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5期

美学对文学翻译的主宰作用

作者:郑晓园




  这是画家的朋友亨利勋爵劝画家将他的得意之作“道连·格雷的画像”拿去展出的一段对话。王尔德的“put too much of myself into it”,有些译本译成“倾注了太多自己的东西”。而笔者则译成“倾注了太多的自我”。以下是笔者的译文:
  
  “我知道你会笑我,” 他回答,“但我真的不能将它展出。我在这幅画里倾注了太多的自我。”
  亨利爵士在沙发上伸直了身子,大笑起来。
  “是的,我知道你要笑话我的,但不管怎么说,这是事实。”
  “太多的自我!哎呀,巴兹尔,想不到你竟是这么自负。你的脸粗犷强硬,头发乌黑如煤,而他看起来却像是用象牙和玫瑰叶子做的,我实在看不出你和这位年少的阿多尼斯之间有何相似之处。”
  
  “太多的自我”和“太多自己的东西”从审美的角度究竟哪个更好,笔者在翻译时对此进行了反复思考。首先,直觉感到“太多自己的东西”过于直白了一点,即从“信、达、雅”的角度离“雅”有一点距离,即使是对话,即使可以很随意,毕竟是维多利亚时代的贵族阶层、艺术家阶层,谈吐是应该更文绉绉一些的。且下文乃至整部小说的用语,也都符合他们的贵族、艺术家身份,都并不十分口语化。其次,“太多自己的东西”在此何所指?为何选用如此模糊的一个词来取代睿智的王尔德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too much of myself”?但既然不止一位翻译前辈没有将“myself”直译为“自我”,应该一定有其道理。或者“太多自己的东西”比“太多的自我”更能“达意”?但,按笔者的理解,“self”包含个体本身的精神与肉体,即“spiritual self”和“physical self”,汉语里的“自我”包含的也是这两层。而“自己的东西”在不同的语境中可以有各种各样的理解——或许这就是它被选用的理由——因为可根据语境任意理解,所以具有“达意”上的安全。不过,那似乎是一种模糊的安全。当我们读下去,亨利勋爵说“你的脸粗犷强硬,头发乌黑如煤,而他看起来却像是用象牙和玫瑰叶子做的,我实在看不出你和这位年少的阿多尼斯之间有何相似之处……”此时,逻辑推理告诉我们,“倾注了太多的自我”在“达意”上是贴切的,因为这儿的“自我”明显是指“自我形象”,而汉语并不习惯用“自己的东西”来指代形象方面的东西。那么,既然达意贴切,又贴合人物的身份语言,我们用更雅一点的“自我”而不用“自己的东西”应该是比较好的选择。然而,上述对话出现在故事展开之始,那时还没有过多的上下文可供我们做进一步的逻辑思考。因此,“太多的自我”之译只能是暂定的,随着故事的进展,我们需要不断地“瞻前顾后,左顾右盼”,根据逻辑的合理性来做最终的取舍。果然,第九章的对话使我们再次面临“太多的自我”还是“太多自己的东西”的考虑,那是画家向他的模特儿表白心中的秘密之时:
  
  “Dorian,from the moment I met you,your personality had the most extraordinary influence over me.I was dominated,soul,brain,and power,by you.You became to me the visible incarnation of that unseen ideal whose memory haunts us artists like an exquisite dream.I worshipped you.I grew jealous of every one to whom you spoke.I wanted to have you all to myself.I was only happy when I was with you.When you were away from me,you were still present in my art...But I know that as I worked at it,every flake and film of colour seemed to me to reveal my secret.I grew afraid that others would know of my idolatry.I felt,Dorian,that I had told too much,that I had put too much of myself into it.”
  “道连,从我遇到你的那一瞬间,你的人格就对我产生了非同寻常的影响。我,我的灵魂、我的头脑、我的才智,都被你支配了。你成了我心中不可见理想的可见化身,这不可见的理想像个瑰丽的梦,令我们这些艺术家魂牵梦萦。我崇拜你,你和谁说话我都嫉妒。我想独自拥有你,只有和你在一起时我才感到快乐。即使你不在我身边,也仍然存在于我的艺术里……在我创作时,一笔笔、一层层的色彩似乎都在揭示我的秘密。我开始担心别人发觉我对偶像的崇拜。道连,我觉得自己已倾诉得太多,把太多的自我融进了画里。”
  
  从第九章中画家的这一段自我表白里,终于可以看出将“too much of myself”译作“太多我自己的东西”的理由:这“我自己的东西”中包含了画家对模特儿的崇拜以及心中许多特殊的微妙的感情。此时如果坚持用“太多的自我”是否仍然“达意”?笔者极其犹豫,甚至多次将“太多的自我”推翻。最终,“我,我的灵魂、我的头脑、我的才智,都被你支配了”让笔者认定“太多的自我”仍然有其逻辑合理性。因为,如果说在第一章里,这个“自我”引出的下文是外形方面的“自我”,那么,在第九章里,这个“自我”则是精神层面的。王尔德极其聪明地用“too much of myself”囊括了一切,我们也尽可用“太多的自我”把一切都囊括。这一个“myself”用得何其精妙,任何一种别样的表达都会是多余的,都不会比它更美。因此,让我们用我们自己的文字保留它的精妙——只要无损原意。
  
  三、结语
  
  “翻译是一个文本的‘来世’(afterlife)。文本因经过翻译而被赋予了新的意义,并获得了新的生命”(注:转引自郭建中《当代美国翻译理论》,湖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176页。)。以审美意识的自觉性和敏感性,本着合理的逻辑思辨、科学的分析方法,力求再现唯美主义大师王尔德的唯美主义小说中多样化的语言之美,是笔者努力想要在《道连·格雷的画像》重译本中达到的目标。虽然译作一定存在许许多多的不足(笔者在写此文时,已经发现很多可以进一步改进之处,足见“美”之没有止境),但是,通过以上的分析讨论,粗略可见,无论是行文谋略还是逻辑思辨,归根结底都是一个审美的过程,“原语中的语言美是否(及如何)能成功地体现在译语中,实际上都受到人的审美价值观的制约和局限”——“翻译永远伴随着审美”(注:刘宓庆“翻译的美学观”,《外国语》,1996年第5期,第3页。)。
  (郑晓园:上海理工大学外语学院副教授,邮编:20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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