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7期

大雁哪里去了?

作者:蔡蓬溪




  
  (三)
  
  既然现代人都在参与对自然的破坏,而人已经无法回到原始时代,如此说来,是否意味着人类应该否定自己的生存权呢?人类是宇宙历史进化出的高级生物,他们的精神世界是宇宙历史发展出的奇迹,他们的生存权是天赋的,他们有权发掘自己的智力以发展文明,这是要首先需要明确的;同时,正因为人类是上帝之爱所钟,先在地禀有天赋道德,作为万物的灵长,就承担着在地球上的不可推卸的道德责任。
  如何行为才是道德的呢?“文明的进步”既然不可逆转,人们下意识的思维是,文明发展必然带来包括物种消亡等一系列生态后果,与其杞人忧天,不如任生物自生自灭。但是,物质文明的发展已经到了威胁文明本身的程度,与农业时代不同,工业时代人与自然的对立到了以人类奢侈地“生”建立在生物物种的痛苦地“死”的地步,动物的灭绝已不是恐龙时代的自生自灭,而是人类生产与生活方式造成的。以物质生产的花样翻新导致自然界积数亿年之功所育的一种秩序性复杂结构(生物)一去不返的毁灭,是否符合道德?“文明”是否因此而“进步”了呢?
  即使从复杂性、自洽性与完善程度来说,一只蚂蚁也比一台巨型计算机更高级(而况灵鸟如大雁),为什么?这是天的造物—生物和人的造物—机器的不能逾越的本质区别:机器属于人类所造之物,其诞生显现了宇宙历史创造出了最高层级的世界即精神世界,但就机器本身来说却属于低级的机械世界,它永远达不到次高级的生物有机世界。我们可以轻易踩死一只蚂蚁,但不能随意毁坏一台机器,毁坏一台机器能够再造,而灭绝一个生物物种则无法再造了。人类尽管能制造宇宙飞船,但他们连最简单的单细胞生物也造不出来(基因技术复制不是创造),人与上帝的区别是绝对性的。
  中国哲学的中心问题是究天人关系,这个关系的重要方面是天理与人欲的关系。一方面,人们的思维能大致理解这些关系,而做起来却往往随波逐流,这是人类个体知行的矛盾;另一方面,人们又不能精微地理解这些关系,因为“天”除了蕴涵在自然中,还蕴涵在“人”中。人欲中有天理,天理中也有人欲,但天理却不等于人欲,尤其当人之欲从生物时代过渡到精神时代的时候。如果把“道”理解为天的逻辑理性,那么“德”就是天的实践理性。天的逻辑理性让生物圈构成自洽的食物链,天也正是以这种自洽性表达自己的实践理性即爱生之德:众生平等。而自从人类在诸生物类中崛起,人以其理性为工具,与生物的竞争就不再平等了。而天给予人类以理性,是要人理解天的道德,并代表他执法,法的最高理念依然是“众生平等”,而非赋予人类惟我独尊、在地球上滥用执法权的权力。人与自然“强迫交易”——以低级的机械器具制造换取高级的生物牺牲——的“野蛮执法”短视、急功近利,不公平也不符合道德。
  即使以人类中心论而论,“众生平等”理念也比狭隘人本主义更符合人类长远利益;而人与自然分离乃至对立的机械自然观是与天我和谐为一的有机自然观背离的。“人定胜天”是口号,不是真理。欲挑战上天,说明人已足够强大,不过人之理性是天赋的,理性不能把矛头对准理性的赋予者,否则人类比堂·吉诃德的风车之战将更少胜算。当人类文明的发展成为否定宇宙文明的力量,就将意味着人类自身的被否定,因而我们需要足够的远见,文明“进步”的异化形态必须被遏制。
  是故,以中国道德哲学而论,科技理性不等于天理,无限制的增长不符合天道,发展以灭绝生物为前提违背天法与天德。人若自恃拥有“理性之剑”,不是“替天行道”而是纵容自己所欲而把自然看作被征服的对象,则“天罚”也许为期不远了。
  
  (四)
  
  《水浒传》中,宋江带领梁山好汉南征方腊前(伐王庆后),大军过秋林渡,一行大雁飞过,浪子燕青援臂弯弓,射杀数只飞鸿,宋江耳闻雁鸣凄厉,仰见雁阵惊散,默默有所悟,怨燕青不该射杀此仁义之鸟〔5〕。小说作者或以此情节暗示,梁山好汉如这大雁一般,南征时队伍浩荡壮阔,北返时将凄凉惨淡、十不一二。现在的天空已经没有可供人类显示射技的雁阵了,农药的使用使农作物大面积丰产固然是人道主义的胜利,却没有考虑对鸟类繁衍的灾难性影响,生物们没有自己的哲学向人类论辩,指出人道主义的野蛮。人类以自己为中心,其活动的目的就是掠夺地球资源以满足自己的物质欲求,对于大部分动物来说,人类是他们最危险的敌人;即使来自人类的“爱”,也还是把它们关在笼子里参观和赚钱。除了老鼠蟑螂蚊虫,天上地下的大部分生物似乎都厌倦与人类为伍,纷纷以灭绝的方式与世界诀别。进化道路上,人类曾与地球上的各种动物大军同行,但随着人类智慧的增长,渐渐地,动物的种类变得稀少,面对动物们零落的尸体,人类似乎无宋江哭梁山兄弟的悲哀,也没有多少惟我独尊的得意,有的只是——冷漠。
  作为地球的统治者,人类不断以持续的发展显示自己的强大,可当地球被开采为一架狰狞的髑髅时,人类的末日是否也为期不远了呢?大雁,按着季节的变化出现在我们祖先的视野中,而今却在我们时代的天空消失了,这无论如何不是一个好征兆。在上帝厌倦人类之前是否应该想想未来,“我身后哪怕洪水滔天”——不是理性的人类应抱有的世界观。也正是在此种意义上,才见出老子的反进步主义之于人类文明的恒久意义。如果将来自然资源稀缺到了这样的程度:为了清洁水源和无污染的空气而大动干戈,饲养着少量动物的动物园的门票要用黄金购买,人们幸福的理想是做原始人,富翁的最高级别是园丁,那么,今日所谓“物质文明”理想又意味着什么呢!异化的文明错乱了本末关系,其实老子早就发现了那个治疗文明异化而“合乎道德地生活”的方法——抱朴、虚静、无为。美好的“新世界”其实就是我们百年人生看见、拥有的自然世界,天堂就在清晨鲜花的露珠里,在秋日天空的雁鸣中,在明湖清波的涟漪上。“抱朴”不是要人回归蒙昧时代,而是使文明发展从容悠闲;“虚静”也非抑制人类的理性想像力,而是以深思熟虑取代蛮勇狂暴;“无为”是为了最高之“为”——人类在宇宙中的生存权不因暴疾而终,而是享尽天年。
  “合乎道德地生活”的道德担负需要每个具体的人,而非空虚的“人类”概念。人类作为群体是由个体组成,而个体意志似乎不影响群体行为,但群体意志分明是个体意志的综合。如果每个个体能从“我”做起,领悟自然之道并约束自己的行为,则人类理解的道德就可能与“自然”契合,违逆自然的、异己的力量只能靠每个“自己”克服。那么,何种力量能启示“自然”之“道德”理念被众“心”领悟呢?除了来自自然的教训,有什么超越存在能对人类群体“合乎道德地生活”给予巨大的说服力呢?
  我们的知性科学既然永远不能解决我们理性提出的诸多错综复杂的问题和我们自身生存所面临的困境,我们是否应呼唤我们祖先曾信仰的神明归来?自然神曾使我们的祖先对自然充满敬畏,在科学时代人们却驱逐了他们,是否有一天自然神能返回到人类的心灵中,来限制人类的某些无法预知后果的行为呢?我们来分析一种现象:在许多人看来,木讷的山民不及城市人体面精明。可是,为什么“土著”山民面对“圣山神水”总是满怀虔诚,双手合十,惟恐得罪,何言破坏;而一群现代都市青年男女却可以恣意毁坏云南香格里拉碧沽天池的自然景观?回答是,因为前者心中有神,而后者心中无神。后者也喜欢美景,但美景在他们理智上是纯粹外在的,是“有用”的“东西”——可用来拍摄电影胶片贩卖赚钱;而在前者,山光水色的本体是“我的祖先,我的母亲,我的神”——灵魂的皈依之地。可见,有神的善与无神的恶,并不因受教育程度而颠倒;或者说,自然神论使人类生活更合乎道德。但是,消逝的诸神能重新回到普世人的心灵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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