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9年第1期

秋千椅

作者:金仁顺

磨破了。她又去买了能让钢锅恢复光泽的洗涤剂,德国产的,一小瓶要一百多块钱,折腾了一下午,最后总算把锅恢复成了原样儿。
  “什么味儿啊?”康默一进门就问。
  苏蓉蜷在沙发里面,泪流满面。
  他们找了一家杭帮菜馆,点了黄焖牛肉。等菜的时候,康默像对待小狗似的,手插进她的头发里,揉了揉她的头顶。
  牛肉做得酥烂、软香,但色香味离刘强的手艺差了老大一截儿,苏蓉记忆中的牛肉块从锅里捞上来时,是一碗香气四溢、闪闪发光的金子。
  相比食物,康默更在乎饮料。茶、咖啡还有红酒,在他家里都各自有存放的地方,冰箱里的果汁和牛奶总是不等喝完就已经被新货取代。
  他们手里总是有个杯子,无论在楼上卧室或者楼下客厅,聊天或者打电脑。他们还经常坐在厨房台桌边儿上喝东西,谈话内容大多跟书有关,经典名著:当下流行、轻松有趣,或者短小精悍。康默承认,他在“读书时间”里推荐的书有很多是书店希望他推荐的,还是“有偿”,每周都有一大包书被快递到他家里来,零零散散寄给他的也不少。有一些书他让苏蓉读,读完后把大意讲给他听,在书页上把精彩段落标注出来,如果能上网查查和这本书有关的逸闻趣事就更好了。
  虽然书是苏蓉读的,但康默在节目中的发挥精彩极了,旁征博引,风趣幽默,又总能切中要害。在“捕风捉影”的节目上,有个女嘉宾是人造美女,她直言她就是为了得到像康默这样的男人,才去整容的。
  有天晚上,苏蓉洗了澡出来,康默穿着白色棉布家居长裤、白色T恤衫坐在一盏灯下面读书,他的身影映在身后的落地窗上,苏蓉看见了两个康默,一个真实,一个虚幻。
  过了好一会儿,康默才发现苏蓉在注视着他。
  “你也知道自己很帅很帅:对不对?”
  康默笑了,把她拉到他的膝盖上坐下,在她鼻子上点了点,“你知不知道你傻乎乎的?”
  “你才傻呢。”
  苏蓉心里明白,她是傻乎乎的。他喜欢她的傻乎乎。他跟她承认,他以前谈过几次恋爱,她跟着他出去,也见识了几个女人。她们都跟卜婵娟不乏相似之处,个个都是白骨精,瘦得皮包骨头,靓丽得让人喘不过气来。她们跟康默都很亲近,苏蓉猜不出哪个是他的前女友。也许全部都是吧。
  康默的书房挂着一幅油画,上面画着一个女孩子,鼻子尖尖,睫毛长长,眼睛水汪汪的,既写实又抽象。苏蓉总是想起这个女孩子,就像刚掉了颗牙,舌尖会忍不住去舔牙床上的空洞一样。
  苏蓉采访时;认识了一个中年房地产商。第一次见面就夸苏蓉长得好,有旺夫相儿。专访见报以后,他请苏蓉吃饭,婉转而又明确地表达了他的想法儿。
  “我现在知道自己身价了,”苏蓉对康默说,“市中心地段一套七八十平米、精装修的房子,加上家具家电,市值七十万左右。”
  如果是刘强,这些话会把他变成扔进油锅里的油条,但康默只是笑笑。他的不以为然很像苏蓉同寝室的那些女生,在她的着装、语言模式变得跟她们一致,并且青出于蓝,某些细节闪亮发光时,她们就像康默那样笑。
  康默有个大学同学新近当了爸爸,摆百日筵时,他带着苏蓉一起去祝贺。苏蓉没想到会有那么多人,简直就是个大派对。卜婵娟也来了,拿着高脚杯,跟苏蓉拥抱了一下,然后就被几个男人拿俏皮话给围住了。
  康默也被人拉走了,除了卜婵娟,还有几个女人相貌或者气质很引人注目。
  苏蓉不认识谁,去逗小女婴玩儿,她生下来时六斤六两,小名儿叫六六。女主人忙着招呼客人,把六六差不多全扔给苏蓉了。苏蓉给她换了两次尿布,喂了一次奶,她的目光偶然碰上了康默,他站在几个同学之间,看着她笑。
  抱六六太久,苏蓉觉得自己身上有股奶酸味儿,一回家就跑去楼上冲淋浴。她洗澡的时候,康默进来了,坐在狮爪浴缸边上,“我们也生个孩子怎么样?”
  “不结婚就生孩子,你想让我妈打死我啊。”
  “那就先结婚。”
  苏蓉擦了一把脸上的水珠,看着康默。
  他没开玩笑。
  “——干吗跟我结婚?”
  康默笑了,“为什么不能跟你结?”
  他说完就走了。
  花洒里的水慢慢地降温。苏蓉仍旧一动不动地站在水底下,她的身体处于一种奇特的状态,就像酒心巧克力。
  康默想跟她结婚,还想跟她生孩子,他喜欢她。苏蓉对着镜子打量自己,她并不比他身边的其他女人漂亮,她也不比她们丑。她目光清澈,有一些未脱的稚气,固定的、永久性的表情还妻过几年才会在她脸上落足。可能就因为这个,虽然她谈过一次恋爱,康默仍然觉得她单纯天真吧。
  可她没他想象的那么单纯天真。她留意到他虽然求婚,却没说他爱她,哪怕只是象征性、表演性地说一句。可能他以为她会被喜悦冲昏头脑,压根儿不会注意这些细节,但她注意了,而且介意。
  她知道爱是什么。她跟刘强第一次接吻时,他全身颤抖,牙齿咔咔嗒嗒地打冷战,他在电影院昏暗的光线里面打量她,好像她原本是银幕里面的人,某种特殊而又神奇的力量把她送到他的身边;他还曾经用力地抱紧她,恨不能把自己擀成个面皮儿,把她像馅儿那样包裹起来。“我从来没想过身体会这么好!”他在耳边一遍遍地低语,“这么好!这么好!好得不能再好了!”
  她去找过刘强。他现在在一家建筑设计公司当制图员。那家写字楼的一楼是咖啡厅,苏蓉把普洱茶从酽红喝到淡褐色,终于在电梯那儿看见了刘强,他瘦了,显得更高,头发短短的,黑色弹力短袖T恤衫配黑色牛仔裤,冷眼一看有点儿像黑客帝国里的里维斯。他夹杂在几个同事中间,离开了。
  苏蓉在他们离开后,上楼去他们公司,她说她是刘强的同学。他们说他刚走,要不要打电话给他?苏蓉说我自己打给他好了。
  她看见刘强正在画的图纸,吃惊不小,他的笔触比发丝还细,在一张纸上用三维空间微缩了一栋建筑物所有的细节。苏蓉想起他当年给她的那只锡纸箭,以及他的厨艺,想哭,刘强是三千尺桃花潭水,也是润物细无声。
  苏蓉在卧室里检查了一下自己的东西,她的东西大部分都放在她搬来时的两个大箱子里面,康默跟她说过她可以把衣服挂进衣橱里,她庆幸自己没挂。而其他东西在这个家里,根本没有拿出来的必要。
  她下楼找康默,他在打电话,笑得很开心。苏蓉知道自己会记住这个家点点滴滴的一切,就仿佛刘强画的效果图似的:螺旋楼梯,凸形落地窗,坐起来非常舒服的那组白色沙发——康默也用玻璃罐子装营养液养绿萝,拳头大小,小小一棵绿萝,点缀在茶几上面——以及那组音符般钉在墙上的“双立人”和美学价值远超过实用价值的青花瓷器,还有书房里的那些书,一直在淘汰,但数量仍像杂草一样在飞快地生长。
  还有那幅画。从苏蓉第一眼看到,画中的女人就整夜整夜地徘徊在她的梦里。
  康默的电话打完了,也来到书房。
  “她是谁啊?”苏蓉问。
  康默走到她身后,也往墙上看。
  
  (选自《作家》2008第7期)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