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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第四
 



  1 鄭玄在馬融門下,融自敘曰:“融字季長,右扶風茂陵人。少而好問,學無常師。大將軍鄧騭召為舍人,棄,遊武都。會羌虜起,自關以西道斷。融以謂古人有言:‘左手據天下之圖,而右手刎其喉,愚夫不為。何則?生貴於天下也。豈以曲俗咫尺為羞,滅無限之身哉?'因往應之,為校書郎,出為南郡太守。”三年不得相見,高足弟子傳授而已。嘗算渾天不合,①諸弟子莫能解。或言玄能者,融召令算,一轉便決,眾咸駭服。及玄業成辭歸,既而融有“禮樂皆東”之歎,高士傳曰:“玄字康成,北海高密人。八世祖崇,漢尚書。”玄別傳曰:“玄少好學書數,十三誦五經,好天文占候,風角隱術。年十七,見大風起,詣縣曰:‘某時當有火災。'至時果然,智者異之。年二十一,博極群書,精歷數圖緯之言,兼精算術。遂去吏,師故兗州刺史第五元。先就東郡張恭祖受周禮、禮記、春秋傳。周流博觀,每經歷山川,及接顏一見,皆終身不忘。扶風馬季長以英儒著名,玄往從之,參考同異。季長后戚,嫚於待士,玄不得見,住左右,自起精廬,既因紹介得通。時涿郡盧子干為門人冠首,季長又不解剖裂七事,玄思得五,子得三。季長謂子曰:‘吾與汝皆弗如也。'季長臨別,執玄手曰:‘大道東矣,子勉之!'後遇黨錮,隱居著述,凡百餘萬言。大將軍何進辟玄,乃縫掖相見。玄長八尺餘,須眉美秀,姿容甚偉。進待以賓禮,授以几杖。玄多所匡正,不用而退。袁紹辟玄,及去,餞之城東,欲玄必醉。會者三百餘人,皆離席奉觴,自旦及莫,度玄飲三百餘桮,而溫克之容,終日無怠。獻帝在許都,徵為大司農,行至元城卒。”④恐玄擅名而心忌焉。玄亦疑有追,乃坐橋下,在水上據屐。融果轉式逐之,⑤告左右曰:“玄在土下水上而據木,此必死矣。”遂罷追,玄竟以得免。馬融海內大儒,被服仁義。鄭玄名列門人,親傳其業,何猜忌而行鴆毒乎?委巷之言,賊夫人之子。

【校文】

  注“自旦及莫” “莫”,景宋本作“暮”。

【箋疏】

  ① 李慈銘云:“案說文‘筭長六寸。計數者,算數也'。是筭為籌筭實字,算為算數虛字,然古書多不分別。此處李本作算是也。”程炎震云:“‘算渾天不合'以下,御覽三百九十三引作語林。”

  ② 王鳴盛蛾術編卷五十八云:“十三歲為永和四年己卯,十七歲為漢安二年癸未。”

  ③ 說郛六十六宋竇革酒譜引鄭玄別傳曰:“與盧子干相善,在門下七年,以母老歸養。”

  ④ 王鳴盛蛾術篇卷五十八云:“世說注‘獻帝在許都,徵為大司農。行至元城卒'。案本傳此事無年,而袁宏紀云建安三年,時康成年七十二。合之劉孝標所引別傳獻帝云云,則袁紀以為三年者是。若孝標所云‘行至元城卒',則大謬。本傳于徵為大司農乞還家下書五年,方敘袁紹逼康成隨軍,至元城疾篤不進,卒于元城。此五年事,何得以為三年徵大司農事乎?” 嘉錫案:此事誠謬,然是別傳之謬,不應歸過孝標。且別傳為魏、晉人作,亦不當謬誤至此。蓋今本世說注為宋人所刪改,非其舊也。

  ⑤ 李慈銘云:“案史記日者傳:‘旋式正綦。'索隱曰:‘式,即栻也。旋,轉也。栻之形上圓象天,下方法地,用之則轉。天綱加地之辰,故云旋栻。'周禮:‘抱天時與太師同車。'鄭司農注云:‘抱式以知天時。'漢書藝文志有羡門式法二十卷。王莽傳云:‘天文郎按栻於前。'師古曰:‘栻所以占時日天文,即今之用栻者也。音式。'” 嘉錫案:李氏所引書,桂馥札樸三栻字條均已引之,但未引索隱及鄭司農顏師古注耳。桂氏又云:“庾開府詩:‘楓子留為式,桐孫待作琴。'廣韻:‘楓,木名,子可為式。'廣雅:‘曲道,栻梮也。梮有天地,所以推陰陽,占吉凶,以楓子棗心木為之。'”唐六典十四曰:“周禮:太史抱天時與太師同車。”鄭司農云:“抱式以知天時也。今其局以楓木為天,棗心為地。刻十二辰,下布十二辰,以加占為常,以月將加卜時,視日辰陰陽,以立四課。”

  ⑥ 蛾術編卷五十八云:“融欲害鄭,未必有其事,而鄭鄙融郤有之。蓋融以侈汰為貞士所輕,載趙岐傳注。鄭雖師融,著述中從未引融語。獨于月令注云:‘俗人云:周公作月令,未通于古。'疏云:‘俗人,馬融之徒。'”程炎震云:“季長以章帝建初四年己卯生,年八十八。桓帝延熹九年丙午卒。康成以順帝永建二年丁卯生,少季長四十八歲。季長卒時,康成年四十。”

    晉書儒林傳序曰:“有晉始自中朝,迄于江左,莫不崇飾華競,祖述玄虛。擯闕里之典經,習正始之餘論。指禮法為流俗,目縱誕以清高。遂使憲章弛廢,名教頹毀。五胡乘閒而競逐,二京繼踵以淪胥。運極道消,可為長嘆息者矣。”

    南史儒林傳序亦曰:“兩漢登賢,咸資經術,洎魏正始以後更尚玄虛。公卿士庶,罕通經業。時荀顗、摯虞之徒,雖議創制,未有能易俗移風者也。自是中原橫潰,衣冠道盡。” 嘉錫案:此節蓋采自語林,見御覽三百九十三,非義慶之所杜撰也。廣記二百十五引異苑,載有兩說。前一說與此同,後一說云:“鄭康成師馬融,三載無聞,融鄙而遣還。玄過樹陰假寐,見一老父,以刀開腹心,謂曰:‘子可以學矣。'於是寤而即返,遂精洞典籍。融歎曰:‘詩書禮樂,皆已東矣。'潛欲殺玄,玄知而竊去。融推式以筭玄,玄當在土木上,躬騎馬襲之。玄入一橋下,俯伏柱上,融踟?橋側云:‘土木之閒,此則當矣。有水,非也。'從此而歸。玄用免焉。”觀語林異苑之所載,知此說為晉、宋閒人所盛傳。然馬融送別,執手殷勤,有禮樂皆東之歎,其愛而贊之如此,何至轉瞬之閒,便思殺害!苟非狂易喪心,惡有此事?裴啟既不免矯誣,義慶亦失於輕信。孝標斥為委巷之言,不亦宜乎?


  2 鄭玄欲注春秋傳,尚未成時,行與服子慎遇宿客舍,先未相識,服在外車上與人說己注傳意。漢南紀曰:“服虔字子慎,河南滎陽人。少行清苦,為諸生,尤明春秋左氏傳,為作訓解。舉孝廉,為尚書郎、九江太守。”①玄聽之良久,多與己同。玄就車與語曰:“吾久欲注,尚未了。聽君向言,多與吾同。今當盡以所注與君。”遂為服氏注。

【箋疏】

  ① 後漢書本傳云:“中平末拜九江太守,免,遭亂,行客病卒。”吳承仕經籍舊音序錄曰:“漢書序例云:‘尚書郎、高平令、九江太守。'案尚書郎、高平令,皆先時所歷官也。後漢書朱雋傳,陶謙等推雋共討李傕,奏記於雋,稱前九江太守服虔。時為初平三年,知虔官九江太守,首尾不過五年。隋書經籍志云:‘春秋左氏傳解誼三十一卷,漢九江太守服虔注。'惠棟後漢書補注十八云:‘棟案:服氏解誼,僖十五年遇歸妹之睽,文十二年在師之臨,皆以互體說易,與鄭氏合,世說所稱為不謬矣。'鄭珍鄭學錄三云:‘按六藝論序春秋云:玄又為之注(自注見劉知幾議)。'是康成實注左傳,自言明甚。其所以世無鄭注者,盡用所注之文與服子慎,而與服比注耳。義慶之言,為得其實。”嘉錫案:趙坦保甓齋札記言服注雖本鄭氏,然有與鄭違異者。曾樸補後漢書藝文志攷二既歷舉服、鄭之異義,又臚列其所以同,具詳彼書,文繁不錄。

  3 鄭玄家奴婢皆讀書。嘗使一婢,不稱旨,將撻之。方自陳說,玄怒,使人曳箸泥中。須臾,復有一婢來,問曰:“胡為乎泥中?”衛式微詩也。毛公曰:“泥中,衛邑名也。”答曰:“薄言往愬,逢彼之怒。”①衛、邶柏舟之詩。

【箋疏】

  ① 迮鶴壽校蛾術編五十八注云:“‘胡為乎泥中'云云,似晉人氣習。且鄭公厚德,安有曳婢泥中之事?小說家欲以矜鄭,適以誣鄭耳。” 嘉錫案:此事別無證據,難以斷其有無。特世說雜采群書,不皆實錄,迮氏之言,意有可取,存以備考。

    丁晏鄭君年譜云:“若夫義慶之說,婢曳泥而知書;樂天之詩,牛觸牆而成字,小說傅會,亦無取焉。”馬元調本白氏長慶集二十六雙鸚鵡詩云:“‘鄭牛識字吾常歎,丁鶴能歌爾亦知'。自注引諺云:‘鄭玄家牛觸牆成八字。'” 嘉錫案:康成蓋代大儒,盛名遠播,流傳逸事,遂近街談。不惟婢解讀書,乃至牛亦識字。然白傅之引鄙諺,雖有類於齊諧,而臨川之著新書,實不同於燕說。且子政童奴,皆吟左氏(見論衡案書篇);劉琰侍婢,悉誦靈光(見蜀志)。斯固古人所常有,安見鄭氏之必無?既不能懸斷其子虛,亦何妨姑留為佳話。丁氏必斥其傅會,所謂“固哉高叟之為詩也!”


  4 服虔既善春秋,將為注,欲參考同異;聞崔烈集門生講傳,摯虞文章志曰:“烈字威考,高陽安平人,駰之孫,瑗之兄子也。靈帝時,官至司徒、太尉,封陽平亭侯。”遂匿姓名,為烈門人賃作食。每當至講時,輒竊聽戶壁間。既知不能踰己,稍共諸生敘其短長。烈聞,不測何人,然素聞虔名,意疑之。明蚤往,及未寤,便呼:“子慎!子慎!”虔不覺驚應,遂相與友善。①

【箋疏】

  ① 嘉錫案:崔烈見後漢書崔駰傳。史但言其有重名於北州,入錢五百萬為司徒,致有銅臭之譏,而不言其經學。然崔駰傳言駰年十三,能通詩、易、春秋,博學有偉才。孔僖傳亦稱僖與崔駰同遊太學,習春秋。崔瑗傳言其好學,盡能傳父之業。年十八,從侍中賈逵質正大義,逵善待之。逵固以左氏傳名家者,然則崔氏蓋世傳左氏者也。烈承其家學,故亦以左傳講授,與服子慎共術同方,則其於春秋為不淺,得此可補史闕。知冀州名士,固非浪得虛聲者矣。其後烈卒死李傕之難。烈子鈞身討董卓,旋欲因報父讎不得而卒。鈞弟州平,從諸葛孔明游。奕世忠貞,無負於經學,所宜表而出之者也。


  5 鍾會撰四本論,始畢,甚欲使嵇公一見。置懷中,既定,畏其難,懷不敢出,於戶外遙擲,便回急走。①魏志曰:“會論才性同異,傳於世。四本者:言才性同,才性異,才性合,才性離也。尚書傅嘏論同,中書令李豐論異,侍郎鍾會論合,屯騎校尉王廣論離。文多不載。”

【校文】

  “既定” “定”,沈本作“見”。

  “便回急走” “回”,景宋本及沈本俱作“面”。


【箋疏】

  ① 程炎震云:“‘便回',御覽三百六十五面門,又三百九十四走門均引作‘面'字,是也。”

  ② 嘉錫案:南齊書王僧虔傳載僧虔誡子書云:“才性四本,聲無哀樂,皆言家口實。如客至之有設也,汝皆未經拂耳瞥目,豈有庖廚不脩,而欲延大賓者哉?”清談之重四本論如此,殆如儒佛之經典矣。


  6 何晏為吏部尚書,①有位望,時談客盈坐,文章敘錄曰:“晏能清言,而當時權勢,天下談士,多宗尚之。”魏氏春秋曰:“晏少有異才,善談易、老。”王弼未弱冠往見之②。晏聞弼名,弼別傳曰:“弼字輔嗣,山陽高平人。少而察惠,十餘歲便好莊、老。通辯能言,為傅嘏所知。吏部尚書何晏甚奇之,題之曰:‘後生可畏。若斯人者,可與言天人之際矣!'以弼補臺郎。弼事功雅非所長,益不留意,頗以所長笑人,故為時士所嫉。又為人淺而不識物情。初與王黎、荀融善,黎奪其黃門郎,於是恨黎,與融亦不終好。正始中以公事免。其秋遇癘疾亡,時年二十四。弼之卒也,晉景帝嗟歎之累日,曰:‘天喪予!'其為高識悼惜如此。”④因條向者勝理語弼曰:“此理僕以為極,可得復難不?”弼便作難,一坐人便以為屈,於是弼自為客主數番,皆一坐所不及。

【校文】

  “僕以為極” “為”下景宋本有“理”字。

【箋疏】

  ① 魏志管輅傳注引輅別傳曰:“舉為秀才,輅辭裴使君,使君言‘何尚書神明精微,言皆巧妙,巧妙之志,殆破秋豪,君當慎之'。”又曰:“裴使君問:‘何平叔一代才名,其實何如?'輅曰:‘其才若盆盎之水,所見者清;所不見者濁。神在廣博,志不務學,弗能成才。欲以盆盎之水,求一山之形,形不可得,則知由此惑。故說老、莊則巧而多華,說易生義則美而多偽。華則道浮,偽則神虛。得上才則淺而流絕,得中才則游精而獨出。輅以為少功之才也。'裴使君曰:‘誠如來論。吾數與平叔共說老、莊及易,常覺其辭妙於理,不能折之。又時人吸習,皆歸服之焉,益令不了。相見得清言,然後灼灼耳。'” 嘉錫案:傳所謂裴使君者,裴徽也。輅與徽問答,在晏敗之後,或不免詆之過當。然別傳又曰:“裴冀州、何、鄧二尚書及鄉里劉太常潁川兄弟,輅自言與此五君共語,使人精神清發,?不暇寐。自此以下,殆白日欲寢矣。”是輅亦甚推服晏也。合裴徽與輅之言觀之,蓋晏之為人,妙於言而不足於理,宜其非王弼之敵矣。

  ② 經典釋文序錄曰:“其後談論者,莫不宗尚玄言,唯王輔嗣妙得虛無之旨。”魏志鍾會傳注引弼傳曰:“弼注易,潁川人荀融難弼大衍義。”

  ③ 魏志荀彧傳注引荀氏家傳曰:“衍,彧第三兄。衍子紹。紹子融,字伯雅,與王弼、鍾會俱知名,為洛陽令,參大將軍軍事。與弼、會論易、老義,傳於世。”程炎震云:“御覽二百二十一引傅子曰:‘王黎為黃門郎,軒軒然得志,煦煦然自樂。'魏書鍾會傳注引作‘正始十年,曹爽廢,以事免'。於文為備。此注蓋經刪節,故‘其秋'字無著落。且正始止於十年,不得云中也。”

  ④ 李詳云:“傳為何劭撰,見魏志鍾會傳裴注引。今取較此注‘十餘歲便好莊、老',彼作‘年十餘好老氏'。‘題之曰後生可畏',彼作‘歎之曰仲尼稱後生可畏'。‘故為時士所嫉',彼作‘故時為士君子所忌'。‘正始中以公事免',彼作‘正始十年曹爽廢,以公事免'。‘高識悼惜',彼作‘所惜'。弼傳甚長,劉注才得二三耳。”焦循易餘籥錄一曰:“劉表以女妻王凱,生業。業生二子,長宏,次弼。凱為王粲族兄,粲二子被誅,業為粲嗣。然則王輔嗣為劉表外曾孫,而王粲之嗣孫也。劉表為荊州牧,開立學官,博求儒士,使宋衷等撰定五經章句。表撰易章句五卷、衷注易九卷,弼兄宏字正宗亦撰易義(原注見釋文)。王氏之於易,蓋淵源於劉表,而表則受學於王暢,暢為粲之祖父。劉表、王業皆山陽高平人。”


  7 何平叔注老子,始成,詣王輔嗣。見王注精奇,迺神伏曰:“若斯人,可與論天人之際矣!”因以所注為道德二論。①魏氏春秋曰:“弼論道約美不如晏,自然出拔過之。”

【校文】

  注“自然出拔過之” “自”上景宋本及沈本俱有“然”字。

【箋疏】

  ① 魏志鍾會傳注引弼別傳曰:“其論道附會文辭不如何晏,自然有所拔,得多晏也。” 嘉錫案:河上公及王弼老子注,皆以上卷為道經,下卷為德經,蓋漢、魏舊本如此。平叔此論亦上篇言道,下篇言德,故為二論。隋志云:“梁有老子道德論二卷,何晏撰,亡。”舊唐志仍著錄。新唐志於道家老子下有何晏講疏四卷,又道德問二卷。疑道德問即道德論也。其書今亡。 嘉錫又案:列子天瑞篇張湛注引何晏道論曰:“有之為有,恃?以生;事而為事,由?以成。夫道之而?語,名之而?名,視之而?形,聽之而?聲,則道之全焉。故能昭音嚮而出氣物,包形神而章光影。玄以之黑,素以之白,矩以之方,規以之員。員方得形,而此無形,白黑得名,而此無名也。”此其論之僅存者。嚴可均全三國文三十九何晏集內未收,故具錄之。觀其持論,理甚膚淺,不及王注遠矣。文心雕龍論說篇曰:“魏之初霸,術兼名法。傅嘏、王粲校練名理。迄至正始,務欲守文。何晏之徒,始盛玄論。于是聃、周當路,與尼父爭塗矣。詳觀蘭石之才性,仲宣之去代,輔嗣之兩例,平叔之二論,並師心獨見,鋒穎精密,蓋人倫之英也。”姚振宗隋志考證六曰:“王弼兩例即易老略例。平叔二論即道德論也。”孫詒讓札迻十二曰:“考晏有無為論,見晉書王衍傳。又有無名論,見列子仲尼篇注。無為、無名皆道德經語,殆即二論之細目與?”

  8 王輔嗣弱冠詣裴徽,①永嘉流人名曰:“徽字文季,河東聞喜人,太常潛少弟也。仕至冀州刺史。”徽問曰:“夫無者,誠萬物之所資,聖人莫肯致言,而老子申之無已,何邪?”弼別傳曰:“弼父為尚書郎,裴徽為吏部郎,徽見異之,故問。”弼曰:“聖人體無,無又不可以訓,故言必及有;老、莊未免於有,恆訓其所不足。”②

【箋疏】

  ① 魏志管輅傳注引輅別傳曰:“冀州裴使君才理清明,能釋玄虛。每論易及老、莊之道,未嘗不注精於嚴、瞿之徒也。”

  ② 陳澧東塾讀書記十六曰:“輔嗣談老、莊,而以聖人加於老、莊之上。然其所言聖人體無,則仍是老、莊之學也。猶後儒談禪學而以聖人加於佛之上,然其所言聖學,則仍是禪學也。” 嘉錫案:此出何劭為弼別傳,見魏志鍾會傳注。


  9 傅嘏善言虛勝,
魏志曰:“嘏字蘭碩,北地泥陽人,傅介子之後也。累遷河南尹、尚書。嘏嘗論才性同異,鍾會集而論之。”傅子曰:“嘏既達治好正,而有清理識要,如論才性,原本精微,鮮能及之。司隸鍾會年甚少,嘏以明知交會。”荀粲談尚玄遠。①粲別傳曰:“粲字奉倩,潁川潁陰人,太尉彧少子也。粲諸兄儒術論議各知名。粲能言玄遠,常以子貢稱‘夫子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也',然則六籍雖存,固聖人之糠秕。能言者不能屈。”每至共語,有爭而不相喻。裴冀州釋二家之義,通彼我之懷,常使兩情皆得,彼此俱暢。②粲別傳曰:“粲太和初到京邑,與傅嘏談,嘏善名理,而粲尚玄遠,宗致雖同,倉卒時或格而不相得意。裴徽通彼我之懷,為二家釋。頃之,粲與嘏善。”管輅傳曰:“裴使君有高才逸度,善言玄妙也。”

【箋疏】

  ① 程炎震云:“列子仲尼篇張湛注:荀粲謂傅嘏、夏侯玄曰:‘子等在世,榮問功名勝我,識減我耳。'嘏、玄曰:‘夫能成功名者,識也。天下孰有本不足而有餘於末者耶?'答曰:‘成功名者,志也,局之所弊也。然則志局自一物也,固非識之所獨濟。我以能使子等為貴,而未必能濟子之所為也。'”

  ② 嘉錫案:此魏志管輅傳注裴松之語也。古人引書往往以注為正文。


  10 何晏注老子未畢,見王弼自說注老子旨。何意多所短,不復得作聲,但應諾諾。遂不復注,因作道德論。①文章敘錄曰:“自儒者論以老子非聖人,絕禮棄學。晏說與聖人同,著論行於世也。”

【校文】

  “但應諾諾” “諾諾”,景宋本及沈本俱作“之”。

【箋疏】

  ① 嘉錫案:此與上文“何平叔注老子”條,一事兩見。而一云始成,一云未畢,餘亦小異。蓋本出兩書,臨川不能定其是非,故並存之也。

  11 中朝時,有懷道之流,有詣王夷甫咨疑者。值王昨已語多,小極,不復相酬答,乃謂客曰:“身今少惡,①裴逸民亦近在此,君可往問。”晉諸公贊曰:“裴頠談理,與王夷甫不相推下。”

【箋疏】

  ① 焦循易餘籥錄十八曰:“爾雅云:‘余,身也。'舍人云:‘余,卑謙之身也。'郭璞云:‘今人亦自呼為身。'按三國志張飛曰:‘身是張益德也。'”

  12 裴成公作崇有論,①時人攻難之,莫能折。唯王夷甫來,如小屈。②時人即以王理難裴,理還復申。晉諸公贊曰:“自魏太常夏侯玄、步兵校尉阮籍等,皆著道德論。于時侍中樂廣、吏部郎劉漢亦體道而言約,尚書令王夷甫講理而才虛,散騎常侍戴奧以學道為業,後進庾敳之徒皆希慕簡曠。頠疾世俗尚虛無之理,故著崇有二論以折之。才博喻廣,學者不能究。後樂廣與頠清閒欲說理,而頠辭喻豐博,廣自以體虛無,笑而不復言。”惠帝起居注曰:“頠著二論以規虛誕之弊。文詞精富,為世名論。”

【箋疏】

  ① 嘉錫案:成公,裴頠謚也。其論全載晉書本傳。

    群書治要三十引晉書曰:“頠深患時俗放蕩,不尊儒術,魏末以來,轉更增甚。何晏、阮籍素有高名於世,口談浮虛,不遵禮法。尸祿耽寵,仕不事事。至王衍之徒,聲譽太甚,位高勢重,不以物務自嬰,遂相放效,風教陵遲。頠著崇有之論,以釋其藪。世雖知其言之益治,而莫能革也。朝廷之士,皆以遺事為高,四海尚寧,而有識者知其將亂矣。而夷狄遂淪中州者,其禮久亡故也。” 嘉錫案:治要所引者,臧榮緒書也。其言痛切有識,足為成公張目。唐修晉書用之而刪去“世雖知其言之益治”以下,不如原書遠矣。

  ② 李詳云:“如,似也。為句中助詞。漢書袁盎傳:‘丞相如有驕主色。'顏注:‘如,似也。'”

  ③ 程炎震云:“劉漢當作劉漠,辨見賞譽第二十二條。”

  ④ 魏志裴潛傳注引陸機惠帝起居注云:“頠理具淵博,贍於論難。著崇有、貴無二論,以矯虛誕之弊。” 嘉錫案:頠貴無論即附崇有論後。此引無“貴無”二字,蓋宋人不考晉書,以為頠既“崇有”不應復“貴無”,遂妄行刪去。不知崇有祇一篇,安得謂之二論乎?

  13 諸葛厷年少不肯學問。①始與王夷甫談,便已超詣。王歎曰:“卿天才卓出,若復小加研尋,一無所愧。”後看莊、老,更與王語,便足相抗衡。王隱晉書曰:“字茂遠,琅邪人,魏雍州刺史緒之子。有逸才,仕至司空主簿。”

【箋疏】

  ① 倭名類聚鈔卷一引本書黜免篇作“諸葛宏”,狩谷望之注曰:“王隱晉書:‘字茂遠。'按,臂上也。或作肱。宏,屋深響也,轉訓大也。依茂遠之義,作宏似是。”

  ② 嘉錫案:緒仕魏,初為泰山太守,見魏志鄧艾傳。遷雍州刺史,受詔與鄧艾、鍾會同伐蜀,見陳留王紀及艾傳。入晉為太常、崇禮衛尉,見鍾會傳注引百官名,注又引荀綽兗州記,但言緒子沖,沖子銓、玫,殊不及。蓋綽著書時尚未知名耳。緒係出琅邪諸葛氏,當是龍、虎、狗三君之同族,但不知其親屬何如也。


  14 衛玠總角時問樂令“夢”,樂云“是想”。衛曰:“形神所不接而夢,豈是想邪?”樂云:“因也。未嘗夢乘車入鼠穴,擣□噉鐵杵,皆無想無因故也。”①周禮有六夢:一曰正夢,謂無所感動,平安而夢也。二曰噩夢,謂驚愕而夢也。三曰思夢,謂覺時所思念也。四曰寤夢,謂覺時道之而夢也。五曰喜夢,謂喜說而夢也。六曰懼夢,謂恐懼而夢也。按樂所言“想”者,蓋思夢也。“因”者,蓋正夢也。②衛思“因”,經日不得,遂成病。樂聞,故命駕為剖析之。衛既小差。樂歎曰:“此兒胸中當必無膏肓之疾!”春秋傳曰:“晉景公有疾,求醫於秦,秦伯使醫緩為之。未至,公夢疾為二豎子。曰:‘彼,良醫也。懼傷我焉!'其一曰:‘居肓之上,膏之下,若我何?'醫至,曰:‘疾不可為也!在肓之上,膏之下,攻之不可達,刺之不可及,藥不至焉。'公曰:‘良醫也。'”注:“肓,鬲也。心下為膏。”

【箋疏】

  ① 酉陽雜俎八曰:“夫瞽者無夢,則知夢者習也。愚者少夢,不獨至人。問之騶皁,百夕無一夢也。” 嘉錫案:瞽者目不見物,則無可想像;愚者不知用心,則不解想。可與樂令語相證明。

  ② 注文周禮六夢云云,乃以周禮春官占夢經注合引,凡謂字以下,皆注也。潛夫論夢列篇曰:“凡夢有直,有象,有精,有想,有人,有感,有時,有反,有病,有性。昔武王邑姜方震太叔,夢帝謂己,命爾子虞而與之唐。及生,手掌曰虞,因以為名。成王滅唐,遂以封之。此謂直應之夢也。人有所思,即夢其到;有憂,即夢其事。此謂記想之夢也。” 嘉錫案:潛夫所謂直夢,蓋即周禮之正夢。想夢即思夢也。


  15 庾子嵩讀莊子,開卷一尺許便放去,曰:“了不異人意。”
晉陽秋曰:“庾敳字子嵩,潁川人,侍中峻第三子。恢廓有度量,自謂是老、莊之徒。曰:‘昔未讀此書,意嘗謂至理如此。今見之,正與人意暗同。'仕至豫州長史。”

【箋疏】

  ① 嘉錫案:今晉書敳傳敘其仕履,祇云“遷吏部郎,參東海王越太傅軍諮祭酒”,而其下乃有“豫州牧長史河南郭象善老、莊”云云。似以豫州長史屬之郭象。然本篇注引文士傳及今晉書郭象傳,均云象辟司空掾、太傅主簿,不言為此官。則仕至豫州長史者,自是庾敳。晉書有脫誤耳。且長史上不當稱某州牧,牧字亦衍文也。

  16 客問樂令“旨不至”者,樂亦不復剖析文句,直以麈尾柄确几曰:“至不?”客曰:“至!”樂因又舉麈尾曰:“若至者,那得去?”夫藏舟潛往,交臂恆謝,一息不留,忽焉生滅。故飛鳥之影,莫見其移;馳車之輪,曾不掩地。是以去不去矣,庸有至乎?至不至矣,庸有去乎?然則前至不異後至,至名所以生;前去不異後去,去名所以立。今天下無去矣,而去者非假哉?既為假矣,而至者豈實哉?於是客乃悟服。樂辭約而旨達,皆此類。①

【箋疏】

  ① 嘉錫案:公孫龍子有指物論,謂物莫非指,而指非指。莊子天下篇載惠施之說曰“指不至,至不絕”,此客蓋舉莊子以問樂令也。陸德明釋文引司馬云:“夫指之取物,不能自至,要假物,故至也。然假物由指不絕也。一云指之取火以鉗,刺鼠以錐。故假於物,指是不至也。”夫理涉玄門,貴乎妙悟,稍參跡象,便落言詮。司馬所注,誠不如樂令之超脫。今姑錄之,以存古義。其他家所釋,咸無取焉。 嘉錫又案:樂令未聞學佛,又晉時禪學未興,然此與禪家機鋒,抑何神似?蓋老、佛同源,其頓悟固有相類者也。

  17 初,注莊子者數十家,莫能究其旨要。向秀於舊注外為解義,妙析奇致,大暢玄風。秀別傳曰:“秀與嵇康、呂安為友,趣舍不同。嵇康傲世不羈,安放逸邁俗,而秀雅好讀書。二子頗以此嗤之。後秀將注莊子,先以告康、安,康、安咸曰:‘此書詎復須注①?徒棄人作樂事耳!'及成,以示二子。康曰:‘爾故復勝不?'安乃驚曰:‘莊周不死矣!'後注周易,②大義可觀,而與漢世諸儒互有彼此,未若隱莊之絕倫也。”秀本傳或言,秀遊託數賢,蕭屑卒歲,都無注述。唯好莊子,聊應崔譔所注,以備遺忘云。竹林七賢論云:“秀為此義,讀之者無不超然,若已出塵埃而窺絕冥,始了視聽之表。有神德玄哲,能遺天下,外萬物。雖復使動競之人顧觀所徇,皆悵然自有振拔之情矣。”唯秋水、至樂二篇未竟而秀卒。秀子幼,義遂零落,然猶有別本。郭象者,為人薄行,有俊才。文士傳曰:“象字子玄,河南人。少有才理,慕道好學,託志老、莊。時人咸以為王弼之亞,辟司空掾、太傅主簿。”見秀義不傳於世,遂竊以為己注。乃自注秋水、至樂二篇,又易馬蹄一篇,其餘眾篇,或定點文句而已。文士傳曰:“象作莊子注,最有清辭遒旨。”後秀義別本出,故今有向、郭二莊,其義一也。

【校文】

  注“此書詎復須注” 景宋本及沈本俱無“此”字。

  注“太傅主簿” 景宋本及沈本俱作“太學博士”。

【箋疏】

  ① 嘉錫案:書不須注,亦與禪宗意思相類。其實即莊生忘筌之旨,不當有“此”字。蓋康、安之意,凡書皆不須注,不僅莊子也。陸象山所謂六經注我,亦是此意。

  ② 嘉錫案:秀周易注,隋志不著錄。經典釋文序錄載張璠集解十二卷,集二十二家解。序云:依向秀本。並載二十二家名氏云:“向秀字子期,河內人,晉散騎常侍,為易義。”

  ③ 嘉錫案:向秀莊子注今已不傳,無以考見向、郭異同。四庫總目一百四十六莊子提要嘗就列子張湛注、陸氏釋文所引秀義,以校郭注。有向有郭無者,有絕不相同者,有互相出入者,有郭與向全同者,有郭增減字句大同小異者。知郭點定文句,殆非無證。


  18 阮宣子有令聞,太尉王夷甫見而問曰:“老、莊與聖教同異?”對曰:“將無同?”①太尉善其言,辟之為掾。世謂“三語掾”。衛玠嘲之曰:“一言可辟,何假於三?”宣子曰:“苟是天下人望,亦可無言而辟,復何假一?”遂相與為友。②名士傳曰:“阮修字宣子,陳留尉氏人。好老、易,能言理。不喜見俗人,時誤相逢,即舍去。傲然無營,家無儋石之儲,晏如也。琅邪王處仲為鴻臚卿,謂曰:‘鴻臚丞差有祿,卿常無食,能作不?'脩曰:‘為復可耳。'遂為鴻臚丞、太子洗馬。”

【校文】

  注“鴻臚丞差有祿,卿常無食” 沈本作“卿常無食,鴻臚丞差有祿”。

【箋疏】

  ① 黃生義府下云:“將無者,然而未遽然之辭。謝太傅云‘將無歸',晉人語度舒緩,類如此。後人妄意生解,總由不悉當時口語耳。” 嘉錫案:此與演繁露之說合。

    演繁露續集卷五云:“不直云同而云將毋同者,晉人語度自爾也。庾亮辟孟嘉為從事,正旦大會,褚裒問嘉何在?亮曰:‘但自覓之。'裒歷觀指嘉曰:‘將毋是乎?'將毋者,猶言殆是此人也。意以為是而未敢自主也。其指孔、老為同,亦此義也。”王若虛滹南遺老集亦曰:‘瞻意蓋言同耳。將無云者,猶無乃、得無之類。荀晞從母子求為將,晞拒之曰:‘吾不以王法貸人,將無後悔耶。'劉裕受禪,徐廣攀晉帝車泣涕,謝誨謂之曰:‘徐公得無小過?'皆是類也。” 嘉錫案:雅量篇:“謝太傅汎海戲,風急浪猛。公徐云:‘如此,將毋歸?'”任誕篇:“謝安戲失車牛,便杖策步歸,道逢劉尹曰:‘安石將無傷?'”並可與此互證。蓋“將毋”者,自以為如此,而不欲直言之,委婉其辭,與人商榷之語也。

    王若虛曰:“蓋欲直言其同,而不必疑也。”

    方以智通雅卷五曰:“將毋、得亡、毋乃稱,皆發問之聲也。韓詩外傳:客見周公,周公曰:‘何以道旦?'曰:‘入乎將毋?'曰:‘請入。'曰:‘坐乎將毋?'曰:‘請坐。'曰:‘疾言則翕翕,徐言則不聞,言乎將毋?'方言:‘無寫,謂相見驩喜,有得亡之意也。'莊子:子產曰:‘子毋乃稱。'左氏用以轉語,莊、韓用以結句。古人善摹人之聲音神狀如此。阮千里曰:‘將毋同?'本謂‘得毋乃同乎'?猶言‘能毋同也'?葉夢得為之解曰:‘本自無同,何因有異。'此是東坡所謂‘設械匿形,推墮滉漾'之伎倆耳。”

  ② 程炎震云:“御覽二百九太尉掾門及三百九十言語門引衛玠別傳載此事,均作阮千里。則是瞻,非修也。” 嘉錫案:今晉書阮瞻傳亦作“瞻見司徒王戎,戎問曰:‘聖人貴名教,老、莊明自然,其旨同異?'瞻曰:‘將無同?'”唐修晉書喜用世說,此獨與世說不同,知其必有所考矣。御覽二百九所引,先見類聚十九。


  19 裴散騎娶王太尉女。婚後三日,諸婿大會,晉諸公贊曰:“裴遐字叔道,河東人。父緯,長水校尉。遐少有理稱,辟司空掾、散騎郎。”永嘉流人名:“衍字夷甫,第四女適遐也。”當時名士,王、裴子弟悉集。郭子玄在坐,挑與裴談。子玄才甚豐贍,始數交未快。郭陳張甚盛,裴徐理前語,理致甚微,四坐咨嗟稱快。鄧粲晉紀曰:“遐以辯論為業,善敘名理,辭氣清暢,泠然若琴瑟。聞其言者,知與不知,無不歎服。”王亦以為奇,謂諸人曰:“君輩勿為爾,將受困寡人女婿!”③

【校文】

  “王裴子弟悉集” 景宋本及沈本“弟”下俱有“皆”字。

  注“泠然若琴瑟” 景宋本無“瑟”字。


【箋疏】

  ① 嘉錫案:“緯”當作“綽”,見品藻篇第六條及晉書附裴楷傳,又見后妃傳下。

  ② 嘉錫案:晉、宋人清談,不惟善言名理,其音響輕重疾徐,皆自有一種風韻。宋書張敷傳云:“善持音儀,盡詳緩之致。與人別,執手曰:‘念相聞。'餘響久之不絕。”裴遐之“泠然若琴瑟”,亦若此而已。

  ③ 李詳云:“案晉世寡人,上下通稱,不以為僣。孫過庭書譜述王羲之語:‘假令寡人耽之若此,未必謝之。'可為此條確證。張彥遠法書要錄引作‘若吾耽之若此,未必謝之'。彥遠與虔禮皆唐人,虔禮審晉世言語,故仍其舊;彥遠改同俗稱,便覺其陋。”


  20 衛玠始度江,見王大將軍。
敦別傳曰:“敦字處仲,琅邪臨沂人。少有名理,累遷青州刺史。避地江左,歷侍中、丞相、大將軍、揚州牧。以罪伏誅。”因夜坐,大將軍命謝幼輿。晉陽秋曰:“謝鯤字幼輿,陳郡人。父衡,晉碩儒。鯤性通簡,好老、易,善音樂,以琴書為業。避亂江東,為豫章太守,王敦引為長史。”鯤別傳曰:“鯤四十三卒,贈太常。”玠見謝,甚說之,都不復顧王,遂達旦微言。王永夕不得豫。玠體素羸,恆為母所禁。爾夕忽極,於此病篤,遂不起。玠別傳曰:“玠少有名理,善易、老,自抱羸疾,初不於外擅相酬對。時友歎曰:‘衛君不言,言必入真。'武昌見大將軍王敦,敦與談論,咨嗟不能自已。”

【校文】

  注“言必入真” “真”,景宋本及沈本俱作“冥”。


【箋疏】

  ① 程炎震云:“真,宋本作冥。疑本是玄字,與言為韻,宋人避諱作真,或作冥耳。本篇‘司馬太傅問謝車騎'條,亦有入玄字。”

  21 舊云:王丞相過江左,止道聲無哀樂、嵇康聲無哀樂論略曰:“夫殊方異俗,歌笑不同。使錯而用之,或聞哭而懽,或聽歌而戚,然哀樂之情均也。今用均同之情,發萬殊之聲,斯非音聲之無常乎?”養生、嵇叔夜養生論曰:“夫蝨箸頭而黑,麝食柏而香,頸處險而癭,齒居晉而黃。豈唯蒸之使重無使輊,芬之使香無使延哉?誠能蒸以靈芝,潤以醴泉,無為自得,體妙心玄。庶與羡門比壽,王喬爭年。何為不可養生哉?”言盡意,歐陽堅石言盡意論略曰:“夫理得於心,非言不暢。物定於彼,非名不辨。名逐物而遷,言因理而變,不得相與為二矣。苟無其二,言無不盡矣。”③三理而已。然宛轉關生,無所不入。

【校文】

  注“殊方” 景宋本作“他方”。

  注“麝食柏” “食”,景宋本及沈本俱作“得”。

  注“無使延哉” “無”,景宋本作“勿”。


【箋疏】

  ① 嘉錫案:此論全篇見嵇中散集五。

  ② 嘉錫案:論載文選五十三,嵇中散集四又有答向子期難養生論一首。

  ③ 嘉錫案:藝文類聚十九引晉歐陽建言盡意論,較此注為詳,文長不錄。


  22 殷中軍為庾公長史,
按庾亮僚屬名及中興書,浩為亮司馬,非為長史也。下都,王丞相為之集,桓公、王長史、王藍田、王述別傳曰:“述字懷祖,太原晉陽人。祖湛,父承,並有高名。述蚤孤,事親孝謹,簞瓢陋巷,宴安永日。由是為有識所知,襲爵藍田侯。”謝鎮西並在。丞相自起解帳帶麈尾,①語殷曰:“身今日當與君共談析理。”既共清言,遂達三更。丞相與殷共相往反,其餘諸賢,略無所關。既彼我相盡,丞相乃歎曰:“向來語,乃竟未知理源所歸,至於辭喻不相負。正始之音,②正當爾耳!”明旦,桓宣武語人曰:“昨夜聽殷、王清言甚佳,仁祖亦不寂寞,我亦時復造心,顧看兩王掾,王濛、王述,並為王導所辟。輒翣如生母狗馨。”③

【箋疏】

  ① 嘉錫案:麈尾懸於帳帶,故自起解之。御覽七百三引世說曰:“王丞相常懸一麈尾,著帳中。及殷中軍來,乃取之曰:‘今以遺汝。'”今本無之,當是此處注文。惟不知所引何書耳。

  ② 嘉錫案:“正始之音”,日知錄十三論之甚詳,見賞譽下“王敦為大將軍”條。

  ③ 蘆浦筆記一云:“予讀世說,見晉人言多帶馨字,只如今人說怎地。” 嘉錫案:宋書前廢帝紀:“太后怒曰:‘將刀來剖我腹,那得生如此寧馨兒。'”建康實錄十三引裴子野宋略作“那得生如此兒”,金樓子箴戒篇同。南史宋本紀中則作“那得生寧馨兒”,是“寧馨”之為“如此”,證之六朝、唐人之書而已足,無煩曲解矣。養新錄四云:“寧馨之馨,可讀仄聲。方回聽航船歌‘五千斤蠟三千漆,寧馨時年欲夜行'是也。劉禹錫詩‘幾人雄猛得寧馨',二字俱讀平聲。張謂詩‘家無阿堵物,門有寧馨兒',寧讀去聲,馨讀平聲。” 嘉錫又案:馨語助詞,猶寧馨也。宋以後筆記解寧馨者甚多,皆不能明備;惟郝懿行晉宋書故云:“晉書王衍傳:‘何物老嫗,生寧馨兒。'宋書前廢帝紀:‘太后怒,語侍者:“將刀來剖我腹,那得生如此寧馨兒!”'今按寧馨,晉、宋方言即為如此之意。沈休文著書不得其解,妄有增加,翻為重複。後世詞人喜用寧馨,有平去二音。而方以智通雅以寧馨為呼語詞,謂今云能亨,此蓋明季方音。證以今時語,或云那杭,或云?杭,皆寧馨二字之音轉字變耳。又晉、宋人或言爾馨、如馨,或單言馨,此並語詞及語餘聲也。世說文學篇:桓宣武語人曰:‘顧看兩王掾,輒翣如生母狗馨。'忿狷篇:王胡之雪中詣王螭,持其臂,螭撥其手曰:‘冷如鬼手馨,強來捉人臂!'此皆單言馨者也。方正篇:劉尹語桓大司馬曰:‘使君如馨地,寧可戰鬥求勝?'容止篇注:王仲祖每攬鏡自照曰:‘王文開那生如馨兒!'此皆以如馨代寧馨。如讀若女,即寧之轉音也。文學篇劉尹目殷中軍云:‘田舍兒強學人作爾馨語。'品藻篇王丞相云:‘與何次道語,唯舉手指地曰:“正自爾馨!”'此又以爾馨代寧馨。爾讀若你,亦寧之轉音矣。”


  23 殷中軍見佛經云:“理亦應阿堵上。”①
佛經之行中國尚矣,莫詳其始。牟子曰:“漢明帝夜夢神人,身有日光,明日,博問群臣。通人傅毅對曰:‘臣聞天竺有道者號曰佛,輕舉能飛,身有日光,殆將其神也。'於是遣羽林將軍秦景、博士弟子王遵等十二人之大月氏國,寫取佛經四十二部,在蘭臺石室。”劉子政列仙傳曰:“歷觀百家之中,以相檢驗,得仙者百四十六人,其七十四人已在佛經,故撰得七十。可以多聞博識者遐觀焉。”如此,即漢成、哀之間,已有經矣。與牟子、傳記便為不同。魏略西戎傳曰:“天竺城中有臨兒國。浮屠經云:‘其國王生浮圖。浮圖者,太子也。父曰屑頭邪,母曰莫邪。浮屠者,身服色黃,髮如青絲,爪如銅。其母夢白象而孕。及生。從右脅出,而有髻,墜地能行七步。'天竺又有神人曰沙津。昔漢哀帝元壽元年,博士弟子景慮,受大月氏王使伊存口傳浮屠經。曰復豆者,其人也。”漢武故事曰:“昆邪王殺休屠王,以其眾來降,得其金人之神,置之甘泉宮。金人皆長丈餘,其祭不用牛羊,唯燒香禮拜。上使依其國俗祀之。”此神全類於佛,豈當漢武之時,其經未行於中土,而但神明事之邪。故驗劉向、魚豢之說,佛至自哀、成之世明矣。然則牟傳所言四十二者,其文今存非妄。蓋明帝遣使廣求異聞,非是時無經也。

【校文】

  注“故撰得七十” 景宋本無“故”字。

  注“浮屠者” “屠”,景宋本及沈本俱作“圖”。

  注“而但神明事之邪” “邪”,景宋本作“耳”。


【箋疏】

  ① 劉盼遂曰:“阿堵二字,自來多昧其解。俞理初癸巳類稿卷七‘等還音義'條引此事,謂等義為何等,又為此等,故通底又通堵。所謂阿堵、寧底,皆言此等也云云,其說迂曲。按阿為發聲之詞,堵即者字,同音互用。史記張釋之傳:‘堵陽人也。'韋昭注:‘堵音赭。'漢書張釋之傳師古注‘堵音者',是六朝舊音,堵讀為者,故可互用。說文:‘者,別事詞也。'今人尚謂此為者,如者里、者回是也。俗書作這,無以下筆。古人語緩,故堵字上加阿,以足語氣。猶名蒙者,自稱阿蒙;言誰者,語作阿誰耳。阿字本自無意義也。知乎此,則殷中軍之言‘理亦應在阿堵上',以宋、元語錄例之,乃‘名理應在者上'也。由此說推之,巧藝篇‘顧長康畫人'條‘傳神寫照,正在阿堵',即‘傳神寫照,應在者里'也。規箴篇‘王夷甫雅尚玄遠'條‘呼婢舉阿堵物卻'(從唐本改),即‘呼婢舉者物出去'也。雅量篇‘桓公伏甲設饌'條注‘明公何有壁閒置阿堵輩',即‘壁閒置者輩'也。如此乃至為明鬯易讀,何勞俞氏以浙西方音證之耶?況王夷甫、殷淵源諸人,本非吳士乎。” 嘉錫案:“阿堵”猶言“者箇”也。解在規箴篇。“寧馨”、“阿堵”,葉大慶考古質疑六考之已詳。

  ② 嘉錫案:牟子即牟子理惑論,原在釋僧祐弘明集內,詳見余所作理惑論檢討。

  ③ 嘉錫案:今本列仙傳無此語,廣弘明集辨惑篇七引列仙傳云:“吾搜檢藏書,□尋太史創撰列仙圖,自黃帝以下六代,迄到於今,得道者七百餘人,向檢虛實,定得一百四十六人。”又云:“其七十四人,已見佛經矣。”與孝標所引詳略互有不同。今本無之,蓋為後人所刪節耳。詳見余所著四庫提要辯證道家類。牟子傳記即謂理惑論,蓋古人於五經之外,皆謂之傳記。趙歧孟子題辭所謂“後罷傳記博士,獨立五經而已”,謂論語、孝經、孟子、爾雅也。牟子亦孟子之類,故稱傳記,說詳檢討。


  24 謝安年少時,請阮光祿道白馬論。孔叢子曰:“趙人公孫龍云:‘白馬非馬。馬者所以命形,白者所以命色。夫命色者非命形,故曰白馬非馬也。'”為論以示謝,于時謝不即解阮語,重相咨盡。阮乃歎曰:“非但能言人不可得,正索解人亦不可得!”中興書曰:“裕甚精論難。”

  25 褚季野語孫安國褚裒、孫盛並已見。云:“北人學問,淵綜廣博。”孫答曰:“南人學問,清通簡要。”支道林聞之曰:“聖賢固所忘言。自中人以還,北人看書,如顯處視月;南人學問,如牖中窺日。”①支所言,但譬成孫、褚之理也。然則學廣則難周,難周則識闇,故如顯處視月;學寡則易覈,易覈則智明,故如牖中窺日也。

【箋疏】

  ① 嘉錫案:北史儒林傳序曰:“南人約簡,得其英華;北學深蕪,窮其枝葉。”語即本此。實則道林之言,特為清談名理而發。延壽亦不過謂南人文學勝於北人耳。夫樸學浮文,本難一致。春華秋實,烏可並言?北人著述存於今者,如水經注、齊民要術之類,淵綜廣博,自有千古,非南人所敢望也。 嘉錫又案:此言北人博而不精,南人精而不博。

  26 劉真長與殷淵源談,劉理如小屈,殷曰:“惡,卿不欲作將善雲梯仰攻。”①墨子曰:“公輸般為高雲梯,欲以攻宋。墨子聞之,自魯往。裂裳裹足,日夜不休,十日十夜而至於郢。見楚王曰:‘聞大王將攻宋,有之乎?'王曰:‘然!'墨子曰:‘請令公輸般設攻宋之具,臣請試守之。'於是公輸般設攻宋之計,墨子縈帶守之。輸九攻之,而墨子九卻之。不能入,遂輟兵。”

【校文】

  注“為高雲梯” 沈本無“雲”字。

【箋疏】

  ① 李慈銘云:“案惡卿句有誤。”


  27 殷中軍云:“康伯未得我牙後慧。”
浩別傳曰:“浩善老、易,能清言。康伯,浩甥也,甚愛之。

  28 謝鎮西少時,聞殷浩能清言,故往造之。殷未過有所通,為謝標榜諸義,作數百語。既有佳致,兼辭條豐蔚,甚足以動心駭聽。謝注神傾意,不覺流汗交面。殷徐語左右:“取手巾與謝郎拭面。”按殷浩大謝尚三歲,便是時流。或當貴其勝致,故為之揮汗。

  29 宣武集諸名勝講易,
易乾鑿度曰:“孔子曰:‘易者,易也,變易也,不易也。三成德,為道包籥者,易也。其德也光明四通,日月星辰布,八卦序,四時和也。變也者,天地不變,不能成朝;夫婦不變,不能成家。不易者,其位也。天在上,地在下;君南面,臣北面;父坐,子伏。此其不易也。故易者天地人道也。'”鄭玄序易曰:“易之為名也,一言而函三義:簡易一也,變易二也,不易三也。繫辭曰:‘乾坤,易之蘊也,易之門戶也。'又曰:‘乾確然示人易矣,坤隤然示人簡矣。易則易知,簡則易從。'此言其簡易法則也。又曰:‘其為道也屢遷,變動不居,周流六虛,上下無常,剛柔相易,不可以為典要,唯變所適。'此則言其從時出入移動也。又曰:‘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陳,貴賤位矣;動靜有常,剛柔斷矣。'此則言其張設布列不易也。”據此三義而說,易之道,廣矣,大矣。日說一卦。簡文欲聽,聞此便還。曰:“義自當有難易,其以一卦為限邪?”

【箋疏】

  ① 李慈銘云:“案今本乾鑿度作‘管三成德,為道苞籥。(殿本作“管三成為道德苞籥”,蓋誤。)易者以言其德也。'以下文句,較此甚繁。古人引書多從節省。惟此處三上脫管字。籥下衍者字,易也當作易者。皆傳寫之誤。‘變也者'本作‘變易也者,其氣也'。此處亦脫誤。”

  30 有北來道人好才理,與林公相遇於瓦官寺,講小品。于時竺法深、孫興公悉共聽。此道人語,屢設疑難,林公辯答清析,辭氣俱爽。此道人每輒摧屈。孫問深公:“上人當是逆風家,①向來何以都不言?”庾法暢人物論曰:“法深學義淵博,名聲蚤著,弘道法師也。”深公笑而不答。林公曰:“白旃檀非不馥,③焉能逆風?”④成實論曰:“波利質多天樹,其香則逆風而聞。”深公得此義,夷然不屑。

【箋疏】

  ① 嘉錫案:言法深學義不在道林之下,當不至從風而靡,故謂之逆風家。

  ② 全晉文百五十七自注曰:“高僧傳四康僧淵傳云‘康法暢著人物始義論等',世說注作‘庾法暢',字之誤也。”

  ③ 慧琳一切經音義二十九云:“旃檀,梵語香木名也。唐無正譯,即白檀香是也。微赤色者為上。” 嘉錫案:道林以為雖法深亦不能抗己。

  ④ 翻譯名義集三眾香篇曰:“阿難白佛,世有三種香:一曰根香,二曰枝香,三曰華香。此三品香,唯能隨風,不能逆風。”


  31 孫安國往殷中軍許共論,往反精苦,客主無閒。左右進食,冷而復煗者數四。彼我奮擲麈尾,悉脫落,滿餐飯中。賓主遂至莫忘食。殷乃語孫曰:“卿莫作強口馬,我當穿卿鼻。”①孫曰:“卿不見決鼻牛,人當穿卿頰。”②續晉陽秋曰:“孫盛善理義。時中軍將軍殷浩擅名一時,能與劇談相抗者,唯盛而已。”

【箋疏】

  ① “我當穿卿鼻”,郭子作“我當併卿控”。

  ② 嘉錫案:牛鼻乃為人所穿,馬不穿鼻也。然穿鼻者常決鼻逃去,穿頰則莫能遁矣。此出郭子,見御覽三百八十。


  32 莊子逍遙篇,舊是難處,諸名賢所可鑽味,①而不能拔理於郭、向之外。支道林在白馬寺中,②將馮太常共語,馮氏譜曰:“馮懷字祖思,長樂人。歷太常、護國將軍。”③因及逍遙。支卓然標新理於二家之表,立異義於眾賢之外,皆是諸名賢尋味之所不得。後遂用支理④。向子期、郭子玄逍遙義曰:“夫大鵬之上九萬,尺鷃之起榆枋,小大雖差,各任其性。苟當其分,逍遙一也。然物之芸芸,同資有待,得其所待,然後逍遙耳。唯聖人與物冥而循大變,為能無待而常通,豈獨自通而已。又從有待者不失其所待;不失,則同於大通矣。”支氏逍遙論曰:“夫逍遙者,明至人之心也。莊生建言人道,而寄指鵬、鷃。鵬以營生之路曠,故失適於體外;鷃以在近而笑遠,有矜伐於心內。至人乘天正而高興,遊無窮於放浪;物物而不物於物,則遙然不我得,玄感不為,不疾而速,則逍然靡不適。此所以為逍遙也。若夫有欲當其所足;足於所足,快然有似天真。猶饑者一飽,渴者一盈,豈忘烝嘗於糗糧,絕觴爵於醪醴哉?苟非至足,豈所以逍遙乎?”此向、郭之注所未盡。

【校文】

  注“護國將軍” “國”,景宋本及沈本俱作“軍”。

  注“尺鷃” 沈本作“斥鷃”。

  注“猶饑者” “饑”,景宋本作“飢”。


【箋疏】

  ① 李慈銘云:“案可字誤,通行刪節本作共。”

  ② 程炎震云:“據高僧傳遁傳敘次,則此白馬寺在餘杭。”

  ③ 李慈銘云:“案護國當是護軍,或是輔國。晉有護軍將軍、輔國將軍,無護國將軍也。”

  ④ 李慈銘云:“案太平廣記卷八十七引高僧傳:‘遁嘗在白馬寺與劉系之等談莊子逍遙,遁曰:“不然,夫桀、紂以殘害為性,若適性為得者,彼亦逍遙矣。”為是退而注逍遙篇,群儒舊學,莫不歎服。'” 嘉錫案:此出慧皎高僧傳四支遁傳云:“遁常在白馬寺與劉系之等談莊子逍遙篇,云:‘各適性以為逍遙。'遁曰:‘不然。'”云云。

  ⑤ 嘉錫案:今郭象逍遙遊注,惟無首二句,其餘與此全同。但原係兩段,分屬篇題及“彼且惡乎待哉”之下耳。四庫提要一百四十六以為孝標所引,今本無之者,非也。 嘉錫又案:經典釋文逍遙遊篇音義引支遁凡五條:如坳堂,支遁云:“謂有坳垤形也。”搶,支遁云:“搶,突也。”“莽蒼”,支遁云:“冢閒也。”朝菌,支遁云:“一名舜英,朝生暮落。”敖者,支云:“伺彼怠敖,謂承夫閒殆也。”皆篇中之注,與高僧傳退而注逍遙篇之說合。然則支並詳釋名物訓詁,如注經之體。不獨作論標新立異而已。或者此論即在注中,如上引逍遙義,亦正是向、郭之注耳。


  33 殷中軍浩也。嘗至劉尹所清言。良久,殷理小屈,遊辭不已,劉亦不復答。殷去後,乃云:“田舍兒,強學人作爾馨語。①”劉惔,已見。

【校文】

  注“浩也” 沈本“浩”作大字,歸正文,無“也”字。


【箋疏】

  ① 文廷式純常子枝語卷十曰:“俗語呼爾為你。按爾字本有你音。世說:‘田舍兒,強學人作爾馨語!'晉書王衍傳:‘何物老嫗,生甯馨兒。'爾馨即甯馨,蓋讀爾為你,故與甯字雙聲通轉。”

  34 殷中軍雖思慮通長,然於才性偏精。忽言及四本,便苦湯池鐵城,無可攻之勢。神農書曰:“夫有石城七仞,湯池百步,帶甲百萬而無粟者,不能自固也。”

【校文】

  “苦” 景宋本作“若”。

  35 支道林造即色論,①
支道林集妙觀章云:“夫色之性也,不自有色。色不自有,雖色而空。故曰色即為空,色復異空。”論成,示王中郎。王坦之,已見。中郎都無言。支曰:“默而識之乎?”論語曰:“默而識之,誨人不倦,何有於我哉?”王曰:“既無文殊,誰能見賞?”維摩詰經曰:“文殊師利問維摩詰云:‘何者是菩薩入不二法門?'時維摩詰默然無言。文殊師利歎曰:‘是真入不二法門也。'”

【校文】

  正文及注“默”字 景宋本俱作“嘿”。

  注“不二法門也” 景宋本於“也”上有“者”字。


【箋疏】

  ① 程炎震云:“高僧傳四支遁傳云:‘乃注安般、四禪諸經及即色遊玄論、聖不辯知論、道行旨歸、學道誡等。'”

  36 王逸少作會稽,初至,支道林在焉。孫興公謂王曰:“支道林拔新領異,胸懷所及,乃自佳,卿欲見不?”王本自有一往雋氣,殊自輕之。後孫與支共載往王許,王都領域,不與交言。須臾支退,後正值王當行,車已在門。支語王曰:“君未可去,貧道與君小語。”因論莊子逍遙遊。支作數千言,才藻新奇,花爛映發。王遂披襟解帶,留連不能已。①支法師傳曰:“法師研十地,則知頓悟於七住;尋莊周,則辯聖人之逍遙。當時名勝,咸味其音旨。”道賢論以七沙門比竹林七賢。遁比向秀,雅尚莊、老。二子異時,風尚玄同也。

【校文】

  “卿欲見不” “欲”,景宋本及沈本俱作“欣”。

  “留連” 景宋本作“流連”。


【箋疏】

  ① 程炎震云:“高僧傳云:‘王羲之時在會稽,素聞遁名,未之信,謂人曰:“一往之氣,何足可言?”後遁既還剡,經由於郡,王故詣遁,觀其風力。既至,王謂遁曰:“逍遙篇可得聞乎?”遁乃作數千字,標揭新理,才藻驚絕。王遂披襟解帶,留連不能已。仍請住靈嘉寺,意存相近。'”

  37 三乘佛家滯義,支道林分判,使三乘炳然。①諸人在下坐聽,皆云可通。支下坐,自共說,正當得兩,入三便亂。今義弟子雖傳,猶不盡得。法華經曰:“三乘者:一曰聲聞乘,二曰緣覺乘,三曰菩薩乘。聲聞者,悟四諦而得道也。緣覺者,悟因緣而得道也。菩薩者,行六度而得道也。然則羅漢得道,全由佛教,故以聲聞為名也。辟支佛得道,或聞因緣而解,或聽環珮而得悟。神能獨達,故以緣覺為名也。菩薩者,大道之人也。方便則止行六度,真教則通修萬善,功不為己,志存廣濟,故以大道為名也。”

【校文】

  注“志存廣濟” “志存”,景宋本作“悉皆”。

【箋疏】

  ① 嘉錫案:釋僧祐出三藏記集十二,宋明帝敕中書侍郎陸澄撰法論目錄及釋道宣大唐內典錄三、釋道世法苑珠林一百傳記篇并有支道林辯三乘論。然則道林之分判三乘,不惟升座宣講,且已撰述成書矣。

  38 許掾詢也。年少時,人以比王苟子,①
苟子,王脩小字也。文字志曰:“脩字敬仁,太原晉陽人。父濛,司徒左長史。脩明秀有美稱,善隸行書,號曰‘流奕清舉'。起家著作佐郎,琅邪王文學,轉中軍司馬,未拜而卒,時年二十四。昔王弼之沒,與脩同年,故脩弟熙乃歎曰:‘無愧於古人,而年與之齊也。'”②許大不平。時諸人士及於法師並在會稽西寺講,③王亦在焉。許意甚忿,便往西寺與王論理,共決優劣。苦相折挫,王遂大屈。許復執王理,王執許理,更相覆疏;王復屈。許謂支法師曰:“弟子向語何似?”支從容曰:“君語佳則佳矣,何至相苦邪?豈是求理中之談哉!”

【校文】

  注“詢也” 景宋本及沈本“詢”字均大字居中,無“也”字。

  注“王脩” 景宋本俱作“王循”。又“王脩小字也”,“小”字上景宋本及沈本俱有“之”字。

  注“脩弟熙乃歎曰” 景宋本及沈本俱無“乃”字。

  “及於法師” “於”,景宋本及沈本俱作“林”。


【箋疏】

  ① 程炎震云:“法書要錄載張懷瓘書斷云:‘王脩以升平元年卒,年二十四。'則生於咸和九年甲午,許詢或年相若耶?王脩小字,諸書皆作苟。惟顏氏家訓風操篇作狗,且以與長卿犬子並舉。黃門博雅,必有所據,蓋亦如張敬兒之比。後乃恥其鄙俚,文飾之耳。”

  ② 劉盼遂曰:“按本書雅量篇注引中興書云:‘熙為脩弟蘊之子。'晉書外戚傳亦言曰:‘濛有脩、蘊二子。'此注脩弟下顯敓‘子'字。” 嘉錫案:雅量篇注引中興書,但云“熙、恭次弟,不云脩弟蘊之子”。盼遂殊誤。然考德行篇注引隆安記曰:“恭祖父濛,父蘊。”晉書外戚傳云:“蘊子華、次恭。”恭傳亦云:“光祿大夫蘊子。”熙既為恭弟,則自是脩之弟子矣。此注之脫誤,無可疑者。

    盼遂曰:“無愧古人二句,用曹子桓與吳質書中語。晉書作‘脩臨終自歎',較世說為勝。” 嘉錫案:曹與吳書曰:“光武言:年三十餘,在兵中十歲,所更非一,吾德不及之,年與之齊矣。”劉箋言較世說為勝,當作較文字志為勝。然吾謂從文字志作熙追贊之語自得,晉書不知所本,未見其所以勝也。

  ③ 李慈銘云:“案今晉書王脩傳云:‘年二十四,臨終歎曰:“無愧古人,年與之齊矣。”'先既不載王弼之沒與脩同年,則‘古人'二字無著,又以其弟語為脩語,皆非也。案‘於'當作‘林',李本亦誤。劉辰翁評本及坊閒所行王世貞刪節本皆作‘林',不誤。 又案:西寺即光相寺,在西郭西光坊下岸光相橋之北,去予家僅數十武。光相寺者,傳是晉義熙中寺發瑞光,安帝因賜此額。西光坊本名西光相坊,其東曰東光相坊,坊與橋皆因寺得名者。”


  39 林道人詣謝公,東陽時始總角,新病起,體未堪勞。與林公講論,遂至相苦。
東陽,謝朗也,已見。中興書曰:“朗博涉有逸才,善言玄理。”母王夫人在壁後聽之,再遣信令還,而太傅留之。王夫人因自出云:“新婦少遭家難,①一生所寄,唯在此兒。”因流涕抱兒以歸。謝公語同坐曰:“家嫂辭情慷慨,致可傳述,恨不使朝士見。”謝氏譜曰:“朗父據,取太康王韜女,名綏。”

【箋疏】

  ① 嘉錫案:“新婦”解在排調篇“王渾與婦鍾氏共坐”條。


  40 支道林、許掾諸人共在會稽王齋頭。①簡文。支為法師,許為都講。高逸沙門傳曰:“道林時講維摩詰經。”支通一義,四坐莫不厭心。許送一難,眾人莫不抃舞。但共嗟詠二家之美,不辯其理之所在。②

【箋疏】

  ① 吳承仕曰:“按齋字又見本書豪爽篇云:‘桓石虔嘗住宣武齋頭。'紕漏篇云:‘胡兒懊熱,一月日閉齋不出。'仇隙篇云:‘劉璵兄弟就王愷宿,在後齋中眠。'并此凡四見。疑靜室可以齋心,故因名齋,當與精舍同意。周語:‘王即齋宮。'韋昭解曰:‘所齋之宮也。'齋之名其昉於此乎?”程炎震云:“高僧傳四云:‘遁晚出山陰,講維摩經,遁為法師,許詢為都講。'則非在會稽王齋頭也。”

  ② 高僧傳曰:“遁通一義,眾人咸謂詢無以厝難。詢每設一難,亦謂遁不復能通。如此至竟,兩家不竭。”程炎震云:“高僧傳云:‘凡在聽者,或謂審得遁旨,迴令自說,得兩三反便亂。'於義為長。” 嘉錫案:世說及高僧傳所據之書本自不同,即其詞意,亦復小異。程氏獨以傳義為長,非也。


  41 謝車騎在安西艱中,①安西,謝奕。已見。林道人往就語,將夕乃退。有人道上見者,問云:“公何處來?”答云:“今日與謝孝劇談一出來。”玄別傳曰:“玄能清言,善名理。”

【箋疏】

  ① 程炎震云:“晉書穆帝紀:升平二年秋八月,征西將軍謝弈卒。”

  42 支道林初從東出,住東安寺中。高逸沙門傳曰:“遁居會稽,晉哀帝欽其風味,遣中使至東迎之。遁遂辭丘壑,高步天邑。”王長史宿構精理,並撰其才藻,往與支語,不大當對。王敘致作數百語,自謂是名理奇藻。支徐徐謂曰:“身與君別多年,君義言了不長進。”王大慚而退。①

【箋疏】

  ① 程炎震云:“王濛卒於永和三年,支道林以哀帝時至都,濛死久矣。高僧傳亦同,並是傳聞之誤。下文有‘道林、許、謝共集王家'之語,蓋王濛為長山令,嘗至東耳。”

  43 殷中軍讀小品,釋氏辨空經,有詳者焉,有略者焉。詳者為大品,略者為小品。下二百籤,皆是精微,世之幽滯。嘗欲與支道林辯之,竟不得。今小品猶存。高逸沙門傳曰:“殷浩能言名理,自以有所不達,欲訪之於遁。遂邂逅不遇,深以為恨。其為名識賞重,如此之至焉。”語林曰:“浩於佛經有所不了,故遣人迎林公,林乃虛懷欲往。王右軍駐之曰:‘淵源思致淵富,既未易為敵,且己所不解,上人未必能通。縱復服從,亦名不益高。若佻脫不合,便喪十年所保。可不須往!'林公亦以為然,遂止。”

  44 佛經以為袪練神明,則聖人可致。釋氏經曰:“一切眾生,皆有佛性。但能修智慧,斷煩惱,萬行具足,便成佛也。”簡文云:“不知便可登峰造極不?然陶練之功,尚不可誣。”

  45 于法開始與支公爭名,後精漸歸支,意甚不忿,①遂遁跡剡下。遣弟子出都,②語使過會稽。于時支公正講小品。開戒弟子:“道林講,比汝至,當在某品中。”因示語攻難數十番,云:“舊此中不可復通。”弟子如言詣支公。正值講,因謹述開意。往反多時,林公遂屈。厲聲曰:“君何足復受人寄載!”③名德沙門題目曰:“于法開才辨從橫,以數術弘教。”高逸沙門傳曰:“法開初以義學著名,後與支遁有競,故遁居剡縣,更學醫術。”

【校文】

  “受人寄載” 景宋本“載”下有“來”字。袁本亦有。

【箋疏】

  ① 李慈銘云:“案精當是稱之誤,忿當是伏或是平之誤。然各本皆同,萬曆紹興志引世說亦如是。”

  ② 李慈銘云:“案施宿嘉泰會稽志稱:‘弟子名法威,最知名。'”

  ③ 高僧傳四曰:“于法開不知何許人,事蘭公為弟子。深思孤發,獨見言表。妙通醫法。還剡石城,續修元華寺,移白山靈鷲寺。每與支道林爭即色空義超宣述林解,並傳於世。開有弟子法威,清悟有樞辯。開嘗使威(。廬江何默申明開難,高平出都,經過山陰,支遁正講小品。開語威言:道林講,比汝至,當至某品中。示語攻難數十番云:‘此中舊難通。'威既至郡,正值遁講,果如開言。往復多番,遁遂屈,因厲聲曰:‘君何足復受人寄載來耶?'故東山喭云:‘深量開思,林談識記。'年六十卒於山寺。孫綽為之目曰:‘才辯縱橫,以數術弘教,其在開公乎!'”嘉錫案:本篇云支公講小品,于法開戒弟子示語攻難數十番,云“舊此中不可復通”,弟子如言,往反多時,林公遂屈。淵源所籤世之幽滯,必有即法開所謂“舊不可通”者。然則淵源之所不解者,道林亦未必盡解也。右軍懼其敗名,可謂“愛人以德”,林公遂不復往,亦庶乎知難而退者矣。

  ④ 嘉錫案:法開醫術之妙,見本書術解篇“郗愔信道”條及注。隋志醫方類有議論備豫方一卷,于法開撰。


  46 殷中軍問:“自然無心於稟受。何以正善人少,惡人多?”諸人莫有言者。劉尹答曰:“譬如寫水著地,正自縱橫流漫,略無正方圓者。”一時絕歎,以為名通。①莊子曰:“天籟者,吹萬不同,而使其自己也。”郭子玄注曰:“無既無矣,則不能生有。有之未生,又不能為生。然則生生者誰哉?塊然而自生耳,非我生也。我不生物,物不生我,則自然而已然,謂之天然。天然非為也,故以天言之,所以明其自然故也。”

【箋疏】

  ① 嘉錫案:“通”謂解說其義理,使之通暢也。晉、宋人於講經談理了無滯義者,並謂之通。本篇云“殷浩能清言,未過有所通”,“支為法師,許為都講,支通一義,四座莫不厭心”,“長史諸賢來清言,客主有不通處”,“許詢得漁父一篇,謝安看題,便各使四坐通”,“支道林先通,作七百許語”,“羊孚與仲堪道齊物,乃至四番後一通”云云,皆是也。“名通”之為言,猶之“名言”、“名論”云爾。後人用此,誤以為名貴通達,失其義矣。

  47 康僧淵初過江,①未有知者,恆周旋市肆,乞索以自營。忽往殷淵源許,值盛有賓客,殷使坐,麤與寒溫,遂及義理。語言辭旨,曾無愧色。領略麤舉,一往參詣。由是知之。②僧淵氏族,所出未詳。疑是胡人。尚書令沈約撰晉書,亦稱其有義學。

【箋疏】

  ① 李詳云:“案高僧傳:康僧淵本西域人,生於長安。又有康僧會傳,在淵之前,云:‘其先康居人,世居天竺。'僧淵蓋亦僧會之族,義已見上,故但云西域人。世說所引僧淵三條,皆見傳內。”

  ② 高僧傳四又曰:“康僧淵本西域人,生於長安。貌雖梵人,語實中國。容止詳正,志業弘深。晉成之世,與康法暢、支敏度等俱過江,淵雖德愈暢、度,而別以清約自處。常乞?自資,人未之識。後因分衛之次,遇陳郡殷浩。浩始問佛經深遠之理,卻辯俗書性情之義。自晝至曛,浩不能屈,由是改觀。後於豫章山立寺,去邑數十里,帶江傍嶺,松竹鬱茂。名僧勝達,響附成群。常以持心梵天經空理幽遠,故偏加講說。尚學之徒,往還填委。後卒於寺焉。”

  ③ 嘉錫案:梁書武帝紀二:“天監六年冬閏月(閏十月),以尚書左僕射沈約為尚書令,行太子少傅。九年春正月,以尚書令行太子少傅沈約為左光祿大夫,行少傅如故。”計約之為令,不過二年餘耳。劉峻傳云:“天監初召入西省,與學士賀蹤典校祕書,為有司所奏,免官。安成王秀好峻學,及遷荊州,引為戶曹參軍。”考廣弘明集三引阮孝緒七錄序云:“有梁之初,於文德殿內別藏眾書,使學士劉孝標重加校進。”與本傳所云“典校祕書”者合。雖不知為何年之事,然孝緒序後所附古今書最有梁天監四年文德正御四部及術數書目錄,足見孝標於此年已入西省。武帝紀云:“天監七年五月,以安成王秀為平西將軍、荊州刺史。”孝標之為秀所引,當在此時。又可以推知孝標免官之年矣。世說注中孝標自敘所見,言必稱臣,蓋奉梁武敕旨所撰。當沈約遷尚書令之時,孝標正在西省,此處特書其現居之官,亦因奏御之體,固當如此。然則孝標此注,蓋作於天監六七年之閒也。


  48 殷、謝諸人共集。殷浩、謝安。謝因問殷:“眼往屬萬形,萬形來入眼不?”成實論曰:“眼識不待到而知虛塵,假空與明,故得見色。若眼到色到,色閒則無空明。如眼觸目,則不能見彼。當知眼識不到而知。”依如此說,則眼不往,形不入,遙屬而見也。謝有問,殷無答,疑闕文。

【校文】

  “萬形來入眼不” 景宋本無“來”字。

  注“色閒” “閒”,景宋本及沈本作“聞”。

  注“不能見彼” “彼”,景宋本及沈本作“色”。

  注“殷無答” 景宋本及沈本“殷”上有“而”字。


  49 人有問殷中軍:“何以將得位而夢棺器,①將得財而夢矢穢?”殷曰:“官本是臭腐,所以將得而夢棺屍;財本是糞土,所以將得而夢穢汙。”時人以為名通。

【箋疏】

  ① 嘉錫案:晉書藝術索紞傳云:“索充初夢天上有二棺落充前。紞曰:‘棺者,職也。當有京師貴人舉君,二官者,頻再遷。'俄而司徒王戎書屬太守,使舉充。太守先署充功曹,而舉孝廉。”此將得位而夢棺器之證。

  50 殷中軍被廢東陽,浩黜廢事,別見。始看佛經。初視維摩詰,僧肇注維摩經曰:“維摩詰者,秦言淨名,蓋法身之大士,見居此土,以弘道也。”疑般若波羅密太多,後見小品,恨此語少。波羅密,此言到彼岸也。經云:“到者有六焉:一曰檀;檀者,施也。二曰毗黎;毗黎者,持戒也。三曰羼提;羼提者,忍辱也。四曰尸羅;尸羅者,精進也。五曰禪;禪者,定也。六曰般若;般若者,智慧也。然則五者為舟,般若為導,導則俱絕有相之流,升無相之彼岸也。故曰波羅密也。”淵源未暢其致,少而疑其多;已而究其宗,多而患其少也。

【校文】

  注“導則俱絕” “俱”,景宋本及沈本作“為”。


  51 支道林、殷淵源俱在相王許。
簡文。相王謂二人:“可試一交言。而才性殆是淵源崤、函之固,①崤,謂二陵之地;函,函谷關也。並秦之險塞,王者之居。左思魏都賦曰:“崤、函帝王之宅。”君其慎焉!”支初作,改轍遠之,數四交,不覺入其玄中。相王撫肩笑曰:“此自是其勝?,安可爭鋒!”②

【箋疏】

  ① 李慈銘云:“案此謂殷之言才性無人可攻,如崤、函之固。即前所云殷中軍於才性偏精也。”

  ② 程炎震云:“道林何得與殷浩共集簡文許?前注引高逸沙門傳,殆隱以駁此條也。證之高僧傳,其誤顯然。”


  52 謝公因子弟集聚,問毛詩何句最佳?遏稱曰:謝玄小字。已見。“昔我往矣,楊柳依依;今我來思,雨雪霏霏。”公曰:“訏謨定命,遠猷辰告。”大雅詩也。毛萇注曰:“訏,大也。謨,謀也。辰,時也。”鄭玄注曰:“猷,圖也。大謀定命,謂正月始和,布政于邦國都鄙。”謂此句偏有雅人深致。①

【箋疏】

  ① 宋祁宋景文筆記卷中云:“詩云‘蕭蕭馬鳴,悠悠?旌',見整而靜也,顏之推愛之。‘楊柳依依,雨雪霏霏',寫物態,慰人情也,謝玄愛之。‘遠猷辰告',謝安以為佳語。”王士禎古夫于亭雜錄二云:“愚按玄與之推所云是矣。太傅所謂‘雅人深致',終不能喻其指。”

  53 張憑舉孝廉出都,負其才氣,謂必參時彥。欲詣劉尹,鄉里及同舉者共笑之。張遂詣劉。劉洗濯料事,處之下坐,唯通寒暑,神意不接。張欲自發無端。頃之,長史諸賢來清言。客主有不通處,張乃遙於末坐判之,言約旨遠,足暢彼我之懷,一坐皆驚。真長延之上坐,清言彌日,因留宿至曉。張退,劉曰:“卿且去,正當取卿共詣撫軍。”張還船,同侶問何處宿?張笑而不答。須臾,真長遣傳教覓張孝廉船,同侶惋愕。即同載詣撫軍。至門,劉前進謂撫軍曰:“下官今日為公得一太常博士妙選!”既前,撫軍與之話言,咨嗟稱善曰:“張憑勃窣為理窟。”①即用為太常博士。②宋明帝文章志曰:“憑字長宗,吳郡人。有意氣,為鄉閭所稱。學尚所得,敏而有文。太守以才選舉孝廉,試策高第。為惔所舉,補太常博士。累遷吏部郎、御史中丞。”

【校文】

  “共笑之” 沈本無“共”字。

【箋疏】

  ① 程炎震云:“漢書司馬相如傳:‘媻姍勃窣。'師古曰:‘謂行於叢薄之閒也。'文選子虛賦作‘?窣'。注引韋昭曰:‘媻姍?窣,匍匐上也。'史記索隱引作‘匍匐上下'。沈欽韓曰:‘楚詞:□母勃屑而日侍。注:勃屑,猶媻姍,膝行貌。世說:張憑勃窣為理窟,則勃窣亦蹩躄之狀也。'王先謙曰:‘勃、?同字。'”

  ② 嘉錫案:此出郭子,見御覽二百二十九。


  54 汰法師云:“‘六通'、‘三明'同歸,正異名耳。”
安法師傳曰:“竺法汰者,體器弘簡,道情冥到,法師友而善焉。”一說法汰即安公弟子也。①經云:“六通者,三乘之功德也。一曰天眼通,見遠方之色;二曰天耳通,聞障外之聲;三曰身通,飛行隱顯;四曰它心通,水鏡萬慮;五曰宿命通,神知已往;六曰漏盡通,慧解累世。三明者:解脫在心,朗照三世者也。”然則天眼、天耳、身通、它心、漏盡此五者,皆見在心之明也。宿命則過去心之明也。因天眼發未來之智,則未來心之明也。同歸異名,義在斯矣。

【箋疏】

  ① 高僧傳卷五云:“竺法汰東莞人。少與道安同學。雖才辯不逮,而姿過之。或有言曰‘汰是安公弟子'者,非也。” 嘉錫案:道安本隨師姓竺,後乃以釋為氏。由是其弟子皆姓釋。今法汰以竺為姓,知是同門,非弟子也。

  55 支道林、許、謝盛德,共集王家。許詢、謝安、王濛。謝顧謂諸人:“今日可謂彥會,時既不可留,此集固亦難常。當共言詠,以寫其懷。”許便問主人有莊子不?正得漁父一篇。莊子曰:“孔子遊乎緇帷之林,休坐乎杏壇之上。孔子弦歌鼓琴,奏曲未半,有漁者下船而來,鬚眉交白,被髮揄袂,行原以上,距陸而止,左手據膝,右手持頤以聽。曲終而招子貢、子路語曰:‘彼何為者也?'曰:‘孔氏。'曰:‘孔氏何治?'子貢曰:‘服忠信,行仁義,飾禮樂,選人倫,孔氏之所治也。'曰:‘有土之君歟?'曰:‘非也。'漁父曰:‘仁則仁矣,恐不免其身。'孔子聞而求問之,遂言八疵、四病,以誡孔子。”謝看題,便各使四坐通。支道林先通,作七百許語,敘致精麗,才藻奇拔,眾咸稱善。於是四坐各言懷畢。謝問曰:“卿等盡不?”皆曰:“今日之言,少不自竭。”謝後麤難,因自敘其意,作萬餘語,才峰秀逸。文字志曰:“安神情秀悟,善談玄速。”既自難干,加意氣擬託,蕭然自得,四坐莫不厭心。支謂謝曰:“君一往奔詣,故復自佳耳。”

  56 殷中軍、孫安國、王、謝能言諸賢,悉在會稽王許。殷與孫共論易象妙於見形。其論略曰:“聖人知觀器不足以達變,故表圓應於蓍龜。圓應不可為典要,故寄妙跡於六爻。六爻周流,唯化所適,故雖一畫,而吉凶並彰,微一則失之矣。擬器託象,而慶咎交著,繫器則失之矣。故設八卦者,蓋緣化之影跡也。天下者,寄見之一形也。圓影備未備之象,一形兼未形之形。故盡二儀之道,不與乾、坤齊妙。風雨之變,不與巽、坎同體矣。”孫語道合,意氣干雲。一坐咸不安孫理,而辭不能屈。會稽王慨然歎曰:“使真長來,故應有以制彼。”既迎真長,孫意己不如。真長既至,先令孫自敘本理。孫麤說己語,亦覺殊不及向。劉便作二百許語,辭難簡切,孫理遂屈。一坐同時拊掌而笑,稱美良久。①

【箋疏】

  ① 程炎震云:“此王、謝是王濛、謝尚,非逸少、安石也。知者以此稱會稽,不稱撫軍與相王,知是成帝咸康六年事。當深源屏居墓所之時,濛、尚同為會稽談客。安國雖歷佐陶侃、庾翼,容亦奉使下都。若安石、逸少,永和中始會於都下,安國方從桓溫征伐蜀、洛矣。注不斥言王、謝何人,殆闕疑之意。晉書惔傳取此,并沒王、謝不言。”

  57 僧意在瓦官寺中,未詳僧意氏族所出。王苟子來,苟子,王脩小字。與共語,便使其唱理。意謂王曰:“聖人有情不?”王曰:“無。”重問曰:“聖人如柱邪?”王曰:“如籌算,雖無情,運之者有情。”僧意云:“誰運聖人邪?”苟子不得答而去。諸本無僧意最後一句,意疑其闕,慶校眾本皆然。唯一書有之,故取以成其義。然王脩善言理,如此論,特不近人情,猶疑斯文為謬也。

【校文】

  注“王脩” 景宋本作“王循”。

  注“慶校眾本” “慶”,景宋本作“廣”。


【箋疏】

  ① 李慈銘云:“案‘慶校眾本',慶字當作峻。劉孝標本名峻,梁書、南史皆同。傳寫者因此書止題劉孝標注,不知其本名峻,遂妄改為慶。以為臨川自注語耳。史言孝標以字行,據此,則其自稱固仍本名也。各本皆誤。” 嘉錫案:作“慶”固非,作“峻”亦未安。惟宋本作“廣”,妙合語氣。慶與廣字形相近,因而致誤耳。 又案:卷下賢媛篇注曰:“臣謂王廣名士,豈以妻父為戲。”汰侈篇注曰:“臣按其相經”云云,然則孝標此注為奉敕而作,故自稱臣。以此例之,則此條必不自名曰峻亦明矣。蓴客先生未之思耳。 又案:惑溺篇注:“臣按傅暢所言,則郭氏賢明婦人也。”

  58 司馬太傅問謝車騎:“惠子其書五車,何以無一言入玄?”謝曰:“故當是其妙處不傳。”
莊子曰:“惠施多方,其書五車,其道舛駮,其言不中。謂卵有毛,雞三足,馬有卵,犬可為羊,火不熱,目不見,龜長於蛇,丁子有尾,白狗黑,連環可解。能勝人之口,不能服人之心。蓋辯者之囿也。”

  59 殷中軍被廢,徙東陽,大讀佛經,皆精解。唯至“事數”處不解。事數:謂若五陰、十二入、四諦、十二因緣、五根、五九、七覺之聲。遇見一道人,問所籤,便釋然。

【校文】

  注“五九七覺之聲” “九”,景宋本作“力”。“聲”,景宋本及沈本作“屬”。

  60 殷仲堪精覈玄論,人謂莫不研究。殷乃歎曰:“使我解四本,談不翅爾。”周祗隆安記曰:“仲堪好學而有理思也。”

  61 殷荊州曾問遠公:
張野遠法師銘曰:“沙門釋惠遠,雁門樓煩人。本姓賈氏,世為冠族。年十二,隨舅令狐氏遊學許、洛。年二十一,欲南渡,就范宣子學,道阻不通,遇釋道安以為師。抽簪落髮,研求法藏。釋曇翼每資以燈燭之費。誦鑒淹遠,高悟冥賾。安常歎曰:‘道流東國,其在遠乎?'襄陽既沒,振錫南遊,結宇靈嶽。自年六十,不復出山。名被流沙,彼國僧眾,皆稱漢地有大乘沙門。每至然香禮拜,輒東向致敬。年八十三而終。”“易以何為體?”答曰:“易以感為體。”殷曰:“銅山西崩,靈鐘東應,便是易耶?”東方朔傳曰:“孝武皇帝時,未央宮前殿鐘無故自鳴,三日三夜不止。詔問太史待詔王朔,朔言恐有兵氣。更問東方朔,朔曰:‘臣聞銅者山之子,山者銅之母,以陰陽氣類言之,子母相感,山恐有崩弛者,故鐘先鳴。易曰:“鳴鶴在陰,其子和之。”精之至也。其應在後五日內。'居三日,南郡太守上書言山崩,延袤二十餘里。”樊英別傳曰:“漢順帝時,殿下鐘鳴,問英。對曰:‘蜀山崩。山於銅為母,母崩子鳴,非聖朝災。'後蜀果土山崩,日月相應。”二說微異,故並載之。遠公笑而不答。①

【校文】

  注“誦鑒淹遠” “誦”,景宋本及沈本作“識”。

【箋疏】

  ① 程炎震云:“高僧傳六慧遠傳曰:‘義熙十二年八月六日終,年八十三。'”

  62 羊孚弟娶王永言女。孚弟,輔也。羊氏譜曰:“輔字幼仁,泰山人。祖楷,尚書郎。父綏,中書郎。輔仕至衛軍功曹。娶琅邪王訥之女,字僧首。”及王家見婿,孚送弟俱往。時永言父東陽尚在,王氏譜曰:“訥之字永言,琅邪人。祖彪之,光祿大夫。父臨之,東陽太守。訥之歷尚書左丞、御史中丞。”殷仲堪是東陽女婿,亦在坐。殷氏譜曰:“仲堪娶琅邪王臨之女,字英彥。”孚雅善理義,乃與仲堪道齊物。莊子篇也。殷難之,羊云:“君四番後,當得見同。”殷笑曰:“乃可得盡,何必相同?”乃至四番後一通。殷咨嗟曰:“僕便無以相異。”歎為新拔者久之。

  63 殷仲堪云:“三日不讀道德經,便覺舌本閒強。”
晉安帝紀曰:“仲堪有思理,能清言。”

  64 提婆初至,為東亭第講阿毗曇。①
經敘曰:“僧伽提婆,罽賓人,姓瞿曇氏。俊朗有深鑒,符堅至長安,出諸經。後渡江,遠法師請譯阿毗曇。”遠法師阿毗曇敘曰:“阿毗曇心者,三藏之要領,詠歌之微言。源流廣大,管綜眾經,領其宗會,故作者以心為名焉。有出家開士字法勝,以阿毗曇源流廣大,卒難尋究,別撰斯部,凡二百五十偈,以為要解,號之曰‘心'。罽賓沙門僧伽提婆,少玩斯文,因請令譯焉。”阿毗曇者,晉言大法也。道標法師曰:“阿毗曇者,秦言無比法也。”始發講,坐裁半,僧彌便云:“都已曉。”即於坐分數四有意道人更就餘屋自講。提婆講竟,東亭問法岡道人曰:法岡,未詳氏族。“弟子都未解,阿彌那得已解?所得云何?”曰:“大略全是,故當小未精覈耳。”③出經敘曰:“提婆以隆安初遊京師,東亭侯王珣迎至舍講阿毗曇。提婆宗致既明,振發義奧,王僧彌一聽便自講,其明義易啟人心如此。未詳年卒。”

【校文】

  注“符堅” “符”,沈本作“苻”,是。

【箋疏】

  ① 嘉錫案:吳地記云:“虎邱山本晉司徒王珣與司空王?之別墅。咸和二年,捨山宅為東西二寺。”吳郡圖經續記中略同,惟“別墅”作“宅”。按注引出經敘云:“提婆以隆安初至京師,王珣迎至舍。”則此所云東亭第,當在建康,非虎邱之宅也。景定建康志四十二第宅類無王珣宅,疑當仍在烏衣巷耳。程炎震云:“高僧傳一僧伽提婆傳曰:‘隆安元年來遊京師,時衛軍東亭侯王珣建立精舍,廣招學眾。提婆既至,珣即延請,仍於其舍講阿毗曇。'”

  ② 開元釋教錄卷三曰:“沙門瞿曇僧伽提婆,晉言眾天,罽賓國人。苻秦建元中來入長安,宣流法化,譯論二部。後以晉孝武帝世太元十六年辛卯遊化江左廬岳,即以其年請出阿毗曇心及三法度等。提婆乃於般若臺手執梵文,口宣晉語,去華存實,務盡義本。今之所傳,蓋其文也。至安帝隆安元年丁酉,來遊建康。晉朝王公及風流名士,莫不造席致敬。”

    程炎震云:“苻堅下當有脫文。高僧傳一云:‘苻氏建元中,來入長安。'苻堅下疑脫時字。”

  ③ 程炎震云:“僧彌,王?小字也。晉書?傳亦取此事。然?卒於太元十三年。至隆安之元,首尾十年矣。高僧傳作王僧珍,蓋別是一人。因珍(□)彌(?)二字,草書相亂,故誤仞為王?耳。法岡高僧傳作法綱。”


  65 桓南郡與殷荊州共談,每相攻難。年餘後,但一兩番。桓自歎才思轉退。殷云:“此乃是君轉解。”①周祗隆安記曰:“玄善言理,棄郡還國,常與殷荊州仲堪終日談論不輟。”

【箋疏】

  ① 嘉錫案:言彼此共談既久,玄於己所言轉能了解,故攻難漸少,非才退也。


  66 文帝嘗令東阿王七步中作詩,不成者行大法。應聲便為詩曰:“煮豆持作羹,漉菽以為汁。萁在釜下然,豆在釜中泣。本自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帝深有慚色。①
魏志曰:“陳思王植字子建,文帝同母弟也。年十餘歲誦詩論及辭賦數萬言。善屬文,太祖嘗視其文曰:‘汝倩人邪?'植跪曰:‘出言為論,下筆成章,顧當面試,柰何倩人?'時鄴銅雀臺新成,太祖悉將諸子登之,使各為賦。植援筆立成,可觀。性簡易,不治威儀,輿馬服飾,不尚華麗。每見難問,應聲而答,太祖寵愛之,幾為太子者數矣。文帝即位,封鄄城侯,后徙雍丘,復封東阿。植每求試不得,而國亟遷易,汲汲無懽。年四十一薨。”

【校文】

  “漉菽以為汁” “菽”,景宋本及沈本作“豉”。

  注“后徙雍丘” “后”,景宋本作“後”。

【箋疏】

  ① 李慈銘云:“案臨川之意分此以上為學,此以下為文。然其所謂學者,清言、釋、老而已。”

  ② 李慈銘云:“案魏志植由鄄城侯立為鄄城王,徙封雍邱王,又徙浚儀王,復為雍邱王,旋封東阿王,後進封陳王。”


  67 魏朝封晉文王為公,備禮九錫,文王固讓不受。公卿將校當詣府敦喻。司空鄭沖沖已見。馳遣信就阮籍求文。籍時在袁孝尼家,袁氏世紀曰:“準字孝尼,陳郡陽夏人。父渙,魏郎中令。準忠信居正,不恥下問,唯恐人不勝己也。世事多險,故治退不敢求進。著書十萬餘言。”荀綽兗州記曰:“準有雋才,泰始中位給事中。”宿醉扶起,書札為之,無所點定,乃寫付使。時人以為神筆。①顧愷之晉文章記曰:“阮籍勸進,落落有宏致,至轉說徐而攝之也。”一本注阮籍勸進文略曰:“竊聞明公固讓,沖等眷眷,實懷愚心。以為聖王作制,百代同風,褒德賞功,其來久矣。周公藉已成之業,據既安之勢,光宅曲阜,奄有龜蒙。明公宜奉聖旨,受茲介福也。”

【校文】

  注“故治退不敢求進” “治”,沈本作“恬”。


【箋疏】

  ① 程炎震云:“晉書阮籍傳取此,但云醉後,不言袁孝尼家,亦不云鄭沖求文。文帝紀載阮文於魏景元四年,而云帝乃受命。文選注引臧榮緒曰:‘魏帝封太祖為晉公,太原等十郡為邑。太祖讓不受命,公卿將校皆詣府勸進。阮籍為之詞。'又曰:‘魏帝,高貴鄉公也。太祖,晉文帝也。'則李善之意不以為景元時。以魏志、晉書考之,是甘露三年五月,以太原等八郡封晉公。時昭始終讓不受也。詳阮文云‘西征靈州,東誅叛逆'。李注引王隱晉書,以姜維寇隴右及斬諸葛誕事證之,於甘露三年情事為得。若景元四年之十月,則已大舉伐蜀,獻捷文至。魏帝策文且云‘巴、漢震疊,江、漢雲徹',而勸進之箋,不一及之,寧得稱神筆乎?故知李氏親見臧書,乃下確證。惟所引‘十郡'字,或傳寫之誤,當為‘八郡'耳。張?讀史舉正三曰:文帝紀:司空鄭沖勸進。案魏志沖時已為司徒,今考魏志:齊王嘉平三年,鄭沖為司空。高貴鄉公甘露元年十月,遷司徒,盧毓代之。二年三月,毓薨。四月,諸葛誕為司空,不就徵。自是司空不除人。三年二月誕平,至八月,乃以王昶為司空。則三年五月時,司空虛位,沖或以故官兼之。而其時太尉高柔已篤老,故三司中惟沖遣信求阮文也。若景元四年之策文,明有兼司徒武陔,必別有故,而史闕不具矣。晉書云‘帝乃受命',蓋欲盛誇阮文,故移其繫年以遷就之。文選但云鄭沖,不具其官,或本阮集,或昭明刪之,斯其慎矣。然選云‘晉王',則又誤‘公'為‘王'也。” 嘉錫案:晉書與世說本自不同,當別有所據。程氏以為取諸世說,非也。 嘉錫又案:此出竹林七賢論,見書鈔百三十三,御覽七百一十引。

  68 左太沖作三都賦初成,①
思別傳曰:“思字太沖,齊國臨淄人。父雍起於筆札,多所掌練,為殿中御史。思蚤喪母,雍憐之,不甚教其書學。及長,博覽名文,遍閱百家。司空張華辟為祭酒,賈謐舉為秘書郎。謐誅,歸鄉里,專思著述。齊王冏請為記室參軍,不起。時為三都賦未成也。后數年疾終。其三都賦改定,至終乃上。初,作蜀都賦云:‘金馬電發於高岡,碧雞振翼而雲披。鬼彈飛丸以礌礉,火井騰光以赫曦。'今無鬼彈,故其賦往往不同。思為人?吏干而有文才,又頗以椒房自矜,故齊人不重也。”時人互有譏訾,思意不愜。後示張公。張華已見。張曰:“此二京可三,然君文未重於世,宜以經高名之士。”思乃詢求於皇甫謐。王隱晉書曰:“謐字士安,安定朝那人,漢太尉嵩曾孫也。祖叔獻,灞陵令。父叔侯,舉孝廉。謐族從皆累世富貴,獨守寒素。所養叔母歎曰:‘昔孟母以三徙成子,曾父以亨家存教,豈我居不卜鄰,何爾魯之甚乎?修身篤學,自汝得之,於我何有?'因對之流涕,謐乃感激。年二十餘,就鄉里席坦受書,遭人而問,少有寧日。武帝借其書二車,遂博覽。太子中庶子、議郎徵,並不就,終于家。”謐見之嗟歎,遂為作敘。於是先相非貳者,莫不斂衽讚述焉。⑥思別傳曰:“思造張載,問、蜀事,交接亦疏。皇甫謐西州高士,摯仲治宿儒知名,非思倫匹。劉淵林、衛伯輿並蚤終,皆不為思賦序注也。凡諸注解,皆思自為,欲重其文,故假時人名姓也。

【校文】

  注“蚤喪母雍憐之” 景宋本作“少孤”,非。

  注“后數年” “后”,景宋本作“後”。

  注“亨家存教” “亨家”,景宋本作“烹豕”。

  注“武帝借其書二車” “其”,沈本作“與”,“二”作“一”。


【箋疏】

  ① 文選三都賦李善序注引臧榮緒晉書曰:“左思字太沖,齊國人。少博覽文史,欲作三都賦。乃詣著作郎張載,訪岷、邛之事。遂構思十稔,門庭藩溷,皆著紙筆,遇得一句即疏之。徵為秘書。賦成,張華見而咨嗟,都邑豪貴,競相傳寫。”文選集注八引王隱晉書曰:“左思少好經術,嘗習鍾、胡書不成。學琴又不成。貌醜口吶,甚有大才。博覽諸經,遍通子史。于時天下三分,各相誇競。當思之時,吳國為晉所平,思乃賦此三都,以極眩曜。其蜀事訪於張載,吳事訪於陸機,後乃成之。” 嘉錫案:今晉書思本傳,但言詣著作郎張載訪岷、邛之事,而不言訪吳事於機。蓋唐史臣專以臧書為本,不及參取王隱書也。思生於魏、晉,平生足跡不及江南。既訪蜀事於張載,則吳事必有所訪矣。本傳載機聞思作此賦而笑之,有覆酒甕之誚。蓋即因其訪問吳事,故先知之耳。 又案:唐六典十引晉書云:“左太沖為三都賦,自以所見不博,求為祕書郎中。”與今晉書不同,蓋臧榮緒書。

  ② 御覽二百二十六引曹氏傳曰:“左擁起於碎吏,武帝以為能,擢為殿中侍御史。” 嘉錫案:書鈔一百二引王隱晉書作“父雍起卑吏”。御覽作擁者,傳寫誤耳。

  ③ 嘉錫案:宋本作“思少孤”。據晉書文苑傳云:“思少學鍾、胡書及鼓琴並不成。雍謂友人曰:‘思所曉解,不及我少時。'思遂感激勤學。”則思未嘗少孤也。且既云少孤,又云不甚教其書學,文義殆不相屬。其誤明甚。 嘉錫又案:文館詞林一百五十二有左思悼離贈妹詩二首略云:“惟我惟妹,寔惟同生。早喪先妣,恩百常情。女子有行,實遠父兄。”又云:“永去骨肉,內充紫庭。至情至念,惟父惟兄。悲其生離,泣下交頸。”然則思實蚤喪母,至左貴嬪選入內庭時,其父尚在也。

  ④ 程炎震云:“御覽十五引南中八郡曰:‘永昌郡有禁水,有惡毒氣。中物則有聲,中樹木則折,名曰鬼彈。中人則奄然青爛。'”

    羅振玉校本引蔣子遵校云:“鬼彈見水經注:‘禁水出永昌縣。此水傍瘴氣特惡,氣中有物,不見其形。其作有聲,中木則折,中人則害,名曰鬼彈。惟十一月十二月差可渡。正月至十月逕之,無不害人。故郡有罪人,徙之禁傍,不過十日皆死也。'”

  ⑤ 李詳云:“案亨古烹,家當作豕。韓非子外儲說:‘曾子之妻之市,其子隨之而泣,其母曰:“女還,顧反,為女殺彘。”適市來,曾子欲捕彘殺之,妻止之曰:“特與嬰兒戲耳!”曾子曰:“嬰兒非與戲也,聽父母之教。今子欺之,是教子欺也。”遂烹彘。'” 嘉錫案:今景宋本正作“烹豕”。

  ⑥ 程炎震云:“御覽五百八十七引世說曰‘左思字太沖,齊國臨沂人也。作三都賦,十年乃成。門庭戶席,皆置筆硯,得一句即便疏之。賦成,時人皆有譏訾'云云,與今本不同。蓋雜有注語。又‘斂衽讚述焉'以下有‘陸機入洛,欲為此賦。聞思作之,撫掌而笑。與弟雲書:“此聞有傖父,欲作三都賦。須其成,當以覆酒甕耳。”及思賦出,機絕歎服,以為不能加也'五十三字。”

  ⑦ 文選集注八引陸善經曰:“臧榮緒晉書云:劉逵注吳、蜀。張載注魏都。綦毋邃序注本及集題云:張載注蜀都。劉逵注吳、魏。今雖列其異同,且依臧為定。” 嘉錫案:隋志云梁有張載及晉侍中劉逵、晉懷令衛瓘注左思三都賦三卷。綦毋邃注三都賦三卷亡。今皇甫謐序錄入文選。劉逵、張載注在李善注中。而文選集注於左思序亦引有綦毋邃注。衛瓘作吳都賦序及注,見魏志衛臻傳注。惟摯虞所注不知何篇。晉書左思傳謂陳留衛瓘為思賦作略解。全晉文一百五以為瓘即權之誤。然據思傳所載瓘序,乃是並注三都,與魏志注言權但注吳都者不同。未詳孰是。

    程炎震云:“魏志衛臻傳:‘子烈。'裴注云:‘烈二弟京、楷,皆二千石。楷子權,字伯輿。晉大司馬汝南王亮輔政,以權為尚書郎。作左思吳都賦序及注。序粗有文辭,注了無發明。不合傳寫。'”

  ⑧ 王士禎古夫于亭雜錄三云:“按太沖三都賦,自足接跡揚、馬,乃云假諸人為重,何其陋耶!且西晉詩氣體高妙,自劉越石而外,豈復有太沖之比?別傳不知何人所作?定出怨謗之口,不足信也。” 嘉錫案:別傳之說雖未必可信,然彼自論三都賦序注耳,初不評詩也。太沖詩雖高,與賦之序注何與耶?王氏此言未免節外生枝。


  69 劉伶著酒德頌,意氣所寄。①名士傳曰:“伶字伯倫,沛郡人。肆意放蕩,以宇宙為狹。常乘鹿車,攜一壺酒,使人荷鍤隨之,云:‘死便掘地以埋。'土木形骸,遨游一世。”竹林七賢論曰:“伶處天地閒,悠悠蕩蕩,無所用心。嘗與俗士相牾,其人攘袂而起,欲必築之。伶和其色曰:‘雞肋豈足以當尊拳!'其人不覺廢然而返。未嘗措意文章,終其世,凡著酒德頌一篇而已。其辭曰:‘有大人先生者,以天地為一朝,萬期為須臾,日月為扃牖,八荒為庭衢。行無轍跡,居無室廬,幕天席地,縱意所如。行則操卮執瓢,動則挈榼提壺,唯酒是務,焉知其餘?有貴介公子,縉紳處士,聞吾風聲,議其所以。乃奮袂攘襟,怒目切齒,陳說禮法,是非鋒起。先生於是方捧罌承糟,銜杯漱醪,奮髯箕踞,枕麴藉糟。無思無慮,其樂陶陶。兀然而醉,慌爾而醒,靜聽不聞雷霆之聲,熟視不見太山之形,不覺寒暑之切肌,利欲之感情。俯觀萬物之擾擾,如江、漢之載浮萍。二豪侍側焉,如蜾蠃之與螟蛉'。”

【校文】

  注“以宇宙為狹” “狹”,沈本作“細”。

  注“與俗士相牾” “牾”,景宋本及沈本俱作“迕”。

  注“行?轍跡” “?”,景宋本作“無”。“轍”,景宋本及沈本俱作“軌”。

  注“操卮執瓢” “瓢”,景宋本及沈本作“觚”。

  注“箕踞” “箕”,景宋本作“踑”。

  注“承糟” “糟”,景宋本作“槽”。


【箋疏】

  ① 李慈銘云:“案‘意氣所寄'語不完,下有脫文。”伶當作靈。沈濤交翠軒筆記四云:“濤案:文選酒德頌五臣注引臧榮緒晉書:‘劉靈字伯倫。'文苑英華卷十三皇甫湜醉賦:‘昔劉靈作酒德頌。'彭叔夏辨證云:‘顏延之五君詠:‘劉靈善閉關。'文中子:‘劉靈古之閉關人也。'語林:‘天生劉靈,以酒為名。'並作靈。而唐太宗晉書本傳作伶,故他書通用伶云云。又陸龜蒙中酒賦有‘馘卓擒靈之伍,我願先登'。卓謂畢卓,靈謂劉靈。李商隱暇日詩‘誰向劉靈天幕內',亦作靈,不作伶。蓋伶從令聲,令、靈古字通用。荀子彊國篇:‘其在趙者,剡然有苓,而據松柏之塞。'注‘苓與靈同'。說文雨部引詩‘霝雨其濛',今詩作‘零'。虫部引詩‘螟□有子',今詩作‘蛉'。漢吳仲山碑:‘神零有知。'隸釋云:‘以零為靈。'劉字伯倫,本取伶倫之義,而字假借作靈。後人習見今本晉書作伶,遂以作靈為誤,是以不狂為狂耳。御覽飲食部引世說:‘劉靈縱酒放達。'今本世說作伶。蓋淺人據晉書所改。” 嘉錫案:胡氏刻仿宋本文選李善注於思舊賦注引臧榮緒晉書,五君詠注引竹林名士傳及臧書,均作靈。惟酒德頌注引臧書,誤作伶。然文選集注九十三酒德頌下引李善注仍作靈,不誤也。御覽所引世說,見任誕篇。以此推之,則凡本書作劉伶者,皆出宋人所改無疑。

  ② 文選集注九十三公孫羅文選鈔引臧榮緒晉書曰:“劉靈父為太祖大將軍掾,有寵,早亡。靈長六尺,貌甚醜悴,而志氣曠放,以宇宙為狹也。與阮籍、嵇康為友,相遇欣然,怡神解裳。乘鹿車,攜一壺酒,使荷鍤自隨,以為死便埋之。留連於酒中之德,乃著酒德頌。” 嘉錫案:此敘事與名士傳略同而加詳,錄之以廣佚聞。 至元嘉禾志十三:“劉伶墓在嘉興縣西北二十七里。錢氏諱鏐,改呼劉為金。俗因呼為金伶墓。”

  ③ 宋朱弁風月堂詩話上曰:“東坡云‘詩文豈在多,一頌了伯倫',是伯倫他文字不見於世矣。予嘗閱唐史藝文志劉伶有文集三卷,則伯倫非無他文章也。但酒德頌幸而傳耳。坡之論豈偶然得於落筆之時乎?抑別有所聞乎?”嘉錫案:東坡即本之世說注耳。考新唐志並無劉伶集,隋志舊唐志亦未著錄,朱氏之說蓋誤。然藝文類聚七引有魏劉伶北邙客舍詩,則伶之文章不止一篇。蓋伶平生不措意於文,故無文集行世。而酒德頌則盛傳,談者因以為祇此一篇,實不然也。


  70 樂令善於清言,而不長於手筆。將讓河南尹,請潘岳為表。晉陽秋曰:“岳字安仁,滎陽人。夙以才穎發名。善屬文,清綺絕世,蔡邕未能過也。仕至黃門侍郎,為孫秀所害。”潘云:“可作耳。要當得君意。”樂為述己所以為讓,標位二百許語。①潘直取錯綜,便成名筆。時人咸云:“若樂不假潘之文,潘不取樂之旨,則無以成斯矣。”

【箋疏】


  ① 嘉錫案:“標位二百許語”,“位”景宋本作“□”,□蓋□之誤,後人不識,因妄改為位。


  71 夏侯湛作周詩成,①文士傳曰:“湛字孝若,譙國人,魏征西將軍夏侯淵曾孫也。有盛才,文章巧思,善補雅詞,名亞潘岳。歷中書侍郎。”湛集載其敘曰:“周詩者,南陔、白華、華黍、由庚、崇丘、由儀六篇,有其義而亡其辭。湛續其亡,故云周詩也。”示潘安仁。安仁曰:“此非徒溫雅,乃別見孝悌之性。”其詩曰:“既殷斯虔,仰說洪恩。夕定辰省,奉朝侍昏。宵中告退,雞鳴在門。孳孳恭誨,夙夜是敦。”潘因此遂作家風詩。岳家風詩載其宗祖之德及自戒也。

【箋疏】

  ① 文選五十七潘安仁夏侯常侍誄曰:“顯祖曜德,牧兗及荊。父守淮、岱,治亦有聲。”李善注引王隱晉書曰:“夏侯威字季權,荊、兗二州刺史。威次子莊,淮南太守。”文選集注百十三引文選鈔曰:“魏志云:‘夏侯璿字子威,至兗州刺史。'王隱晉書:‘威次子莊,為淮南太守。'然岱郡書傳無文,而此誄言守海岱也。” 嘉錫案:今魏志夏侯淵傳,淵中子霸之弟威,無“名璿字子威”語。集注殆有訛誤。裴注引世語與王隱晉書同。藝文類聚二十三載其詩曰:“綰髮綰髮,髮亦鬢止。日祗日祗,敬亦慎止。靡專靡有,受之父母。鳴鶴匪和,析薪弗荷。隱憂孔疚,我堂靡搆。義方既訓,家道穎穎。豈敢荒寧,一日三省。”又文選五十八褚淵碑文注引其詩曰:“經始復圖終,葺宇營丘園。”

  72 孫子荊除婦服,作詩以示王武子①。孫楚集云:“婦胡毋氏也。”其詩曰:“時邁不停,日月電流。神爽登遐,忽已一周。禮制有敘,告除靈丘。臨祠感痛,中心若抽。”王曰:“未知文生於情,情生於文。一作“文於情生,情於文生”。覽之悽然,增伉儷之重。”②

【箋疏】

  ① 嘉錫案:文館詞林一百五十二有西晉孫楚贈婦胡毋夫人別一首,惜有目無詩。

  ② 文心雕龍情采篇曰:“夫情者文之經,辭者理之緯。經正而後緯成,理定而後辭暢,此立文之本源也。昔詩人什篇,為情而造文;辭人賦頌,為文而造情。何以明其然?蓋風雅之興,志思蓄憤,而吟詠情性,以諷其上,此為情而造文也。諸子之徒,心非鬱陶,苟馳夸飾,鬻聲釣世,此為文而造情也。故為情者要約而寫真,為文者淫麗而煩濫。而後之作者,採濫忽真,遠棄風雅,近師辭賦。故體情之製日疏,逐文之篇愈盛。故有志深軒冕,而汎詠皋壤;心纏幾務,而虛述人外。真宰弗存,翩其反矣。” 嘉錫案:彥和此論,似即從武子之言悟出。


 
 73 太叔廣甚辯給,而摯仲治長於翰墨,俱為列卿。每至公坐,廣談,仲治不能對。退著筆難廣,廣又不能答。①王隱晉書曰:“廣字季思,東平人。拜成都王為太弟。欲使詣洛,廣子孫多在洛,慮害,乃自殺。摯虞字仲治,京兆長安人。祖茂,秀才。父模,太僕卿。虞少好學,師事皇甫謐,善校練文義,多所著述。歷秘書監、太常卿。從惠帝至長安,遂流離鄠、杜間。性好博古,而文籍蕩盡。永嘉五年,洛中大饑,遂餓而死。虞與廣名位略同,廣長口才,虞長筆才,俱少政事。眾坐廣談,虞不能對;虞退筆難廣,廣不能答。於是更相嗤笑,紛然於世。廣無可記,虞多所錄,於斯為勝也。”

【箋疏】

  ① 北史常景傳云:“友人刁整每謂曰:‘卿清德自居,不事家業,吾恐摯太常方餧於柏谷耳。'”

  ② 李慈銘云:“案拜下有脫文。”


 
 74 江左殷太常父子,①並能言理,亦有辯訥之異。揚州口談至劇,太常輒云:“汝更思吾論。”中興書曰:“殷融字洪遠,陳郡人。桓彝有人倫鑒,見融甚歎美之。著象不盡意、大賢須易論,理義精微,談者稱焉。兄子浩亦能清言,每與浩談,有時而屈,退而著論,融更居長。為司徒左西屬。飲酒善舞,終日嘯詠,未嘗以世務自嬰。累遷吏部尚書、太常卿,卒。”

【箋疏】

  ① 孫志祖讀書脞錄六云:“古人稱叔姪亦曰父子。漢書疏廣傳:‘父子並為師傅。'謂廣為太子太傅,其兄子受為少傅也。後漢蔡邕傳:‘陽球飛章言邕及質。邕上書自陳:“如臣父子,欲相傷陷。”'晉書謝安傳:‘朝議欲以謝玄為荊州刺史,謝安自以父子名位太重。'質乃邕之叔父,玄亦安之兄子也。世說文學篇:‘江左殷太常父子並能言理。'謂殷融及兄子浩。又通鑑卷一百十慕輿護曰:‘以子拒父猶可,況以父拒子乎?'慕容德於寶為叔父,亦稱父子,晉以後則罕見矣。”

  ② 嘉錫案:隋志有晉太常卿殷融集十卷。

  ③ 御覽二百九引晉中興書曰:“殷融字洪遠,司徒王導以為左西屬。”

  75 庾子嵩作意賦成,晉陽秋曰:“敳永嘉中為石勒所害。先是敳見王室多難,知終嬰其禍,乃作意賦以寄懷。”從子文康見,問曰:“若有意邪?非賦之所盡;若無意邪?復何所賦?”答曰:“正在有意無意之間。”

  76 郭景純詩云:“林無靜樹,川無停流。”王隱晉書曰:“郭璞字景純,河東聞喜人。父瑗,建平太守。”璞別傳曰:“璞奇博多通,文藻粲麗,才學賞豫,足參上流。其詩賦誄頌,並傳於世,而訥於言。造次詠語,常人無異。又不持儀檢,形質穨索,縱情嫚惰,時有醉飽之失。友人干令升戒之曰:‘此伐性之斧也。'璞曰:‘吾所受有分,恆恐用之不盡,豈酒色之能害!'王敦取為參軍。敦縱兵都輦,乃咨以大事,璞極言成敗,不為回屈。敦忌而害之。”詩,璞幽思篇者。阮孚云:阮孚別見。“泓崢蕭瑟,實不可言。每讀此文,輒覺神超形越。”

  77 庾闡始作揚都賦,①道溫、庾云:“溫挺義之標,庾作民之望。方響則金聲,比德則玉亮。”庾公聞賦成,求看,兼贈貺之。闡更改“望”為“□”,以“亮”為“潤”云。②中興書曰:“闡字仲初,潁川人,太尉亮之族也。少孤,九歲便能屬文。遷散騎侍郎,領大著作。為揚都賦,邈絕當時。五十四卒。”

【箋疏】

  ① 嘉錫案:揚都賦見藝文類聚六十一,刪節非全篇。嚴可均據世說、書鈔、初學記、文選注、三國志注、水經注、御覽諸書,搜集其佚文,載入全晉文三十八。但真誥握真輔第一引有兩節二百餘字,竟漏未輯入,以此知博聞強記之難也。類林雜說七文章篇曰:“庾闡作揚都賦未成,出妻。後更娶謝氏,使於午夜以燃鐙於甕中。仲初思至,速火來,即為出鐙。因此賦成,流於後世。”亦見敦煌寫本殘類書棄妻篇,均不言出於何書。

  ② 嘉錫案:以亮字犯庾名,故改之也。


  78 孫興公作庾公誄。袁羊曰:“見此張緩。”于時以為名賞。袁氏家傳曰:“喬有文才。”

  79 庾仲初作揚都賦成,以呈庾亮。亮以親族之懷,大為其名價云:“可三二京,四三都。”於此人人競寫,都下紙為之貴。謝太傅云:“不得爾。此是屋下架屋耳,事事擬學,而不免儉狹。”
隱論揚雄太玄經曰:“玄經雖妙,非益也。是以古人謂其屋下架屋。”


  80 習鑿齒史才不常,宣武甚器之,未三十,便用為荊州治中。①
鑿齒謝牋亦云:“不遇明公,荊州老從事耳!”後至都見簡文,返命,宣武問“見相王何如?”答云:“一生不曾見此人!”從此忤旨,出為衡陽郡,②性理遂錯。於病中猶作漢晉春秋,品評卓逸。③續晉陽秋曰:“鑿齒少而博學,才情秀逸,溫甚奇之。自州從事歲中三轉至治中。後以忤旨,左遷戶曹參軍、衡陽太守。在郡著漢晉春秋,斥溫覬覦之心也。”鑿齒集載其論,略曰:“靜漢末累世之交爭,廓九域之蒙晦,大定千載之盛功者,皆司馬氏也。若以魏有代王之德,則不足;有靜亂之功,則孫、劉鼎立,共王、秦政,猶不見敘於帝王,況暫制數州之眾哉?且漢有係周之業,則晉無所承魏之跡矣。春秋之時,吳、楚稱王。若推有德,彼必自係於周,不推吳、楚也。況長轡廟堂,吳、蜀兩定,天下之功也。”

【校文】

  “衡陽” 景宋本作“榮陽”,沈本作“滎陽”。

  注“不推吳楚也” 景宋本及沈本“楚”下俱有“者”字。


【箋疏】

  ① 渚宮舊事五曰:“溫在鎮三十年。參佐習鑿齒、袁宏、謝安、王坦之、孫盛、孟嘉、王珣、羅友、郗超、伏滔、謝奕、顧愷之、王子猷、謝玄、羅含、范汪、郝隆、車胤、韓康等,皆海內奇士,伏其知人。

  ② 程炎震云:“宋本衡作滎。晉書習鑿齒傳亦作滎。與宋本同。然滎陽屬司州,自穆帝末已陷沒,至太元間始復。溫時不得置守,亦別無僑郡,當作衡陽為是。”

    晉書本傳作“滎陽太守”,吳士鑑注曰:“元和姓纂十作衡陽。是時司州非晉所有,滎陽當是衡陽之誤。”隋志有晉滎陽太守習鑿齒集五卷。

  ③ 晉書本傳云:“鑿齒臨終上疏曰:‘謹力疾著論一篇,寫上如左。'”

  ④ 李慈銘云:“案共王當作共工。” 嘉錫案:本傳載其文曰:“昔共工伯有九州,秦政奄平區夏,鞭撻華戎,專總六合,猶不見序於帝王。”則共王為共工之誤明矣。

  ⑤ 程炎震云:“‘且漢有係周之業,則晉無所承魏之跡矣。'二句當有誤字。晉書無此語,蓋檃括其文,故無可校。”嘉錫案:鑿齒上疏謂晉宜越魏繼漢,故比之於越秦係周。其論有云:“夫成業者,係於所為,不係所藉。立功者,言其所濟,不言所起。是故漢高稟命於懷王,劉氏垂斃於亡秦。超二偽以遠嗣,不論近而計功。季無承楚之號,漢有繼周之業。取之既美,而己德亦重故也。”又曰:“以晉承漢,功實顯然。正名當事,情體亦厭。又何為虛尊不正之魏,而虧我道於大通哉?”鑿齒之意謂魏躬為篡逆,晉之代魏,本非禪讓,實滅其國,猶漢之滅秦。司馬氏雖世為魏臣,不過如漢高之稟命懷王。秦政、楚懷,皆是僭偽,漢高遂繼周而王。例之有晉,自當越魏而承漢矣。故曰漢有係周之業,則晉無承魏之跡。文義甚明,並無誤字。程氏此語,本不足論,恐後之讀者亦有此疑,故舉而辨之耳。


  81 孫興公云:“三都、二京,五經鼓吹。”
言此五賦是經典之羽翼。

  82 謝太傅問主簿陸退陸氏譜曰:“退字黎民,吳郡人。高祖凱,吳丞相。祖仰,吏部郎。父伊,州主簿。退仕至光祿大夫。”“張憑何以作母誄,而不作父誄?”退答曰:“故當是丈夫之德,表於事行;婦人之美,非誄不顯。”陸氏譜曰:“退,憑婿也。”

  83 王敬仁年十三,作賢人論。①長史送示真長,真長答云:“見敬仁所作論,便足參微言。”脩集載其論曰:“或問‘易稱賢人,黃裳元吉,苟未能闇與理會,何得不求通?求通則有損,有損則元吉之稱將虛設乎?'答曰:‘賢人誠未能闇與理會,當居然人從,比之理盡,猶一豪之領一梁。一豪之領一梁,雖於理有損,不足以撓梁。賢有情之至寡,豪有形之至小,豪不至撓梁,於賢人何有損之者哉?'”

【校文】

  注“居然人從” “人”,景宋本作“體”。

【箋疏】

  ① 隋志云:“梁有驃騎司馬王脩集二卷。錄一卷,亡。”

  ② 嘉錫案:此論所言,淺薄無取。“一豪之領一梁”云云,尤晦澀難通。晉人之所謂微言,如此而已。


  84 孫興公云:“潘文爛若披錦,無處不善;
續文章志曰:“岳為文選言簡章,清綺絕倫。”陸文若排沙簡金,往往見寶。”①文章傳曰:“機善屬文,司空張華見其文章,篇篇稱善,猶譏其作文大治。謂曰:‘人之作文,患於不才;至子為文,乃患太多也。'”

【校文】

  注“作文大治” “治”,沈本作“冶”。

【箋疏】

  ① 李詳云:“詳案:鍾嶸詩品,謝混云:‘潘詩爛若舒錦。陸文如披沙簡金,往往見寶。'如鍾所引潘、陸,各就詩文言之。柳子厚披沙揀金賦前有小引,云出劉義慶世說‘陸士衡文如披沙揀金',亦作‘披'字。今世說諸本皆作‘排',非也。”

    程炎震云:“鍾嶸詩品以此為謝混語,蓋益壽述興公耳。”

  ② 李詳云:“案大治謂推闡盡致。顏氏家訓名實篇‘治點文章,以為聲價',可證治字之義。晉書機傳無此句,別本世說或改‘治'為‘冶',亦非。”


  85 簡文稱許掾云:“玄度五言詩,可謂妙絕時人。”①
續晉陽秋曰:“詢有才藻,善屬文。自司馬相如、王、揚雄諸賢,世尚賦頌,皆體則詩、騷,傍綜百家之言。及至建安,而詩章大盛。逮乎西朝之末,潘、陸之徒雖時有質文,而宗歸不異也。正始中,王弼、何晏好莊、老玄勝之談,而世遂貴焉。至江左李充尤盛。故郭璞五言始會合道家之言而韻之。詢及太原孫綽轉相祖尚,又加以三世之辭,而詩、騷之體盡矣。詢、綽並為一時文宗,自此作者悉體之。至義熙中,謝混始改。”

【箋疏】

  ① 李詳云:“案魏文帝與吳質書:‘孔融其五言詩之善者,妙絕時人。'簡文用曹語。” 嘉錫案:鍾嶸詩品自序曰:“永嘉時,貴黃、老,稍尚虛談。于時篇什理過其辭,淡乎寡味。爰及江表,微波尚傳。孫綽、許詢、桓、庾諸公詩皆平典,似道德論。建安風力盡矣。”又其詩品卷下評晉驃騎王濟、征南將軍杜預、廷尉孫綽、徵士許詢詩曰:“永嘉以來,清虛在俗。王武子輩詩貴道家之言。爰及江表,玄風尚備。真長、仲祖、桓、庾諸公猶相襲。世稱孫、許,彌善恬淡之詞。”觀嶸之言,知在晉末玄風大暢之時,玄度與興公之詩固一時之眉目也。今其詩存者,古詩紀四十二僅錄竹扇一首,蓋自藝文類聚六十九扇部采入者。其詞曰:“良工眇方林,妙思觸物騁。篾疑秋蟬翼,團取望舒景。”如是而已,未見所以為妙絕者。此外則類聚八十八、初學記二十八松部均引詢詩曰:“青松凝素髓,秋菊落芳英。”雖頗雕琢字句,猶有潘、陸之遺,亦未便冠絕當代。文選三十一江文通擬張綽(張應從文選集注六十二作孫)雜述詩注引詢農里詩曰:“亹亹玄思得,濯濯情累除。”惟此二句稍有清虛之致,可以窺見其作風。然亦不過孫子荊之流亞耳。觀江文通所擬自序之篇,知其好用莊、老矣。簡文之所以盛稱之者,蓋簡文雅尚清談,詢與劉惔、王濛輩並蒙歎賞,以詢詩與真長之徒較,固當高出一頭,遂爾咨嗟,以為妙絕也。尋鍾嶸之所品評,可以知其故矣。夫詩人什篇,為情而造文。晉代諸公,乃談玄以製詩。既欲張皇幽渺,自不免墮入理障。雖一時蔚成風尚,而沿襲日久,便無異土飯塵羹。及夫義熙之末,爰逮元嘉之間,莊、老告退,而山水方滋,虛無之說,忘機之言,遂為談藝者所不道。鍾嶸評詩,雖錄及孫、許,然特置之下品。昭明文選於談玄諸家,惟取子荊零雨之章,蓋賞其音調。(沈約云:零雨之章,正以音律調韻,取高前式。)因以見一朝之風氣,故不以談理廢也。其於興公、玄度之詩,鄙其浮淺,遂不登一字。由是日遠日微,以至於亡。七錄猶有晉徵士許詢集八卷、錄一卷,隋、唐志僅存三卷;宋以後遂不著錄。良由依人作計,其精神不足以自傳,可無庸為之歎惜矣。 嘉錫又案:詩品謂王武子輩,詩貴道家之言,與此所謂道家,名同而實異。武子所貴,即是老、莊。以其屬於諸子九流中之道家,故詩品之言,云爾。此之所指,則東漢以後之神仙家言,託於道家者也。會合云者,取莊、老玄勝之談,合之於神仙輕舉之說耳。劉勰、鍾嶸之徒,論詩及於景純,必舉游仙之篇。檀氏此言,固當不異。景純遊仙詩,今存者十四首。除昭明所選外,見於類聚七十八、初學記二十三者,凡七首。古詩紀四十一彙而錄之。觀其所詠漆園傲吏,高蹈風塵;潁陽高人,臨河洗耳。因微禽之變,而哀吾生之不化;睹雜縣之至,而懼風煖之為災。言或出於南華,義實取之柱下。至於徵文數典,驅策群言,若赤松、容成之倫,浮邱、洪崖之輩,非本劉向之傳,即采葛洪之書,此其合莊、老與神仙為一家之證也。劉勰嘗言:正始明道,詩雜仙心。則景純此體,亦濫觴於王、何,而加以變化。與王濟、孫楚輩,同源而異流。特其文采獨高,彪炳可翫,不似平叔之浮淺,永嘉之平淡耳。若謂景純之詩,為合佛理與道家而韻之,則不獨游仙諸篇,無一字出於梵典,即贈溫嶠、潘尼諸詩(亦見類聚及古詩紀),亦無片語涉及金仙也。悠謬之言,吾所不取。

    隋志有魏尚書何晏集十一卷。又言梁有王弼集五卷、錄一卷。按王、何祖尚浮虛,人所習知,然不聞有稱輔嗣能詩者。其詩亦無隻字之傳,殆本非所長也。文心雕龍明詩篇曰:“正始明道,詩雜仙心。何晏之徒,率多浮淺。”鍾嶸詩品以晏與晉孫楚、王贊、張翰、潘尼同入中品,而評之曰:“平叔鴻雁之篇,風規見矣。”蓋嶸之所取者,僅此而已。鴻雁篇者,即本書規箴篇注所引也。古詩紀二十七據以錄入,而以類聚九十所引校其字句,又從初學記二十七錄“轉蓬去其根”一首。晏詩之存者,止此兩篇,餘惟書鈔百五十引有“浮雲翳白日,微風輕塵起”二句。相其所作,尚不失魏、晉人本色,與建安、太康諸人,亦未至大相逕庭。蓋其以莊、老玄勝之談,寓之於詩者,久已散佚無餘矣。

  ② 嘉錫案:各本“至過江,佛理尤盛”。文選集注六十二公孫羅引檀氏論文章作“至江左李充尤盛”。 又案:宋書謝靈運傳論曰:“在晉中興,玄風獨扇。”文心雕龍明詩篇曰:“江左篇製,溺乎玄風。”詩品序曰:“永嘉貴黃、老,尚虛談,爰及江左,微波尚傳。”三家之言皆源於檀氏。重規疊矩,并為一談。不聞有佛理之說。檢尋廣弘明集,支遁始有讚佛詠懷諸詩,慧遠遂撰念佛三昧之集。雖在典午之世,卻非過江之初。且係釋家之外篇,無與詩人之比興。檀氏安得援此一端,概之當世乎?況下文云郭璞始合道家之言而韻之,若必如今本,是謂景純合佛理於道家也。郭氏之詩以游仙為最著,今存者十餘首。道家之言固有之,未嘗一字及於佛理也。檀氏安得發此虛言,無的放矢乎?此必原本殘闕,宋人肆臆妄填,乖謬不通,所宜亟為改正者矣。李充者,元帝時人,正當渡江之始。晉書本傳言其詩賦表頌等雜文二百四十首,隋志有集二十二卷,是其著作甚富。傳又言有釋莊論上下二篇。御覽五百九十七引充起居誡,自言家奉道法,知其好道家之言。其詩存者,玉臺新詠三有嘲友人一首,敘其夫婦離別之情,頗類陸士衡代顧彥先贈婦。文選注二十一及五十九各引武功歌二句,皆頌揚功德之泛語。類聚四及書鈔百五十五俱引七月七日詩,亦不過牛女之常談,皆不足以見其風致。惟初學記十八引充送許從詩曰:“來若迅風歡,逝如歸雲征。離合理之常,聚散安足驚。”頗得老、莊之旨。選注二十八引充九曲歌曰“肥骨銷滅隨塵去”,亦似有芻狗萬物之意。然存詩過少,此特一鱗片甲耳。至其所以祖述王、何,較西晉諸家為尤甚者,吾不得而見之矣。

  ③ 嘉錫案:文選抄引“三世”上有“釋氏”二字。“三世”之辭,蓋用佛家輪迴之說,以明報應因果也。詩體至此,風斯下矣。若上文果作“佛理尤盛”,則自過江以來,談此者當已多矣,何必待之孫、許哉?

  ④ 嘉錫案:許詢詩已具見於前。隋志有晉衛尉卿孫綽集十五卷,注云:梁二十五卷。則綽之詩文,較詢為多。古詩紀四十二錄綽詩五首:表哀詩(出類聚二十)、三月三日(出類聚四)皆四言。秋日(出類聚三)、情人碧玉歌(二首出玉臺十)皆五言。又詩紀四十三蘭亭集詩有孫綽二首,四言、五言各一。觀其句法,蓋在玄度伯仲之間。然不見所謂玄勝之談,與三世之辭者。惟秋日詩末句云“淡然懷古心,濠上豈伊遙”,為用莊子之語。文選注二十二引綽答許詢詩曰“倒景淪東溟”,似?郭璞體耳。蓋其詩亡佚已多,故不得復考。然江文通擬綽雜述詩,通首皆談玄理,無一語不出於蒙莊,雖非綽所自作,譬之唐臨晉帖,可以窺其筆意矣。

  ⑤ 嘉錫案:宋書謝靈運傳論曰:“自建武暨于義熙,歷載將百,......遒麗之辭,無聞焉耳。仲文始革孫、許之風,叔源大變太元之氣。爰逮宋氏,顏、謝騰聲,......並方軌前秀,垂範復昆。”詩品序曰“永嘉時貴黃、老,江表微波尚傳,孫綽、許詢平典似道德論。先是郭景純用俊上之才,變創其體。劉越石仗清剛之氣,贊成厥美。然彼眾我寡,未能動俗。逮義熙中,謝益壽(混小字)斐然繼作。元嘉中有謝靈運,才高詞盛,富豔難蹤”云云。二家之言,並導源於檀氏。然沈約以仲文、叔源並舉,而鍾嶸論詩之正變,殊不及殷氏,與道鸞之論若合符契。固知晉、宋之際,於詩道起衰救敝,上摧孫、許,下開顏、謝,叔源為首功。但明而未融,及風雅中興,玄談漸替,昭明文選一舉而廓清之,玄度、興公之詩,遂皆不入錄。其間源流因革,檀氏此論實首發其蘊矣。詩品卷中評宋豫章太守謝瞻、僕射謝混、太尉袁淑、徵君宋微、征虜將軍王僧達詩曰:“其源出於張華,才力苦弱,故務其清談,殊得風流媚趣。課其實錄,則豫章、僕射,宜分庭抗禮;徵君、太尉,可託乘後車。征虜卓卓,殆欲度驊騮前。”又其卷下評晉徵士戴逵、東陽太守殷仲文詩曰:“晉、宋之際,殆無詩乎?義熙中以謝益壽、殷仲文為華綺之冠,殷不競矣。”然則當晉末詩體初變,殷、謝本自齊名。而衡其高下,殷不及謝,故檀論鍾序,並略而不數也。由是觀之:益壽之在南朝,率然高蹈,邈焉寡儔。革歷朝之積弊,開數百年之先河,其猶唐初之陳子昂乎?謝瞻乃其族子,袁淑等年輩在後,並非其倫也。學者誠欲揚榷千古,尚論六朝,試取道鸞此篇,與休文、彥和、仲偉(嶸字)之書合而觀之,則於魏、晉以下詩歌一門,興衰得失,瞭如指掌矣。隋志有晉左僕射謝混集三卷,梁五卷,文選二十二錄其游西池一首。古詩紀四十六又從初學記十八補送二王在領軍府集一首,從南史謝弘微傳補誡族子一首。存詩雖少,然風規可見,嘗鼎一臠,足知至味矣。


  86 孫興公作天台賦成,以示范榮期,中興書曰:“范啟字榮期,慎陽人。父堅,護軍。啟以才義顯於世,仕至黃門郎。”云:“卿試擲地,要作金石聲。”范曰:“恐子之金石,非宮商中聲!”然每至佳句,“赤城霞起而建標,瀑布飛流而界道”。此賦之佳處。輒云:“應是我輩語。”

  87 桓公見謝安石作簡文謚議,看竟,擲與坐上諸客曰:“此是安石碎金。”劉謙之晉紀載安議曰:“謹按謚法:‘一德不懈曰簡,道德博聞曰文。'易簡而天下之理得,觀乎人文,化成天下,儀之景行,猶有彷彿。宜尊號曰太宗,謚曰簡文。”

  88 袁虎少貧,
虎,袁宏小字也。嘗為人傭載運租。謝鎮西經船行,其夜清風朗月,聞江渚閒估客船上有詠詩聲,甚有情致。所誦五言,又其所未嘗聞,歎美不能已。即遣委曲訊問,乃是袁自詠其所作詠史詩。因此相要,大相賞得。①續晉陽秋曰:“虎少有逸才,文章絕麗,曾為詠史詩,是其風情所寄。少孤而貧,以運租為業。鎮西謝尚,時鎮牛渚,乘秋佳風月,率爾與左右微服泛江。會虎在運租船中諷詠,聲既清會,辭文藻拔。非尚所曾聞,遂住聽之,乃遣問訊。答曰:‘是袁臨汝郎誦詩,即其詠史之作也。'尚佳其率有勝致,即遣要迎,談話申旦。自此名譽日茂。”

【校文】

  注“辭文藻拔” “文”,景宋本及沈本俱作“又”。

【箋疏】

  ① 嘉錫案:藝文類聚五十五雜文部史傳門引晉袁宏詩曰:“周昌梗概臣,辭達不為訥。汲黯社稷器,棟梁表天骨。陸賈厭解紛,時與酒檮杌。婉轉將相門,一言和平、勃。趨舍各有之,俱令道不沒。”又曰:“無名困螻蟻,有名世所疑。中庸難為體,狂狷不及時。楊惲非忌貴,智及有餘辭。躬耕南山下,蕪穢不遑治。趙瑟奏哀音,秦聲歌新詩。吐音非凡唱,負此欲何之?”蓋即其租船所詠之詩,古詩紀四十二題為“詠史”是也。

  ② 御覽四十六引輿地志云:“牛渚山首有人潛行,云此處連洞庭,傍達無底。見有金牛狀異,乃驚怪而出。牛渚山北,謂之採石。按今對採石渡口,上有謝將軍祠。吳初周瑜屯牛渚。鎮西將軍謝尚亦鎮此城。”


  89 孫興公云:“潘文淺而淨,陸文深而蕪。”①


【箋疏】

  ① 嘉錫案:陸文固深於潘,然未見潘之果較陸為淨也。此自興公性分有限,故喜潘之淺耳。

  90 裴郎作語林,始出,大為遠近所傳。時流年少,無不傳寫,各有一通。載王東亭作經王公酒壚下賦,①甚有才情。裴氏家傳曰:“裴榮字榮期,河東人。父稚,豐城令。榮期少有風姿才氣,好論古今人物。撰語林數卷,號曰裴子。檀道鸞謂裴松之,以為啟作語林,榮儻別名啟乎?

【箋疏】

  ① 劉盼遂曰:“王公疑作黃公,聲之誤也。黃公酒壚或即謂王濬沖所過處也(見傷逝篇)。本書輕詆篇注引續晉陽秋,正作黃公酒壚賦。” 嘉錫案:以傷逝、輕詆二條互證,東亭所賦即王戎事,無可疑也。 又案:“王公”當作“黃公”,本書輕詆篇注引續晉陽秋曰:“河東裴啟撰語林。有人於謝坐敘其黃公酒壚,司徒王珣為之賦。”是其證。又傷逝篇曰:“王濬沖為尚書令,經黃公酒壚下過。顧謂後車客:‘吾昔與嵇叔夜、阮嗣宗共酣飲於此壚。今日視此雖近,邈若山河。'”是也。東亭正賦此事耳。晉書王戎傳亦作“黃”,其賦今不傳。

  91 謝萬作八賢論,①與孫興公往反,小有利鈍。
中興書曰:“萬善屬文,能談論。”萬集載其敘四隱四顯,為八賢之論,謂漁父、屈原、季主、賈誼、楚老、龔勝、孫登、嵇康也。其旨以處者為優,出者為劣。孫綽難之,以謂體玄識遠者,出處同歸。文多不載。謝後出以示顧君齊,顧氏譜曰:“夷字君齊,吳郡人。祖廞,孝廉。父霸,少府卿。夷辟州主簿,不就。”顧曰:“我亦作,知卿當無所名。”

【箋疏】

  ① 嘉錫案:初學記十七引有謝萬八賢楚老頌。東晉謝萬七賢嵇中散讚又引謝萬八賢頌“皎皎屈原”云云。當是論後,繼之以頌。然嵇中散讚獨稱七賢,所未喻也。

  92 桓宣武命袁彥伯作北征賦,續晉陽秋曰:“宏從溫征鮮卑,①故作北征賦,宏文之高者。”既成,公與時賢共看,咸嗟歎之。時王珣在坐云:“恨少一句,得‘寫'字足韻,當佳。”袁即於坐攬筆益云:“感不絕於余心,泝流風而獨寫。”公謂王曰:“當今不得不以此事推袁。”宏集載其賦云:“聞所聞於相傳,云獲麟於此野。誕靈物以瑞德,奚授體於虞者。悲尼父之慟泣,似實慟而非假。豈一物之足傷,實致傷於天下。感不絕於余心,溯流風而獨寫。”晉陽秋曰:“宏嘗與王珣、伏滔同侍溫坐,溫令滔讀其賦,至‘致傷於天下',於此改韻。云:‘此韻所詠,慨深千載。今於“天下”之後便移韻,於寫送之致,如為未盡。'滔乃云:‘得益“寫”一句,或當小勝。'桓公語宏:‘卿試思益之。'宏應聲而益,王、伏稱善。”

【箋疏】

  ① 程炎震云:“慕容恪死,溫乃伐燕,在太和四年。”

  ② 李詳云:“案晉書九十二袁宏傳‘移韻'下有‘徙事'二字,此言最佳。蓋移韻便別詠古人一事,故云徙事。班彪北征、潘岳西征,皆如此。”

  ③ 隋志有東陽太守袁宏集十五卷,注云:“梁二十卷,錄一卷。”


  93 孫興公道:“曹輔佐才如白地明光錦,①中興書曰:“曹毗字輔佐,譙國人,魏大司馬休曾孫也。好文籍,能屬詞,累遷太學博士、尚書郎、光祿勳。”裁為負版絝,論語曰:“孔子式負版者。”鄭氏注曰:“版,謂邦國籍也。負之者,賤隸人也。”非無文采,酷無裁製。”③

【箋疏】

  ① 李詳云:“案錦有地,即俗所謂底子也。魏志倭國傳,載魏賜倭有絳地交龍錦,紺地勾文錦。陸□鄴中記有黃地博山文錦。御覽引異物志有丹地錦。與此俱以色名。裴松之魏志注謂地當為綈,謂此字不體,非魏朝之失,則傳寫之誤。此自裴誤,非魏失也。” 嘉錫案:爾雅釋天云“素錦綢杠”,注云:“以白地錦,韜旗之竿。”御覽八百十五引鄴中記載石虎時織錦署諸錦名,有大明光、小明光,均可為世說此句作證。又考御覽引鄴中記,“黃地博山文錦”句,秘府略殘卷八百六十八引作“或用清綈大明光錦,或用緋綈登高文錦,或用黃綈博山文錦”。其引織錦署一條,於諸錦名下,較御覽多“或青綈,或白綈,或黃綈,或綠綈,或紫綈,或蜀綈”等句,然則綈即地也。地本俗稱,故或借用綈字為之。裴松之必謂當作綈,蓋失之拘。沈濤銅熨斗齋隨筆五云:“地猶言質,今人猶以錦繡之本質為地。其語蓋古,裴世期以為地應作綈者,非也。”

  ② 羅振玉鳴沙石室古佚書論語鄭氏注跋曰:“世說新語注引‘式負版者',鄭注此卷無是語。集解及文選華子岡詩注並引孔注:‘負版,持邦國之圖籍者也。'是誤以孔注為鄭也。”

  ③ 晉書文苑本傳云:“凡所著文筆十五卷,傳於世。”隋志有光祿勳曹毗集十卷。注云:“梁十五卷、錄一卷。” 嘉錫案:毗文傳於今者,本傳有對儒一首,文館詞林三百四十七有伐蜀頌一首,其餘零篇斷句,見全晉文一百七。其詩則梅鼎祚古詩紀四十一錄其五首,又四十九錄毗江左宗廟歌十首。


  94 袁伯彥作名士傳成,宏以夏侯太初、何平叔、王輔嗣為正始名士,阮嗣宗、嵇叔夜、山巨源、向子期、劉伯倫、阮仲容、王濬仲為竹林名士,裴叔則、樂彥輔、王夷甫、庾子嵩、王安期、阮千里、衛叔寶、謝幼輿為中朝名士。見謝公。公笑曰:“我嘗與諸人道江北事,特作狡獪耳!彥伯遂以箸書。”

  95 王東亭到桓公吏,既伏閣下,①桓令人竊取其白事。東亭即於閣下更作,無復向一字。續晉陽秋曰:“珣學涉通敏,文高當世。”

【校文】

  “無復向一字” “向”,北堂書鈔六十九引作“同”。

【箋疏】

  ① 程炎震云:“宋書五十一宗室傳:‘劉襲在郢州,暑月露禈上聽事,綱紀正伏閣,怪之,訪問乃知。'”

  96 桓宣武北征,溫別傳曰:“溫以太和四年上疏自征鮮卑。”袁虎時從,被責免官。①會須露布文,喚袁倚馬前令作。手不輟筆,俄得七紙,殊可觀。東亭在側,極歎其才。袁虎云:“當令齒舌閒得利。”②

【箋疏】

  ① 嘉錫案:宏蓋以對王衍事失溫意,遂致被責。詳見輕詆篇。

  ② 文選集注四十九三國名臣序贊注引臧榮緒晉書云:“袁宏好學,善屬文,謝尚以為豫州別駕。桓溫命為安西參軍。溫北討,須露布文,呼宏使製。宏傍馬前,手不輟,俄頃而就。”


  97 袁宏始作東征賦,都不道陶公。胡奴誘之狹室中,臨以白刃,胡奴,陶範。別見。曰:“先公勳業如是!君作東征賦,云何相忽略?”宏窘蹙無計,便答:“我大道公,何以云無?”因誦曰:“精金百鍊,①在割能斷。功則治人,職思靖亂。長沙之勳,為史所讚。”續晉陽秋曰:“宏為大司馬記室參軍,後為東征賦,悉稱過江諸名望。時桓溫在南州,宏語眾云:‘我決不及桓宣城。'時伏滔在溫府,與宏善,苦諫之,宏笑而不答。滔密以啟溫,溫甚忿,以宏一時文宗,又聞此賦有聲,不欲令人顯聞之。後遊青山飲酌,既歸,公命宏同載,眾為危懼。行數里,問宏曰:‘聞君作東征賦,多稱先賢,何故不及家君?'宏答曰:‘尊公稱謂,自非下官所敢專,故未呈啟,不敢顯之耳。'溫乃云:‘君欲為何辭?'宏即答云:‘風鑒散朗,或搜或引。身雖可亡,道不可隕。則宣城之節,信為允也。'溫泫然而止。”二說不同,故詳載焉。

【箋疏】

  ① 李詳云:“案晉書宏傳‘鍊'作‘汰'。”

  ② 李詳云:“案晉書宏傳作‘信義為允也'。考宏此效左思魏都賦‘軍容弗犯'以下四段句法。左賦每段末語:‘自解紛,若蘭芬,有令聞'句,皆三字,與上合韻。加也字為助詞。唐修晉書不知其模擬所出,誤添義字,非是。

  ③ 程炎震云:“御覽五百八十七賦門引並及二事,皆作世說,蓋雜以注文。” 嘉錫案:孝標之意,蓋疑不道陶公與不及桓彝為即一事,而傳聞異辭。今晉書文苑宏傳則兩事並載。嘉錫以為二者宜皆有之。陶侃為庾亮所忌,於其身後奏廢其子夏,又殺其子稱,由是陶氏不顯於晉。當宏作賦時,陶氏式微已甚。其孫雖嗣爵,而名宦不達。陶範雖存,復不為名氏所與。觀方正篇載王脩齡卻陶胡奴送米,厭惡之情可見。非必胡奴之為人果得罪於清議也,直以其家,出自寒門,擯之不以為氣類,以示流品之嚴而已。宏之不道陶公,亦猶是耳。至於桓溫,固是老兵,然生殺在手,宏安敢違忤取禍?其初所以宣言不及桓宣城者,蓋腹稿已成,欲激溫發問,因而獻諛,以感動之耳。

  98 或問顧長康:“君箏賦何如嵇康琴賦?”顧曰:“不賞者,作後出相遺。深識者,亦以高奇見貴。”中興書曰:“愷之博學有才氣,為人遲鈍而自矜尚,為時所笑。”宋明帝文章志曰:“桓溫云:‘顧長康體中癡黠各半,合而論之,正平平耳。'世云有三絕,畫絕、文絕、癡絕。”續晉陽秋曰:“愷之矜伐過實,諸年少因相稱譽,以為戲弄。為散騎常侍,與謝瞻連省,夜於月下長詠,自云得先賢風制,瞻每遙贊之。愷之得此,彌自力忘倦。瞻將眠,語搥腳人令代,愷之不覺有異,遂幾申旦而後止。”

  99 殷仲文天才宏瞻,續晉陽秋曰:“仲文雅有才藻,著文數十篇。”而讀書不甚廣,博亮歎曰:①亮,別見。“若使殷仲文讀書半袁豹,②丘淵之文章敘曰:“豹字士蔚,陳郡人。祖耽,歷陽太守。父質,琅邪內史。豹隆安中著作佐郎,累遷太尉長史、丹陽尹。義熙九年卒。”才不減班固。”③續漢書曰:“固字孟堅,右扶風人。幼有俊才,學無常師,善屬文,經傳無不究覽。”

【箋疏】

  ① 李慈銘云:“案晉書殷仲文傳作謝靈運語。此稱亮者,不知何人。據注‘亮別見'之文,疑上文博字當作傅字。謂傅亮也。此上當以廣字讀句。傅亮見卷中識鑒篇注,各本皆誤。” 嘉錫案:宋本亮上一字殘缺,然似是傅字。程炎震云:“傅亮見識鑒篇‘郗超與傅瑗周旋'條。”

  ② 隋志有晉東陽太守殷仲文集七卷,注云:“梁五卷。”隋志有晉丹陽太守袁豹集八卷,注云:“梁十卷,錄一卷。”

  ③ 嘉錫案:晉書仲文傳作謝靈運語,且云“言其文多而見書少也”,與此不同。 又案文選集注六十二江文通擬殷東陽興矚詩注引雜說云:“謝靈運謂仲文曰:‘若讀書半袁豹,則文史不減班固。'”考隋志雜家有雜說二卷,沈約撰。則本傳自有所本,故與世說不同。


  100 羊孚作雪贊云:“資清以化,乘氣以霏。遇象能鮮,即潔成輝。”桓胤遂以書扇。中興書曰:“胤字茂祖,譙國人。祖沖,太尉。父嗣,江州刺史。胤少有清操,以恬退見稱,仕至中書令。玄敗,徙安成郡,後見誅。”

  101 王孝伯在京行散,至其弟王睹戶前,睹,王爽小字也。中興書曰:“爽字季明,恭第四弟也。仕至侍中,恭事敗,贈太常。”①問:“古詩中何句為最?”睹思未答。孝伯詠“‘所遇無故物,焉得不速老?'此句為佳。”

【箋疏】

  ① 李慈銘云:“案事敗下當有被誅二字。”

  程炎震云:“晉書爽傳云:‘恭敗,被誅。'王恭傳云:‘及玄執政,爽贈太常。'此注有脫文。”


  102 桓玄嘗登江陵城南樓云:“我今欲為王孝伯作誄。”因吟嘯良久,隨而下筆。一坐之閒,誄以之成。晉安帝紀曰:“玄文翰之美,高於一世。”玄集載其誄敘曰:“隆安二年九月十七日,前將軍青、兗二州刺史太原王孝伯薨。川岳降神,哲人是育。既爽其靈,不貽其福。天道茫昧,孰測倚伏?犬馬反噬,豺狼翹陸。嶺摧高梧,林殘故竹。人之云亡,邦國喪牧。于以誄之,爰旌芳郁。”文多不盡載。

  103 桓玄初并西夏,領荊、江二州,二府一國。玄別傳曰:“玄既克殷仲堪,後楊佺期,遣使諷朝廷,朝廷以玄都督八州,領江州、荊州二刺史。”于時始雪,五處俱賀,②五版並入。玄在聽事上,版至即答。版後皆粲然成章,不相揉雜。

【箋疏】

  ① 程炎震云:“後字誤,或是殺字。”

  李慈銘云:“案後字誤。當作破,或作獲。”

  ② 程炎震云:“隆安三年十二月,桓玄襲江陵,荊州刺史殷仲堪、南蠻校尉楊佺期並遇害。蓋玄以南郡公為廣州,并殷得荊州,并楊得雍州,又爭得桓脩之江州,故有五處俱賀之事。此注未晰。”


  104 桓玄下都,①羊孚時為兗州別駕,從京來詣門,牋云:“自頃世故睽離,心事淪薀。明公啟晨光於積晦,澄百流以一源。”桓見牋,馳喚前,云:“子道,子道,來何遲?”即用為記室參軍。②孟昶別見。為劉牢之主簿,續晉陽秋曰:“牢之字道堅,彭城人,世以將顯。父遁,征虜將軍。牢之沈毅多計數,為謝玄參軍。苻堅之役,以驍猛成功。及平王恭,轉徐州刺史。桓玄下都,以牢之為前鋒,行征西將軍。玄至歸降,用為會稽內史。欲解其兵,奔而縊死。”詣門謝,見云:“羊侯,羊侯,百口賴卿!”

【箋疏】

  ① 程炎震云:“元興元年三月,桓玄入京師。”

  ② 程炎震云:“玄自稱太尉,此是太尉記室參軍。”

  ③ 李慈銘云:“案遁當作建,晉書作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