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0期

从迷信到理性

作者:陈乐民




  伏尔泰好像没有跟孟先生讨论过罗马历史,伏尔泰更“哲学”一些,更“历史”一些。从罗慕洛的传说到罗马人从初始状态到横空出世,到帝国……这是一些很动人的历史:罗马人从托斯卡和希腊人那里接受了迷信和“神话”;连“罗马法”的源起“十二铜表法”也源自希腊。罗马人本来是“小国草莽之民”,本不懂得“专断”这种统治术;有了战利品便在一起分配,每个人因此像得到自己的那份财产那样维护占有的自由。所有民族初始蛮荒时期大概都有类似的“财产”和自由。后来罗马人“进步”了,脱离了蛮荒时代,从此战争绵延了好几个世纪。战争、征伐,血流成河;对异族的残酷掠夺,却培养出对自己的祖国的效忠和热爱。这是一个历史的悖论,罗马史对“爱国主义”提供了这个悖论的典型事例。伏尔泰写道:
  爱祖国,意味着砍杀和掠夺别人;但是,在共和制下,曾有过很伟大的德行。罗马人,与时俱进,把一切被征服的野蛮人教化了,最终变成西方的立法者。(181页)
  罗马人终于通过征伐,把四周的弱小民族吞噬了,一圈一圈地扩展成为“大帝国”。罗马的肌体变得越来越强壮时,却没有料到背后北方的“蛮族”正在教化之中,虎视着、并将有朝一日取代衰老下去的罗马帝国。罗马终于毁在“蛮族”手里。伏尔泰这样隐括罗马被“蛮族”取代的历史:
  皇帝们的衰败,王公近臣们的你争我斗,帝国旧宗教对新宗教的仇恨,基督教内泛起的血腥争吵,神学的论争与刀兵之祸并行,以及颓弱取代了价值,僧侣们占据了农民和士兵的位置——凡此种种招来了没有能够战胜强悍的共和,却压垮了在残酷的皇帝们治下苟延残喘的罗马。(184页)这些内讧统治了所有人的心灵;正当人们争吵不休的时候,野蛮人正在分割欧洲和非洲。(185页)
  伏尔泰几段短短的“罗马兴亡史”所透露给十八世纪的哲理,抵得上几部大部头名著。读这些十分拗口的话时,不能不兴命运无常或有恒之叹。罗慕洛修建罗马城时何曾预想到日后经恺撒、屋大维变成庞大的帝国。而当帝国如日中天时又何曾居安思危预想到北方的日耳曼人从四面八方袭来。被罗马人视为“蛮族”的日耳曼人趁帝国外强中干的病态撕裂了罗马帝国,并把东罗马帝国挤向“边缘”。欧洲的历史从此掀开新的一页。
  第十一,犹太。伏尔泰似乎对犹太民族的命运很感兴趣和同情。在《历史哲学》的五十三个章节中,犹太民族占了整整十一节。从鲜为人知的史前史时起,漂泊于世界各地的希伯来—犹太人到十八世纪还远没有一个落脚定居的地方,甚至连定居的影子都没有。
  犹太的“初祖”是怎样的?没有谁能说清楚。历史学家只能猜测。这还得靠《旧约》的《出埃及记》才有话可说。然而,摩西真有那么大的神力么?竟能率“六十万之众”离开苦难深重的埃及,又渡过千难万险,到达迦南。摩西所做的一切,无一不是靠了“神赐”;摩西于是成了超自然的圣物。皮浪主义者早已怀疑那真有其事。伏尔泰和牛顿一样疑其可信可靠的程度。但是,《出埃及记》却足可叫人相信,在远古时期,一定有过这样的“万里长征”。摩西是否确有其人,并不重要;他是犹太始祖的化身,就像中国的黄帝。“大自然之主赐给他以可以进行选择的手臂。在摩西,一切是超自然的。不止一位学者把他看做一个非常灵巧的政治人物;也另有一些人把他看做一根孱弱的芦苇,但神明之手却造就了帝国们的运命”(138页),伏尔泰如是说。诚然如是,古代许多欧亚帝国不是都躲不开没有祖国的犹太民族的或显或隐的身影么?
  也许到扫罗,公元前一千多年第一位希伯来国王出世,犹太人才算有了自己的“民族”。从摩西到扫罗之间这段漫长而历史无征的时期,犹太人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罄竹难书。那是除了天灾之外,还有兄弟之间自相残杀的历史,从长期在无垠的大沙漠中的苦旅,到有一天终算有了一位由上天决定的“国王”,据说二十三万九千零二十条生命灭绝了。这个数字是怎样算出来的?没人知道。总之,无数生命死于非命,是肯定的。伏尔泰写道:
  就这样,二十三万九千零二十个犹太人被神的指令或自相残杀而灭亡了,还不算在沙漠中和同迦南人战斗中死亡的人;看来还要增加一百万人以上。(146页)
  这些猜测出来的数字,在今天看来也许没有多少实际意义,但要知道那是在人烟稀少的古代啊。
  扫罗当了第一个“犹太王”,就像中国的轩辕,并没有使犹太人安居,他们与非犹太人的互相残杀,他们之间的相互杀戮,一刻也没有停歇过。整个整个的“部落”因此绝迹了。活下来的只能沦为巴比伦、叙利亚、波斯人的奴隶;即使偶然地回到耶路撒冷,同样难免被奴役的命运。罗马的庞培来了,他们便受着罗马人的围追堵截,或者成为罗马的奴隶。当时在希腊人和罗马人眼中,犹太人是怎样的呢?伏尔泰写道:
  只要约略追随一下弱小的犹太民族的足迹,就可以想见它不可能有另样的生活。他们自况像一群偷儿走出了埃及,带走了所有能带走的一切;他们以在乡村市镇里占有一切、使老少孑遗得以幸免为庆。他们恨煞所有的其他民族,叛逆所有当他们的主子的人。他们一开始便迷信,垂涎他人的财富,在遇到灾难时永远野蛮而贪婪,而一旦有了金钱便骄纵起来。这就是能够读到有字的或无字的典籍的希腊罗马人眼中的犹太人。但是在因信仰而开明起来的基督徒的眼中,犹太人则曾是我们的先知;是他们为我们打开了道路,他们堪称是上天的使者。(151—152页)
  伏尔泰在这一节(《扫罗以下的犹太人》)里把犹太民族的初始时期的遭际以及由此形成的性格,写得很入微;重要的是提出了犹太民族对基督教文明所做的贡献。后来犹太人何以如此颠沛流离、没有“祖国”,又如何散落融入其他民族、把聪明智慧以及特殊的韧性性格和习惯保存至今,或许都能在它的初始阶段觅得根源。
  备受苦难折磨的犹太人一方面把向上天祷告作为一种生活方式,一方面养成了“对己亲、对仇狠”的天性;他们祈求神把他们的夙敌赶尽杀绝,把世上甜美的果实赠给犹太民族。伏尔泰在引述了《旧约·诗篇》里的许许多多的“祷词”之后向人类的良心发出了仁爱与和平的呼吁:以神的名义,不要让“我们的兄弟”再流血、不要再摧毁大地了!(160页)
  在罗马帝国时期,曾有过一位生于耶路撒冷的犹太史学家约瑟夫·弗拉维沃(Josephe Flavieu,37—100),写了一部《犹太人的战争史》。但是傲慢的罗马人根本不把犹太这种不足一顾的民族看在眼里,当然也不晓得约瑟夫写了什么。约瑟夫说,亚历山大在马其顿时,曾有犹太先知托梦,醒来遂有东征之举。此事当然不足取信,但古代犹太人自诩为“先知”,有着异乎常人的头脑和毅力,大概没有错。
  了解犹太先祖的种种历程,恐怕离不开《旧约》,《圣经》的故事不能作为真正的历史,但确是一种“精神史”,褒扬善、惩罚恶的最原始戒律之史。《圣经》里的故事是不存在的,难道“夏娃”需要蛇来“诱惑”么?伏尔泰大量引述《圣经》故事之后又来“点睛”了:
  大地的一切已经变了;唯有德行永远不变。它像太阳的光芒一样,丝毫不受已知物的影响;当一切元素不停顿地相互混杂的时候,德行却永远是纯洁的,是永恒的。必须睁开双眼向光明的制造者祝福。(170页)
  伏尔泰从古犹太史中、从犹太人的苦难经历中体会到,各民族是平等的,谁也不比谁更优越。以色列的名称自何来?菲隆(Philon,犹太裔希腊作家,公元前十三年生于亚历山大,死于公元五十四年)说,“以色列”源于迦勒底语,意为“神祉”,意思是“见到了神”;犹太人在沦为迦勒底的奴隶时,沿当地语自称为“以色列人”。可以想见,犹太人在四处游荡的长时期中与诸有关民族都有文化、语言、习俗的交往,相互自然而然地互施影响。例如居住在亚历山大的希伯来人必定要学希腊的语言,既是希腊犹太人,犹太人就得学习许多希腊事物,而希伯来语言亦必循例流传于埃及、两河流域以及小亚细亚诸地。此概喻伏尔泰视诸民族是相互习染的;犹太民族曾“教谕”其他民族,而犹太民族亦必受到其他民族的“教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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