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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孔第二十八
 

  熊伯龍無何集謂論衡以“疾虛妄” 為主,實與孔子稱“思無邪”同意。論衡八十三篇中,凡稱引孔、孟之言者,都四百四十餘處,其宗法孔、孟甚明,以是斷言問孔、刺孟二篇為後人所妄作。按後世孔、孟一尊,仲任刺問,眾毀所集,熊氏此說,意欲曲護之耳。實則漢人眼中,孔、孟與諸子等,不得以宋、明人習氣量漢儒也。

  世儒學者,好信師而是古,以為賢聖所言皆無非,專精講習,不知難問。史記五帝紀索隱:“難,猶說也。”金縢鄭注:“問,問審然否也。 ”夫賢聖下筆造文,用意詳審,尚未可謂盡得實,況倉卒吐言,安能皆是?不能皆是,時人不知難;或是,而意沉難見,時人不知問。案賢聖之言,上下多相違;其文,前後多相伐者,世之學者,不能知也。宋本作“不知者也”。朱校元本同。

  論者皆云:“孔門之徒,七十子之才,勝今之儒。”此言妄也。彼見孔子為師,聖人傳道,必授異才,故謂之殊。夫古人之才,今人之才也,今謂之英傑,辨名記曰:“德過千人曰英。”(白虎聖人篇、爾雅序疏引。)齊策高注:“才勝萬人曰英。”文子、(後漢書崔駰傳注。)繁露爵國篇亦云。白虎通聖人篇引別名記:“萬人曰傑。”說文人部:“傑,材過萬人也。”孟子公孫醜趙注、楚詞大招王注、呂氏春秋孟夏紀高注並同。齊策、淮南時則訓高注又謂:“才過千人為傑。” 按:禮運鄭注:“英,選之尤者。”月令注:“桀,能者也。”不必拘于千人萬人之數。古以為聖、神, 五行傳鄭注引孔子曰:“聖者,通也。 ”周禮大司徒注:“聖,通而先識也。”白虎通聖人篇曰:“聖者,通也,道也,聲也,道無所不通,明無所不照,聞聲知情。引禮別名記曰:“萬傑曰聖。”孟子盡心下篇:“聖而不可知之之謂神。”故謂七十子曆世稀有。使當今有孔子之師,則斯世學者,宋本、朱校元本“斯”“作謂”。皆顏、閔之徒也; 顏淵、閔子騫。使無孔子,則七十子之徒,今之儒生也。何以驗之?以學於孔子,不能極問也。極猶窮盡也。禮記儒行:“流言不極。”鄭注:“不極,不問所從出也。”聖人之言,不能盡解;說道陳義,不能輒形( 敕)。吳曰:“形”當作“敕”,形近之訛。下文“周公告小材敕,大材略”,通津本作 “小材形”,元本作“敕”,是也。敕、略對文。“敕 ”正作“敕”,經籍傳寫誤作“敕”。說文:“敕,誡也。”方言:“敕,備也。”蓋告誡詳盡之意。本論又云:“曉敕而已,無為改術也。”又云:“故引丹朱以敕戒之。”義並同。後文“敕武伯而略懿子”,元刊本、通津本並誤作“形”。又“孔子相示未敕悉也”,元刊本、通津本亦誤作“形”。其比正同。校者莫能推類正之,亦其疏也。不能輒形(敕),宜問以發之;不能盡解,宜難以極之。皋陶陳道帝舜之前,白虎通聖人篇曰:“皋陶聖人,而能為舜陳道。”史公說:(夏本紀。)“帝舜朝,禹、伯夷、皋陶相與語帝前,皋陶述其謀。”與仲任義同。偽孔謂惟與禹言,不對帝舜,妄也。說詳答佞篇注。淺略未極,禹問難之,皋陶謨:“皋陶曰:‘允迪厥德,謨明弼諧。'禹曰:‘俞,如何?'”淺言複深,略指複分。吳曰:謂淺略之指,因問難複分明。蓋起問難此(□)說,“ 此”字無所指,當作“□”。蓋初誤為“比”,傳寫妄作“此”也。廣雅釋詁云:“詮、□,具也。”字從“ 言”,謂言之備具也。“□說”,猶淮南子之“詮言” 。其要略云:“詮言者,所以譬類人事之指,解喻治亂之體,差擇微言之眇,詮以至理之文,而補縫過失之闕者也。”(高誘訓“詮”為“就”,非。)是其義。激而深切,觸而著明也。

  孔子笑子遊之弦歌,周禮小師注:“弦,謂琴瑟也。歌,謂依詠聲也。”史記弟子傳: “言偃,吳人,字子遊。”家語弟子解云:“ 魯人。”索隱從史公說。子遊引前言以距孔子。論語陽貨篇:‘子之武城,聞弦歌之聲,夫子莞爾而笑曰:‘割雞焉用牛刀?'子遊對曰:‘昔者,偃也聞諸夫子曰:君子學道則愛人,小人學道則易使也。'”自今案論語之文,孔子之言,多若笑弦歌之辭,弟子寡若子遊之難,故孔子之言遂結不解。以七十子不能難,世之儒生,不能實道是非也。宋本、朱校元本,“不”在 “實”字下。

  凡學問之法,不為無才,盼遂案:“為”當作“畏”,音近而訛。難於距師,核道實義,證定是非也。問難之道,非必對聖人及生時也。 廣雅釋詁三:“對,當也。”世之解說說人者,“說人”二字疑衍。非必須聖人教告乃敢言也。苟有不曉解之問,苟,誠也。迢(追)難孔子,宋、元本“迢”作“追”,朱校同,是也。何傷於義? 盼遂案:“迢”字元本作“追”,是也。坊本又改為“造”。誠有傳聖業之知,伐孔子之說,何逆於理?謂問孔子之言。“謂” 字無取,疑涉“理”字偽衍。“問”與下句“難”字對文。難其不解之文,世間弘才大知生,能答問、解難之人,盼遂案:“生”字衍。必將賢吾世間難問之言是非。“賢”猶“ 善”也,言我難問孔子,來哲必將善稱之。“世間”二字疑涉上文衍。“是非”二字亦誤,或有脫文。舊本段。盼遂案:“是非”二字,涉上文“證定是非”之言而衍。

  孟懿子問孝,論語集解孔曰:“ 魯大夫仲孫何忌。懿,諡也。”畢沅關中金石記曰:“ 白水蒼頡廟碑陰列弟子姓名中,有孟孫字子嗣一人,必孟懿子何忌,其字子嗣也。”子曰:“毋違。”“ 毋”,今本論語作“無”,開成石經同。漢石經正作“ 毋”。徐養原曰:魯讀為“毋”。樊遲禦,史記弟子傳:“樊須字子遲。”鄭玄曰:“齊人。”(論語為政篇邢疏、齊乘六引史記說同。)孔子家語弟子解曰:“魯人。”子告之曰:“孟孫問孝于我,我對曰:‘毋違。'”樊遲曰:“何謂也?”子曰:“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各本並無“祭之以禮”句,崇文本有,蓋據論語增。按:孟子公孫醜篇葬魯章章旨、禮運正義引論語亦無此句,或有本然也。然下文“孔子乃言”云云,孟子滕文公上引曾子語,並有此句,茲從崇文本補。以上見論語為政篇。盼遂案:句下宜依論語補“祭之以禮”四字,方與下文三事並舉者合。

  問曰:孔子之言“毋違”〔者〕,毋違(者)禮也。“者”字當在上“毋違”下,傳寫誤也。此仲任釋論之詞。下文謂孔子言“毋違”,則“ 毋違禮”與“毋違志”相混。又云:“使極言毋違禮,何害之有?”並承此“毋違禮”言之。若作“毋違者禮也”,則謂毋違乃為禮,殊失其義。孝子亦當先意承志,不當違親之欲。孔子言“毋違”,不言“違禮” ,懿子聽孔子之言,獨不為嫌于毋違志乎?嫌,疑也。樊遲問何謂,孔子乃言“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使樊遲不問,毋違之說,遂不可知也。懿子之才,不過樊遲,故論語篇中,不見言行,樊遲不曉,懿子必能曉哉?

  孟武伯問孝,論語為政篇集解馬曰:“武伯,懿子之子仲孫彘。武,諡也。”子曰:“父母,唯其疾之憂。”武伯善憂父母,故曰:“唯其疾之憂”。其,父母也。“之”猶“ 則”也。淮南說林訓:“ 憂父之疾者子,治之者醫。”高注:“論語曰:‘父母唯其疾之憂。'故曰:‘憂之者子。'”與仲任說同。集解馬曰:“言孝子不妄為非,唯有疾病,然後使父母之憂耳。”其義獨異。潘維城曰: “孝經紀孝行章:‘孝子之事其親也,病則致其憂。' 與王、高說合。馬以為父母憂子,未知何據。”臧琳經義雜記五亦以王、高二氏說文順義洽。武伯憂親,懿子違禮。攻其短,答武伯云“父母,唯其疾之憂”,對懿子亦宜言“唯水火之變乃違禮”。周公告小才敕,大材略。( 子游之)〔樊遲〕,大材也,孫曰:孟懿子問孝,與子遊不相涉也。且此節並以懿子、樊遲對言,此處忽及子遊,無所取義。孔子告樊遲以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是告之敕也。對孟懿子以“ 毋違”二字,是告之略也。此為仲任立說之意。“子游”當作“樊遲”,蓋涉上節“子遊弦歌”而誤。又按“子遊之大材也”句,元本無“之” 字,是也。當刪。孔子告之敕;懿子,小才也,告之反略,違周公之志。攻懿子之短,失道理之宜,弟子不難,何哉!

  如以懿子權尊,不敢極言,則其對武伯,亦宜但言“毋憂”而已。俱孟氏子也,“俱” ,舊誤“但”,元、程、何本同。今據王本、崇文本正。盼遂案:“但”當為“俱”,涉上下多但字而訛。懿子、武伯俱出孟氏,坊本已改作“俱”。權尊鈞同,敕武伯而略懿子, 敕”,舊誤“形”,今據元、王、崇文本正。未曉其故也。使孔子對懿子極言毋違禮,何害之有?專魯莫過季氏,譏八佾之舞庭,論語八佾篇:“孔子謂季氏八佾舞於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集解馬曰:“佾,列也。天子八佾,八八六十四人也。魯以周公故,受王者禮樂,有八佾之舞。今季桓子僭於其家廟舞之,故孔子譏之也。”漢書劉向傳向上封事、呂氏春秋察微篇高注,並謂季平子事,與馬說異。刺太山之旅祭,論語八佾篇:“季氏旅于泰山,子謂冉有曰:‘汝不能救與?' 對曰:‘不能。'子曰:‘嗚呼!曾謂泰山不如林放乎?'”集解馬曰:“旅,祭名也。禮諸侯祭山川,在其封內者也。今陪臣祭泰山,非禮也。”不懼季氏增(憎)邑不隱諱之害,“增”當作“憎 ”,形之訛也。廣雅釋詁三:“憎,惡也。”邑,亦惡也。方言:“□,惡也。”玉篇:“□,悒也”。是“ 悒”有惡義。“邑”與“悒”同。獨畏答懿子極言之罪,何哉?且問孝者非一,皆有禦者,對懿子言,不但心服臆肯,故告樊遲。此文與上義不相屬,疑有脫誤。舊本段。

  孔子曰:“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居也; 居”,今本論語作“處”。鹽鐵論褒賢篇、後漢書陳蕃傳蕃上疏、呂氏春秋有度篇高注、後刺孟篇引論語並作“居”。漢書敘傳幽通賦云:“物有欲而不居兮,亦有惡而不避。”潛夫論務本篇:“凍餒之所在,民不得不去;溫飽之所在,民不得不居。” 抱朴子博喻篇:“不以其道,則富貴不足居。”並用論語文。蓋論語古本作“居。”貧與賤,是人之所惡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書齋夜話謂當“不以其道”句絕。畢沅亦謂古讀皆如是。按下文“顧當言貧與賤是人之所惡也,不以其道去之,則不去也”,是“得之”屬上讀。文見論語裏仁篇。此言人當由道義得,不當苟取也;盼遂案:“得”下當有“富貴”二字。下文皆言得富貴。當守節安貧,不當妄去也。盼遂案:“ 貧”下脫“賤”字。

  夫言不以其道得富貴,不居,可也;不以其道得貧賤,如何?集解曰:“君子履道而反貧賤,此則不以其道而得之者也。”義本可通。富貴顧可去,“顧”讀“固”。去貧賤何之?之,往也。去貧賤,得富貴也;不得富貴,不去貧賤。如謂得富貴不以其道,則不去貧賤邪?則所得富貴,不得貧賤也。貧賤何故當言“得之”?顧當言“貧與賤,是人之所惡也,不以其道去之,則不去也”。當言“去”,不當言“得”。 “得”者,施於得之也。今去之,安得言“得”乎?獨富貴當言“得”耳。何者?得富貴,乃去貧賤也。

  是則以道“去”貧賤如何?“是 ”猶“寔”也。脩身行道,仕得爵祿富貴,得爵祿富貴,則去貧賤矣。不以其道“去”貧賤如何?毒苦貧賤,“毒苦”猶“疾惡”也。起為奸盜,積聚貨財,擅相官秩,孫曰: “擅相官秩”,義不可通,“相”蓋“於”字草書之訛。意謂盜賊積聚貨財,超於官秩也。古籍“相”、“於 ”二字屢訛。暉按:孫說非也。財超於官秩,義非此文所取。“擅相官秩”,明不以其道去貧賤也。擅,專也。言專相爵秩。後漢書楚王英傳:“英招聚奸猾,造作圖書,擅相官秩,置諸侯王公二千石。”盼遂案:孫人和曰:“‘擅相官秩',義不可通。‘相'蓋‘於'字草書之訛。意謂盜賊積聚貨財,超於官秩也。古籍‘相 '‘於'二字屢訛。本書談天篇云:‘禹本紀言河出昆侖,其高三千五百餘裏,日月所於辟隱為光明也。'史記及玉海二十所引‘於'並作‘相'。淮南子道應篇云:‘此其于馬非臣之下也。'蜀志郤正傳注引‘于馬' 作‘相馬'。並‘相'、‘於'二字互誤之證。”是為不以其道。

  七十子既不問,世之學者亦不知難,使此言意〔結〕不解,而文不分,“意”下脫“結 ”字,上文“弟子寡若子遊之難,故孔子之言遂結不解 ”,下文“使此言意結”,並可證。是謂孔子不能吐辭也;“是”猶“寔”也。或以此句屬上為義,則兩“使此言”句重複。使此言意結,文又不解,是孔子相示未形(敕)悉也。“ 形”當作“敕”,校見前。弟子不問,世俗不難,何哉?舊本段。

  孔子曰:“公冶長可妻也,雖在縲絏之中,非其罪也。”以其子妻之。論語公冶長篇集解引孔安國注曰:“公冶長,弟子,魯人也。姓公冶,名長。縲,黑索也。絏,攣也。所以拘罪人。”史記弟子傳云:“字子長。”家語弟子解同。索隱引范寧曰: “字子芝。”(論語皇疏引作“名芝,字子長。”)白水碑云:“字子之。”梁玉繩曰:“‘之'‘芝'古同。”又按:孔注云:“魯人。”家語同。史記云:“齊人。”是也。潘維城曰:“後漢書郡國志琅邪國姑幕縣注引博物志曰:‘淮水入城東南五裏有公冶長墓。'漢書地理志琅邪郡姑幕注:‘或曰薄姑。'應劭曰:‘左氏傳曰薄姑氏因之,而後太公因之。'此引昭二十年傳文。今本作‘蒲姑'。‘蒲'、‘薄'一聲之轉。左昭九年傳正義引服虔曰:‘蒲姑,齊也。'長墓在齊地,則當為齊人。”又論語皇疏引論釋、繹史九五引留青日劄謂長系縲絏,因識鳥語,殊難憑信。

  問曰:孔子妻公冶長者,何據見哉?據年三十可妻邪?周禮地官媒氏:“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見其行賢可妻也?如據其年三十,不宜稱在縲絏;如見其行賢,亦不宜稱在縲絏。何則?諸入孔子門者,皆有善行,故稱備徒役。徒役,如樊遲禦、冉子僕是也。徒役之中,無妻則妻之耳,不須稱也。如徒役之中多無妻,公冶長尤賢,故獨妻之,則其稱之,宜列其行,不宜言其在縲絏也。何則?世間彊受非辜者多,通津本“辜” 從“羊”,下同。非也。說文:“從‘ 辛',‘古'聲。”未必盡賢人也。恒人見枉,眾多非一。必以非辜為孔子所妻,則是孔子不妻賢,妻冤也。案孔子之稱公冶長,有非辜之言,無行能之文。晉語注:“能,才也。”實不賢,孔子妻之,非也;實賢,孔子稱之不具,亦非也。誠似妻南容云:“國有道不廢,國無道免于刑戮。”見論語公冶長篇。孔子以其兄之子妻之。“國”作“邦”。吳曰:論語非經,王氏避漢諱改。又四諱篇:“開予足,開予手。”亦避漢諱改“啟”為“開”。集解王注:“南容,弟子,南宮絛,魯人也,字子容。不廢,言見任用也。”史記弟子傳謂即南宮括。家語弟子解“絛”作“韜”。王引之春秋名字解詁曰:“南宮括,字子容,亦名韜。”檀弓鄭注以南容即南宮閱、南宮敬叔,論語皇疏、邢疏、史記索隱因之,非也。四書剩言、讀史訂疑、群經識小、論語古注集箋並辯其妄。具稱之矣。舊本段。

  子謂子貢曰:“汝與回也孰愈?”集解孔曰:“愈:猶勝也。”曰:“賜也何敢望回?回也聞一以知十,賜也聞一以知二。”子曰:“弗如也,吾與汝俱不如也。”孫曰:論語公冶長篇作“吾與女弗如也”,無“俱”字。釋文云:“‘ 吾與爾',本或作‘女',音‘汝'。”考何氏集解引包曰:“既然子貢不如,複云吾與汝俱不如者,蓋欲以慰子貢也。”後漢書李注引論語云:“吾與女俱不如也。”並與仲任合。魏志夏侯淵傳云:“仲尼有言,吾與爾不如也。”作“爾”,又與釋文合。蓋古、齊、魯之異也。暉按:後漢書李注,見橋玄傳。又按世說新語上之上注引鄭玄別傳曰:“玄從馬融學,季長謂盧子幹曰:‘吾與女皆不如也。'”新唐書孝友傳:“任敬臣刻意從學,任處權見其文,歎曰:‘孔子稱顏回之賢,以為弗如。吾非古人,然則此兒,信不可及。'”是亦以孔子自謂不如顏淵。則唐以前所見論語仍有“俱”字者。考何晏本,必原有“俱”字,今本脫耳。不然,引包氏解與正文不符,無是理也。又顧歡說:“判之以弗如,同之以吾與汝。”言我與爾俱明汝不如。則其所見本,必亦有“俱”字也。秦道賓曰:“與,許也。仲尼許子貢之不如也。”(皇疏引。)此則本無“俱”字,與夏侯淵傳引同。蓋即古、齊、魯之異。潘維城曰:“包氏今文家。”案:仲任多從魯論。然則有“俱”字者,其魯論歟?是賢顏淵,試以問子貢也。

  問曰:孔子所以教者,禮讓也。論語裏仁篇:子曰:“能以禮讓為國乎,何有?不能以禮讓為國,如禮何?”子路為國以禮,其言不讓,孔子非之。論語先進篇:“子路率爾而對曰:‘千乘之國,攝乎大國之間,加之以師旅,因之以饑饉,由也為之,比及三年,可使有勇,且知方也。' 子曰:‘為國以禮,其言不讓。'”集解包曰:“ 為國以禮,禮道貴讓,子路言不讓。”按此文似謂子路能以禮治國,特其言不讓。盼遂案:此二語不安。子路之言不讓,孔子以“為國以禮”折之,非子路能為國以禮也。仲任誤會此經。使子貢實愈顏淵,孔子問之,猶曰不如;使實不及,亦曰不如。非失對欺師,禮讓之言,宜謙卑也。今孔子出言,欲何趣哉?“趣”謂“意所向”也。使孔子知顏淵愈子貢,則不須問子貢;使孔子實不知,以問子貢,子貢謙讓,亦不能知。猶言亦未可知。使孔子徒欲表善顏淵,稱顏淵賢,門人莫及,言可直譽之。于名多矣,何須問于子貢?子曰:“賢哉回也!”見論語雍也篇。又曰:“吾與回言,終日不違如愚。 ”見為政篇。言無所疑問,默而識之。 又曰:“回也,其心三月不違仁。”見雍也篇。集注:“言無私欲。”三章皆直稱,不以他人激,至是一章,獨以子貢激之,何哉?

  或曰:“欲抑子貢也。當此之時,子貢之名,淩顏淵之上,孔子恐子貢志驕意溢,故抑之也。”皇疏引繆播說,即此義。夫名在顏淵之上,當時所為,非子貢求勝之也。實子貢之知何如哉?使顏淵才在己上,己自服之,不須抑也;使子貢不能自知,孔子雖言,將謂孔子徒欲抑己。由此言之,問與不問,無能抑揚。舊本段。

  宰我晝寢,今本論語作“宰予” 。史記弟子傳作“宰我”,同此。群經義證曰:“記諸賢例舉其字,當依古本作‘宰我'。”子曰:“朽木不可雕也,糞土之牆不可杇也。古本論語“杇”作“圬”。此後人妄改。于予,予何誅?”下“予”作“與”,屬上讀。釋文曰:“與,語辭。”與此異。孔曰:“誅,責也。”文見論語公冶長篇。是惡宰予之晝寢。

  問曰:晝寢之惡也,小惡也;朽木、糞土,敗毀不可複成之物,大惡也。責小過以大惡,安能服人?使宰我性不善,如朽木、糞土,不宜得入孔子之門,序在四科之列;後漢書鄭玄曰:“仲尼之門,考以四科。”謂德行、言語、政事、文學也。宰我列於言語,見論語先進篇。使性善,孔子惡之,惡之太甚,過也。盼遂案:“惡之”二字誤重。“人之不仁,疾之已甚,亂也。”疾,惡也。論語泰伯篇孔子之詞。孔子疾宰予,可謂甚矣。

  使下愚之人,涉耐罪之獄,後漢書光武紀下注:“耐,輕刑之名。”引漢書音義曰:“ 一歲刑為罰作,二歲刑已上為耐。”史記淮南王安傳集解應劭曰:“輕罪不至於髡,完其耏鬢,故曰耏。古‘ 耏'字從‘彡',發膚之意。”盼遂案:下“之”字涉本文多“之”字而衍。吏令以大辟之罪,白虎通五刑篇:“大辟謂死也。”必冤而怨邪?將服而自咎也?“將”猶“抑”也。使宰我愚,則與涉耐罪之人同志;使宰我賢,知孔子責人(之),孫曰:“人”當作“之”,字之誤也。(本書“人”、“之”二字多互誤,散見各條,不復舉。)幾微自改矣。明文以識之,流言以過之,以其言示端而己自改。自改不在言之輕重,在宰予能更與否。

  春秋之義,采毫毛之善,貶纖介之惡。見說苑至公篇。褒毫毛以巨大,以巨大貶纖介,觀春秋之義,肯是之乎?不是,則宰我不受;不受,則孔子之言棄矣。聖人之言,與文相副,言出於口,文立於策,俱發于心,其實一也。孔子作春秋,不貶小以大,其非宰予也,以大惡細,文語相違,服人如何?

  子曰:“始吾於人也,聽其言而信其行;今吾於人也,聽其言而觀其行。於予,予改是。”論語公冶長篇下“予”作“與”。蓋起宰予晝寢,更知人之術也。

  問曰:人之晝寢,安足以毀行?毀行之人,晝夜不臥,安足以成善?以晝寢而觀人善惡,能得其實乎?案宰予在孔子之門,序於四科,列在賜上。論語先進篇曰:“言語:宰我、子貢。”故云“在賜上” 。如性情怠,不可雕琢,何以致此?使宰我以晝寢自致此,才複過人遠矣。如未成就,自謂已足,不能自知,知不明耳,非行惡也。曉敕而已,無為改術也。如自知未足,倦極晝寢,是精神索也。索,盡也。精神索,至於死亡,豈徒寢哉?

  且論人之法,取其行則棄其言,取其言則棄其行。今宰予雖無力行,“力”,宋本作“ 助”,朱校元本同。疑當作“德行”。有言語。用言,令行缺,有一概矣。今孔子起宰予晝寢,聽其言,觀其行,言行相應,則謂之賢,是孔子備取人也。“毋求備於一人”之義何所施?“毋求備於一人”,論語微子篇周公告伯禽語。舊本段。

  子張問:當從論語補“曰”字。 “令尹子文三仕為令尹,無喜色;三已之,無慍色。舊令尹之政,必以告新令尹。何如?”論語為政篇集解鄭曰:“子張姓顓孫,名師。”史記弟子傳、家語弟子解云:“陳人。”公冶長篇集解孔曰:“ 令尹子文,楚大夫,姓鬥,名□,字於菟。”楚語載鬥且曰:“斗子文三舍令尹,無一身之積。”王符潛夫論遏利篇曰:“楚斗子文三為令尹,而有饑色。”是鬥□ 於菟有三為三已令尹之事。閻氏四書釋地又續曰:“鬥 □于菟為令尹,始自莊三十年丁巳,代子元,終於僖二十三年甲申,子玉代。凡二十八年。其間有二仕二已之事,傳文不備,楚世家亦未載。”莊子田子方篇、荀子堯問篇、呂氏春秋知分篇、史記循吏傳、鄒陽傳陽上書,並以為孫叔敖事。自高誘疑之,王應麟辨之,後儒多不從其說。子曰:“ 忠矣。”曰:“仁矣乎?”曰:“未知,焉得仁?” 論語公冶長篇文。子文曾舉楚子玉代己位而伐宋,以百乘敗而喪其眾,左僖二十三年傳:“子玉伐陳,子文以為之功,使為令尹。”又僖二十八年,楚子使子玉去宋,無從晉師。子玉請戰,王怒,少與之師,敗於城濮。不知如此,安得為仁?“知”讀為“智”,鄭玄、(釋文。)李充、( 皇疏。)中論智行篇、漢書古今人表序並同。臧氏經義雜記曰:“此魯論也。”經傳考證曰:“意必夏侯、蕭、韋諸家相傳之說,而王充述之也。”暉按:“仁”為孔子哲學中心,故不智不能為仁。大戴禮四代篇曰:“知,仁之實也。”是其義也。非若狹義之“仁者愛人”。故子張問仁,孔子答以能行恭、寬、信、敏、惠於天下則為仁。( 陽貨篇。)敏則有功,義即智也。仲任曰:“智與仁,不相干也。”李充曰:“子玉之敗,子文之舉,舉以敗國,不可謂智;賊夫人之子,不可謂仁。”中論智行篇:“或曰:‘然則仲尼曰未知,焉得仁。乃高仁邪?何謂也?'對曰:‘仁,固大也,然則仲尼亦有所激,然非專小智之謂也。若有人相語曰:彼尚無有一智也,安得乃知為仁乎?'”並以“仁”、 “智”分開,而知為仁之實之義湣矣。蓋漢人只傳其讀,而孔子所說“仁”字之義久不明,故仲任有此難也。至集解孔曰:“但聞其忠事,未知其仁也。”則“知” 讀如字。蓋魏、晉人觀仲任此難,因信孔子言果相違,乃更其讀以彌縫之,其實誣也。說者謂孔注出自魏、晉,信然。

  問曰:子文舉子玉,不知人也。智與仁,不相干也。有不知之性,何妨為仁之行?五常之道,仁、義、禮、智、信也。五者各別,不相須而成,故有智人,有仁人者;有禮人,有義人者。人有信者未必智,智者未必仁,仁者未必禮,禮者未必義。子文智蔽於子玉,其仁何毀?謂仁,焉得不可?

  且忠者,厚也。厚人,仁矣。孔子曰:“觀過,斯知仁矣。”見論語裏仁篇。君子過於愛,小人過於忍,故觀其過,知其仁否。漢書外戚傳燕王上書、後漢書吳佑傳載孫性語、南齊書張岱傳載宋孝武語、皇疏引殷仲堪說,並與仲任義同。蓋漢儒舊說。集解引孔注,以“ 仁”字指觀過者言,非也。子文有仁之實矣。子文過於愛子玉,故曰 “有仁之實”。孔子謂忠非仁,是謂父母非二親,配匹非夫婦也。白虎通爵篇:“匹,偶也,與其妻為偶。”廣韻五質曰:“匹,俗作疋。”黃、錢、王本作“匹”。宋本、崇文本段,今從之。

  哀公問:“弟子孰謂好學?”“ 謂”,各本同,崇文本作“為”,與論語合,字通。孔子對曰:“有顏回者,論語有“好學” 二字。不遷怒,不貳過,不幸短命死矣!今也則亡,未聞好學者也。”見論語雍也篇。

  夫顏淵所以死者,審何用哉?言實何因也。令自以短命,猶伯牛之有疾也。注見命義篇。人生受命,皆〔當〕全(當)潔,當作“皆當全潔”,與下“皆當受天長命”語氣相貫。今有惡疾,故曰“無命”。論語雍也篇: “伯牛有疾,子問之,自牖執其手,曰:‘亡之命矣夫!'”“亡”讀有無之“無”。“之”,其也。見經傳釋詞。言“無其命矣夫”。漢書宣元六王傳成帝詔曰: “夫子所痛曰:‘蔑之命矣夫。'”師古注引論語,並云:“蔑,無也。言命之所遭,無有善惡。”(按:“ 蔑,無也。”見小爾雅。其云“言命之所遭,無有善惡 ”,殊失其義。)新序作“末之命矣夫”,末亦無也。是漢儒舊說,仲任從之。論語後錄、桂馥劄樸並讀“蔑 ”為“滅”,則義反迂曲。何義門讀書記雖讀“蔑”作 “無”,然云:“無之者,言無可以致此疾之道。”蓋沿孔注之誤,以“亡之”二字句絕。淩曙群書答問曰: “漢人讀作有無之無,今注乃讀作存亡之亡。”引此文及成帝詔證之,是也。孔注“亡”為“喪”,武億群經義證曰:“視疾即決其喪,必致舉室惶駭,甚非慰問所宜。依情度之,必不謂然。”此孔注之不足信。人生皆當受天長命,今得“短命”,亦宜曰“無命”。如天〔命〕有短長,吳曰:“天”下當脫 “命”字,尋上下文義自明。則亦有善惡矣。盼遂案:“天”當為“命”字之誤,此承上文長命、短命為言。言顏淵“短命”,則宜言伯牛“惡命”;言伯牛“無命”,則宜言顏淵“無命”。一死一病,顏淵死。伯牛病。皆痛云命,所稟不異,文語不同,未曉其故也。舊本段。

  哀公問孔子孰為好學,孔子對曰:“有顏回者好學,今也則亡。不遷怒,不貳過。”注見上。再引之者,疑孔子舉“不遷怒,不貳過”,非哀公所問者。何也?曰:“並攻哀公之性遷怒貳過故也。因其問,則並以對之,兼以攻上之短,不犯其罰。 ”皇疏曰:“學至庶幾,其美非一。今獨舉怒、過二條者,為當時哀公濫怒貳過,欲因答寄箴者也。”邢疏一說同。疑仲任引當時論語說也。

  問曰:康子亦問好學,孔子亦對之以顏淵。論語先進篇:“季康子問弟子孰為好學。孔子對曰:‘有顏回者好學,不幸短命死矣,今也則亡。'”集解孔曰:“季康子,魯卿季孫肥。”康子亦有短,何不並對以攻康子?皇疏曰:“此與哀公問同,而答異者,舊有二通。一云:緣哀公有遷怒貳過之事,故孔子因答以箴之也。康子無此事,故不煩言也。又一云:哀公是君之尊,故須具答;而康子是臣為卑,故略以相酬也。”康子非聖人也,操行猶有所失。成事:注書虛篇。康子患盜,孔子對曰:“苟子之不欲,雖賞之不竊。”見論語顏淵篇。由此言之,康子以欲為短也,不攻,何哉?從崇文本段。

  孔子見南子,呂氏春秋貴因篇: “孔子道彌子瑕見厘夫人。”高注:“或云厘為南子諡。然據其行,不可諡為厘。”論語後錄謂即南子,“厘 ”為“靈”之訛。淮南泰族篇:“孔子欲行王道,因衛夫人。”注:“衛靈公夫人南子也。”鹽鐵論論儒篇: “孔子適衛,因嬖臣彌子瑕以見衛夫人,子路不說。” 史記孔子世家亦載此事。集解孔曰:“等以為南子者,衛靈公夫人也。孔子見之,欲因以說靈公,使行治也。 ”是漢儒並不疑此事。後人為聖諱者,多辯其妄。孔叢子謂:“禮大享,夫人遇焉。衛君夫人享夫子。”子路不悅。子曰:“予所鄙者,天厭之!天厭之!”見論語雍也篇。“所”猶“若”也。“ 鄙”下舊校曰:一作“否”。孫曰:舊校非也。仲任所引為魯論。古論作“不”,通作“ 否”。魯論作“鄙”,訓鄙為陋,厭為壓迫,蓋皆夏侯建、張禹諸儒舊說,而仲任用之。此乃淺人據論語所校,原文不作“否”也。暉按:孫說是也。宋本、朱校元本並無“一作否”三字注,則此明人之妄也。南子,衛靈公夫人也,聘孔子,蓋據孔子世家云“聘”。子路不說,謂孔子淫亂也。孔子解之曰:“我所為鄙陋者,天厭殺我!”至誠自誓,不負子路也。

  問曰:孔子自解,安能解乎?使世人有鄙陋之行,天曾厭殺之,可引以誓。子路聞之,可信以解。今未曾有為天所厭者也,曰“天厭之”,子路肯信之乎?行事:注書虛篇。雷擊殺人,水火燒溺人,牆屋壓填人。如曰“雷擊殺我,水火燒溺我,牆屋壓填我”,子路頗信之。今引未曾有之禍,以自誓于子路,子路安肯(曉)解而信之? 曉”字傳寫誤增。解,釋也,謂釋嫌。上下文諸“解”字並同。此著一“曉”字,則失其義。行事:適有臥厭不悟者,謂此為天所厭邪?案諸臥厭不悟者,未皆為鄙陋也。子路入道雖淺,論語先進篇:“由也升堂,未入於室。”故云“入道淺” 。猶知事之實。事非實,孔子以誓,子路必不解矣。

  孔子稱曰:“死生有命,富貴在天。”子夏語。說見命祿篇。若此者,人之死生,自有長短,不在操行善惡也。成事:注書虛篇。 顏淵蚤死,孔子謂之短命。由此知短命夭死之人, □必有邪行也。“必”上當有“未”字。盼遂案:“必”上當有“非”字。子路入道雖淺,聞孔子之言,知死生之實。孔子誓以“予所鄙者,天厭之”,獨不為子路言:“為”,疑“ 畏”聲誤。設子路出此難,故曰“獨不畏”。“夫子惟命未當死,“惟”,宋本作“雖” 。朱校元本同。字通。天安得厭殺之乎?”若此,誓子路以“天厭之”,終不見信。不見信,則孔子自解,終不解也。

  尚書曰:“毋若丹朱敖,惟慢遊是好。”見偽孔本益稷篇。說文□部引虞書“敖”作“奡”,云: “嫚也。”徐鍇曰:今文尚書作“ 傲”。段玉裁曰:天寶以前只作“ 敖”。困學紀聞二、孔廣森經學卮言、孫志祖讀書脞錄並以“敖”為論語憲問篇“奡蕩舟”之“奡”。吳汝綸以“朱敖”連讀,謂即莊子“胥敖”,疑並未是也。謂帝舜敕禹毋子(予)不肖子也。孫曰: “毋子不肖子”當作“毋私不肖子”。下文云:“恐禹私其子。”又云:“不敢私不肖子。”並與此文相應。暉按:“子”當作“予”,讀作“與”。“毋予不肖子 ”,謂毋以天下予不肖子也。故下文曰:“重天命,恐禹私其子。”宋本作“ 予”,路史後紀十二注引作“與” 。是其證。史記夏本紀、漢書楚元王傳劉向上奏、後漢書梁冀傳袁著上書,並謂舜戒禹之詞,與仲任義同,蓋今古文說無異也。(此從孫星衍說。段玉裁謂今文說。)偽孔傳以為禹戒舜,劉奉世據之以規劉向,路史注以正仲任,並沿偽孔而誤,不知“毋若”上脫去“帝曰” 二字耳。(此從江氏、孫氏、皮氏說。段氏謂今文經亦無,今文說謂當有之。)皮錫瑞曰:“孟子云啟賢,論衡以為不肖者,啟淫溢康樂,見墨子、離騷、天問、山海經,蓋啟亦有慢遊之好,故一傳而太康失國。孟子云賢者,為後世立教耳。今文家以為不肖,當得其實。詳見五子之歌、書序考。”重天命,“ 重”上路史注引有“舜”字。恐禹私其子,故引丹朱以敕戒之。禹曰:“予娶,若時辛壬;癸甲開呱呱而泣,予弗子。”益稷篇作“用殄厥世,予創若時,娶于塗山,辛壬癸甲”云云。段玉裁曰:“ 史記夏本紀以‘予不能順是'釋‘予創若時',系諸帝語,而論衡則‘若時'二字在‘予娶'之下,為禹語,疑有舛誤。”孫星衍曰:“予創若時”,史遷為舜言,說為“予不能順是”。仲任作禹言,疑今文也。以“創 ”為“娶”,無文證之。蓋“創”同“□”,廣雅釋詁云:“始也。”述始娶若時。皮錫瑞曰:以“創”為“ 娶”,無文可證。“予娶若時”,義不可通。又無“塗山”二字,則“予娶若時辛壬癸甲”文不相承。疑論衡 “予娶若時”四字,本當作“予娶塗山”,與說文引虞書“予娶嵞山”相同。蓋今文尚書與古文尚書不異。偽孔妄改經文為“娶于塗山”,以舜言並為禹言,刪去“ 帝曰”、“禹曰”四字,後人遂據妄改之經文,改論衡為“予娶若時”,(劉逢祿、鄒漢勳皆云當是“塗山” 二字之誤。)其義遂不可通。今據史記云“予辛壬娶塗山”,以訂正論衡“予娶若時”之偽。又據史記、論衡皆曰“予娶”,可見說文並非脫誤。亦可見今古文本無不合,非必今文作“予娶若時”,屬下讀為禹言也。暉按:此文當讀作“予娶,若時辛壬”句,“癸甲開呱呱而泣”句。段、孫誤以“予娶若時”句絕,以當經文“ 予創若時”,固非。皮氏以“予娶若時”為“予娶塗山 ”之誤,又以“辛壬癸甲”句絕,亦非。史記云:“禹曰:予辛壬娶塗山,癸甲生啟。”則知經文原作:“予娶塗山,若時辛壬,(句。)癸甲啟呱呱而泣。”“予辛壬娶塗山”,即釋經文“予娶塗山,若時辛壬”。“ 若”,詞之“惟”也。“癸甲生啟”,即釋“癸甲啟呱呱而泣”。史公以義訓讀之。若經文原以“辛壬癸甲” 句,則史公不得以此四字析屬兩句也。仲任引經,“予娶”下省“塗山”二字。知者,史公云“予辛壬娶塗山 ”,說文屾部引虞書“予娶嵞山”,可證。知經文“辛壬”上有“若時”二字者,偽孔本作“用殄厥世,予創若時。娶于塗山,辛壬癸甲”,妄刪“帝曰”、“禹曰 ”字,並禹言為舜言,則“予創若時”下,即接“予娶塗山,若時辛壬”,嫌“若時”二字重複,則妄刪“若時”二字,改作“辛壬癸甲”句絕。偽孔以“ 予娶塗山”直接“予創若時”,嫌 “予”字重疊,遂改為“娶于塗山”。(此用江聲說。)正其比。陳喬樅以史記為有訛誤,據集解、正義因偽孔傳為說,認史記原文當讀作“予娶塗山,辛壬癸甲” 為句,“生子予不子”為句。裴駰、張守節昧于家法,援引失當,注義多與正文相違,而陳氏據之,以疑史記正文,何也?至疑以辛壬娶妻,經二日生子,不經之甚。則先儒帝王感生之說,履大人跡,吞燕卵,又何以言之?謂其怪誕不經則可,據之以定典籍之偽則非。白虎通姓名篇曰:“人生所以泣何?一干而分,得氣異息,故泣,重離母之義也。尚書曰:‘啟呱呱而泣。'”則班固以“呱呱而泣”為出生墮地而泣也,與史公訓“啟呱呱而泣”為“生啟”義合。據此,可知史記“ 癸甲生啟”不誤,更可證經文當讀作“癸甲啟呱呱而泣”。班引經省“癸甲”二字耳。(吳越春秋無餘外傳曰:“啟生不見父,晝夜呱呱啼泣。 ”則與班氏出生墮地而泣,重離母之義之說不同,蓋亦嫌辛壬娶妻,癸甲生子為不經,而妄改其義。)楚詞天問王注:“禹以辛酉日娶,甲子日去而有啟。”蓋其讀與史公、班固同。孟子滕文公上趙注引書曰:“辛壬癸甲,啟呱呱而泣。”“辛壬”二字,後人妄增,原作“ 癸甲啟呱呱而泣”。知者,相承舊讀以“辛壬癸甲”屬上“娶于塗山”為義,謂禹與妻同居,自辛至甲四日也。未有以“辛壬癸甲”屬“啟呱呱而泣”為義。蓋後人未知漢儒原以“癸甲啟呱呱而泣”為句,疑趙注脫“辛壬”二字,遂依偽孔本而妄增之。不知趙注原以“辛壬 ”屬上讀,“癸甲”屬下讀,與偽孔以“辛壬癸甲”屬上讀,義自不同,遂露其竄改之跡矣。說文口部:“呱呱,小兒啼聲。”“ 而”猶“然”也。“子”讀作“字 ”。釋文:“子,鄭音將吏反。”列子楊朱篇曰:“禹唯荒度土功,子產弗字。”禹言啟生,己即不字愛。“ 開”,皮錫瑞曰:今文“啟”多作“開”。陳己行事,行事,往事也。以往推來,以見蔔隱,“見”猶“顯”也。效己不敢私不肖子也。“效”猶“證”也。不曰“天厭之”者,知俗人誓,好引天也。孔子為子路行所疑,“行”為“所”字訛衍。朱校元本重“行”字亦誤。盼遂案:吳承仕曰:“此句疑。”“行”字蓋涉下文誤衍。不引行事,效己不鄙,而云“天厭之”,是與俗人解嫌,引天祝詛,何以異乎。舊本段。

  孔子曰:“鳳鳥不至,河不出圖,吾已矣夫!” 見論語子罕篇。易坤鑿度曰:“仲尼偶筮其命,得旅,泣曰:‘天也,命也,鳳鳥不來,河無圖至,嗚呼,天命之也。'歎訖,而後息志。”又王嘉拾遺記二曰:“孔子相魯之時,有神鳳遊集。至哀公之末,不復來翔,故曰鳳鳥不至。”下文云:“還定詩、書,望絕無冀,稱已矣夫。”是仲任以此言發於哀公十一年自衛反魯後也。劉逢祿、吳汝綸據史記以為發於哀十四年獲麟時。夫子自傷不王也。漢書董仲舒傳載仲舒曰:“自悲可致此物,而身卑賤不得致也。”與仲任說同。皇疏引繆協說,時人願孔子王,為此言,以釋眾庶之望。又孫綽說,孔子王德光於上,將相備乎下,當世之君,鹹有忌難,故稱此,以絕其疑。己王致太平,太平則鳳鳥至,河出圖矣。今不得王,故瑞應不至,悲心自傷,故曰“吾已矣夫”。

  問曰:鳳鳥河圖,審何據始起?始起之時,鳥圖未至。如據太平,太平之帝,未必常致鳳鳥與河圖也。五帝三王,皆致太平,案其瑞應,不皆鳳皇為必然之瑞。于太平,鳳皇為未必然之應,孔子,聖人也,宋本“也”作“然”,屬下為文。思未必然以自傷,終不應矣。

  或曰:“孔子不自傷不得王也,傷時無明王,故己不用也。鳳鳥河圖,明王之瑞也。瑞應不至,時無明王;明王不存,己遂不用矣。”邢昺、張栻並從此說。錢坫論語後錄據墨子謂孔子為諸侯叛周而發,疑未是。夫致瑞應,何以致之?任賢使能,治定功成。治定功成,則瑞應至矣。瑞應至後,亦不須孔子。孔子所望,何其末也?不思其本,而望其末(也);孫曰:此文不當有“也”字。蓋涉上句“何其末也”而衍。吳說同。不相其主,而名其物。相,視也。“主”,王、錢、黃、崇文本作“王”。治有未定,物有不至,以至而效明王,必失之矣。孝文皇帝可謂明矣,案其本紀,見史記。不見鳳鳥與河圖。使孔子在孝文之世,猶曰 “吾已矣夫”。舊本段。

  子欲居九夷,論語集解馬曰:“ 東方夷有九種。”皇疏、邢疏並實其數。白虎通禮篇謂九之為言究也。德遍究,故應德而來亦九。又謂東方少陽易化,故名。或曰:“陋,如之何?”子曰:“ 君子居之,何陋之有?”見論語子罕篇。孔子疾道不行於中國,志(恚)恨失意,孫曰:“志恨”義不可通。“志”乃“恚”之壞字。故欲之九夷也。說文羊部:孔子曰:“道不行,欲之九夷。”王逸九思注:“子欲居九夷,疾時之言也。”皇疏謂因聖道不行於中國。並與此義同。或人難之曰:“夷狄之鄙陋無禮義,如之何?”孔子曰: “君子居之,何陋之有?”言以君子之道,居而教之,何為陋乎?論語集解馬曰:“君子所居者皆化也。”與此義同。樸學齋劄記、四書考異、論語竣質並據山海經海外東經有君子國,衣冠帶劍,謂“孔子乃謂東方所居,有如是之國,何可概謂其陋”。按:說文云:“夷俗仁,仁者壽,有君子不死之國,孔子欲之九夷有以也。”似亦謂孔子以九夷本君子所居之地。蓋漢人說,有與馬、王異者。

  問之曰:“之”字衍。本篇文例並作“問曰”。孔子欲之九夷者,何起乎?起道不行於中國,故欲之九夷。夫中國且不行,安能行于夷狄?“夷狄之有君,不若諸夏之亡。”論語八佾篇述孔子語。“若”作“如”。言夷狄之難,諸夏之易也。難易謂治也。皇疏:“ 夷狄尚有尊長,不至如我國之無君。”邢疏:“言夷狄雖有君長,而無禮義,中國雖偶無君,而禮義不廢。” 邢疏與仲任義同。不能行于易,能行於難乎?

  且孔子云:“以君子居之者,何謂陋邪?”謂脩君子之道自容乎?楚辭九章云:“苟餘心之端直兮,雖僻遠之何傷?”王注:“言我惟行正直之心,雖在僻遠之域,猶有善稱,無害疾也。故論語曰子欲居九夷。”是漢儒有脩身自容之說。謂以君子之道教之也?如脩君子之道苟自容,“ 苟”讀若論語子路篇“苟合矣”之“苟”。皇疏:“ 苟,苟且也,苟且非本意也。”下文諸“苟”字義同。中國亦可,何必之夷狄?如以君子之道教之,夷狄安可教乎?禹入裸國,裸入衣出, 見呂氏春秋貴因篇、淮南原道篇。御覽六九六引風俗通曰:“禹入裸國,欣起而解裳。俗說: ‘禹治洪水,乃播入裸國,君子入俗,不改其恒,於是欣然而解裳也。'原其所以,當言‘皆裳'。裸國,今吳郡是也。被發文身,裸以為飾,蓋正朔所不及也。猥見大聖之君,悅禹文德,欣然皆著衣裳也。”衣服之制不通于夷狄也。禹不能教裸國衣服,孔子何能使九夷為君子?

  或〔曰〕:“孔子實不欲往,患道不行,動發此言。或人難之,孔子知其陋,然而猶曰‘何陋之有'者,欲遂已然,距或人之諫也。”此以“ 或曰”設詞,與前節“或曰孔子不自傷不得王”文例同。下文“實不欲往”云云,正一一破或言也。是其證。蓋傳寫脫去“曰”字。實不欲往,志動發言,是偽言也。君子于言,無所苟矣。孔子對子路曰:“君子于其言,無所苟而已矣。”見論語子路篇。如知其陋,苟欲自遂,此子路對孔子以子羔也。子路使子羔為費宰,“費”當作“郈” ,說具藝增篇。子曰:“賊夫人之子。”子路曰: “有社稷焉,有民人焉,二句倒。正說篇引與論語合。劉寶楠曰:“人謂群有司也。”何必讀書,然後為學?”子曰:“是故惡夫佞者!”疾其便給遂己非也。見先進篇。子路知其不可,苟欲自遂,孔子惡之,比夫佞者。孔子亦知其不可,苟應或人,孔子、子路皆以佞也。“以”猶“ 為”也。舊本段。

  孔子曰:“賜不受命,而貨殖焉,億則屢中。” 見論語先進篇。“億”當作“意”。說見知實篇。何謂不受命乎?說曰:“〔不〕受當富之命,“受”上脫“不”字。此承上“ 何謂不受命”為文。下文“孔子知己不受貴命,而謂賜不受富命”。率性篇引論語此文,釋之曰:“賜本不受天之富命。”並其證。若作“受當富之命”,則與“ 賜不受命”之旨違矣。自以術知,數億中時也。”不受命,說有數通。仲任則謂不受富命,率性、知實同。說詳率性篇。

  夫人富貴,在天命乎?在人知也?如在天命,知術求之不能得;盼遂案:“知術”當正為“術知”。下文“夫謂富不受命,而自知術得之”同。孟子盡心篇“人之有德慧術知者”,本書例作“術知 ”。如在人,疑有“知”字,此承上“在人知也”為文。孔子何為言“死生有命,富貴在天”?注見上。夫謂富不受命,而自〔以〕知術得之,“自”下脫“以”字。此承上“自以術知”為文。“而自以知術得之”,與下“而自以努力求之”句法一律。貴亦可不受命,而自以努力求之。世無不受貴命而自得貴,亦知無不受富命而自得富者。成事:孔子不得富貴矣, “富”字疑寫者誤增。此文以孔子不受貴命則不得貴,證子貢不受富命則不得富,不當“富貴 ”連言。下文“稱已矣夫,自知無貴命”,又云“孔子知己不受貴命”,正承此文言之,則此不當有“富”字,明矣。周流應聘,行說諸侯,智窮策困,還定詩、書,文選移太常博士書注引論語讖曰:“自衛反魯,刪詩、書,修春秋。”望絕無冀,稱“已矣夫”。即鳳鳥河圖之歎,見上文。盼遂案:“異”為“冀”之壞字。刺孟篇“絕意無冀”,與此同例。“無冀”與“已矣夫”相應。自知無貴命,周流無補益也。孔子知己不受貴命,周流求之不能得,而謂賜不受富命,而以術知得富,言行相違,未曉其故。

  或曰:“欲攻子貢之短也。子貢不好道德,而徒好貨殖,故攻其短,欲令窮服而更其行節。”論語集解曰:“賜不受教命,唯財貨是殖,憶度是非,蓋美回所以厲賜也。”即此義。夫攻子貢之短,可言 “賜不好道德,而貨殖焉”,何必立“不受命”,與前言“富貴在天”相違反也?舊本段。

  顏淵死,子曰:“噫!天喪予!”見論語先進篇。公羊哀十四年傳何休注:“噫,咄嗟貌。 ”此言人將起,天與之輔;人將廢,天奪其佑。孔子有四友,欲因而起。四友,謂顏淵、子貢、子張、子路也。尚書大傳殷傳曰:“文王有四臣,丘亦得四友焉。自吾得回也,門人加親,是非胥附邪?自吾得賜也,遠方之士日至,是非奔輳邪?自吾得師也,前有輝,後有光,是非先後邪?自吾得由也,惡言不至於門,是非禦侮邪?”顏淵早夭,故曰“天喪予”。公羊何注:“天生顏淵、子路為夫子輔佐,皆死者,天將亡夫子之證。”漢書董仲舒傳贊:“王者不得則不興,故顏淵死,孔子曰云云。”師古注:“言失其輔佐。”前偶會篇說同。

  問曰:顏淵之死,孔子不王,天奪之邪?不幸短命,自為死也?如短命不幸,不得不死,孔子雖王,猶不得生。輔之於人,猶杖之扶疾也。人有病,須杖而行,如斬杖本得短,可謂天使病人不得行乎?如能起行,杖短,能使之長乎?夫顏淵之短命,猶杖之短度也。

  且孔子言“天喪予”者,以顏淵賢也。案賢者在世,未必為輔也。夫賢者未必為輔,猶聖人未必受命也。為帝有不聖,為輔有不賢。何則?祿命骨法,與才異也。命祿篇曰:“貴賤在命,貧富在祿。”由此言之,顏淵生未必為輔,其死未必有喪,孔子云“天喪予”,何據見哉?

  且天不使孔子王者,本意如何?本稟性命之時, 謂初稟。不使之王邪?將使之王,複中悔之也?將,抑也。如本不使之王,顏淵死,何喪?如本使之王,複中悔之,此王無骨法,便(更)宜自在天也。“便宜”無義,當作“更宜”。言骨相不王,則更當在天命。率性篇:“善則且更宜反過於往善。”此“更宜”連文之證。且本何善所見,而使之王?後何惡所聞,中悔不命?天神論議,誤不諦也?諦,明也。“也”讀作“邪”。天命諦,以明不使孔子王之說非。舊本段。

  孔子之衛,遇舊館人之喪,鄭玄曰:“前日君所使舍己。”入而哭之。出,使子貢脫驂而賻之。鄭曰:“賻,助喪用也。騑馬曰驂。”子貢曰:“于門人之喪,未有所脫驂;脫驂于舊館,毋乃已重乎?”言比于門人恩為重。孔子曰:“予鄉者入而哭之,遇於一哀而出涕。遇,見也。入哭,見主人盡哀,我為出涕。予惡夫涕之無從也,小子行之!” 見檀弓上、家語子貢篇。孔子脫驂以賻舊館者,惡情不副禮也。出涕情重,故脫驂賻以稱禮也。副情而行禮,情起而恩動。盼遂案:吳承仕曰:“‘恩動'無義,‘動'當作‘效',形近之誤。下文云‘是蓋孔子實恩之效也',是其切證。”禮情相應,君子行之。

  顏淵死,子哭之慟。釋文引鄭曰:“慟,變動容貌。”門人曰:“子慟矣!”“吾非斯人之慟而為?”孔子語。“吾”上省“曰”字。論語先進篇“之”下有“為”字。皇疏本句末有“慟”字。盼遂案:“吾”上宜依論語補“曰” 字。夫慟,哀之至也。哭顏淵慟者,殊之眾徒,哀痛之甚也。死有棺無槨,說文:“槨,葬有木□也。”檀弓:“殷人棺槨。”注:“槨,大也,以木為之,言槨大於棺也。”顏路請車以為之槨,孔子不予,為大夫不可以徒行也。見論語先進篇。皇疏:“徒猶步也。”說文:“□,步行也。”“徒”為借字。

  吊舊館,脫驂以賻,惡涕無從;哭顏淵慟,請車不與,使慟無副。豈涕與慟殊,馬與車異邪?於彼則禮情相副,於此則恩義不稱,未曉孔子為禮之意。

  孔子曰:“鯉也死,曲禮下疏引異義:“許慎以為,‘鯉也死',時實未死,假言死耳。鄭康成以論語云‘鯉也死,有棺而無槨',是實死未葬以前也。故鄭駁許慎云:‘設言死,凡人於恩猶不然,況賢聖乎?'”據此文,仲任亦謂實死也。邢疏曰: “據其年,則顏回先伯魚卒,而此云:‘顏回死,顏路請子之車以為之槨。子曰:鯉也死,有棺而無槨。'又似伯魚先死。”按:邢疏沿家語之誤。四書考異、孔子年譜、三余續筆並謂顏淵死于伯魚後。餘詳實知篇注。 有棺無槨,吾不徒行以為之槨。”見論語先進篇。對顏路語。鯉之恩深于顏淵,鯉死無槨,大夫之儀,不可徒行也。儀,威儀也。孔曰:“孔子時為大夫。”按下文云:“不粥車以為鯉槨,何以解于貪官好仕。”是仲任意與孔同。邢疏謂:“非在大夫位時。”鯉死年難定,故不可考。鯉,子也;顏淵,他姓也。子死且不禮,況其禮他姓之人乎?

  曰:“是蓋孔子實恩之效也。”“ 曰”上疑有“或”字。此以“ 或曰”設詞,本篇文例可證。江熙曰:“可則與,故仍脫左驂賻舊館人;不可則距,故不許路請也。”(皇疏引。)即此“實恩”之意。副情於舊館,不稱恩於子,豈以前為士,後為大夫哉?如前為士,士乘二馬;如為大夫,大夫乘三馬。此公羊說也。五經異義:“古毛詩說云:‘天子至大夫同駕四,士駕二。'公羊說引王度記云:‘天子駕六馬,諸侯與卿駕四,大夫三,士二,庶人一。'”(據公羊隱元年傳疏、續漢書輿服志劉昭注引。)大夫不可去車徒行,何不截賣兩馬以為槨,乘其一乎?為士時,乘二馬,截一以賻舊館,今亦何不截其二以副恩,乘一以解不徒行乎?不脫馬以賻舊館,未必亂制;葬子有棺無槨,廢禮傷法。孔子重賻(副)舊人之恩,“ 賻”當作“副”。二字聲近,又涉上文諸“賻舊館”而誤。公羊隱元年傳何注:“賻,猶助也。”助舊人之恩,文不成義。副,稱也。重稱舊人之恩。輕廢葬子之禮,此禮得於他人,制失親子也。“ 失”下省“於”字。盼遂案:“失”下應有“於”字,與上句對。然則孔子不粥車以為鯉槨,何以解于貪官好仕恐無車?而自云“云”疑為“去 ”之壞字。“君子殺身以成仁”,論語衛靈公篇,子曰:“志士仁人,無求生以害仁,有殺身以成仁。”何難退位以成禮?舊本段。

  子貢問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 日知錄曰:“兵謂五兵也。”曰:“必不得已而去,於斯三者何先?”曰:“去兵。” 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二者何先?”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無信不立。”見論語顏淵篇。信最重也。

  問〔曰〕:孫曰:“問”下脫“ 曰”字,本篇文例可證。使治國無食,民餓,棄禮義。禮義棄,信安所立?“所”猶“可 ”也。傳曰:“倉廩實,知禮節;衣食足,知榮辱。”見管子牧民篇。讓生於有餘,爭生於不足。治期、定賢二篇於“知榮辱”下亦有此文。疑引傳書,非釋上文也。淮南齊俗訓:“民有餘即讓,不足則爭。讓則禮義生,爭則暴亂起。”義與此同。今言去食,信安得成?春秋之時,戰國饑餓,易子而食□,骸而炊。戰國謂宋也。注福虛篇。口饑不食,不,無也。不暇顧恩義也。夫父子之恩,信矣,饑餓棄信,以子為食。孔子教子貢去食存信,如何?夫去信存食,雖不欲信,信自生矣;去食存信,雖欲為信,信不立矣。

  子適衛,論語後錄謂此適衛,在哀西元年。四書考異謂在哀公三年,誤也。冉子僕。風俗通十反篇引論語亦作“冉子”。春秋繁露仁義法篇云:“孔子謂冉子,治民者,先富之而後加教。”亦稱“冉子”。並與此合。皇疏本正作“ 冉子”。邢疏本作“冉有”,誤也。僕,皇疏云:“禦車也。”子曰:“庶矣哉!”庶,眾也。歎衛人民眾多。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 “教之。”見論語子路篇。鹽鐵論授時篇謂教之以德,齊之以禮。語冉子先富而後教之,教子貢去食而存信,食與富何別?信與教何異?二子殊教,所尚不同,孔子為國,為,治也。 意何定哉?說苑建本篇:“子貢問為政,孔子曰:‘富之。既富而教之也。'”是孔子嘗以先富語子貢,謂其殊教,非也。一曰:劉向誤冉有為子貢。舊本段。

  蘧伯玉使人於孔子,呂氏春秋召類篇注:“伯玉,衛大夫蘧莊子無咎之子瑗,諡曰成子。”孔子曰:“夫子何為乎?”朱校元本無“ 乎”字,與論語合。對曰:“ 夫子欲寡其過而未能也。”使者出,孔子曰:“使乎!使乎!”見論語憲問篇。非之也。說論語者曰:“非之者,非其代人謙也。”集解陳群曰:再言“使乎”者,善之也。言使得其人。俞曰:陳說以為“善之”,陳乃魏人。而此云“非之”,是漢儒舊說也。今皆宗陳說,而漢儒舊說固不知矣。又按:“非之也”三字,即是說論語者之說。下又引說論語者云云,則申說其故也。下文云:“不明其過,而徒云使乎使乎。”又云:“孔子之言使乎,何其約也。” 又云:“使孔子為伯玉諱,宜默而已。揚言曰使乎使乎,時人皆知孔子之非也。出言如此,何益於諱?”然則仲任所據,自同今本止“使乎使乎”四字,無“非之也 ”三字。近時翟氏灝作四書考異疑其所據正文有此三字,非也。暉按:史通雜說中:“伊以敏辭辨對,可免‘ 使乎'之辱。”亦以“使乎”為“非之”之辭。

  夫孔子之問使者曰:“夫子何為?”問所治為,非問操行也。 為”猶“治”,常訓也。故知問所治為。如孔子之問也,使者宜對曰“夫子為某事,治某政”,今反言“欲寡其過而未能也”,何以知其□ 對(不)失指,孔子非之也?“不”字衍,對不失指,不得言“非之”。上文“使者宜對曰‘ 夫子為某事,治某政',今反言‘欲寡其過而未能也' ”,即此云“對失指”之意。又按:“其”下疑脫“非 ”字,說論語者以為非其代人謙,仲任以為孔子問所治為,使者失對,故此云:“何以知其非對失指,孔子非之也。”蓋“非”誤為“不”,字又誤倒,則義難通矣。盼遂案:“不”字衍文。下文“其非乎對失指也”一句,即申此文,亦無“不”字。

  且實孔子何以非使者?非其代人謙(之)乎?〔非〕其(非乎)對失指也?“之”,宋本、朱校元本作“非”。此文當作:“非其代人謙乎,非其對失指也。”宋、元本“乎非”二字誤倒,又衍“ 非乎”二字。今本則改“非”為“之”。所非猶有一實,猶,均也。不明其過,而徒云“使乎使乎”!後世疑惑,不知使者所以為過。韓子曰:“書約則弟子辨。”“辨”通作 “辯”,見韓非子八說篇。孔子之言“使乎”,何其約也?

  或曰:“春秋之義也,為賢者諱。谷梁成九年傳:“為尊者諱恥,為賢者諱過,為親者諱疾。”蘧伯玉賢,故諱其使者。”夫欲知其子,視其友,盼遂案:“友”上疑脫一“所”字。說苑雜言篇引:“ 孔子曰:‘不知其子,視其所友。不知其君,視其所使。'”則此為孔子語。又案:偽孔子家語云:“不知其君視其臣,不知其子視其父。”則此“友”字又為“父”之誤字。欲知其君,視其所使。說苑奉使篇、談叢篇亦見此語。伯玉不賢,故所使過也。春秋之義,為賢者諱,亦貶纖介之惡。注見前。今不非而諱,貶纖介安所施哉?使孔子為伯玉諱,宜默而已。揚言曰: “使乎!使乎!”時人皆知孔子(之)非〔之〕也。孫曰:“之非”當作“非之”,文誤倒也。上文云:“使者出,孔子曰:‘使乎!使乎!'非之也。”又云:“ 何以知其對不失指,孔子非之也?”並其切證。若作“ 之非”,與下文義不貫矣。出言如此,何益於諱? 舊本段。

  佛肸召,子欲往。論語集解孔曰:“晉大夫趙簡子之邑宰也。”史記孔子世家:“佛肸為中牟宰,趙簡子攻範中行,伐中牟,佛肸畔,使人召孔子。”四書考異曰:“據此,則佛肸之畔,畔趙簡子也。佛肸為范中行家邑宰,因簡子致伐,距之。”孫詒讓亦謂範中行之黨。孔注趙氏邑宰,誤也。見墨子非儒注。子路不說,曰:“昔者,由也聞諸夫子曰:‘ 親於其身為不善者,君子不入也。'集注:“不入其黨。”佛肸以中牟畔,經史問答曰:“中牟有二。一為晉之中牟,三卿未分晉時,已屬趙。一為鄭之中牟,三卿既分晉後,鄭附于韓,當屬韓。此為晉之中牟,與衛接,其地當在夷儀、五鹿左右。”顧祖禹曰:“湯陰縣西五十裏有中牟城;所謂河北之中牟也。孔子世家索隱謂當在河北,近之。”子之往也,如之何?”子曰:“有是〔言〕也。孫曰:論語陽貨篇作“子曰:‘然,有是言也。'”此文當作“ 有是言也”,誤脫“言”字。下文云:“而曰有是言者,審有,當行之也。”可知論衡原文本有“言”字,非異文也。不曰‘堅乎磨而不磷 '?不曰‘白乎涅而不淄'?考工記輪人:“輪雖敝,不甐於鑿。”先鄭注:“謂不動於鑿中。”鄭注:“甐亦敝也。”鮑人:“察其線而藏,則雖敝不甐。”注:“故書作‘鄰'。”先鄭云:“‘鄰' 讀‘磨而不磷'之‘磷',謂韋帶縫縷沒藏于韋帶中,則雖敝不傷也。”潘維城曰:“‘甐'與‘磷'通。則 ‘不磷'者,不動、不敝、不傷也。”淮南俶真篇:“ 以涅染緇,則黑於涅。”高注:“涅,礬石也。”論語集解孔注:“涅可以染皂者。”蓋即今皂礬,說文:“ 緇,帛黑色也。”釋名釋采帛謂緇色如黑泥。論語作“緇”,此作“ 淄”,孔子世家同。字通。吾豈匏瓜也哉?焉能系而不食也?”見論語陽貨篇。鄭玄曰:“冀往仕而得祿也。”(文選登樓賦注。)何晏曰:“匏,瓠也。言匏瓜得系一處者,不食故也。吾自食物,當東西南北,不得如不食之物系滯一處。”與鄭義同。按:下文云:“自比以匏瓜者,言人當仕而食祿,我非匏瓜系而不食。”亦謂匏瓜為物,自然生長,不須飲食。以喻須食之人,自應食祿。與鄭氏義同。蓋漢儒舊說,何氏故因之。後儒則謂不食者,匏之為物,人不可食也。以喻人非匏瓜,當為世用。皇疏引舊說曰:“匏瓜,星名也。言人有才智,宜佐時理務,為人所用。豈得如瓠瓜系天而不食耶?”菣□考古錄因其說。王夫之曰:“皮堅瓤腐乃謂之匏。系謂畜而系之於蔓。不食者,人不食也。”張甄陶曰:“國語叔向賦匏有苦葉云:於人待濟而已。言只可系腰渡水,不可食。”秋槎雜記同。蓋並嫌舊說。孔子貪祿,故正言之。子路引孔子往時所言以非孔子也。

  往前孔子出此言,欲令弟子法而行之。子路引之以諫,孔子曉之,不曰“前言戲”,若“非”而“不可行”,“若”猶“或”也。“ 而”猶“與”也。“非”謂無是言。“不可行”謂前言難行。而曰“ 有是言”者,審有,當行之也。“不曰堅乎磨而不磷;不曰白乎涅而不淄”,孔子言此言者,能解子路難乎?“親於其身為不善者,君子不入也。”解之宜〔曰〕 “佛肸未為不善,尚猶可入”,“宜” 下脫“曰”字。“宜曰”與下“而曰”正反相承。今脫 “曰”字,則語意不明。盼遂案:“宜”下應有“曰” 字。上節云“使者宜對曰‘夫子為某事,治某政'”,此當同一文法。而曰“堅,磨而不磷;白,涅而不淄”。如孔子之言,有堅白之行者,可以入之。“君子 ”之行,軟而易汙邪?何以獨“不入”也?孔子言:“親於其身為不善者,君子不入。”故據以難。

  孔子不飲盜泉之水,郡國志:“ 魯國卞縣有盜泉。”水經洙水注:“洙水西南流,盜泉水注之。泉出卞城東北卞山之陰。”曾子不入勝母之閭,見屍子、(文選陸士衡猛虎行注、水經洙水注。)說苑說叢篇、後漢書鐘離意傳、御覽六三引論語比考讖、劉子鄙名篇。餘見道虛篇注。避惡去汙,不以義,恥辱名也。“不以” 疑當作“以不”。盜泉、勝母有空名,而孔、曾恥之;佛肸有惡實,而子欲往。不飲盜泉是,則欲對佛肸非矣。廣雅釋詁四:“對,向也。”“ 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云。”孔子語,見論語述而篇。枉道食篡畔之祿,所謂浮云者,非也。“所”,宋、元本作“可”,朱校同。

  或〔曰〕:“權時欲行道也。”此以“或曰”設詞,下文“即權時行道”云云,即破此說,可證。今脫“曰”字。即權時行道,子路難之,當云“行道”,不〔當〕言“食”。孫曰:“不”下脫“當”字。有權時以行道,無權時以求食。“吾豈匏瓜也哉?焉能系而不食?”自比以匏瓜者,言人當仕而食祿。我非匏瓜系而不食,非子路也。孔子之言,不解子路之難。解謂識也。子路難孔子,豈孔子不當仕也哉?當擇善國而入之也。孔子自比匏瓜,孔子欲安食也。且孔子之言,何其鄙也!鄙,貪也。注本性篇。何彼(徒)仕為食哉?“彼”字未安,當為“徒”形誤。下文“孔子之仕,不為行道,徒求食也 ”。君子不宜言也。匏瓜系而不食,亦系而不仕等也。距子路可云:“ 吾豈匏瓜也哉,系而不仕也?”今吾(言)“系而不食”,“吾”當作“言”,隸書形近而誤。“可云系而不仕”,與“今言系而不食”,正反相承。孔子之仕,不為行道,徒求食也。

  人之仕也,主貪祿也,禮義之言,為行道也。猶人之娶也,主為欲也,禮義之言,為供親也。仕而直言食,娶可直言欲乎?孔子之言,解情盼遂案:“情”當為“惰”,形之誤也。此“解惰”與上文“ 孔子之仕,不為行道,徒求食也” 之語相承。而無依違之意,不假義理之名,是則俗人,非君子也。儒者說孔子周流應聘不濟,閔道不行,失孔子情矣。舊本段。

  公山弗擾以費畔,召,子欲往。弗擾字子泄。論語陽貨篇皇本作“不擾”。左氏傳、史記孔子世家、古今人表並作“不狃”。春秋名字解詁曰: “‘擾',借字,古音‘狃',與‘擾'同。”弗擾為季氏費邑宰。孔子世家云:“季氏使人召孔子。”與論語異。據左氏定十二年傳,弗擾帥費襲魯,孔子命申句須、樂頎伐之。弗擾定無召孔子及孔子欲往之理。崔述洙泗考信錄以佛肸召、不狃召並為偽也。子路曰: “末如也已!“如”,論語作“之”。王本、崇文本據改,非也。爾雅“如”、“之”並訓往。集解孔曰:“無可之,則止耳。”何必公山氏之之也?”下“之”,往也。子曰:“夫召我者,而豈徒哉?如用我,論語作:“如有用我者。”此與史記同。吾其為東周乎?”見論語陽貨篇。“為東周 ”,欲行道也。集解何曰:“興周道於東方,故曰東周也。”孔子世家:“孔子曰:周文、武起豐、鎬而王,今費雖小,儻庶幾乎?”鹽鐵論褒賢篇引論語亦云:“庶幾成湯、文、武之功。”並“行道” 之義也。公山、佛肸俱畔者,行道於公山,求食於佛肸,孔子之言,無定趨也。趨,向也。言無定趨,則行無常務矣。周流不用,豈獨有以乎?

  陽貨欲見之,不見;呼之仕,不仕,論語陽貨篇:“陽貨欲見孔子,孔子不見。歸孔子豚。孔子時其亡也,而往拜之。遇諸塗。謂孔子曰:‘日月逝矣,歲不我與。'孔子曰:‘諾,吾將仕矣。'”集解孔曰:“陽貨,陽虎也。季氏家臣。”邢疏:“名虎,字貨。”何其清也?公山、佛肸召之,欲往,何其濁也?公山不擾與陽虎俱畔,執季桓子,孫曰:陽虎叛,囚季桓子,據左氏傳在定公五年。至八年,陽虎敗逃。十二年,孔子為魯司寇,仲由為季氏宰,將墮費,而弗擾與叔孫輒等遂叛。孔子命申句須、樂頎伐之。敗諸姑蔑。弗擾與輒遂奔齊。二人叛各異時,而弗擾又無囚桓子事。仲任當別有所據。又何氏集解引孔曰:“弗擾為季氏宰,與陽虎共執季桓子,而召孔子。 ”豈仲任所本歟?但論語孔傳,本不可信,或即偽為孔傳者,襲論衡之說也。暉按:孔子世家云:“定公八年,公山不狃不得意于季氏,因陽虎為亂,遂執季桓子,桓子詐之得脫。”此為仲任所據者。然此文乃舉往事以明二人同惡,非謂以費畔時也。世家云:“定公九年,公山不狃以費畔。”亦以執桓子與以費畔為兩時事。孔傳云“弗擾與陽虎共執季桓子而召孔子”,則謂執桓子在以費畔時也。蓋偽為孔傳者,襲論衡此文,而未審其義也。二人同惡,當作“惡同” ,與下“ 禮等”對文。呼召禮等,獨對公山,不見陽虎,豈公山尚可,陽虎不可乎?

  子路難公山之召,“召”,各本並誤作“名”,今據王、崇文本正。孔子宜解以尚及佛肸未甚惡之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