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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溫第四十一
 

  自然篇謂:寒溫、譴告、變動、招致,皆儒者之說,違黃、老之旨,失天道自然之義。譴告尤與天道相詭。

  說寒溫者曰:人君喜則溫,怒則寒。何則?喜怒發於胸中,然後行出於外,外成賞罰。賞罰,喜怒之效,故寒溫渥盛,凋物傷人。春秋繁露王道通三篇:“人主於生殺之位,與天共持變化之勢,喜則為暑氣而有養長也,怒則為寒氣而有閉塞也。”淮南原道訓:“人大怒破陰,大喜墜陽。”亦喜怒寒溫相感之義。又大、小夏侯推五行傳,劉向父子傅以五事,謂洪范“舒,恒燠若;急,恒寒若”為君行天應。是皆說寒溫者也。

  夫寒溫之代至也,在數日之間,人君未必有喜怒之氣發胸中,盼遂案:“未”疑為“先 ”之誤。“先必”與下文“然後”相應。然後渥盛於外。見外寒溫,則知胸中之氣也。當人君喜怒之時,胸中之氣未必更寒溫也。胸中之氣,何以異於境內之氣?胸中之氣,不為喜怒變,境內寒溫,何所生起?六國之時,秦、漢之際,諸侯相伐,兵革滿道,國有相攻之怒,將有相勝之志,夫有相殺之氣,“ 夫”當作“ 人”。國、將、人三字平列。當時天下未必常寒也。太平之世,唐、虞之時,政得民安,人君常喜,弦歌鼓舞,比屋而有,當時天下未必常溫也。豈喜怒之氣,為小發,不為大動邪?何其不與行事相中得也?相中得,謂相合也。

  夫近水則寒,近火則溫,遠之漸微。“ 漸”,宋殘卷作“才”,朱校同。狀留篇:“才微輒停。”亦以“才微”連文。何則?氣之所加,遠近有差也。成事:注書虛篇。盼遂案:“成事”猶“故事”也。漢書賈誼傳引諺曰:“不習為吏,視已成事。”訂鬼篇:“成事,俗間與物交者,見鬼之來也。”又云:“成事,俗間家人且凶,見流光集其室,或見其形若鳥之狀,時流入堂室。”(“入”字今本訛作“人”。)皆以“成事”為“往事”也。火位在南,水位在北,北邊則寒,南極則熱。火之在鑪,水之在溝,氣之在軀,其實一也。當人君喜怒之時,寒溫之氣,閨門宜甚,境外宜微。今案寒溫,外內均等,殆非人君喜怒之所致。世儒說稱,妄處之也。處,審度也。注本性篇。

  王者之變在天下,諸侯之變在境內,卿大夫之變在其位,庶人之變在其家。夫家人之能致變,則喜怒亦能致氣。父子相怒,夫妻相督,若當怒反喜,“ 若”猶“或”也。縱過飾非,一室之中,宜有寒溫。由此言之,變非喜怒所生,明矣。

  或曰:“以類相招致也。喜者和溫,和溫賞賜,陽道施予,陽氣溫,故溫氣應之。怒者慍恚,慍恚誅殺,陰道肅殺,“肅”,宋殘卷作“者” ,朱校同。陰氣寒,故寒氣應之。虎嘯而穀風至,龍興而景云起,注見偶會篇、龍虛篇。 同氣共類,動相招致,故曰:‘以形逐影,以龍致雨。'雨應龍而來,影應形而去,天地之性,自然之道也。秋冬斷刑,小獄微原,大辟盛寒,寒隨刑至,相招審矣。”

  夫比寒溫于風云,齊喜怒于龍虎,同氣共類,動相招致,可矣。虎嘯之時,風從穀中起;龍興之時,云起百里內。他穀異境,無有風云。今寒溫之變,並時皆然。百里用刑,千里皆寒,殆非其驗。齊、魯接境,賞罰同時,設齊賞魯罰,所致宜殊,當時可齊國溫、魯地寒乎?

  案前世用刑者,蚩尤、亡秦甚矣。蚩尤之民,湎湎紛紛;呂刑曰:“民興胥漸,(謂民起相詐。)泯泯棼棼。”漢書敘傳亦作“湎湎紛紛”,與此同,今文經也。偽孔傳曰:“三苗之民,泯泯為亂,棼棼同惡。”此云“蚩尤之民”者,今文說也。詳非韓篇注。亡秦之路,赤衣比肩,赤衣,徒人衣也。風俗通(書抄四五。)云:“秦始皇遣蒙恬築長城,徒工犯罪,皆髡頭衣赭。”赭,赤也。當時天下未必常寒也。帝都之市,屠殺牛羊,日以百數。刑人殺牲,皆有賊心,帝都之市,氣不能寒。

  或曰:“人貴於物,唯人動氣。”夫用刑者動氣乎?用受刑者為變也?“用”猶“以” 也。如用刑者,刑人殺禽,同一心也。如用受刑者,人禽皆物也,俱為萬物,百賤不能當一貴乎?

  或曰:“唯人君動氣,眾庶不能。”

  夫氣感必須人君,世何稱于鄒衍?鄒衍匹夫,一人感氣,見感虛篇。世又然之。刑一人而氣輒寒,生一人而氣輒溫乎?赦令四下,萬刑並除,當時歲月之氣不溫。往年,萬戶失火,煙(熛)焱參天;孫曰:“煙”當作“熛”,形近而誤。暉按:說文:“熛,火飛也。”河決千里,四望無垠。火與溫氣同,水與寒氣類。下 “氣”字,宋、元本作“為”。宋殘卷、朱校並同。失火河決之時,不寒不溫。然則寒溫之至,殆非政治所致。然而寒溫之至,遭與賞罰同時,變複之家,因緣名之矣。變複,注感虛篇。

  春溫夏暑,秋涼冬寒,人君無事,四時自然。夫四時非政所為,而謂寒溫獨應政治?正月之始,正月之後,盼遂案:“正月之後”四字宜衍。漢以立春為正月節。續漢書禮儀志:“立春之日,下寬大書,詔罪大殊死,且勿案驗。”是後漢停止詔獄在正月之始、立春之際矣。衍“正月之後”四字,則不合漢制。立春之際,百刑皆斷,囹圄空虛,月令曰:“仲春之月,命有司省囹圄,去桎梏,毋肆掠,止獄訟。”鄭注:“囹圄,所以禁守系者。”然而一寒一溫。“一”猶“ 或”也。當其寒也,何刑所斷?當其溫也,何賞所施?由此言之,寒溫,天地節氣,非人所為,明矣。

  人有寒溫之病,非操行之所及也。遭風逢氣,身生寒溫。變操易行,先孫曰:“操”,元本作“慘”。案:順鼓篇亦云:“變操易行。”則元本非是。暉按:宋殘卷、朱校元本亦誤作“慘”。寒溫不除。夫身近而猶不能變除其疾,國邑遠矣,安能調和其氣?人中於寒,中,傷也。飲藥行解,所苦稍衰;轉為溫疾,吞發汗之丸而應愈。燕有寒穀,不生五穀。鄒衍吹律,寒穀可種。燕人種黍其中,號曰黍穀。文選魏都賦注引劉方別錄曰:“方士傳言:(四字據類聚五、御覽五四引增。)鄒衍在燕,燕(據類聚增。)有穀,地美而寒,不生五穀。鄒子居之,吹律而溫氣至,黍生,今名黍穀。” 谷梁定元年疏曰:“寒涼之地,本不種苗,鄒衍吹律,乃始名生物,謂之黍。”如審有之,寒溫之災,複以吹律之事,複,消複也。調和其氣,變政易行,何能滅除?是故寒溫之疾,非藥不愈;黍穀之氣,非律不調。堯遭洪水,使禹治之。寒溫與堯之洪水,同一實也。堯不變政易行,知夫洪水非政行所致。洪水非政行所致,亦知寒溫非政治所招。

  或難曰:洪範庶征曰:“庶”上無“八”字,此今文也。訂鬼篇“五行”上無“一”字,感虛、蔔筮篇“稽疑”上無“七”字,並今文之異。詳孫星衍尚書今古文注疏、皮錫瑞今文尚書考證。王鳴盛謂“五行”以下有“一”、“二”等字,是偽孔妄加。“急,恒寒若;舒,恒燠若。”若,順;燠,溫;恒,常也。“舒”,今文,古文作“ 豫”。尚書“寒若”句,在“燠若”句下。下文引經與此同。皮錫瑞曰:“荀悅漢高後紀、三國志毛玠傳鐘繇詰玠引經,亦皆先寒後燠。疑三家尚書之異文。”人君急,則常寒順之;舒,則常溫順之。尚書鄭注:“急促自用也。寒,水氣也。舒,舉遲也。言人君舉事大舒,則有常燠之咎氣來順之。”五行傳曰: “不謀,厥咎急,厥罰恒寒。”鄭彼注云:“君臣不謀則急矣。聽曰水,水主冬,冬氣藏,藏氣失,故常寒也。”五行傳曰:“不悊,厥咎舒,厥罰常燠。”鄭注: “君臣不了,則舒緩矣。視曰火,火主夏,夏氣長,長氣失,故恒燠也。”寒溫應急舒,謂之非政,如何?

  夫豈謂急不寒、舒不溫哉?人君急舒而寒溫遞至,偶適自然,若故相應。猶蔔之得兆,筮之得數也,曲禮曰:“龜曰蔔,蓍曰筮。”洪範疏:“灼龜曰兆。” 周禮大蔔注:“兆者,灼龜發於火,其形可占者。”史記日者傳索隱曰:“筮必以易,易用大衍之數也。”人謂天地應令問,左文十八年傳:“惠伯令龜。”正義曰:“周禮大蔔:‘大祭祀,則視高命龜。'鄭玄云:‘命龜,告龜以所蔔之事。'令者,告令,使知其意,與‘命'同也。”其實適然。義詳蔔筮篇。夫寒溫之應急舒,猶兆數之應令問也,外若相應,其實偶然。何以驗之?夫天道自然,自然無為。二令參偶,當作“二偶參合”。“ 令”、“合”形誤,文又誤倒。偶會篇:“二偶三合,似若有之,其實自然。”文義同。盼遂案:“令”疑為 “合”之形訛。“二合”與“三偶”為駢文也。遭適逢會,人事始作,天氣已有,治期篇曰:“人事未為,天氣已見。”句義正同。疑“有”當是“見”字。故曰道也。漢書翼奉傳,奉奏封事曰:“天地設位,懸日月,布星辰,分陰陽,定四時,列五行,以視聖人,名之曰道。聖人見道,然後知王治之象。”亦即此義。使應政事,是有〔為〕,非自然也。吳曰:“有”下脫一“為”字。“有為自然”,與上“自然無為”二義相應。譴告篇云:“如譴告人,是有為,非自然也。” 文句正同。

  易京氏布六十四卦於一歲中,六日七分,盼遂案:“四”字衍,當是“六十卦”。漢書京房傳:“ 房分六十卦,更直日用事。”孟康注:“餘四卦震、離、兌、坎,為方伯監司之官。”今案:以六十卦分配三百六十五日又四分日之一,破一日為八十分,則為六日七分者,恰得六十而止。若作“六十四”,則於“六日七分”之說乖矣。一卦用事。卦有陰陽,氣有升降,陽升則溫,陰升則寒。漢書京房傳: “房治易,事梁人焦贛,其說長於災變,分六十四卦,(今本脫“四”字。)更直日用事,以風雷寒溫為候,各有占驗,房用之尤精。”孟康注:“分卦直日之法,一爻主一日,六十四卦為三百六十日,餘四卦震、離、兌、坎,為方伯監司之官。所以用震、離、兌、坎者,是二至二分用事之日,又是四時各專王之氣。各卦主時,其占法,各以其日觀其善惡也。”易複卦正義曰:“ 易緯稽覽圖云:卦氣起中孚,故離、坎、震、兌各主其一方。其餘六十卦,卦有六爻,爻別主一日,凡主三百六十日餘有五日四分日之一者,每日分為八十分,五日分為四百分,四分日之一又為二十分,是四百二十分,六十卦分之,六七四十二,卦別各得七分,是每卦得六日七分也。”按後漢書崔瑗傳:“瑗明京房易傳六日七分。”隋書經籍志有京房周易飛候六日七分八篇。(五行家。)惠棟漢易學卷二有“六日七分圖”,卷五有“ 京氏占風雨寒溫”,言之詳矣。由此言之,寒溫隨卦而至,不應政治也。案易無妄之應, 釋文引鄭、馬、王云:“妄猶望,謂無所希望也。”史記春申君傳正作“毋望”。正義曰:“ 猶不望而忽至也。”漢書穀永傳,永對曰:“涉三七之節紀,遭無妄之卦運。”應劭曰:“ 無妄者,無所妄也,萬物無所望於天,災異之最大者也。”曹植漢二祖優劣論:“世祖值陽九無妄之世,遭炎光厄會之運。”(類聚十二。)明雩篇云:“政治之災,無妄之變,何以別之?曰:德酆政得,災猶至者無妄也。德衰政失,變應來者,政治也。”與鄭、馬義不同。按:文選吳都賦劉逵注引易無妄曰:“災氣有九,陽阨五,陰阨四,合為九。一元之中,四千六百一十七歲,各以數至。”正與仲任意合。必晚周舊說,而仲任據之。穀永云:“遭無妄之卦運。” 亦謂時物氣運,與仲任意同。應劭據馬、鄭義說之,非也。水旱之至,自有期節,百災萬變,殆同一曲。 義詳明雩、治期篇。

  變複之家,注感虛篇。疑且失實。何以為疑?

  夫大人與天地合德,先天而天不違,後天而奉天時。易幹卦文言語。洪範曰:“ 急,恒寒若;舒,恒燠若。”如洪範之言,天氣隨人易徙,當先天而天不違耳,何故複言“後天而奉天時”乎?“後”者,天已寒溫於前,而人賞罰於後也。由此言之,人言與尚書不合, 人”疑當作“易”。一疑也。京氏占寒溫以陰陽升降,變複之家以刑賞喜怒,王本“賞”作“罰”,非。崇文本誤同。兩家乖跡, “跡”疑為“違”形訛。二疑也。民間占寒溫,今日寒而明日溫,“而 ”猶“則”也。朝有繁霜,夕有列光,盼遂案:“列”當為“烈”之訛脫。“烈光”者,日也,與“繁霜”對,故稱“烈光”。旦雨氣溫,旦暘氣寒。說文:“暘,日出也。”盼遂案: “旦”字皆“且”之誤。且,將也。天將雨,其氣溫;天將暘,其氣寒也。本論變動篇:“天且風,巢居之蟲動;且雨,穴處之物擾。”與此同一文法。下文“雨旦暘”、“暘旦雨”,二“旦”字亦“且”之誤。夫雨者陰,暘者陽也;寒者陰,而溫者陽也。(雨)旦暘反寒,(暘)旦雨反溫,孫曰:“雨旦暘反寒”,當作“旦暘反寒”;“暘旦雨反溫”,當作 “旦雨反溫”。二句首“雨暘”二字,並涉上文而衍。此謂暘為陽,宜溫,而反寒;雨為陰,宜寒,而反溫,不以類相應,故可疑也。正承上文“旦雨氣溫,旦暘氣寒”言之。不以類相應,三疑也。三疑不定,“自然”之說,亦未立也。“亦”,語詞,非承上也。易井卦彖辭:“亦未繘井。”句例同。言三疑不定,乃天道自然之義不明也。自然篇即申此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