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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曰:以火攻,當擇時日也。〕
孫子曰:
凡攻火有五:一曰火人,二曰火積,三曰火輜,四曰火庫,五曰火地。
行火有因,
(曹操曰:因奸人也。〕
因必素具。
(曹操曰:燒具也。〕
發火有時,起火有日。時者,天之燥也;
(曹操曰:燥者,旱也。〕
日者,月在箕、壁、翼、軫也;凡四者,風之起日也。
凡火攻,必因五火之變而應之,
火發於內,則軍應之於外。
(曹操曰:以兵應之也。〕
火發,其兵靜而勿攻,極其火央,可從而從之,不可從而止之。
(曹操曰:見可而進,知難而退。〕
火可發於外,無待於內,以時發之。火發上風,無攻下風。
(曹操曰:不便也。〕
晝風久,夜風止。
(曹操曰:數當然也。〕
凡軍必知五火之變,以術守之。故以火佐攻者明,
(曹操曰:取勝明也。〕
以水佐攻者強。水可以絕,不可以奪。
(曹操曰:水但能絕敵糧道、分敵軍,不可奪敵蓄積。〕
夫戰勝攻取,不修其政者,凶!命之曰費留。
(曹操曰:若水之留,不復還也。或曰:賞不以時,但留費也,賞善不踰日也。〕
故曰:明主慮之,良將修之。非利不動,
非得不用,非危不戰。
(曹操曰:不得已而用兵。〕
主不可以怒興軍,將不可以慍用戰;合乎利而用,不合而止。
(曹操曰:不以己之喜怒用兵也。〕
怒可複喜也,慍可複悅也;亡國不可複存也,死者不可複生也。故明主慎之,良將警
之,此安國之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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