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2期

我们有没有理由不喜欢王小波

作者:李美皆




  王小波实际上并不能代表沉默的大多数,这与他的特立独行是相矛盾的。更尴尬的是,当王小波的特立独行被大量复制的时候,他实际上已经不再特立独行了。
  王小波的特立独行体现在同性恋及虐恋上,更是以其匪夷所思的想象暴露了他僭越和非理性的边缘文化姿态。以《东宫西宫》和《黄金时代》为例。
  《东宫西宫》既是一部小说又是一部电影。作为小说,它的唯一作者就是王小波;作为电影,王小波是它的第一编剧,所以本文一并将其视为王小波的创作。《东宫西宫》是一部同性恋作品,它跟一般同性恋作品的不同在于,其中的同性恋者阿兰并不像一般的同性恋者那么低调和压抑,在象征权力的警察小史面前,他不仅尽情释放了自己,而且大胆挑逗了对方,使对方陷入困惑与无奈。当阿兰容光焕发地向小史抛媚眼的时候,这场挑逗已经开始了。阿兰一直在把这场审问往性的方面引导,使其变得暧昧。小史审问阿兰的过程,同时也是阿兰挑逗小史的过程。“死囚爱刽子手,女贼爱衙役,我们爱你们。除了这个还有什么选择?”当阿兰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实际上已经逼近了同性恋者与异性恋者之间的关系底线。
  诚如《东宫西宫》的导演张元所言:“同性恋本身在道义上是模糊的,与强奸、抢劫等不同。”所以,包容同性恋者的存在是一个社会应有的开明。但是,正如同性恋者没有义务去支持异性恋者一样,异性恋者也没有义务去支持同性恋者,对同性恋持保留态度,不干涉同时也不鼓励,不遏制同时也不提倡,不打击同时也不额外爱护,应该算作一个可以容忍的态度。这个态度也许可以叫默许,是处于一个良知的层面上。而事实上,从情感趋向上来讲,社会对同性恋基本上还是持一个矛盾和暧昧的否定态度。对于一种“反其道而行之”不以为然应该是被允许的,“最好还是不要这样”这个愿望也不过分。因为无论多么开明的社会,都不可能去张扬一种同性恋文化,要求大多数人去喜欢同性恋是不可能的,这是由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所决定的。总之,对于同性恋者,大多数人的理性和情感反应都说明一个事实:异性恋者还是不愿意与同性恋者发生什么关系,“你的存在与我无关”是异性恋者比较情愿也比较真诚的一种表达。可是,阿兰那句话却毋庸置疑地把同性恋者和异性恋者连在了一起,所以说它已经逼近了同性恋者与异性恋者之间的关系底线。
  也许同性恋和异性恋这两种文化之间最好的关系就是互不干预相安无事,这里面已经包含了彼此的忍让与宽容。可是,同性恋者阿兰并不满足于此,而是继续向前,形成某种文化上的僭越。“我的毛病就是我爱你。”“我爱你,你为什么不爱我呢?”当阿兰对小史说出这些话的时候,两种文化之间的游戏规则被打破了,文化上的越轨已经形成。这跟“你为什么要爱我”是一样没有答案的问题,异性恋者最简单的回答可能就是:“我为什么要爱你呢?”同性恋者无权要求异性恋者爱慕自己,如果张国荣这样幽怨地发问,那张国荣也不再可爱了。爱是一个人的权利,你可以默默地无干扰地去爱,但同时允许另一个人保留不作回应的权利。并非所有的被爱都必须作出回应,否则就是对被爱一方的不公平,尤其牵涉到同性恋这个敏感问题的时候。
  阿兰不仅问了,而且问得何其魅惑,近似于一种性骚扰。同性恋毕竟是少之又少的,而且并未得到普遍认同,所以这实际上是对大多数人构成了文化上的骚扰。也许同性恋者会认为这是一种反骚扰,是对小史的警察行为的一种反击。可是,小史的警察行为是否仅仅作为权力机器对边缘文化的压制而存在的呢?其中有没有合理的成分?
  前面我们所说的“互不干涉相安无事”是在不对他人和社会造成妨害的情况下,如果造成妨害,那又另当别论了,而且那时候干涉的主体将更有可能是权力机器。王小波一直承认中国同性恋亚文化的“公厕特性”,具体到“东宫西宫”,也是两个公共厕所。既然这两个厕所是供人们方便之用的公共场所,就不应该在这种地方做妨害公共道德和公共秩序的事,不说同性恋,就是异性恋当众在公共场所有这种活动,也是应当被禁止的。同性恋行为发生于公共场所,而且对他人形成某种干扰,也已经触及了同性恋者自身的道德底线。所以权力的行使在这里是合理合法而且必要的。王小波自己在杂文中也曾经写道:“我是个异性恋者,我的狭隘经验是:能和自己所爱的女人体面地出去吃饭,在自己家里不受干扰地做爱比较好;至于在街头巷尾勾个性伴,然后在个肮脏地方瞎弄几下是不好的。”这话显示出王小波可爱的坦白,不过《东宫西宫》与王小波在杂文中的阐述并不一致,后者是一种朴素的理性和人道主义,而前者则变得蛊惑、匪夷所思甚至走火入魔了。以上论述主要依据的是电影,事实上在小说当中,王小波的边缘文化姿态更加僭越。
  《东宫西宫》小说当中,小史被阿兰诱导成了一个同性恋者。这样的设置令人惊悚,原来人的性别还存在着这样的隐秘,像一股婆罗门瓶子里的黑烟,一遭受诱惑就会逸出来的,而且在这样的诱惑之下,你有可能成为任何一种性别的人。小说还给我们这样的暗示:小史本来就是一个潜在的同性恋者,只是他自己不知道罢了。这更引起了阅读者人性深处的不安,甚至导致人人自危,原来每个人都有可能是同性恋者。每个人都有必要问一下自己:我是不是同性恋者?这等于一场由同性恋引起的心理地震。这个结果也许正是王小波想要的,他以同性恋文化的扩张来达到了对于公众的嘲弄,从而标志了自己文化上的胜利,为同性恋者扬眉吐气的同时,也使自己体验到了一种恣意作恶的快感。王小波在他的杂文中曾经坦白:科学和艺术的正途应当是“去冒犯强势群体。使最强的人都感到受了冒犯,那才叫做成就。”当我们还在考虑“同性恋可不可以试着被纠正”以及“对它的纠正是否触及道德或人权的底线”这些问题的时候,王小波已经以此给了我们一个“休想”的回答。
  小史之所以成为一个被侵犯的客体,首先因为作为一个警察,他通常被解读为权力的象征、国家机器的零件、意识形态的维护者。在审问过程中,阿兰经常反宾为主地挑逗小史,小史反而显得很被动,审问的主被动关系即权力的主客体关系几乎倒置了。直至最后,警察的绝对权威被一个同性恋者的以柔克刚策略所颠覆。不仅小史成为阿兰幻想中的情人,所有曾经和阿兰发生过关系的男人在阿兰的脑海中都是由扮演小史的演员扮演的。权力要遏制性反常,却被性反常者所猥亵,这里面包含着一种报复忤逆亵渎神圣的快感。女扮男装的衙役和男扮女装的阿兰也形成了一个讽刺性对比——易装癖对于性别——权力关系的扭曲和颠覆是不言而喻的。但事实上,这一构思尽管诡谲反讽,却并没有多少现实的暗示。正如着装只是一个符号,并没有什么本质性意义一样,这种颠覆也只是一个幻觉中的颠覆,近似于意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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