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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第三十七
 

   效力篇廣雅:“效,考也。”

   程才、量知之篇,徒言知學,未言才力也。

  人有知學,則有力矣。文吏以理事為力,而儒生以學問為力。

  或問楊子云曰:“力能扛鴻鼎、揭華旗,知德亦有之乎?”答曰:“百人矣。”見法言孝至篇。李軌注:“此力百人便能敵之。”夫知德百人者,與彼扛鴻鼎、揭華旗者為料敵也。說文:“料,量也。”言兩者為量相均。夫壯士力多者,扛鼎揭旗;儒生力多者,博達疏通。故博達疏通,儒生之力也;舉重拔堅,壯士之力也。梓材曰:“ 彊人有王開賢,厥率化民。”梓材,尚書篇名。此今文經也。古文經:“肆往奸宄殺人曆人宥。肆亦見厥君事,戕敗人宥。王啟監,厥亂為民。 ”惠棟九經古義曰:“梓材:‘戕敗人宥。王啟監,厥亂為民。'今文尚書曰:‘彊人有王開賢,厥率化民。 '古‘宥'字或作‘ 有'。(古“有”字皆作“又”。王制曰:“王三又,然後制刑。”鄭注云:“又當作宥。”管子書又以“侑”為“宥”。)‘開'本‘ 啟'字,避漢帝諱,故作‘開'。以‘亂'為‘率',以‘為'為‘ 化',(古“貨”字作“□”,“ 訛”字作“訛”,或從“化”,或從“為”,字本相通。)古今文之異如此。”段玉裁曰:“‘彊'、‘戕' 音同,‘有'、‘宥'音同,‘啟'、‘開'音同,‘ 為'、‘化'音同。‘率'古讀‘律',與‘亂'雙聲,且古文‘亂'字作‘□'與‘率'相似。而‘敗'字則古有今無。‘賢'與‘監'則形略相似。”孫星衍曰:“以‘彊'為‘戕',‘宥'為‘有'者,說文云: ‘能,獸堅中。故稱賢能,而彊壯稱能傑也。'是知彊人為彊壯人,謂賢傑也。中庸:‘子路問強。'又云: ‘發強剛毅,足以有執。'是彊為美德也。‘開'者,韋昭注晉語云:‘通。'‘率'義同‘帥'。王開賢,厥率化民者,言彊能者有為王所通達之賢,在其督帥化民之事。漢舊儀,丞相御史大夫初拜策皆曰:‘往悉乃心,和裕開賢。'用此經文。”皮錫瑞曰:“鄭注尚書大傳云:‘天於不中之人,恒耆其味,厚其毒,增其病,將以開賢代之也。'亦用今文‘ 開賢'字。”江聲、王鳴盛譏為謬妄,趙坦疑為佚文,並失之。此言賢人亦壯彊於禮義,故能開賢,其率化民。化民須禮義,禮義須文章。 “行有餘力,則以學文。”論語學而篇孔子語。集解馬曰:“文者,古之遺文也。”皇疏:“ 即五經六籍。”釋文鄭曰:“文,道藝也。”按此義,是文謂文章,與鄭、馬義近。論語述何、四書剩言並謂文為文字,疑非。能學文,有力之驗也。

  問曰:“說一經之儒,可謂有力者?”曰:非有力者也。陳留龐少都每薦諸生之吏,常曰:“王甲某子,才能百人。”太守非其能,不答。少都更曰:“言之尚少。王甲某子,才能百萬人。”太守怒曰:“親吏妄言!”少都曰:“文吏不通(一)經一文,先孫曰:“經”上“一”字,疑涉下而衍。不調師一言;諸生能說百萬章句,非才知百萬人乎?”太守無以應。夫少都之言,實也,然猶未也。何則?諸生能傳百萬言,不能覽古今,守信師法,雖辭說多,終不為博。殷、周以前,頗載六經,儒生所(不)能說也。秦、漢之事,儒生不見,力劣不能覽也。“儒生所不能說”,當作“儒生所能說”。“不”字蓋涉上下文衍。此言儒生通經,經載殷、周前事,故儒生能說。秦、漢之事,未見於經,故不能覽。謝短篇云:“夫儒生之業,五經也,究備於五經,可也。五經之後,秦、漢之事,不能知者,短也。”與此義同。且下文只云:“周、秦以來,儒生不知。”則此文不當言殷、周以前儒生不能說,明矣。周監二代,監,視也。二代,夏、殷。漢監周、秦,周、秦以來,儒生不知,漢欲觀覽,儒生無力。使儒生博觀覽,則為文儒。文儒者,力多於儒生。如少都之言,文儒才能千萬人矣。

  曾子曰:“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遠。仁以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後已,不亦遠乎?”見論語泰伯篇。由此言之,儒者所懷,獨已重矣,志所欲至,獨已遠矣,身載重任,至於終死,不倦不衰,力獨多矣。夫曾子載於仁,而儒生載于學,所載不同,輕重均也。夫一石之重,一人挈之,十石以上,二人不能舉也。世多挈一石之任,寡有舉十石之力。儒生所載,非徒十石之重也。地力盛者,草木暢茂,一畝之收,當中田五畝之分。苗田,二字有誤。人知出穀多者地力盛,不知出文多者才知茂,失事理之實矣。

  夫文儒之力,過於儒生,況文吏乎?能舉賢薦士,世謂之多力也。然能舉賢薦士,上書日(白)記也。 “日”當作“白”。校見下。盼遂案: “日”當為“占”之形訛。占者,隱度也。漢書遊俠陳遵傳:“口占書吏。”注:“口隱其辭以授吏也。”後漢書袁敞傳:“占獄吏上書自訟。”注占謂口述也。文選陶征士誄:“式遵遺占。”李注:“口隱度其事,令人書也。”是“占記”與“上書”自為儷文。今本誤“ 日記”,所宜亟正。能上書日(白)記者,文儒也。“日記”無義。“日”當作“白”,形近而誤。“下記”、“奏記”、“白記”,漢人常語也。文選永明十一年策秀才文注引作“白記”,是其證。文儒非必諸生也,“諸生”,疑當作“儒生”。賢達用文則是矣。穀子云、唐子高章奏百上,筆有餘力,極言不諱,文不折乏,漢書穀永傳:“穀永字子云。”又遊俠傳:“長安號曰:穀子云之筆劄。”(“之”字今本脫,依王念孫校補。)唐林字子高,見漢書鮑宣傳、儒林傳。非夫才知之人不能為也。孔子,周世多力之人也,作春秋,刪五經,秘書微文,無所不定。山大者云多,泰山不崇朝辦(辦)雨(雨)天下。孫曰:“辦”當作“辨”,“辨”與“遍”通。衍一“雨”字。原文當作:“泰山不崇朝辨雨天下。”明雩篇云:“不崇朝而辨雨天下,泰山也。”亦作“辨雨”。文選陸士衡文賦注引正作“辨雨天下”,並其切證。暉按:朱校元本“ 辦”正作“辨”。類要二十一名臣之文類,引作“便雨天下”,不重“雨”字。 (夫)然則賢者有云雨之知,此文不當有“夫”字。宋本“夫” 作“而”,朱校同。蓋“而”、“然”字通。此文本作 “而”,“然”字為旁注誤入正文,校者則妄改“而” 為“夫”矣。文選文賦注、齊故安陸昭王碑文注、類要二十一引並無“夫”字,是其證。又“賢者”,文賦注引作“賢聖”,疑是。此承上唐子高、穀子云、孔子為言。類要引作“ 聖賢”,蓋以意乙。(本書言“聖賢”,多作“賢聖”,說見答佞篇。)齊故安陸昭王碑文注引同今本。故其吐文萬牒以上,“ 故”下舊校曰:一有“曰”字。暉按:“曰”字不當有,文選注、類要引並無。又文賦注、類要引“故”並作 “彼”。齊故安陸昭王碑文注引同今本。可謂多力矣。

  世稱力者,常褒烏獲,烏獲之力,孟子告子下篇、荀子富國篇、韓非子觀行篇、秦策三范睢說昭王、燕策一蘇代說燕昭王、司馬相如諫獵書皆稱之。孟子趙注:“烏獲,古之有力人也。”梁玉繩漢書人表考曰:“文子自然篇,老子曰:‘用眾人之力者,烏獲不足恃。'是古有烏獲,後人慕之以為號也。” 按:史記秦本紀謂為秦武王力士,淮南主術訓注因之。蓋非實也。然則董仲舒、楊子云,文之烏獲也。秦武王與孟說舉鼎不任,不任,力不堪也。絕脈而死。史記秦本紀:“武王與孟說舉鼎絕臏。八月,武王死。族孟說。”少文之人,與董仲舒等湧胸中之思,“等湧”,元本作“較其”,朱校同。疑“湧”當作“較其 ”二字。必將不任,有絕脈之變。王莽之時,省五經章句,皆為二十萬,博士弟子郭路御覽二三六、又三七六、又五四八引“路”並作“略”。 夜定舊說,死於燭下,精思不任,絕脈氣滅也。初學記十四、御覽三七五、又五八四引“絕脈”並作“脈絕”。顏氏之子,已曾馳過孔子于塗矣,劣倦罷極,發白齒落。書虛篇曰:“顏淵發白齒落,用精於學,勤力不休,氣力竭盡,故至於死。”夫以庶幾之材,易系辭傳曰:“顏氏之子,其殆庶幾乎。”論語後錄曰:“ 庶幾,猶云冀近於知幾也。知幾者唯聖人,顏子亞聖,但近之。”猶有僕頓之禍,孔子力優,顏淵不任也。御覽八九七引新論曰:“顏淵所以短命,慕孔子所以傷其年也。若庸馬良馬相追,至暮共列,(疑是“到”字。)良馬鳴食如故,庸馬垂頭,不復食。何異顏淵與孔子優劣。”才力不相如,則其知思(惠)不相及也。吳曰:“知思”無義。“思”當作“惠”。“知惠”即“ 智慧”。量知篇云:“禦史之知,有司之惠也。”是其證。勉自什伯,鬲中嘔血,失魂狂亂,遂至氣絕。書五行之牘,書十奏之記,盼遂案:此句當是“奏十言之記”,後“言”訛為“書”,而又誤與“奏”倒,遂不通矣。其才劣者,筆墨之力尤難,況乃連句結章,篇至十百哉!力獨多矣!

  江河之水,馳湧滑漏,席地長遠,無枯竭之流,本源盛矣。知江河之流遠,地中之源盛,不知萬牒之人胸中之才茂,舊校曰:一有“ 無”字。迷惑者也。故望見驥足,不異于眾馬之蹄,躡平陸而馳騁,千里之跡,斯須可見。夫馬足人手,同一實也,稱驥之足,不薦文人之手,不知類也。夫能論筋力以見比類者,則能取文力之人立之朝廷。各本作“庭”,今從王本、崇文本。

  故夫文力之人,助(因)有力之將,乃能以力為功。此言文儒因有力之將相薦舉乃能為功。作“助”,失其義也。“助”,元本作“ 因”,當從之。宋本、朱校元本並作“固”。蓋“因”之誤。有力無助,以力為禍。何以驗之?長巨之物,彊力之人乃能舉之。重任之車, 魯語注:“任,負荷也。”彊力之牛乃能挽之。是任車上阪,彊牛引前,力人推後,乃能升逾。如牛羸人罷,任車退卻,還墮坑穀,有破覆之敗矣。文儒懷先王之道,含百家之言,其難推引,非徒任車之重也。薦致之者,罷羸無力,遂卻退竄於岩穴矣。

  河發昆侖,江起岷山,水力盛多,滂沛之流,“ 之”,錢、黃、王、崇文本作“不”,誤。浸下益盛,不得廣岸低地,不能通流入乎東海。如岸狹地仰,溝洫決泆,說文:“泆,水所蕩泆也。 ”散在丘墟矣。文儒之知,有似於此。文章滂沛,不遭有力之將援引薦舉,亦將棄遺於衡門之下,固安得升陟聖主之庭,論說政事之務乎?火之光也,不舉不明。有人於斯,其知如京,意林引“京” 作“源”,疑是。韓詩外傳五云:“智如泉源。”御覽四三二引作“傾”。其德如山,力重不能自稱,稱,舉也。須人乃舉,而莫之助,抱其盛高之力,竄於閭巷之深,宋、元本“深”作“滯” ,朱校同。何時得達?奡、育,古之多力者,奡、育注語增篇。身能負荷千鈞,手能決角伸鉤,使之自舉,不能離地。智能滿胸之人,宜在王闕,須三寸之舌,一尺之筆,盼遂案:民國辛未冬,西北科學考察團團員貝格曼於蒙古額濟納河西岸發現漢代木簡,中間附有一筆,筆管及毫通長公尺二寸三分二厘。馬叔平先生校定劉歆銅斛尺,每尺當今公尺二寸三分一厘。漢筆約得漢尺一尺之度。則論衡一尺之說,信有征矣。至若楊子云把三寸弱翰,本以取便懷挾,非常制也。然後自動,御覽四三二、又六0五引“動”並作“通”。不能自進,進之又不能自安,須人能動,待人能安。兩 “能”字並讀作“而”。道重知大,位地難適也。

  小石附於山,山力能得持之;在沙丘之間,小石輕微,亦能自安。至於大石,沙土不覆,山不能持,處危峭之際,則必崩墜于坑穀之間矣。大智之重,遭小才之將,無左右沙土之助,雖在顯位,將不能持,則有大石崩墜之難也。或伐薪於山,輕小之木,合能束之。“ 能”讀“而”。類聚八十引作“而”。至於大木十圍以上,引之不能動,推之不能移,則委之于山林,收所束之小木而歸。由斯以論,知能之大者,其猶十圍以上木也,人力不能舉薦,其猶薪者不能推引大木也。孔子周流,無所留止,非聖才不明,道大難行,人不能用也。故夫孔子,山中巨木之類也。舊本段。

  桓公九合諸侯,一匡天下,管仲之力。見論語憲問篇。管仲有力,桓公能舉之,可謂壯彊矣。吳不能用子胥,楚不能用屈原,並注命義篇。二子力重,兩主不能舉也。舉物不勝,委地而去,可也。時或恚怒,宋本“或” 作“惑”,朱校同。斧斫破敗,此則子胥、屈原所取害也。淵中之魚,遞相吞食,度口所能容,然後咽之,口不能受,哽咽不能下。故夫商鞅三說孝公,後說者用,前二難用,後一易行也。注逢遇篇。觀管仲之明法,察商鞅之耕戰,耕戰,篇名。注超奇篇。固非弱劣之主所能用也。

  六國之時,賢才之臣,入楚楚重,出齊齊輕,為趙趙完,畔魏魏傷。韓用申不害,行其三符,三符,申子篇名。淮南俶真訓注:“申不害,韓昭侯相,著三符之命,而尚刻削。”又泰族訓云:“申子之三符。”注:“申不害治韓,有三符驗之術。”漢志法家: “申子六篇。”其書南宋已亡,今只三符、大體、君臣三篇存目。兵不侵境,蓋十五年。不能用之,又不察其書,兵挫軍破,國並于秦。“之” ,宋本作“韓”,朱校元本同。無“用”字。“察”上有“能”字。按:此文疑誤。史記韓世家:“昭侯八年,申不害相韓。二十二年,申不害死。”計十五年。漢志班固注亦云:“相韓昭侯,終其身,諸侯不敢侵韓。 ”是十五年後,申子已死,不當言“不能用之”也。蓋“ 不能用”句上,尚有脫文,非指申子言也。(韓非子定法篇云:“申不害讬萬乘之勁韓,十七年而不至於霸。”“十七”誤作“七十”,今依顧校。與史記、論衡並不合,不足據。)殷、周之世,亂跡相屬,亡禍比肩,豈其心不欲為治乎?力弱智劣,不能納至言也。是故□(碓)重,一人之跡不能蹈也;“□”當作“碓”。“碓”、“堆” 字通。“□”、“堆”古今字。(說文:“□,小阜也。”徐鉉曰:“今俗作‘堆'。”河東風陵堆,戴延之謂之“風□”。)說文:“ 碓,所以舂也。”段注:“不用手而用足謂之碓。”桓譚新論:“宓犧制杵臼,後世加巧,借身踐碓。”(御覽八二九,又七六二。)此云:“ 一人之跡不能蹈”,其義正合。說文:“蹈,踐也。” □(磑)大,一人之掌不能推也。“ □”同“磕”,石聲也。義不可通。“ □”為“磑”形誤。(率性篇“闓導牖進”,今“闓”訛作“闔”。此“磑”訛作“□” ,正其比。)說文:“磑,□也。”“碓”、“ 磑”義相類,故並舉為文。盼遂案:“重”與“大”二字宜互易。賢臣有勁彊之優,愚主有不堪之劣,以此相求,禽魚相與遊也。幹將之刃,人不推頓,眾瓠不能傷;篠□之箭,機不(能)動發,魯縞不能穿。元本“推”上有“能” 字,朱校同。孫曰:據上下文例校之,當有“能”字。暉按:“推”上不當有“能”字。此文以人不推頓喻君不用賢,義無取於“能”也。荀子性惡篇:“繁弱钜泰,古之良弓,不得排□,則不能自正;幹將莫邪,古之良劍,不加砥礪,則不能利,不得人力,則不能斷。” 韓詩外傳三:“劍雖利,不厲不斷。”其立意並與此同。“動”上“能”字,乃為衍文,不得據為句例而過信元本也。御覽九七九引作“幹將之刃未磨,瓜瓠不能傷 ”。類要三四士未遇類引作“幹將之刃未磨,故瓜瓠不能傷,篦簬之機不發,魯縞不能穿”。“未磨”、“不發”,正與“人不推頓”、“機不動發”義相合。又“ 刃”字,張刻御覽引作“劍”。“劍”、“箭”對文,疑是。又“眾瓠”當從御覽、類要引作“瓜瓠”。(下文“眾瓠”字,並當作“瓜瓠”。)眾,蔣草也,生水上相連,與“瓠”不類。淮南主術:“人莫□玉石而□ 瓜瓠。”亦取瓜瓠為物易破。幹將,吳劍名。“頓”讀作“鈍”。篠□,竹箭。“□”“簬”字同。漢書韓安國傳注:“縞,素也。曲阜之地,俗善作之,尤為輕細。”爾雅曰:“繒之細者曰縞。”盼遂案:“動”上“ 能”字衍文。上句“幹將之刃,人不推頓,眾瓠不能傷 ”,無“能”字。知此亦無“能”字。元本於上句亦誤沾“能”字。孫人和乃以元本為是,失之。仲任意謂幹將之刃,若不加推頓,則雖眾瓠之弱不能傷也。篠□之箭機,若不加動發,則雖魯縞之輕細,亦不能穿也。非無干將、篠□之才也,無推頓發動之主,眾瓠、魯縞不穿傷,焉望斬旗穿革之功乎?故引弓之力不能引彊弩。 說文:“弩,弓有臂者。”弩力五石,引以三石,筋絕骨折,不能舉也。故力不任彊引,則有變惡折脊之禍;知不能用賢,宋本作“貪賢”,朱校同。則有傷德毀名之敗。論事者不曰才大道重,上不能用,而曰不肖不能自達。自達者帶絕不抗,“帶”疑是“滯”誤。自炫者賈賤不讎。

  案諸為人用之物,須人用之,功力乃立。鑿所以入木者,盼遂案:“入”字上,依下文例,應是脫一“能”字。槌叩之也;槌、叩並擊也。鍤所以能撅地者,鍤,今之鏵鍬。蹠蹈之也。諸有鋒刃之器,所以能斷斬割削者,手能把持之也,力能推引之也。韓信去楚入漢,項羽不能安,高祖能持之也。能用其善,能安其身,則能量其力,能別其功矣。樊、酈有攻城野戰之功, 樊噲、酈商,事見史記本傳。高祖行封,先及蕭何,則比蕭何于獵人,同樊、酈於獵犬也。見蕭相國世家。夫蕭何安坐,樊、酈馳走,封不及馳走而先安坐者,蕭何以知為力,而樊、酈以力為功也。蕭何所以能使樊、酈者,以入秦收斂文書也。眾將拾金,何獨掇書,坐知秦之形勢, 見蕭相國世家。是以能圖其利害。眾將馳走者,何驅之也。故叔孫通定儀,叔孫通作儀品,注謝短篇。而高祖以尊;漢七年,長樂宮成,諸侯群臣皆朝,行儀,竟朝置酒,無敢讙嘩失禮者。見通傳。蕭何造律,注謝短篇。而漢室以寧。案儀、律之功,重於野戰;斬首之力,不及尊主。故夫墾草殖谷,農夫之力也;勇猛攻戰,士卒之力也;構架斫削,工匠之力也;治書定簿,佐史之力也;論道議政,賢儒之力也。人生莫不有力,所以為力者,或尊或卑。孔子能舉北門之關,不以力自章,“能舉北門之關”,宋本作“ 力糾國門之關”。呂氏春秋慎大覽:“孔子之勁,舉國門之關,而不肯以力聞。”淮南道應訓:“孔子勁扚(今從“木”,依王念孫校。)國門之關。”列子說符篇:“孔子之勁,能招國門之關。”(“招”,今誤作“ 拓”,依文選吳都賦注引正。)並作“國門”。疑宋本為是。淮南主術訓:“孔子力招城關,然而勇力不聞。 ”顏氏家訓誡兵篇:“孔子力翹門關,不以力聞。”此云“北門關”,未詳。畢沅曰:“此殆即孔子之父事也。左氏襄十年傳:‘逼陽人啟門,諸侯之士門焉。縣門發,陬人紇抉之,以出門者。'非孔子也。”盼遂案: “章”與“彰”通,今作“彰”。知夫筋骨之力,不如仁義之力榮也。“力”,朱校元本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