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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漢第五十七
 

  詩淇澳釋文引韓詩曰:“宣,顯也。”恢國篇曰:“宣漢之篇,高漢于周,擬漢過周。” 須頌篇曰:“宣漢之篇,論漢已有聖帝,治已太平。”

  儒者稱五帝、三王致天下太平,漢興已來,未有太平。彼謂五帝、三王致太平,漢未有太平者,見五帝、三王聖人也,聖人之德,能致太平;謂漢不太平者,漢無聖帝也,賢者之化,不能太平。又見孔子言:“鳳鳥不至,河不出圖,吾已矣夫!”見論語子罕篇。方今無鳳鳥、河圖,瑞頗未至悉具,故謂未太平。此言妄也。

  夫太平以治定為效,百姓以安樂為符。疑當作“以百姓安樂為符”。符謂太平之符。下文云:“ 百姓安者,太平之驗也。”是其證。“百姓以安樂為符 ”,文殊無義,蓋淺人援上句例妄乙。孔子曰:“ 脩己以安百姓,堯、舜其猶病諸!”見論語憲問篇。病,難也。百姓安者,太平之驗也。夫治人以人為主,百姓安,而陰陽和;陰陽和,則萬物育;萬物育,則奇瑞出。視今天下,安乎?危乎?安則平矣,瑞雖未具,無害于平。故夫王道定事以驗,立實以效,效驗不彰,實誠不見。時或實然,錢、黃、王、崇文本“或”作“哉”,非。證驗不具,是故王道立事以實,不必具驗。聖主治世,期於平安,不須符瑞。

  且夫太平之瑞,猶聖主(王)之相也。吳曰:“主”當作“王”。下文云:“聖王骨法未必同。 ”聖王骨法未必同,宋、元本“ 骨”作“國”,朱校同。先孫曰:疑“圖”之誤。暉按:今本不誤。太平之瑞何為當等?彼聞堯、舜之時,鳳皇、景星皆見,鳳皇注講瑞篇。景星注是應篇。河圖、洛書皆出,中候握河紀:“堯時受河圖,龍銜赤文綠色。”(禮運疏。)後漢書襄楷傳注引尚書中候:“舜沈璧於清河,黃龍負圖出水。”以為後王治天下,當複若等之物,乃為太平。“複”下疑挩“有”字。下文:“未必謂世當複有鳳皇與河圖也。”用心若此,猶謂堯當複比齒,舜當複八眉也。“ 比”,路史後紀十注引作“仳”,是也。骨相篇云:“ 帝嚳駢齒”。駢、仳字通。言聖相各異,堯不當類帝嚳,舜亦不當似堯。夫帝王聖相,前後不同,則得瑞古今不等。而今王無鳳鳥、河圖,為未太平,妄矣。孫曰:“為”當作“謂”。上文云:“夫方今無鳳鳥、河圖,瑞頗未至悉具,故謂未太平。此言妄也。”下文云:“況至三百年,謂未太平,誤也。”並其證。暉按: “為”讀作“謂”,本書常見此例。

  孔子言鳳皇、河圖者,假前瑞以為語也,未必謂世當複有鳳皇與河圖也。夫帝王之瑞,眾多非一,或以鳳鳥、麒麟,或以河圖、洛書,或以甘露、醴泉,或以陰陽和調,或以百姓乂安。五行志應劭注:“艾,治也。”說文辟部:“□,治也,從辟,乂聲。”乂、艾並以聲假。今瑞未必同于古,古應未必合於今,孫經世曰:“未必,不必也。”遭以所得,未必相襲。何以明之?以帝王興起,命祜(佑)不同也。“祜”為“佑” 形誤。下文:“高祖、光武初起之佑。”恢國篇:“堯母感于赤龍,及起不聞奇佑。”並其證。初稟篇云:“ 非天之命,昌熾佑也。”命、佑對言,命謂初稟天命,佑謂興起之瑞,義詳彼篇。盼遂案:“祜”當為“佑” ,形近而訛。佑者,助也。命佑者,天所命佑助之事,如鳳鳥、麒麟、河圖、洛書、周之鳥魚、漢之大蛇皆是。周則烏、魚,見初稟篇。漢斬大蛇。見吉驗篇。推論唐、虞,猶周、漢也。知其亦不襲同。初興始起,事效物氣,無相襲者,太平瑞應,何故當鈞?以已至之瑞,效方來之應,猶守株待兔之蹊,藏身破置之路也。守株待兔,見韓非子五蠹篇。 “蹊路”二字誤。

  天下太平,瑞應各異,猶家人富殖,物不同也。或積米谷,或藏布帛,或畜牛馬,或長田宅。夫樂米穀不愛布帛,歡牛馬不美田宅,則謂米穀愈布帛,牛馬勝田宅矣。今百姓安矣,符瑞至矣,朱校元本無此四字。終謂古瑞河圖、鳳皇不至,鄭本作“致”,非。謂之未安,是猶食稻之人,入飯稷之鄉,不見稻米,謂稷為非穀也。周禮夏官職方氏:“揚州、荊州其穀宜稻。雍州、冀州其穀宜黍稷。”

  實者,天下已太平矣。未有聖人,何以致之?未見鳳皇,何以效實?問世儒不知聖,何以知今無聖人也?世人見鳳皇,何以知之?既無以知之,何以知今無鳳皇也?講瑞篇極明此義。委不能知有聖與無,又不能別鳳皇是鳳與非,則必不能定今與太平未平也。

  孔子曰:“如有王者,必世然後仁。”見論語子路篇。集解孔曰:“三十年曰世,如有受命王者,必三十年仁政乃成也。”三十年而天下平。盼遂案:“三十年而天下平”七字為釋上句之語,仲任喜于文中解經,語尾定有也字。疑此“平”下脫一“也” 字。漢興,至文帝時,二十餘年。賈誼創議,以為天下洽和,當改正朔、服色、制度,定官名,興禮樂。文帝初即位,謙讓未遑。見漢書本傳。師古曰:“皇,暇也,自以為不當改。”藝文志陰陽家:“五曹官制五篇。”班注:“漢制,似賈誼所條。” 本傳曰:“迺草具其儀法,色上黃,數用五,為官名,悉更奏之。”此五曹官制,蓋其所條定官名也。禮記大傳鄭注:“服色,車馬也。”疏:“正謂年始,朔謂月初,周子,殷醜,夏寅,是改正也。周夜半,殷雞鳴,夏平旦,是易朔也。”夫如賈生之議,文帝時已太平矣。漢興二十餘年,應孔子之言“必世然後仁”也。漢一代(世)之年數已滿,太平立矣,賈生知之。“ 一代”當作“一世”。唐人避“世”作“代”,今本沿之。況至今且三百年,謂未太平,誤也。今謂章帝也。且孔子所謂一世,三十年也。漢家三百歲,十帝耀德,未平如何?河圖曰:(後漢書曹褒傳元和二年詔。)“赤九會昌,十世以光,十一以興。”李賢注:“九謂光武,十謂明帝,十一謂章帝也。”夫文帝之時,固已平矣,曆世持平矣。 盼遂案:“持平”當是“治平”。論例皆作“治平”。此亦系唐人避高宗諱而改也。本篇專言漢太平之事,故此云“治平”。作“持平”,則不相應。至平帝時,前漢已滅,光武中興,複致太平。

  問曰:“文帝有瑞,可名太平,光武無瑞,謂之太平,如何?”曰:夫帝王瑞應,前後不同,雖無物瑞,百姓甯集,風氣調和,是亦瑞也。何以明之?帝王治平,升封太山,告安也。注書虛篇。秦始皇升封太山,遭雷雨之變,注感類篇。治未平,氣未和。光武皇帝升封,天晏然無云, 孫曰:後書光武紀:“中元元年二月辛卯,柴望岱宗,登封太山。”初學記五、御覽三九引袁山松後漢書:“光武封泰山,云氣成宮闕。”暉按:光武紀只言“登封太山”,“天無云”未著。後漢紀八: “中元元年二月辛卯,上登封於太山,事畢,乃下。是日山上云氣成宮闕,百姓皆見之。”又應劭漢官儀引馬第伯封禪儀記曰:“建武三十二年,車駕正月二十八日發雒陽宮,二月九日到魯,遣守謁者郭堅伯將徒五百人治泰山道。車駕十九日之山虞,國家居亭,百官布野。此日山上云氣成宮闕,百官並見之。二十一日夕牲時,白氣廣一丈,東南極望致濃厚。時天清和無云。”(據後漢書祭祀志注、初學記十三、容齋隨筆引。)建武三十二年,即中元元年。范史本紀,建武止三十一年。次年改為中元,直書為中元元年。尊楗閣碑,及蜀郡治道記並云:“建武中元二年。”是雖別為中元,猶冠以“ 建武”。又後漢書祭祀志載封禪後赦天下詔,明言以建武三十二年為建武中元元年。故漢官儀以中元元年事屬之建武也。太平之應也,瑞命篇曰:(祭祀志注。)“岱嶽之瑞,以日為應也。” 時天清無云,則日應也,故云。治平氣應。光武之時,氣和人安,物瑞等至。人氣已驗,論者猶疑。孝宣皇帝元康二年,鳳皇集於太山,後又集于新平。漢書宣紀:“元康元年三月詔曰:‘迺者鳳皇集泰山、陳留。'二年三月,以鳳皇、甘露集,賜吏民爵。”與此文異。又“集新平”,未詳。四年,神雀集于長樂宮,或集于上林,宣紀元康四年三月詔曰:“迺者神爵五采,以萬數,集長樂、未央、北宮、高寢、甘泉泰畤殿中,及上林苑。”三輔黃圖曰:“長樂宮,本秦之興樂宮也。”三輔舊事、宮殿疏皆曰:興樂宮,秦始皇造,漢修飾之。周回二十裏,前殿東西四十九丈七尺,兩序中三十五丈,深十二丈。九真獻麟。宣紀神爵元年韶:“迺元康四年,九真獻奇獸,”即此。注詳講瑞篇。神雀二年,鳳皇、甘露降集京師。宣紀神爵二年春二月詔曰:“迺者正月乙丑,鳳皇、甘露降集京師,群鳥從以萬數。”四年,鳳皇下杜陵及上林。宣紀:“冬十月,鳳皇十一集杜陵。十二月,鳳皇集上林。”五鳳三年,帝祭南郊,神光並見,或興子(于)穀,燭燿齋宮,十有餘日(刻)。吳曰:此文應據宣紀改“子”為“於”,改“日”為“刻 ”。師古曰:燭亦照也。刻者,以漏言時也。明年,祭後土,靈光復至,至如南郊之時。按:云“明年”,則五鳳四年也,宣紀無此事。下文云: “其年三月,鸞鳳集長樂宮東門樹上。”宣紀在五鳳三年。據此文則在四年,亦與漢書異。甘露、神雀降集延壽萬歲宮。宣紀未見。秦、漢瓦當文字載有“延壽萬歲”瓦當,即此宮物也。或以為萬歲殿或延壽觀瓦,據此文足證其非。其年三月,鸞鳳集長樂宮東門中樹上。宣紀在五鳳三年。彼文云:“三月辛醜,鸞鳳集長樂宮東闕中樹上,飛下止地,文章五色,留十餘刻,吏民並觀。”講瑞篇亦作“門中”。甘露元年,黃龍至,見於新豐,宣紀云:“夏四月。”醴泉滂流。宣紀甘露二年正月詔:“迺者黃龍登興,醴泉滂流。”是亦述去年事也。彼鳳皇雖五六至,注指瑞篇。或時一鳥而數來,或時異鳥而各至,麒麟、神雀、黃龍、鸞鳥、甘露、醴泉,祭後土天地之時,神光靈耀,可謂繁盛累積矣。孝明時雖無鳳皇,亦致麟、甘露、醴泉、神雀、白雉、紫芝、嘉禾,盼遂案:“麟”上宜有“麒”字。恢國篇“孝明麒麟、神雀、甘露、醴泉、白雉、黑雉、芝草、連木、嘉禾,” 有“麒”字。金出鼎見,離木複合。後漢書明帝紀:永平六年二月,王雒山出寶鼎,廬江太守獻之。十一年,漅湖出黃金,廬江太守以獻。時麒麟、白雉、醴泉、嘉禾,所在出焉。十七年正月,甘露降于甘陵。是歲甘露仍降,樹枝內附,芝草生殿前,神雀五色,翔集京師。五帝、三王,經傳所載瑞應,莫盛孝明。如以瑞應效太平,宣、明之年,倍五帝、三王也。夫如是,孝宣、孝明,可謂太平矣。

  能致太平者,聖人也,世儒何以謂世未有聖人?天之稟氣,豈為前世者渥,後世者泊哉?周有三聖,文王、武王、周公,並時猥出。漢亦一代也,何以當少於周?周之聖王,何以當多於漢?漢之高祖、光武,周之文、武也。文帝、武帝、宣帝、孝明、今上,今上,章帝。下同。過周之成、康、宣王。非以身生漢世,可褒增頌歎,以求媚稱也。核事理之情,定說者之實也。

  俗好褒遠稱古,講瑞上世為美,論治則古王為賢,以文例求之,“瑞”下疑脫“則”字。睹奇於今,終不信然。使堯、舜更生,恐無聖名。獵者獲禽,觀者樂獵,不見漁者,之心不顧也。“ 之”疑是“ 人”字之誤,“顧”當作“願”,並形誤也。言觀獵者,見其獲禽,則好之。不見漁者,則不知其能得魚,故人心不願也。下文:“觀于齊不虞魯,游于楚不歡宋。”不虞、不歡、不願,義並同。又下文:“游齊、楚不願宋、魯也。”並其證。盼遂案: “之”字衍文。下文有“觀獵不見漁”句,則此文當解為觀者所以樂獵而不見漁者,以其心不願也。是故觀于齊不虞魯,“虞”讀“娛”。游于楚不歡宋。唐、虞、夏、殷,同載在二尺四寸,二尺四寸,經簡也。注詳謝短篇。儒者推讀,朝夕講習,盼遂案:“推”疑為“□”之誤。方言十三:“抽,讀也。”“抽”與“□”同字,與“ 推”字形近致誤。不見漢書,謂漢劣不若。亦觀獵不見漁,游齊、楚不願宋、魯也。使漢有弘文之人,經傳漢事,則尚書、春秋也。儒者宗之,學者習之,將襲舊六為七,史記司馬相如傳載封禪文曰:“雜薦紳先生之略術,使獲耀日月之末光絕炎,以展采錯事,猶兼正列其義,校飭厥文,作春秋一藝,將襲舊六為七,攄之無窮。”集解:“春秋者,正天時,列人事,諸儒既得展事業,因兼正天時,列人事,敘述大義為一經。”“今漢書增一,仍舊六為七也。”為此文所本。今上上(王)至高祖,孫曰:“王”字即“上”字之誤而衍。皆為聖帝矣。觀杜撫、班固等所上漢頌,後漢書儒林傳:“杜撫字叔和。”班固傳:“肅宗雅好文章,每行巡守,固輒獻上賦頌。”頌功德符瑞,汪濊深廣,滂沛無量,逾唐、虞,入皇域。

  三代隘辟,厥深洿沮也。“殷監不遠,在夏後之世。”見詩大雅蕩篇。且舍唐、虞、夏、殷,近與周家斷量功德,實商優劣,周不如漢。何以驗之?

  周之受命者,文、武也,漢則高祖、光武也。文、武受命之降怪,不及高祖、光武初起之佑。孝宣、明之瑞,“明”上當有“孝”字。美于周之成、康、宣王。孝宣、孝明符瑞,唐、虞以來,可謂盛矣。今上即命,奉成持滿,四海混一,天下定寧。物瑞已極,人應訂隆。盼遂案:“訂隆”當是“斯隆”之誤。“斯”字草書作“□”,因誤作“訂”。唐世黎民雍熙,潛夫論本政篇:“稷、□、皋陶聚,而致雍熙。”後漢書方術傳第五倫令班固為文薦謝夷吾曰:“臣聞堯登稷、契,政隆太平,舜用皋陶,政致雍熙。”今亦天下脩仁,歲遭運氣,穀頗不登,明雩篇云: “建初孟年,北州連旱。”蓋即此。恢國篇、須頌篇並云:“建初孟年,無妄氣至。”即所謂運氣也。盼遂案:“穀頗不登”者,穀無不登也。漢人“頗”字多用作稍少之義,獨仲任常用為鮮少之義。本篇而外,如論死篇:“能使滅灰更為然火,吾乃頗疑死人能複為形。” “頗疑”即“無疑”也。“穀頗不登”,與下句“迥路無絕道之憂,深幽無屯聚之奸”,正同一語法矣。“頗 ”亦“無”也。迥路無絕道之憂,深幽無屯聚之奸。周家越常獻白雉,注異虛篇。方今匈奴、善鄯、哀牢貢獻牛馬。周時僅治五千里內,注藝增篇。漢氏廓土,收(牧)荒服之外。“ 收”當作“牧”,形近而誤。別通篇云:“漢氏廊土,牧萬里之外。”漢書王莽傳:“漢家不廣二帝三王,廊土遼遠,州牧行部,遠者三萬餘裏。”注,服虔曰:“ 唐、虞及周,要服之內方七千里,夏、殷方三千里,漢地南北萬三千里。”牛馬珍于白雉,近屬不若遠物。古之戎狄,今為中國;古之裸人,今被朝服;玉藻鄭注:“朝服,冠玄端素裳也。”古之露首,今冠章甫;章甫,殷冠也。古之跣跗,今履商(高)舄。吳曰:“ 商”當作“高”,形近之訛也。超奇篇有吳君商,孫詒讓據案書篇改“商”為“高”,是也。此文誤與彼同。王莽好高冠厚履。杜氏幽求亦有“ 高冠厚舄”之語。(見)御覽六九七引。)“高”、“ 厚”義同。盼遂案:“商”疑“絇”之誤。禮書言絇履者多矣。後漢書明帝紀“帝及公卿列侯始服冠冕衣裳玉佩絇屨以行事”,明後漢崇絇舄矣。以磐石為沃田,以桀暴為良民,夷陷坷為平均,化不賓為齊民,不賓,謂不賓服者。淮南原道篇注:“齊於凡民,故曰齊民。”俶真訓注同。漢書如淳注:“齊,等也,無有貴賤,謂之齊民。”非太平而何?

  夫實德化則周不能過漢,論符瑞則漢盛于周,度土境則周狹於漢,漢何以不如周?獨謂周多聖人,治致太平?儒者稱聖泰隆,使聖卓而無跡;廣雅:“趠,絕也。”卓、趠聲義同。稱治亦泰盛,使太平絕而無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