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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尧典》新议等

作者:冯广宏等



论》、《千金翼方》)。第三场假令病法三道。可见太医学对考试的规定也是严格的。这里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假令病法考试。所谓假令病法,就是设想出一套病症,学生来判断是什么病,分析病因,提供治疗的方案。这实际上是模拟实习治疗,帮助学生提高运用理论的能力,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太医学的升留级(即升舍或降舍)以及毕业的等级(即给予官阶),都实行综合考核的办法,即将平时的品德表现(主要看是否违反学规)与考试成绩的实疗实习结合起来考核,考核仍分上中下三等,每等有严格的条件与标准。“公私试分上中下三等。以外舍生私试三入上等,或公私试三入等,或试各一入上等,不犯第二等以上罚而试在中等已上及无考察而试在上等者,补内舍。”“试上舍分优平二等,以内舍生私试三入上等,或公私试各一入上等,不犯学规而试在优等者,补上舍郎。试在平等而医治入上等者,依试入优等法。”[5]
  宋代地方学校设立有医学斋。崇宁三年(1104年),国家立法许诸州军县置医学。“承朝旨,州县并置医学”[6]。医学都是“各于学内别为斋教养,隶于州县学,开封隶府学”[7]。学生分三个专业,即脉科、针科、疡科,与太医学一样。所学课程也与太医学太致相似。一般有外舍生和内舍生。宋代用贡士法,根据州路的大小,分配贡士医学名额,入太医学深造。“欲乞每路量立逐岁贡额,今此效诸州县学格内文士三年所贡人数十分中以一分五厘创立,诸路医学贡分为三年内岁供不及五人处添作五人”[8]。升贡太医学的学生采取国家分配名额,逐级选拔的方式,层层筛选,非常严格。所选学生的范围,几乎涵盖了宋代统治的一切地区,名额总数大约百名。可见当时的指导思想,是要把一切可以培养的拔尖人才,都选拔到太医学培养。
  太疾学的培养目标是为国家培养“儒医”,也即是培养以儒家思想为指导的品德高尚的精通医学的高级专门人才。毕业后,国家根据学生的才德等级授予相应的官阶,由吏部根据需要,委任相应的职务,主要任国家各级政府的医学管理和医学教育官员。“医学上舍推恩依格。上等,从事郎。中等,登仕郎。下等,将仕郎。依旧在学满三季日不犯学规第二等以上罚者,发遗赴吏部,依两学上舍法注受差遣。”[9]“充上舍生赐医学出身,除七等选人阶官,依格注授差遣。上舍生高出伦辈之人,选充尚医局医师,以次医职:上等从事郎,除医学博士正录;中等登仕郎,除医学正录,或外州大藩医学教授;下等将仕郎,除诸州军医教授。”[10]太医学培养的高级医学人才参与国家医药的管理,参与国家各级医学教育,为国家的医学事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宋代医学高等教育体系如此完备,管理如此严格,培养学生如此重视将理论与实际结合,都令人赞叹。但它毕竟是千年前的医学高等教育,也存在着一些明显的缺陷。最大的缺陷来自毕业分配工作不善。很多毕业生从事的是与医无关的行政管理工作,造成专业不对口,不能学以致用。古代是官本位时代,做官是最高尚的。行医和官比,人们自然愿意做官。再者,从体制上说,太医学生毕业到吏部安排工作,吏部图省事,按官阶加以委任,分配一般性的行政工作,根本不考虑专业对口,以致造成学非所用,造成很多高级医学人才浪费。朝廷也曾试图改变这种状况,但因体制使然,牵一发而动全身,终无可奈何。
  注释:
  [1][2][3]《宋会要辑稿》崇儒三之一一,第二二一三页。
  [4]《宋会要辑稿》崇儒三之一三,第二二一四页。
  [5][10]《宋会要辑稿》崇儒三之一二,第二二一三页。
  [6]《宋会要辑稿》崇儒三之一九,第二二一七页。
  [7]《宋会要辑稿》崇儒三之一七,第二二一六页。
  [8]《宋会要辑稿》崇儒三之一七至一八,第二二一六页。
  [9]《宋会要辑稿》崇儒三之一六,第二二一五页。
  作者: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成都)教授,博士生导师
  
  金世宗吏治思想与金中叶的小康局面
  王德朋
  
  金世宗(1123-1189)完颜雍是金朝的第五位皇帝。是女真族杰出的政治家,后世对其有“小尧舜”之誉。他在位期间,采取一系列措施发展金朝的政治、经济、文化,终于在中国北方塑造了一个“群臣守职。上下相安,家给人足,仓廪有余”(《金史·世宗纪》。以下引文未标明出处者,均与此处相同)的小康社会。总结这段历史,在促成这种治世局面的各种因素中,金世宗的吏治思想非常值得借鉴。
  不拘一格,任人唯贤是金世宗吏治思想的主要内容。金朝中叶以前,在用人上讲求论资排辈已成定制,许多优秀人才因此湮没无闻。这种传统做法显然与世宗即位后百废待兴、人才匮乏的局面格格不入。为解决这个问题,世宗提出“荐举人才,当今急务”。为打破循资升降的惯例,世宗要求“苟有贤能,当不次用之”,并于大定十二年(1172年)明确要求宰臣“诸府少尹多阙员,当选进士虽资叙未至而有政声者。擢用之”。为把这些规定落到实处,世宗亲自参与了人才选拔工作。他听说移剌道为人宽厚清正。遂召见于京师,经过认真考察后认为此人可大用。于是,拔其于幕府之中,迁翰林直学士兼修起居注。不久,世宗见其“清廉有干局,翰林文雅之职。不足以尽其才”(《金史》卷八十八),乃改授同知中都路都转运使事,后又升至户部尚书、尚书右丞、平章政事等职。为帮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世宗还对朝廷中盛行的“唯资格论”进行了严厉抨击。大定二十六年(儿86年),世宗批评尚书省说“卿等在省未尝荐士,止限资级,安能得人?”大定二十八年(儿88年)。因为尚书省在奏拟除授官员的过程中太拘资历。世宗又批评说“日月资考所以待庸常之人,若才行过人,岂可拘以常例。国家事务皆须得人,汝等不能随才委使,所以事多不治”。在世宗的大力倡导下。金朝循资升官的制度得到改变,德才兼备,政绩突出逐渐成为新的用人标准。
  在破格录用官吏的过程中,世宗尤其注重发现和使用年轻官员。他认为“用人之道,当自其心力精强时用之。若拘以资格,则往往至于耄老,此不思之甚也”。在这个思想指导下,世宗重用了一大批年轻有为官员,而对那些昏昧不堪的老年官员则要求他们及时退休以便年富力强者接任,即使对宰相也不例外。大定二十七年(1187年)宰相宗尹以年老请求致仕时,一些大臣以“旧臣宜在左右”为借口建议世宗予以挽留。世宗坚决否定了诸大臣的意见,鲜明地提出“宰相总天下之事。非养老之地。若不堪其职,朕亦有愧焉”(《金史》卷七十三)的观点,坚持让宗尹退职。
  注重选拔基层官吏,是金世宗吏治思想的突出特色。金世宗虽然出身皇族,贵为太祖阿骨打之孙,但他久历外任,先后担任过会宁牧、中京留守、东京留守等地方官职,深感地方官员的才能优劣、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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