒有大飛之驗,何方術之學成無浸漸也?

  毛羽大(之)效,難以觀實,“ 大”字未妥,當作“之”。下文“亦無毛羽之效”。且以人髯發、物色少老驗之。“髯”疑涉 “發”字訛衍。“人發”、“物色”對言。下文云:“ 物生也色青,其熟也色黃;人之少也發黑,其老也發白。”即分承此文。物生也色青,其熟也色黃;人之少也發黑,其老也發白。黃為物熟驗,白為人老效。物黃,人雖灌溉壅養,終不能青;發白,雖吞藥養性,終不能黑。黑青不可複還,老衰安可複卻?黃之與白,猶肉腥炙之燋,魚鮮煮之熟也。生肉曰腥。生魚曰鮮。燋不可複令腥,熟不可複令鮮。鮮腥猶少壯,燋熟猶衰老也。天養物,宋本、朱校元本“天”作“夫”,義並可通。能使物暢至秋,不得延之至春;吞藥養性,能令人無病,不能壽之為仙。為仙體輕氣彊,猶未能升天,令見輕彊之驗,亦無毛羽之效,何用升天?

  天之與地皆體也,地無下,則天無上矣。天無上,〔上〕升之路何如?“天無上”,復述上文。“上升之路何如”,反詰之詞。“上”字涉重文脫。穿天之體,人力不能入。如天之門在西北, 周禮大司徒疏引河圖括地象曰:“天不足西北,是為天門。”升天之人,宜從昆侖上。淮南之國,在地東南,如審升天,宜舉家先從(徙)昆侖,乃得其階;“從”當作“徙”,二字形近,又涉上文“從昆侖上”而誤。天門在西北,淮南在東南,故必先徙往西北,以昆侖為階,若作“從”,則義不可通。下文“今不言其從之昆侖”,“從”亦“ 徙”之誤。“徙之”猶“徙往”也。如鼓翼邪飛,趨西北之隅,是則淮南王有羽翼也。今不言其從(徙)之昆侖,亦不言其身生羽翼,空言升天,竟虛非實也。

  案淮南王劉安,孝武皇帝之時也。安為武帝諸父列。父長以罪遷蜀嚴道,至雍道死。淮南厲王長謀反,文帝幸赦,坐徙。邑邑不食,至雍以死聞。嚴道,屬蜀郡。縣有蠻夷曰道。安嗣為王,恨父徙死,懷反逆之心,招會術人,欲為大事。伍被之屬,充滿殿堂,淮南子高誘序:“天下方術之士多往焉。如蘇飛、李尚、左吳、田由、雷被、毛被、伍被、晉昌等八人,及諸儒大、小山之徒。”作道術之書,發怪奇之文,漢志雜家:“ 淮南內二十一篇,淮南外三十三篇。”前漢紀曰:“中書八卷。”合景亂首,舊校曰:一本作“齊首”。按:文有脫誤。盼遂案:吳承仕曰: “此句疑。”章士釗曰:“‘合景亂首',當是‘古吳紀若'四字之誤。”“景”疑為“謀”。說文“謀”之古文作“□”,與“景”形近。八公之傳,欲示神奇,史記淮南王安傳索隱引淮南要略,以高誘淮南子序所舉八人號曰八公。抱樸子仙藥篇:“ 仙人八公,各服一物,以得陸仙,各數百年,乃合神丹金液,乃升太清。”搜神記一:“淮南王安好道術,設廚宰以候賓客。正月上午,有八老公詣門求見。門吏曰:‘先生無駐衰之術,未敢以聞。'公知不見,乃更形為八童子,色如桃花,王便見之,盛禮設樂,以享八公。”梁玉繩瞥記五曰:“壽春八公山以八人得名,水經肥水注,言‘左吳與王春、傅生等尋安,仝詣玄洲,還為著記,號曰八公記',則八公名目又與高序異矣。” 今按:八公傳或即八公記之類。一曰:“傳”當作“儒 ”。漢書司馬相如傳:“相如以為列仙之儒,居山澤間。”師古曰:“儒,柔也,術士之稱也。凡有道術皆為儒,今流俗書作‘傳'字,非也,後人所改耳。”(史記索隱以“傳”字不誤。)正其比。若得道之狀。 盼遂案:“傳”當為“儔”,形近之誤。下文同。道終不成,效驗不立,乃與伍被謀為反事,事覺自殺。或言誅死。史漢本傳、風俗通正失篇並云“自殺”。漢書武帝紀:“ 元狩元年,安反,誅。誅死自殺,同一實也。世見其書,深冥奇怪;又觀八公之傳,似若有效,則傳稱淮南王仙而升天,失其實也。風俗通亦謂:“安親伏白刃,何能神仙?安所養士,或頗漏亡,恥其如此,因飾詐說,後人吠聲,遂傳行耳。” 舊本段。

  儒書言:盧敖游乎北海,淮南道應篇高注:“盧敖,燕人,秦始皇召以為博士,使求神仙,亡而不反也。”梧丘雜劄曰:“此即史記始皇紀之燕人盧生。說苑反質篇以為齊客盧生。蓋燕、齊二國皆好神仙之事,盧生燕人,曾為齊客,談者各就所聞稱之。”經乎太陰,高誘曰:“太陰,北方也。”入乎玄關(闕),孫曰:“玄關”,當從淮南道應篇作“玄闕”。高注云: “玄闕,北方之山也。”“玄關”乃六朝以來佛家語,漢代無此名也。蜀志郤正傳:“盧敖翱翔乎玄闕。”薛道衡出塞曲:“絏馬登玄闕。”並不作“關”。關、闕形近,後人又習聞“玄關”之語,故致誤耳。至於蒙穀之上,高曰:“蒙穀,山名。”淮南天文篇注:“蒙穀,北地之山名,盧敖所見若士之所也。”莊逵吉曰:“‘蒙谷'即尚書‘昧谷'。‘蒙' 、‘昧'聲相近。”按:“蒙谷”即“蒙谷”,“穀” 、“穀”字通。見一士焉,深目〔而〕玄准,“ 目”下當有“而”字,與下句法一律。淮南道應篇正有 “而”字,可證。“玄准”,淮南作“玄鬢”。蜀志郤正傳注引淮南同此。雁頸而戴(□)肩,“ 雁頸”,淮南作“渠頸”。(今作“淚注”,依王念孫校改。)王念孫曰:“渠,大也。此作“雁”,後人以意改之。”劉先生淮南校補:“‘雁'字不誤,雁頸鳶肩,誼相類,文亦相對。”暉按:“戴”,宋本作“□ ”,當據正。幹祿字書:“□通鳶正。”淮南正作“鳶肩”。御覽三六九引莊子佚文:“盧敖見若士,深目鳶肩。”晉語八,韋注:“鳶肩,肩井鬥出。”鳶從弋聲,戴從□聲,籀文作□,“弋”、“□”同在之部。“ 鳶”作“□”,猶“戴”作“□”。“戴”為“□”之形誤。盼遂案:“ 戴”宜依淮南道應改作“鳶”。漢人“鳶”字書作“□”,故易致誤。浮上而殺下,軒軒然方迎風而舞。方以智曰:“軒軒 ”猶言“仙仙”也。詩“屢舞仙仙”,注:“仙仙,軒舉。”“軒軒”古與“仙仙”聲近。趙凡夫謂當用“仙仙”,溷讀“□□”。所考未審。顧見盧敖,樊然下其臂,說文:“樊,騺不行也。”廣雅釋詁三:“□,止。”樊然,止舞貌。遯逃乎碑下。“碑”讀作“崥”。王念孫曰:“ 崥,山足也。下者後也。謂遯逃乎山足之後也。”敖乃視之,方卷( 然)龜背而食合梨。孫曰:此文不當有“然”字,蓋涉上諸“然”字而衍。此言方踞龜背而食合梨。若加“然”字,不可通矣。淮南子作“方倦龜殼而食蛤梨”。高注:“楚人謂倨為倦。”(卷、倦同。倨、踞同。)是其義也。暉按:孫說是也。宋本正無“然”字。列仙傳“卷”作“踞”。章炳麟新方言二:“倦之言拳也。今四川謂踞在地曰倦在地。倦讀如卷。”“梨”,舊校曰:一本作“□”。按:“合梨”讀作“蛤□”。淮南作“蛤梨”。高注:“海蚌也。”盼遂案:吳承仕曰:“後文作‘□'。疑一本作‘□'者是。”盧敖仍與之語曰:孫曰: “仍”與“扔”同。廣雅釋詁:“扔,引也。”老子釋文引字林:“扔,就也。”並其義。暉按:廣韻曰:“ 扔,強牽引也。”吾鄉俗語猶存。“吾子唯以敖為倍俗,“倍”讀作“背”。去群離黨,窮觀於六合之外者,非敖而已?朱曰:尋文義,“已”下當依淮南補“乎”字。敖幼而遊,至長不倫(偷)解,吳曰:“倫 ”當作“ 偷”。淮南子作“渝”。“渝”、 “偷”聲近義通。潛夫論斷訟篇:“後則榆解奴抵。” 汪繼培箋云:“‘榆'蓋‘偷'之誤。‘解'讀為‘懈 '。”此“偷解”連文之證。周行四極,唯北陰之未窺。今卒睹夫子於是,殆可與敖為友乎?”若士者悖然而笑曰:悖然,興起貌。淮南作“齤然”。“嘻!子中州之民也,不宜遠至此。此猶光日月而戴(載)列星,各本作“戴”,當據宋本、朱校元本改作“載”,與淮南合。高曰:“ 言太陰之地,尚見日月也。”盼遂案:“猶”下有一缺文,程榮本同。淮南作“乎”。“戴”,宋本作“載” 。四時之所行,陰陽之所生也。此其比夫不名之地,猶□屼也。文選海賦:“突扤孤遊。 ”注:“突扤,高貌。”吳都賦注引字指:“屼,禿山也。”□屼謂矗立山也。言盧敖所行,比我所遊不可字名之地,直藐若一山耳。若我南遊乎罔浪之野,北息乎沉薶之鄉,淮南作“沉墨”。朱曰:“薶”、“墨”一聲之轉。西窮乎杳冥之黨,宋本“杳”作“窅”,與淮南合。莊逵吉曰:“方言云: ‘黨,所也。'”而東貫□(澒)蒙(濛)之先(光)。吳曰:淮南子作“鴻濛”。此文中“ □”當作“項”。“項”、“鴻” 聲近通假。暉按:此文當原作“澒濛”。“□蒙”並形之誤。談天篇:“溟涬濛澒,氣未分之類也。”孝經援神契:“天度濛澒。”(後漢書張衡傳注。)“澒濛” 倒言之為“濛澒”,於義一也。莊子在宥篇:“云將東遊,適遭鴻蒙。”帝系譜:“天地初起,溟浡(“浡” 當作“涬”。)鴻濛。”(事類賦一。)“鴻”並“澒 ”之借字。又“先”當從淮南作“光”。“東貫澒濛之光”,謂東貫日光也。淮南俶真訓:“以鴻濛為景柱。 ”高注:“鴻濛,東方之野,日所出。”是其義。盼遂案:“先”字當依淮南改作“光”。“光”字與鄉、党、營、狀為韻。若作“先”,則非韻矣。此其下無地,上無天,聽焉無聞,而視焉則營;“ 營”讀作“ 眴”,目眩也。此其外猶有狀,有狀之餘,壹舉而能千萬裏,淮南作 “此其外猶有汰沃之汜,其餘一舉而千萬裏”,疑此文有誤。吾猶未能之在。高曰:“ 吾尚未至此地。”今子遊始至於此,乃語窮觀,豈不亦遠哉?然子處矣。吾與汗漫期於九垓之上,高曰:“汗漫,不可知之也。九垓,九天。”(依王念孫校,“天”下刪“之外”二字。)漢書郊祀志如淳注: “陔,重也。”吾不可久。”若士者舉臂而縱身,遂入云中。盧敖目仰而視之,不見,乃止喜(嘉),淮南作“乃止駕”。注:“止其所駕之車。”王念孫曰: “‘喜'當作‘嘉'。‘嘉'、‘駕'古字通。”盼遂案:“喜”為“嘉”誤,“嘉”又“ 駕”之借字。淮南作“止駕”,本字也。心不怠,淮南作“心柸治 ”。注:“楚人謂恨不得為柸治也。”王念孫曰:“‘ 柸治'疊韻字,言其心柸治然也。‘不怠'即‘柸治' 之借字。”俞樾曰:“‘怠'者‘怡'之假字。‘柸治 '之義,即‘不怡'也。‘不怡'二字,本于虞書,古人慣用之。國語晉語曰:‘主色不怡。'太史公報任少卿書曰:‘聽朝不怡。'此言心不怡,非必楚語。因聲誤為‘柸治',其義始晦矣。”暉按:王說未審,俞說 “不怠”即“不怡”,亦非。方以智曰:“楚人謂恨不得為‘柸治',猶今言‘癡'也。‘癡'轉為‘呆',猶‘眙'之有‘嗤'音也。‘柸'乃發語聲。”“不” ,語詞,或作“丕”,見經傳釋詞。故此作“不”,淮南作“柸”,此作“怠”,淮南作“治”,並聲之轉。 悵若有喪,盼遂案:“不怠”淮南作“柸治”。許叔重注:“楚人謂恨不得為柸治也。 ”今案:“ 不怠”為疊韻連語,為不怡之貌。人之胚胎,草之芣衛,皆與有關。詳拙著淮南許注漢語疏。曰:“吾比夫子也,猶黃鵠之與壤蟲也,高曰:“壤蟲,蟲之幼也。”終日行,而不離咫尺, 高曰:“八寸為咫,十寸為尺。”而自以為遠,豈不悲哉?”以上並見淮南道應篇。

  若盧敖者。按:此上下並有脫文。本篇於引傳書後,必有“此虛言也”句,承上啟下。此節獨無,與全例不合。又與下文義不相屬。盼遂案:此四字與上下文不貫,疑為衍文。唯龍無翼者,升則乘云。盼遂案:“者”字誤衍,“無 ”亦“有”之訛字。下文“不言有翼,何以升云”,足證此處當是“有翼”。盧敖言若士者有翼,言乃可信。今不言有翼,何以升云?

  且凡能輕舉入云中者,飲食與人殊之故也。龍食與蛇異,故其舉措與蛇不同。聞為道者,服金玉之精, 列仙傳言:“王喬服水玉。”食紫芝之英。食精身輕,故能神仙。若士者,食合□之肉,與庸民同食,無精輕之驗,安能縱體而升天?聞食氣者不食物,食物者不食氣。若士者食物,如不食氣,“ 如”猶“則”也。盼遂案:“如”猶“ 而”也,古“如”、“而”通用。 則不能輕舉矣。

  或時盧敖學道求仙,游乎北海,離眾遠去,無得道之效,慚於鄉里,負於論議,自知以必然之事見責於世,則作誇誕之語,云見一士。其意以為有〔仙〕,求(仙)之未得,期數未至也。孫曰:疑當作“其意以為有仙,求之未得,期數未至也”。吳說同。盼遂案:吳承仕曰:“文有錯亂,疑當作‘其意以為有仙,求之未得,期數未至也',與下文‘其意欲言道可學得,審有仙人'同意。”淮南王劉安坐反而死,天下並聞,當時並見,儒書尚有言其得道仙去、雞犬升天者,況盧敖一人之身,獨行絕跡之地,空造幽冥之語乎?

  是與河東蒲阪項曼都之語無以異也。

  曼都好道學仙,委家亡去,三年而返。家問其狀,曼都曰:“去時不能自知,忽見若臥形,“ 見”字無義,疑衍。下文“忽然若臥”。有仙人數人,書抄一五六引作“有數仙人”。御覽三四引同。又七五九引作“有仙人”。疑此文原作“ 有數仙人”,“數”字誤奪在下,又衍“人”字。將我上天,爾雅釋言:“將,送也。”離月數裏而止。見月上下幽冥,幽冥不知東西。居月之旁,其寒悽愴。御覽三四引作“淒滄”。 口饑欲食,御覽七五九引“饑” 作“饑”,是。仙人輒飲我以流霞一杯。每飲一杯,數月不饑。御覽八引“月”作“日” 。又“饑”作“饑”。不知去幾何年月,不知以何為過,忽然若臥,複下至此。”河東號之曰斥仙。抱撲子袪惑篇:“河東蒲版有項曼都者,與一子入山學仙,十年而歸家,家人問其故。曼曰:‘在山中三年精思,有仙人來迎我,共乘龍而升天。良久,低頭視地,杳杳冥冥,上未有所至,而去地已絕遠。龍行甚疾,頭昂尾低,令人在其脊上危怖險巇。及到天上,先過紫府,金床玉幾,晃晃昱昱,真貴處也。仙人但以流霞一杯與我,飲之輒不饑渴。忽然思家,到天帝前謁拜入儀,見斥來還。今當更自修積,乃可得更複矣。'河東因號曼都為斥仙人。”實論者聞之,乃知不然。

  夫曼都能上天矣,何為不仙?已三年矣,何故複還?夫人去民間,升皇天之上,精氣形體,有變於故者矣。萬物變化,無複還者。複育化為蟬,注無形篇。羽翼既成,不能複化為複育。能升之物,皆有羽翼,升而複降,羽翼如故。見曼都之身有羽翼乎,言乃可信;身無羽翼,言虛妄也。虛則與盧敖同一實也。

  或時(聞)曼都好道,吳曰:“ 聞”字衍。上文云:“或時盧敖好道求仙。”與此文例同。誤著“聞”字,義不可通。默委家去,周章遠方,文選吳都賦劉注:“周章,謂章皇周流也。”終無所得,力□望極,極,盡也。默複歸家,慚愧無言,則言上天。其意欲言道可學得,審有仙人,審,實也。己殆有過,故成而複斥,升而複降。舊本段。

  儒書言:齊王疾痟,呂氏春秋至忠篇作“疾痏”。文選張景陽七命注引呂氏作“病瘠” 。御覽七三八引呂氏作“疾瘠”。疑並為“痟”字形誤。梁仲子曰:“‘痟'蓋即周禮天官疾醫之所謂‘痟首 '也。”盧文弨曰:“‘痟首',常有之疾,未必難治。此或與消渴之‘ 消'同。”高誘曰:“齊王,湣王也。宣王子。”使人之宋迎文摯。文摯至,視王之疾,晉語八韋注:“視,相察也。”謂太子曰:“王之疾,必可已也。高曰: “已,猶愈也。”雖然,王之疾已,則必殺摯也。 ”太子曰:“何故?”文摯對曰:“非怒王,高曰:“‘怒'讀如強弩之‘弩'。”日抄引呂覽作“弩 ”。方言曰:“凡人語而過,東齊謂之劍,或謂之弩。 ”是齊人謂語而過以激人者為“弩”。管子輕重甲篇: “是君朝令一怒,布帛流越而之天下。”並讀“怒”為 “弩”,與此同。齊人語也。疾不可治也。趙簡子病,扁鵲治,亦怒之。物理論曰:“大怒則氣通血脈暢達也。”(御覽七三八。)王怒,則摯必死。 ”呂覽作“怒王”。太子頓首強請曰:“苟已王之疾,臣與臣之母以死爭之于王,〔王〕必幸臣〔與臣〕之母。孫曰:“必幸臣之母。”文義不明。太子意謂王若加罪於摯,臣與臣母必以死爭之于王。王必哀臣與臣母也。故下文云:“ 王將生烹文摯,太子與王后急爭之。”即此意也。呂氏春秋至忠篇:“王必幸臣與臣之母。”是也。此脫三字。高注:“幸,哀也。”俞樾曰:“愛也。”願先生之勿患也。”文摯曰:“諾,請以死為王。”高曰:“為,治也。”與太子期,將往,不至者三,齊王固已怒矣。文摯至,不解屨登床,禮,見君解□。左哀二十五年傳:“褚師聲子□而登席,衛侯怒。”此屨尚不解,欲甚怒之。履〔王〕衣,問王之疾。孫曰:“履衣問王之疾”不可通。既非裸袒問疾,則履衣無義。呂氏作“履王衣,問王之疾”,是也。此脫“王”字,故文義不明。蓋履王衣,以示僭越,激王之怒也。王怒而不與言。文摯因出辭以重王怒。王叱而起,疾乃遂已。高曰:“已,除,愈也。”王大怒不悅,將生烹文摯。太子與王后急爭之而不能得,果以鼎生烹文摯。爨之三日三夜,顏色不變。文摯曰:“誠欲殺我,則胡不覆之,以絕陰陽之氣?”王使覆之,文摯乃死。以上見呂氏春秋至忠篇。夫文摯,道人也,入水不濡,入火不燋,故在鼎三日三夜,顏色不變。

  此虛言也。

  夫文摯而烹三日三夜,“而”讀作“能”。顏色不變,為一覆之故,絕氣而死,非得道之驗也。諸生息之物,“諸”猶“ 凡”也。氣絕則死;死之物,“ 死之物”三字於義無取,疑涉上文衍。此文義在凡有生之物,氣絕則死,烹之輒爛,非言死後烹之也。烹之輒爛。致(置)生息之物密器之中,“ 致”當作“置”,聲之誤也。下文“置湯鑊之中”,“ 置人寒水之中”,句法並與此同。覆蓋其口,漆塗其隙,中外氣隔,息不得泄,有頃死也。如置湯鑊之中,亦輒爛矣。何則?體同氣均,稟性於天,共一類也。文摯不息乎?與金石同,入湯不爛,是也;令文摯息乎?“令”,崇文本作“今”。烹之不死,非也。

  令文摯言,言則以聲,聲以呼吸。呼吸之動,因血氣之發。血氣之發,附於骨肉。骨肉之物,烹之輒死。今言烹之不死,一虛也。既能烹煮不死,此真人也, 說文:“真,仙人變形而登天也。”素問曰:“上古有真人,壽敝天地,無有終時。”與金石同。金石雖覆蓋,與不覆蓋者無以異也。今言文摯覆之則死,二虛也。置人寒水之中,無湯火之熱,鼻中口內,不通於外,斯須之頃,樂記鄭注:“斯須,猶須臾也。”氣絕而死矣。寒水沉人,尚不得生,況在沸湯之中,有猛火之烈乎?言其入湯不死,三虛也。人沒水中,口不見於外,言音不揚。烹文摯之時,身必沒於鼎中。沒則口不見,口不見則言不揚。文摯之言,四虛也。烹輒死之人,三日三夜,顏色不變,癡愚之人,尚知怪之。使齊王無知,太子群臣宜見其奇。奇怪文摯,則請出尊寵敬事,從之問道。今言三日三夜,無臣子請出之言,五虛也。

  此或時聞文摯實烹,盼遂案:“ 聞”字涉下文摯之“文”而衍。上文“或時聞曼都好道 ”亦衍“聞”字,(吳承仕說。)與此同例。烹而且死,世見文摯為道人也,則為虛生不死之語矣。猶黃帝實死也,傳言升天;淮南坐反,書言度世。世好傳虛,故文摯之語,傳至於今。

  世無得道之效,而有有壽之人。世見長壽之人,學道為仙,逾百不死,共謂之仙矣。何以明之?

  如武帝之時,有李少君,御覽九八五引魯生別傳:“李少君字云翼,齊國臨淄人。”事文類聚三四引漢武內傳:“李少君字云翼,好道,入太山采藥,修絕穀全身之術,上甚尊敬,為之立屋第。” 以祠灶、辟穀、卻老方見上,“ 上”謂武帝也。史武紀索隱曰:“說文周禮以灶祠祝融。淮南子炎帝作火官,死為今灶神。”上尊重之。少君匿其年及所生長,郊祀志師古注: “長謂其郡縣所屬及居止處。”常自謂七十,而(能)使物卻老。吳曰:史、漢並作“能使物卻老”。此文當作“而使物卻老”。“而”即“能 ”也。校者旁注“能”字於“而”字下,傳寫者誤入正文。史記集解如淳曰:“物,鬼物。”瓚曰:“藥物。 ”其游以方遍諸侯。無妻。史記封禪書、武帝紀,漢書郊祀志,“妻”下並有“子”字。人聞其能使物及不老,史、漢並作“不死”。更饋遺之,常余錢金衣食。當從史、漢作“金錢”。董仲舒李少君家錄:“少君有不死之方,而家貧無以市其藥物,故出於漢,以假途求其財,道成而去。(抱撲子論仙篇引。)人皆以為不治產業〔而〕饒給,今從史、漢補“而 ”字,語氣方足。師古曰:“給,足也。”又不知其何許人,“許”、“所”字通。愈爭事之。少君資好方,善為巧發奇中。如淳曰:“時時發言有所中。”嘗從武安侯飲,服虔曰:“田蚡也。”座中有年九十餘者,少君乃言其王父游射處。史、漢“言”下並有“ 與”字。老人為兒時,從〔其王〕父,“ 從父”,當作“從其王父”。史、漢並作“老人為兒時,從其大父”。王父,即大父也。下文“老父為兒,隨其王父”,並其證。識其處。識,記也。盼遂案:“父”上宜有“王”字,下文“老父為兒,隨其王父”可證。一座盡驚。少君見上,上有古銅器,問少君。少君曰:“此器齊桓公十五年陳于柏寢。”史、漢並作“十年”。劉盼遂中國金石之厄運曰:“陳于柏寢,鑄于柏寢也。‘十五 '當作‘卅五'。古‘卅'字作‘□'、(曶鼎。)‘ □',(大鼎、格伯鼎。)故易致訛。齊桓公即位之三十五年,即魯僖公九年,齊桓公會諸侯盟于葵丘之歲也。唐闕史卷上,裴丞相古器條云:‘丞相河東公,掌綸誥日,有親表調授宰字於曲阜者。耕人墾田得古鐵器曰盎,腹容三鬥,淺項庳足,規口矩耳,洗滌之,隱隱有古篆九字。兗州書生姓魯曰:“ 齊桓公會於葵丘歲鑄。”'是裴丞相所得鐵盎,為葵丘之會所鑄,與史記、論衡所云卅五年陳于柏寢者,殆是一器。”柏寢,服虔曰:“ 地名,有台也。”瓚曰:“晏子書,柏寢,台名。”師古曰:“以柏木為寢室於台之上。 ”已而案其刻,師古曰:“刻謂器上所銘記。”果齊桓公器,一宮盡驚,以為少君數百歲人也。久之,少君病死。以上文出史、漢。漢禁中起居注:(抱撲子論仙篇引。)“少君之將去也,武帝夢與之共登嵩山,半道,有使者乘龍持節,從云中下,云上帝請少君。帝覺,以語左右曰: ‘如我之夢,少君將舍我去矣。'數日而少君稱病死。久之,帝令人發其棺,視屍,唯衣冠在焉。”

  今世所謂得道之人,李少君之類也。少君死于人中,人見其屍,故知少君性壽之人也。如少君處山林之中,入絕跡之野,獨病死於岩石之間,屍為虎狼狐狸之食,則世複以為真仙去矣。

  世學道之人,無少君之壽,年未至百,與眾俱死,元本有“矣夫”二字,朱校元本同。 愚夫無知之人,尚謂之屍解而去,抱撲子引仙經曰:“上士舉形升虛,謂之天仙。中士游于名山,謂之地仙。下士先死後蛻,謂之屍解仙。”集仙傳:(合璧事類五○。)“人死視其形如生,乃屍解也。足不青,皮不皺,亦屍解也。目光不毀,頭髮不脫,不失其形骨者,皆屍解也。有未斂而失屍者,有人形猶在而無複骨者,有衣在形去者,有發脫而形去者。”其實不死。所謂“屍解”者,何等也?謂身死精神去乎?謂身不死得免去皮膚也?李賡芸炳燭編三曰:借“免”為“脫”。下同。如謂身死精神去乎?是與死無異,人亦仙人也。如謂不死免去皮膚乎?諸學道死者,骨肉俱在,“俱”舊作“ 具”,今從朱校元本正。與恒死之屍無以異也。夫蟬之去複育,龜之解甲,蛇之脫皮,鹿之墮角,“ 墮”亦“解”也。廣雅:“ 墮,脫也。”易林噬嗑之小畜曰: “關柝開啟,衿帶解墮。”淮南要略曰:“解墮結紐。 ”殼皮之物解殼皮,持骨肉去,朱校元本“持”作“特”,義較長。可謂屍解矣。今學道而死者,屍與複育相似,尚未可謂屍解。何則?案蟬之去複育,無以神於複育,況不相似複育,謂之屍解,蓋複虛妄失其實矣。

  太史公與李少君同世並時,少君之死,臨屍者雖非太史公,足以見其實矣。如實不死,屍解而去,太史公宜紀其狀,不宜言死。

  其處座中年九十老父為兒時者,處,猶審辯也。注本性篇。少君老壽之效也。或少君年十四五,“十四”,朱校元本作“四十”。老父為兒,隨其王父。少君年二百歲而死, 盼遂案:“二百”當是“一百”之訛。氣壽篇:“強弱夭壽,以百為數,不至百者,氣自不足也。”是仲任謂人之老壽者可百年也。且上文言九十老父為兒時,時少君年十四五,此亦可證本文為“一百歲 ”也。何為不識?武帝去桓公鑄銅器,此有脫文。且非少君所及見也。盼遂案:吳承仕曰:“‘去'字疑誤。”或時聞宮殿之內有舊銅器,或案其刻以告之者,故見而知之。今時好事之人,見舊劍古鉤,多能名之,可複謂目見其鑄作之時乎?舊本段。

  世或言:東方朔亦道人也,姓金氏,字曼倩,變姓易名,游宦漢朝。外有仕宦之名,內乃度世之人。俞曰:洞冥記云:“東方朔,字曼倩。父張夷,字少平,妻田氏女。(暉按:“妻”當從路史後紀五注引改作“ 母”。)夷年二百歲,顏如童子。朔生三日,而田氏死,時景帝三年也。鄰母拾而養之。”據此,則朔又姓“ 張”也。蓋皆非實事,故傳聞各異。風俗通正失篇云: “俗言東方朔太白星精。”太白者,金星也。此或金姓之說所本乎?孫曰:俞氏所引洞冥記,見今本卷一。考御覽二十二引洞冥記云:“東方朔母田氏,寡,夢太白星臨其上,因有娠。田氏歎曰:‘無夫而孕,人得棄我。'(暉按:“ 得”當從路史注作“將”。)乃移向代郡之東方裏,五月生朔。”( 暉按:路史注引作“以五月朔旦生之,因姓東方而名曰朔”。乃以所居為姓。)與今本異。暉按:路史注又載一說云:“生時東方始明,因為姓。”考漢書本傳,褚少孫補史滑稽傳並未言朔度世。風俗通正失篇載俗言曰:“東方朔太白星精,黃帝時為風後,堯時為務成子,周時為老聃,在越為範蠡,在齊為鴟夷子皮。言其神聖,能興王霸之業,變化無常。”列仙傳云:“武帝時為郎,宣帝時棄去,後見會稽。”夏侯湛東方朔畫贊:“談者以先生噓吸沖和,吐故納新,蟬蛻龍變,棄俗登仙。”蓋並班固,應劭所謂好事者為之。于欽齊乘五:“ 朔墓在德州東四十裏,古厭次城北。”則度世不死虛矣。

  此又虛也。

  夫朔與少君並在武帝之時,太史公所及見也。少君有教(穀)道、祠灶、卻老之方,“ 教道”無義,又與“方”字義不相屬。“教道”當作“ 穀道”,形之訛也。史、漢並云:“少君以祠灶、穀道、卻老方見上。”谷道,辟穀之道,上文作“辟穀”,義同。是其證。又名齊桓公所鑄鼎,知九十老人王父所游射之驗,然尚無得道之實,而徒性壽遲死之人也。況朔無少君之方術效驗,世人何見謂之得道?

  案武帝之時,道人文成、五利之輩,封禪書:“齊人少翁以神鬼方見上,拜為文成將軍。又拜膠東宮人欒大為五利將軍。”入海求仙人,索不死之藥,有道術之驗,事見封禪書。故為上所信。朔無入海之使,無奇怪之效也。孫曰:“使”字於義無取,蓋“伎”字之訛。暉按:孫說非。下文“如使有奇”,“使”即承此“使”字,“奇 ”即承“奇怪”為言。是“使”字不誤。漢武嘗使方士于海上求仙也。盼遂案:孫說非。“使”字承上入海求索事也。如使有奇,不過少君之類,及文成、五利之輩耳,況謂之有道?“況”字未妥。依上文例,疑當作“何見”。“何”字脫,“見”字形訛為“況”。

  此或時偶複若少君矣,自匿所生之處,當時在朝之人,不知其故,故,舊也。謂不知其身世。朔盛稱其年長,人見其面狀少,盼遂案:“狀”當為“壯”。貌壯少與下句性恬淡為對也。性又恬淡,淮南原道訓:“恬然無思,澹然無慮。”說文:“恬,安也。”又云:“ 倓,安也。憺,安也。”倓、憺、淡、澹並通。淡,澹之借字。不好仕宦,善達(逢)占(蔔)射覆,“達”當作“逢”,形近之誤。“ 卜”字後人妄增。“逢占”、“射覆”對言。漢書東方朔傳贊、風俗通正失篇並云:“朔逢占射覆。”“達”正作“逢”,而無“蔔”字。如淳注:“逢占,逢人所問而占之也。”師古曰:“逢占,逆占事,猶云逆刺也。”後漢書方術傳序:“其流又有逢占。”後別通篇:“東方朔能達占射覆。”雖“達” 字誤同,而“蔔”字尚未衍也。類聚八八引東方朔占曰:“朔與弟子俱行,朔渴,令弟子叩邊家門,不知室姓名,呼不應。朔複往,見博勞飛集其家李樹下。朔謂弟子曰:‘主人當姓李名博,汝呼當應。'室中人果有姓李名博出,與朔相見,即入取水與之。”射覆,師古曰:“於覆器之下,而置諸物,令闇射之。”朔射蜥蜴及寄生,見本傳。為怪奇之戲,世人則謂之得道之人矣。舊本段。

  世或以老子之道為可以度世,恬淡無欲,養精愛氣。夫人以精神為壽命,精神不傷,則壽命長而不死。成事:“成事”,冒下文,漢人常語。注書虛篇。老子行之,逾百度世,氣壽篇謂老子二百餘歲,不足征也。說見彼篇。為真人矣。真人,義見前。

  夫恬淡少欲,孰與鳥獸?“孰與 ”猶“何如”也。鳥獸亦老而死。鳥獸含情欲,有與人相類者矣,朱校元本無“有”字。 未足以言。草木之生何情欲?而春生秋死乎?盼遂案:依文例,“何”上脫“含”字。夫草木無欲,壽不逾歲;人多情欲,壽至於百。此無情欲者反夭,有情欲者壽也。夫如是,老子之術,以恬淡無欲、延壽度世者,複虛也。

  或時老子,李少君之類也,行恬淡之道,偶其性命亦自壽長。世見其命壽,又聞其恬淡,〔則〕謂老子以術度世矣。“謂”上當有“ 則”字。上文:“世見黃帝好方術。方術,仙者之業,則謂黃帝仙矣。”又:“世見文摯為道人也,則為虛生不死之語矣。”又:“人見其面狀少云云,則謂之得道之人矣。”並與此文例同。若無“ 則”字,則語氣不貫。

  世或以辟穀不食為道術之人,謂王子喬之輩,注見無形篇。以不食穀,與恒人殊食,故與恒人殊壽,逾百度世,遂為仙人。

  此又虛也。

  夫人之生也,稟食飲之性,故形上有口齒,形下有孔竅。口齒以□食,說文:“□,齧也。或從爵。”御覽八四九引作“進”,義亦通。孔竅以注瀉。順此性者,為得天正道;逆此性者,為違所稟受。失本氣于天,何能得久壽?使子喬生無齒口孔竅,是稟性與人殊。稟性與人殊,尚未可謂壽,況形體均同,而(何)以所行者異?“而”當作 “何”。“所行者異”,謂不食穀也。此文正言王子喬亦有口齒,當亦食穀,不得言其有異行也。御覽八四九引作:“王子喬形體與人同,何以獨能度世耶?”雖節引本文,但作“何以”不誤,可證。言其得度世,非性之實也。

  夫人之不食也,猶身之不衣也。衣以溫膚,食以充腹,膚溫腹飽,精神明盛。御覽引作 “衣溫食飽”。又“精”上有“則”字。如饑而不飽,寒而不溫,盼遂案:“如”字宋本作“知”,誤。則有凍餓之害矣,凍餓之人,安能久壽?且人之生也,以食為氣,猶草木生以土為氣矣。拔草木之根,使之離土,則枯而蚤死:“ 蚤”為“早”之借字。閉人之口,使之不食,則餓而不壽矣。舊本段。

  道家相誇曰:“真人食氣。”以氣而為食,“ 而”讀作“能”。故傳曰:“食氣者壽而不死。” 淮南地形訓:“食氣者神明而壽。”吐納經曰:“八公有言:食草者力,食肉者勇,食谷者智,食氣者神。”(御覽六六九。)楚詞遠遊王注引陵陽子明經言:“春食朝霞,朝霞者,日始欲出赤黃氣也。秋食淪陰,淪陰者,日沒以後赤黃氣也。冬食沆瀣,沆瀣者,北方夜半氣也。夏食正陽,正陽者,南方日中氣也。並天地玄黃之氣,是為六氣也。”雖不穀飽,亦以氣盈。

  此又虛也。

  夫氣謂何氣也?如謂陰陽之氣,陰陽之氣,不能飽人。人或咽氣,氣滿腹脹,不能饜飽。饜亦飽也。如謂百藥之氣,人或服藥,食一合屑,吞數十丸,藥力烈盛,胸中憒毒,盼遂案:“憒”假為“潰”,為“□”。說文歹部:“□,爛也。”不能飽人。

  食氣者必謂吹呴呼吸,吐故納新也,莊子刻意篇成疏:“吹冷呼而吐故,呴暖吸而納新。”釋文李云:“吐故氣,納新氣。”昔有彭祖嘗行之矣,莊子刻意篇:“吹呴呼吸,吐故納新,彭祖之所好。”不能久壽,病而死矣。莊子逍遙遊釋文引世本云:“姓篯名鏗,年八百歲。”淮南說林篇注、御覽三八七引風俗通亦云年八百。呂氏春秋情欲執一為欲三篇注、搜神記一併云七百歲。是雖以久特聞,而終必死。續博物志謂彭城下有塚。神仙傳謂:“其年七百六十七歲,而不衰老,往流沙,非壽終。 ”當為誕說。壽八百,理已難通。舊本段。

  道家或以導氣養性,度世而不死。導氣,導引形體,以舒血脈之氣。莊子刻意篇云“熊經鳥申”,即此。釋文引司馬彪曰:“若熊之攀樹,鳥之顰呻,而引氣也。”李軌云:“導氣令和,引體令柔。” 以“導”、“引”分說,則導氣與吐納無別,非也。下文云:“血脈在形體之中,不動搖屈伸,則閉塞不通。 ”又云:“人之導引,動搖形體。”是仲任以導氣即導引,故與前“食氣”分別言之。淮南齊俗訓:“今學道者,一吐一吸,時詘時伸。”詘伸,導氣也。吐吸,食氣也。以為血脈在形體之中,不動搖屈伸,則閉塞不通;不通積聚,則為病而死。

  此又虛也。

  夫人之形,猶草木之體也。草木在高山之巔,當疾風之沖,晝夜動搖者,能複勝彼隱在山谷間,鄣於疾風者乎?案草木之生,動搖者傷而不暢;續博物志七“傷”作“生”。人之導引動搖形體者,何故壽而不死?

  夫血脈之藏於身也,猶江河之流地。江河之流,濁而不清;血脈之動,亦擾不安。盼遂案:“擾”下疑有“而”字,與上句“濁而不清”相對。不安,則猶人勤苦無聊也,漢書賈誼傳:“一二指搐,身慮亡聊。”師古曰:“聊,賴也。”安能得久生乎?

  道家或以服食藥物,輕身益氣,延年度世。抱樸子至理篇引黃帝九鼎神丹經:“服草木之藥,可得延年。服金丹,令人壽與天地相畢。”

  此又虛也。

  夫服食藥物,輕身益氣,頗有其驗。若夫延年度世,世無其效。

  百藥愈病,病癒而氣複,氣複而身輕矣。凡人稟性,身本自輕,氣本自長,中於風濕,百病傷之,注見福虛篇。故身重氣劣也。“劣 ”當作“少”,謂氣短少。“氣少”與上“氣長”正反相承。下文“ 非本氣少身重”正作“少”,是其證。服食良藥,身氣複故,非本氣少身重,得藥而乃氣長身(更)輕也;“更”字涉“身 ”字訛衍,二字隸書形近。氣長、身輕對言,又與“氣少身重”正反相承。“更”字於義無取。盼遂案:“而乃”為“乃而”誤倒。論衡多假“而”為“能”。稟受之時,本自有之矣。故夫服食藥物除百病,令身輕氣長,複其本性,安能延年?

  至於度世。有血脈之類,無有不生;生無不死。以其生,故知其死也。天地不生,故不死;陰陽不生,故不死。死者,生之效;生者,死之驗也。夫有始者必有終,有終者必有死。唯無終始者,乃長生不死。人之生,其猶水(冰)也。“水”當作“冰 ”。此文以氣喻水,以人喻冰,非言人猶“水”也。下文:“水凝而為冰,氣積而為人。”又云:“人可令不死,冰可令不釋乎?”並其證。宋本、朱校元本並作“ 其猶冰也”,更其明證。盼遂案:“水”,宋本作“冰 ”,是也。水凝而為冰,氣積而為人。冰極一冬而釋,人竟百歲而死。人可令不死,冰可令不釋乎?諸學仙術,為不死之方,其必不成,猶不能使冰終不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