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第2期
西周邢国二次迁封说辨析
作者:庞小霞
【摘要】目前有些学者提出的邢国先始封邢丘,后又迁封邢台的说法有诸多疑点,青铜器铭文、文献、考古材料均不能支持这种观点。周初的邢国只有一次分封,其分封地就在今邢台,与河南的邢丘无涉。
邢国是西周早期分封的一个重要诸侯国。关于邢国分封的地望一直存在邢丘说[1]和襄国说[2]的争议,同时,邢国分封年代究竟是成王、康王还是昭王,在学术界一直尚无定论。近年来,不少学者提出了邢国先始封河内邢丘,后迁封邢台之说。这样邢国分封地望邢丘说和襄国说及分封年代的争论似乎都得到了圆满解决。然而笔者在对二次迁封观点的研习中发现,或许事实并非这么简单,二次迁封的诸种认识其实均有一定的缺陷。本文通过对邢国青铜器邢侯簋和麦尊铭文的分析,结合邢台和邢丘近年来的考古新材料,拟就周初邢国二次迁封的问题粗谈己见,期望对邢国史的研究有所裨益。
一、邢国二次迁封说的几种主要观点
关于邢国的分封,上世纪40年代,刘节在《古国考》一文中认为,邢国初封于成皋的大(今河南荥阳市境内),后徙居于河内的邢丘(今河南温县北平皋一带),春秋早期狄侵邢,邢又迁夷仪,即在汉之襄国县(今河北邢台市一带)[3]。陈承袭刘节之说[4]。许倬云赞同陈的观点,认为邢国几经迁徙,但略有不同的是提出邢的原封地在邢丘,何时迁往邢台未具体说明[5]。唐兰先生认为:“邢国在西周成王时始封于河内邢丘,春秋早期被狄人灭国后邢迁至夷仪,此夷仪即今邢台。”[6]可见,关于迁徙至邢台的时代,刘节、陈、唐兰等先生定在春秋时期,这里的迁徙邢台并无二次分封的含义。而许先生只言邢的原封地在邢丘,未说明迁邢台的时间,是否认为邢国西周时再次徙封邢台,不得而知。
近年来,陆续有学者提出邢国二次迁封的观点,即在西周早期始封于邢丘或畿内,而在稍后,或认为康王或认为昭王时,迁封于河北邢台[7]。至此,这种二次迁封的说法被邢国史研究者所关注。具体说来,各家关于始封、迁封的年代、地点则又各不相同。
杨文山先生认为邢国于成王时期始封邢丘,相隔10年后,则仍是成王当政时期又迁封于邢台[8]。彭裕商认为邢国始封于邢丘是在昭王之时,但不必在昭王后期,至昭末穆初邢国已在河北,何时迁往邢台,彭先生并未说很具体,只说在昭王时迁往邢台[9]。刘启益先生则认为邢国于康王之世先始封邢丘,后迁封邢台,具体原因未予说明[10]。尹盛平先生曾言曰:“邢国之君成王时在周王朝为卿士,其采邑在畿内的郑地,康王时又将其改封到河北省的邢台市一带为邢侯。”[11]陈平先生则认为邢国先封于邢台,后又加封赐服及臣三品,这时邢丘遂成为邢国在成周洛阳畿内的采邑或封地。陈先生并在同文的末尾提出,傅斯年先生《大东小东说》中二次徙封的顺序有可能是颠倒了,事实上这种先封诸侯于外,后加封诸侯成周畿内封地的做法可能为历史的真相[12]。
以上有关二次迁封的几种认识可谓异彩纷呈,聚讼不一。笔者认为邢国分封中再次迁封的观点值得商榷。
二、二次迁封观点的缺陷
二次迁封观点的几种认识主要是根据对青铜器麦尊和邢侯簋的考释得来的,故对二器铭文中的某些关键字句更合理的考释成为问题的关键。
杨文山认为邢国始封邢丘,再迁邢台的证据有二:第一,据麦尊的铭文“邢侯出(不力),侯于井”是邢侯出离伾地,第一次分封的金文证据,而年代晚于麦尊的邢侯簋铭文“邢侯服”,其义是更改邢侯的服政,此乃邢侯二次受封的金文证据。第二,认为成王亲政之后周公去世不久,大体成王在位的中期,为加强对东方的威慑分封了邢国。10年后,由于此间成王发动对东夷的征伐,结果出现“肃慎来贺”、“天下安宁”的局面,这样邢国塞居于邢丘已无可用,所以迁封邢台抵御戎狄。杨先生对青铜器的考释正确与否暂且不论,但就其第二条证据就存在着疑点:杨文山所说的成王在位中期的形势可能并非如其分析。周初之时,成王继位,周公摄政平三监、伐东夷、建东国,7年之后成王即政,大封诸侯,东方的齐、鲁均在此次受封之列[13]。此时东方形势基本稳定,因而《书序·立政》有“成王既伐东夷,肃慎来贺,王俾荣伯……”。即使如有些学者所言,成王执政不久东夷又叛,遂有二次东征,那么到成王执政中期,东方也应安定了,这时再封邢国来威慑东夷实无意义。另外,即使此时东方形势真如杨文山所言,然邢国国土面积及实力远小于齐、鲁,又居于中原地区的邢丘,一旦东方有战事实是鞭长莫及,对东方夷族恐怕也起不到“威慑作用”;而其认为再封邢台为始封邢丘10年之后的依据是10年后东方已经“天下安宁”、“肃慎来贺”,北方形势则很危急了。其实周朝北土形势一直很严峻,殷商势力在北方很大,武庚叛乱后曾向北方逃窜[14],所以才有封燕于北方的旧幽燕之地、封邢于邢台之举。
而彭裕商和刘启益先生二次迁封的观点也主要依据麦尊铭文的“邢侯出,侯于井”得来。他们认为此处“”或“坯”是地名,即大,在河南温县南不远,对该句的解释是“王令井侯出坯徙封到邢”,这样温县附近就成了始封,邢台因为元氏铜器的存在而被定为迁封地。其实,此处的“”,刘节认为即成皋大,地在巩洛之南[15],郭沫若与刘节看法近同,将“”释为地名,认为即河南汜水县(旧名,今荥阳)西北里许之大山[16]。而《禹贡》和《水经注》等文献中的“大”之地望所在,自古以来又有修武、武德(今河南修武、武陟),成皋(今荥阳),黎阳(今焦作浚县)等三种说法[17],而这几个地名的具体所在均不在邢丘境内,仅修武距之较近而已。可见“”即使释为地名,其地望也不在邢丘。而该句中的“”李学勤先生认为读“陪”,出陪意即出朝,邢侯是周公庶子,本是王的朝臣,现在命他到邢做诸侯,所以说出朝[18]。笔者认为,联系上下文如此解释也是可以说通的。若然,邢国始封邢丘的金文证据就不存在了。
尹盛平先生的二次迁封说同样是基于对邢侯簋和麦尊的铭文考释。其认为邢侯簋的“邢侯服”的“”也是“更改”之意,则邢侯簋是改封邢侯到邢台的铜器。而麦尊则是头年改封邢侯后,第二年的二月邢侯朝见康王时受到异常礼遇的记载。由于其认为邢侯簋铭文中赐臣三品“州人、重人、庸人”是原生活于陕西关中西部凤翔一带的水流域的氏族部落,所以认为邢国改封邢台之前的畿内采邑也就在这一带[19]。
邢侯簋铭文中“ (介)井(邢)侯服”句,郭沫若认为其与班簋“王令毛伯更虢城公服”语例相同,所以此处的“”应假借为“更”,“更邢侯服,谓继邢侯之内服”[20]。尹盛平和杨文山采用郭沫若的看法。然而,此句释义也有不同解释。唐兰释“”为授予,“服”为政事、职事之义,整句释为“授予邢侯政事”[21]。陈梦家释“”与唐兰同,但是认为此处“服”乃“命服”,其意为授予或赐予邢侯一套命服[22]。笔者认为陈梦家的解释最为接近。在西周分封策命的程序中,受命者首先应得到的是命服。《公羊传》庄公元年说:“命者何?加我服也。”《左传》宣公十六年孔疏说:“礼,命臣者皆赐之衣服,使服而受命。”就是说受命者应先受命服,然后服此命服受命。《诗·唐风·无衣》序谓:“武公始并晋图,其大夫为之请命乎天子而作是诗也。”郑笺也说:“武公初并晋国,心自未安,故以得命服为安。”可见,命服在获得合法政治地位方面具有第一位的重要性[23]。此外,邢侯簋铭文中的“(荣)内史”,认为是册命邢侯时的右者的看法是正确的[24]。西周中期册命制度比较完善之后,经常在一些册命金文中见到右者,其实也即是文献中的“摈”或“傧”。册命仪式中,导引者居右,受命者居左,“右”者负责导引受命者入中门,立中廷,北面而接受册命,因而那种认为是周王命内史更替邢侯的服政的考释是不对的。所以,既然否定“邢侯服”是更改邢侯服政的含义,那么邢侯簋铭文也就不能作为二次迁封的证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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