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1期
一个女继承人的内心世界
作者:葛洛莉娅.旺德比尔特
“亲爱的,”杜鲁门说,“那是因为它经历了许许多多次操练!”粉红舌头的话题就至此而止吧。
弗兰克本该来机场接我,由于某种原因却没有来(是否对西德尼很恼火?)。话虽如此,他的车却停在那里,当我来到贝弗利山饭店我的那间带阳台的小屋时,发现里面都处是鲜花和香槟,还有他从棕榈泉捎来的口信。
按计划,我们本该在电影《约翰尼·康丘》中合作演出,但是读过剧本以后,我感到很沮丧,这不过是一部一无是处的西部片罢了。与《正午》完全不是同一类型,虽然有人曾使我相信它是的。弗兰克把这一切归罪于导演唐·麦克基尔,他说,“我会以自己的方式跟他交涉的。”(天啊。)
我马上给西德尼打电话,告诉他我在返家的路上。
西德尼是我见过的最最热情、最最仁慈、最最慷慨、最最不矫饰的人。我们结婚时,他父亲的一个朋友吃惊地说,“巴鲁克·卢梅特的儿子居然娶了个非犹太姑娘?”我虽然不是犹太女孩,但我们疯狂地爱着对方。利奥普德接受了现实,他终于搬到外面,我们离了婚。西德尼和我在格雷西街10号建成的小屋又焕发出生气。这儿举办的聚会盛极一时。每回朱尔·斯蒂尼一来就径直冲向钢琴,弹起多年来他谱的那些曲子。裘蒂·霍利黛,或丽莎·克尔克会在一旁伴唱。有时,玛丽莲·梦露试着唱那首《钻石是姑娘们的最好礼物》,边唱边努力想歌词。莲娜·霍恩和哈洛德·阿伦会弹唱《越过彩虹》,阿道夫·格林会唱他的音乐剧《彼得·潘》里的《霍克船长之歌》,有时他会和贝蒂·康登合唱《正是时候》,或者和裘蒂·霍利黛合唱《铃儿响了》中的插曲。杜鲁门·卡波蒂神出鬼没,四出寻找写作素材。
在我的一个生日派对上,斯蒂夫·桑德海姆第一次唱了他与朱尔·斯蒂尼合作的音乐剧《吉普赛人》中的插曲,由朱尔为他伴奏。这部音乐剧还没有进入正式排演。我们为杜鲁门又举办了一个派对,预祝他旅途平安。他出发去俄国完成《缪斯女神被听见了》,这是关于《波基与贝斯》的美国剧组乘火车从东柏林到列宁格勒全程的报导,在列宁格勒该剧要进行俄国首演,并注定会在世界范围内引起关注。
而后是为伊萨克·迪纳森举办的派对,她来纽约为作品《走出非洲》做演讲。陪同她来的是摄影师卡尔·范·维希腾,后者成了她的密友。我们在藏书室为她设置了宝座(恕我直言),在伸手可及的小桌上摆好绿色无籽葡萄、香槟、放在金碗中垫着冰块的牡蛎,供她随时享用。此外,她不吃别的东西。来宾们上前向她致敬的时候,她就像个脆弱的黑蜘蛛一般坐在那里。她非常仰慕西德尼,后者把她带到外面的露台上,从那里能欣赏远空的夜色和城市灯光倒映在河面上的美景。
为了和米尔顿·格林一起组建自己的制片公司,玛丽莲·梦露从好莱坞飞到纽约。她来参加我们的派对,穿着宽松的水手衫和休闲裤。除了眼睑上抹了点凡士林,她没有任何化妆,进来时并未让人认出来。有一晚,我们俩避开人群,挤坐在一起听她谈乔·迪马吉奥--她有多怕他,尽管她也不知道到底是为什么。可是我知道--我们俩人都没有父亲,因此我们相信什么事都可能发生,什么也不安全。
我们也去参加一些派对,还有戏剧首演之类的活动,但大多数时候是在工作。一旦机会降临,西德尼和我绝不放过,不论在一起还是分开,都是如此。我仍然拖着不生孩子--那是将来的事。但是这个“将来”对西德尼和我来说来得是太迟了。
我和西德尼离婚真是个罪孽,他不仅是个极好的丈夫,对我和斯托科夫斯的两个儿子来说,他也是极好的继父。我有时对他很不公平,甚至表现得很糟糕。
怀亚特·库柏
有朝一日,我会写一部有关家庭幸福的传记,可是在这个地方写,并不合适。我现在提及此事,是想让你们知道我对爱的孜孜探寻终于有了回报。在纽约的一个晚餐会上,我遇见了怀亚特·库柏,他的眼睛是我见过最蓝的眼睛,当我们双眼相遇时,我感到了彼此认同所带来的震撼,我们坠入了爱河。怀亚特是个作家,出生在密西西比的奎特曼,之后当我与他那充满爱的大家庭见面时,我看到了在一个人背后支撑的家庭该是什么样的,那种力量使我折服。此时我意识到,我想要他做我孩子的父亲。是的,我俩想要的是同一样东西--开始我们自己的家庭生活。他是个多了不起的父亲。他是我见过的最诚实的人,他的价值观教会了我父母对子女充满爱的养育方式是什么样的,尽管我自己从没享受过。
怀亚特在《家庭:一个回忆和一个庆典》一书的题词中这样写道:“献给我的两个家庭,一个家庭造就了我,另一个家庭是我造就的。”我经常重读他的回忆录,虽然死神将他从我们身边带走了,但我俩以及两个儿子卡特和安德森共同拥有的生活记忆将永驻我,滋养并支撑我度过余生。
罗尔德·达尔
一生中我曾和几个已婚男人有过瓜葛。如果你也受到这种暧昧情感的诱惑,请汲取我的教训吧,别这么干!
“那么说起来,宝贝达尔在追求你,”我那位精力充沛的《时尚》杂志的编辑朋友这样说。听她这样描述一个六英尺四英寸的壮汉,我觉得很好笑,我正急急赶往中央公园的动物园和他会面。“罗尔德·达尔在英国皇家空军服役时人们就那样称呼他,”我愉快地挥手告别时,她还再继续说。
这个美好的日子,我们约好在海豹嬉戏的地方见面,我担心哪怕我只迟到一秒钟,他也不会等下去,因为当他提出这个约会地点时,我没有明确表示支持,也许他会以为我不打算来了。我急匆匆地跑下第六十六街通向中央公园的台阶,拐了个弯,发现他就站在远处,背对我斜靠在栏杆上,望着海豹忽上忽下在水里滑行,随后再爬到岩石上。
我停下来--他没有看见我。我可以转过身去,重新走上台阶,不再见他。最好马上就停止,快点儿,我这么决定了,刚要这么做,他转过身来发现了我,我没有跑开而是奔进了他的怀里--奔进了一个大麻烦中。
罗尔德·达尔最近刚和女演员帕特丽莎·尼尔结了婚,她正在芝加哥演出《孩子们的时间》这部戏剧。要知道我不曾和已婚男人发生过关系,我该怎样面对他呢?好吧,没什么,我们可以只做朋友,不是吗?
我们是可以只做朋友,我们是有点像那么回事,结局却并非如此。一开始我在派对上见到他,他就挑中了我。他高傲,固执,对所有人都带着优越感,所以他觉得他对我的这种态度准是大大的恩赐,我很快发现了这个。他的这种态度正是许多英国人对美国人都有的。我想许多英国人都不是真的喜欢我们。他们令人着迷,却是以那么一种令人爱恨交加的方式。是的,他一心只想自己,因最近在短篇小说上取得的成功而显得更老练,那些小说曾刊登在《纽约客》上,现在编辑成书,书名就叫《某些像你一样的人》,城里每个人都在谈论这本书。
我注意到,像他那样的人只会对我这样的人感兴趣。他第二天打电话给我问何时能再见面时,我愈加意识到这一点。我们曾在派对上热烈地讨论绘画,他有兴趣看看我的作品,所以他会来我的画室喝下午茶,吃点脆圆饼,和我谈论更多有关艺术的话题。
第二天,他参加一个图书巡展没有打来电话,但是来了一封信。一见到信封上我认识的笔迹,我的心就怦怦直跳,我知道信是他写的,虽然我们还没有接过吻。信中他写道,走要休斯顿的大街上,他想像着我就在他身旁,我们停下来在树下接吻。他的这种表白方式让我很受用--本来他就是个作家--但我又开始为再见到他时会有何种感觉而害怕。之后是更多的来信,后来他回到了纽约,我就走在了去中央公园和海豹以及大麻烦碰头的路上。
他对每件事都有明确的观点,虽然大多数我都不赞同,但还是假装赞同地频频点头。如我所说的,他不喜欢美国人,但明确表示他对别人的这种屈尊俯就的态度并不把我包括在内。为什么这听上去有点像别有用心的阿谀奉承呢?他想上床,我也想,但我们没有。我不让自己冲动,就像受到禁令压抑的年轻人。因为我怕一旦我们上了床,我会真的迷失了我自己,有许许多多东西令我害怕......。
他把用他那只神圣之手写出的作品手稿展示给我看,这令我很意外。“你挑一个你喜欢的故事吧,”他建议道。
我选的那个故事还没有出版--那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也许他认为我该像其他那些有上进心的美国人一样,选《某些像你一样的人》,因为它最有名,又被选作了书名。他带我去马其饭店庆祝,一边喝着葡萄酒,一边递给我几页纸。它们用一根细线拴在一起,细线上悬着一只漂亮的灰狗,那是一把给怀表上发条的古董钥匙。哦,爱人的礼物带来一阵激动的颤抖,无论那是什么,礼物是大是小,都具有纪念物所特有那种神奇魔力。(真奇怪,后来我不经意地在抽屉里找到它,竟然发现它对我一点儿意义也没有了。)它似乎带着某种标志和征兆,在有节奏地晃动,那意味着什么呢?随着那种节奏,我默念着是--不是--是--不是。他送给我的雏菊--你相信吗?--我拿来占卜,撕下每一片花瓣:他爱我,他不爱我。(注:西方少女常用雏菊占卜爱情,一边扯下花瓣,一边默念“他爱我,他不爱我;他爱我,他不爱我......”。最后一瓣念到哪句,就代表占卜的结果。)
就在他妻子要从芝加哥返回纽约之前,他请我去他们住的公寓,地点在西区,正对着美国自然历史博物馆。我动心了,又很犹豫--不,不要打开那扇门。但我还是那样做了,我发现自己(我知道会是这样)成了他们夫妻亲密生活的闯入者:桌上摆着他们的结婚照,衣夹上挂着与我身材同样尺寸的礼服,另一张桌上放着写有她名字的邮件,一个银相框里装的是一张满面笑容的妇女的相片......是她母亲?还是他母亲?有一次他和我谈起他过的“老母亲”。看到那张特大号的床和缀满花饰的被褥,那种感觉很怪异。更使我惊异、害怕的是,他试着把我拉到那张床上去,尽管他知道我不会答应他。
“来,我有样东西给你看。”他坐到书桌后,从抽屉里拿出一只黑色皮质的珠宝盒,用他贯有的缓慢语调向我述说里面藏着什么东西,它多么精致,多么珍贵,他是如何在詹姆斯·罗宾森商店发现它,并清楚地知道它正是他要找的东西,等等,我坐在一旁听着,就像一块在阳光中融化的白脱,因为我知道那是给我的。“把它打开。”他递给我盒子,里面天鹅绒衬布上躺着一枚维多利亚时代的、小而饱满的珐琅彩三色堇胸针,中间镶着一粒钻石,闪烁着紫黄色光芒。我把它放在掌心上,激动得喘不过气来,“哦,罗尔德,我,我......”
“你认为帕特会喜欢它吗?”
我赶快笑笑,点点头,哦是啊,当然啦,然后我们出去来到街上,一起走了几分钟。他看上去好像呼吸有点困难--是呀,要想从一只干了的柠檬里挤出汁来是很难的:“你是我......知道......的......最好的......人......但是......”
“她会喜欢它的,”我再次说道,很快转过身,朝前走去,把他一个人留在人行道上,我快步穿过公园朝家走去。
许多年之后,当帕特·尼尔和罗尔德·达尔正在闹离婚期间,我请她到我南安普顿的家过周末。星期六晚餐时,她就别着那枚三色堇胸针。我没向她提及我以前见过它。很显然当她演出结束返回纽约后,罗尔德和她谈到过我:我是怎样在她离开期间追求他的,但他拒绝了--你算抓到了要点。我是追过他,可我任它过去了,任一切悄然逝去。正如我的爱尔兰保姆多多曾经说过的那样,“有时候,最好的办法就是把它留在耶稣丢下它的地方。”